浅谈设计的尴尬
2020-04-01奚林元
摘要:艺术学院的学生往往借助“设计”来表达自己的个性,追求与众不同。当他们踏入社会后,经常受到来自各方的打击,使他们的作品都变得小心翼翼起来。既要考虑到它的可实施性、客户的接受性,还要考虑到老板的认可性,一道道关口,就像过关斩将一样,使最初的作品被改得面目全非,常常被局限于某个有决策权的客户的思想,使你没有机会去说服更多的观众,你只能说服客户,客户接受了,你的作品才能产生。于是他们的设计过程变成了一道程序、成了生产作品的机器。作品再也没有了“生动性”、没有了“个性”。于是他们只好去迎合客户的口味,领会老板的意图“使大众愉悦”。设计便少了许多艺术性,更多体现出它的功利性。
关键词:艺术,设计,尴尬
艺术在古汉语中,“艺”是技巧的意思。古希腊文“Texvn”一词既表示艺术,也表示制作和手工。在拉丁文中,“art”一词同时意味着艺术、手工和技巧。但是这种和“技巧”同一的说法不完全确切。艺术固然离不开技巧,但并非一切技巧都是艺术。我们要把艺术技巧和其他技巧区分开来,我们要给它找到一个合理的定位。这个前提就是形式美法则。美是客观地呈现出来的一种精神现象。它直接诉诸感性而不诉诸理性。
人们似乎一直在设计的表面徘徊。在学院,学生刚开始接触设计这一块,就想直奔设计的最高点,想一步登天,总想借助“设计”来表达自己有多么的与众不同,包括衣着打扮都是新奇怪异,他们扬扬得意,个个都觉得自己是大师,他们目空一切,对现实中看到的那些“俗气”的作品不屑一顾。甚至认为那不是设计,是践踏艺术。
当他们把自己的作品拿到了“阳光下暴光”时,他们便开始遭受打击了,他们受到来自各方面人士的不同的打击,更多的压力是来自他们认为不是专业的、不懂艺术的、不懂设计的人士。他们捧回自己的作品,开始愤愤不平。开始抱怨如今的人们怎么都不懂艺术了。他们郁闷了、彷徨了。甚至那些曾经是一度被认为佳作的作品,也被批评得一文不值。
记得有一个广告公司的老总就这样坦率地说过:“我们本来也很欢迎刚从学校出来的学生给公司注入一些新的血液,但我们更不敢用这样的学生,因为他们的设计根本就是脱离实际的,没有任何实用价值,不能创造经济价值的作品,再好也只是废品。”
确实,“刻意寻求另类的艺术作品,就好象在人群中,一个大个子高出一头,你自然先注意到他,当你与他们长期相处,或许有个小个子会慢慢地征服你。如果你在其中不受人重视,迫不急待地在人群中大喝一声,或者做出一些反常的怪相,马上就会引起大家的注目,但这种注意是一时的,即使在这一时,也未必让人有何好感。当我们走在大街上,恰逢一个疯子狂舞作态,只要没有要緊的事,都会停下来看看热闹。可当这疯子闯进你的家时,你又是如何对待呢?如果把那些丑陋狂怪的作品挂到家里,恐怕连作者本人也难以接受吧。”
学生们在受到种种打击后,开始慢慢看到了自己的不成熟。开始懂得,过去的作品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进行设计,只包含了自己的思想,而有些作品是根本就没有办法制作出来的。这样的作品太不实际,太没有价值。广告公司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什么样的人才能在将来生存下去并有所发展呢?学者爱德奈认为他们应该具备那种无形的力量,统帅的能力,他说:“这必须是一种智慧的综合体,懂得市场动态,有一种我们今天所谓的消费者洞察力的直觉,能够体验出人民大众的兴趣和问题所在。”这里所提到的“人民大众的兴趣和问题所在”,就是我们要思考的关键。也是一切问题的根本。
卢那察尔斯基曾说过:“如果人没有创造的自由,没有艺术的享受,他的生活就会失去乐趣……人不仅要吃得饱,还要吃得好,这是重要的;更重要的是生活日用品不仅要实用,合人民的口味,而且要使人感到愉悦。……服装应当使人愉悦,家具应当使人愉悦,餐具应当使人愉悦,住宅应当使人愉悦……”卢那察尔斯基的话涉及到了作品与人的关系问题,并指出了设计的审美原则——使人愉悦。这是设计的终极追求和目标。也是我们一直在为之努力的。
设计与纯艺术相比,必须要体现出它的功利性,在使用中实现设计的价值。使用过程中使使用者感受到设计的精巧而产生愉悦感,同时将这种愉悦感升华为一种审美意象,伴随着对形式美、附加价值(如象征性、心理指示等)的欣赏,从而达到一种全方位的愉悦。这种全方位的“使人愉悦”,才能真正体现出如今提倡的“设计为人”的思想。
我们应该用我们的作品去说服人,打动人,我们在说服大部分观众之前,首先要说服的是我们的客户,应该是我们说服他们,而不是他们命令我们,我们的作品是主动者。因此在我们考虑出炉每一件作品前,我们要考虑很多,我们要明白要做什么?要打动谁?“设计为人”实际上也正是要将设计的接受者塑造成为自觉的审美主体。
在做设计前,应该仔细倾听客户的声音并且从中受到启发。尽力地思考、突破平衡、摆脱公式化。一般来说,每个公司都已有一种约定俗成的方式用来发展一套“符合规律”的战略。但往往就是这些东西,让设计者像吸食鸦片一样,慢慢地丧失思考的能力和激情。事实上,许多大的设计公司已经陷入一大堆结构、规则、公式的沼泽不能自拔,这些条条框框的东西恰好是创新和灵感的天敌。
在设计的各个领域,我们现在都在倡导的“设计以人为本”,不应该只停留在追求表面“形式的丰富、色彩的眩目、高品味的诉求”这样一些浅层次的设计元素之上,而应该从深层次的设计的原始目的出发,将设计中应用到的各种层面、各种涵义之上的元素综合到“设计”这一整体中进行分析研究。结果是应该自然产生的,而不是人为的、主观的臆造,这样才能真正把“人”作为设计服务的对象。“人”作为设计的最终审美主体,在设计的全部因素中都应该能找到他的观照之物,忽略其中任何一点,都是“设计”不到之处。同时,设计中还存在一个结合实际“适度”的问题。这一点正是我们最欠缺的,我们容易走极端,从学院时的“自我”走向刚入社会的“无我”,如何把握好这个度呢?这关系到很多因素,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明确自己做作品的目的性,这就更需要我们经验的累积和各方面知识的填充,需要不断的探索和磨练,将“被动设计”的尴尬局面变为“主动设计”。
作者简介:
奚林元(1959-),男,上海人,湖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艺术设计教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