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企业成本费用税务筹划案例研究
2020-04-01左淑春
左淑春
【摘要】 近年来,我国已逐渐发展成为汽车生产及消费大国,虽然自主品牌的市场在不断拓展,但国产汽车在市场份额上依旧处于劣势,汽车企业的成本投入较高,如何通过合理合规的手段加强税务筹划、降低成本费用是汽车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文章以汽车企业QY公司的成本费用税务筹划为研究对象,探讨QY公司应怎样进行税务筹划,以帮助汽车企业提升实际营业收入,改善运营状况。
【关键词】 所得税;成本费用;税务筹划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5812(2020)04-0098-03
稅务筹划是指纳税人依照合法程序,采取满足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措施所开展的一系列筹划行为。随着我国税制的不断改革,税务筹划理论在我国不断发展,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尚不够成熟,税务筹划在具体落实时其运行机制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因此,通过案例对我国企业的税务筹划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有效的税务筹划不仅能够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还能够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本文以QY公司为例,对企业成本费用税务筹划进行研究。
一、案例背景
QY公司是我国知名的国有控股汽车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汽车组件的研产销,业务网络遍布全国。不过,随着扩张脚步的加快,最近几年QY公司的税负越来越重。此外,由于业务类型复杂,QY公司当前实际发生的费用十分多样,金额跨度也很大。作为一家集研产销于一身的汽车企业,QY公司的业务包括从开始研发到产品投入市场的所有环节,每个环节都有自己的运营模式,因此,发生的成本费用也不相同,相应的纳税处理也存在很大差异。企业所得税是QY公司的一项主要运营成本,高额税金影响了QY公司的资金流,因此,有必要通过合适的手段对QY公司的企业所得税进行筹划,从而减轻企业税负,降低运营成本。
二、对存货的筹划对策
(一)健全存货管理制度
首先,QY公司需要规范采购管理,由专门的部门负责采购,同时制定与公司运营实际相符的存货管理制度,要求各下设公司实时提交自己的库存数据,从而实现对全公司库存的统一管理。其次,QY公司需要与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选择综合实力较强、信誉良好的供应商作为战略合作伙伴,从而最大程度地享受优惠价格,并在谈判中掌握更多的主动权。最后,在购买原材料时,应尽量选择那些满足国家环保要求的新材料。当前,市场上的环保原材料的价格并不比普通材料的价格高很多,因为国家会对环保企业提供一定的资金补贴或者税收优惠。采购此类原材料不仅可以使企业享受到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还能够提升产品的质量。
(二)借助不同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税务筹划
QY公司作为一家汽车生产企业,其原材料主要是用于生产汽车所需的钢材、橡胶以及专用玻璃等。近年来,我国的钢材价格一直处于剧烈波动状态,而其他原材料的价格则保持着稳步上涨趋势。业内专家预测,由于世界宏观经济发展前景不明朗,我国的钢材价格还会继续波动一段时间,其他原材料的价格也会一直保持上涨的态势。QY公司的生产是根据实际收到的订单安排的,如果可以建立高效的物流网络以及完善的库存管理体系,就能够降低公司的库存总量,因此使用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会直接影响公司最终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例:2018年,QY公司期初库存钢材3 200吨,价格为2万元/吨;期间进行了两次采购,采购量与价格分别为:2 810吨、1.8万元/吨,1 500吨、2.1万元/吨;期末出库7 000吨。采用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QY公司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见表1。可以看出,如果原材料的价格处于波动状态,以移动加权均值法对存货进行计价更能减轻公司的所得税税负;如果原材料价格处于下滑状态,以先进先出法对存货进行计价更能减轻公司的所得税税负。需要注意的是,当前我国会计准则要求,企业一旦选定了存货计价法,就不能再随意做出改变。因此,企业在确定适用何种存货计价方法来进行税务筹划之前,需要进行全面深入的市场调研,了解各种采购材料的价格情况,从而科学预测其未来的变动趋势;在此基础上,评估各种方法的税负减轻程度,再选定最适合的方法。
三、对固定资产的筹划对策
(一)科学选择折旧年限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了调整,对于QY公司来说,受到影响的固定资产是运输以及办公设备,这两项资产的折旧年限都有一定的缩短。QY公司应合理利用年限调整的空间进行税务筹划。笔者通过调研发现,QY公司在新税法实行之前已经有部分新购置的固定资产计提了折旧,如果改变折旧年限,能够起到显著减轻税负的作用。QY公司之前有43 200 000元的固定资产已经计提1年折旧,到2018年底如果根据新税法规定计提折旧,可以减少企业所得税4 325 000元。新旧税法的折旧年限对比见表2。
通过表2数据,可以对QY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进行筹划,具体的筹划结果见表3。
不难看出,调整折旧年限之后QY公司减轻了650 000元税负,能够显著提升该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回收率,实现递延纳税的目的,免费享受税金的时间价值。
(二)借助不同折旧方法进行税务筹划
QY公司当前使用的直线折旧法非常简单,而且所有资产都使用这种方法。不过,因为计提的折旧无法跟上固定资产创造出来的价值,而且也无法体现出研发费用的价值,所以QY公司的折旧并没有产生明显的抵税效果,资金周转速度有待提升。本文分析了QY公司的实际情况,认为其应该适当选择折旧方法,从而通过有效的税务筹划减轻自身的税负。
举例来说,QY公司为了提升生产效率,2018年进行了技术改造,购买了一条业内顶级的生产线,购置价格为810万元,预期净残值为40万元。税法规定生产线属于机械设备类,因此其折旧要分10年计提。当前,QY公司使用的是直线法,具体的折旧情况见表4。
不难看出,生产线总折旧额为7 700 000元,每年计提770 000元。如果在进行税务筹划之后,选择使用加速法,那么具体的折旧情况见表5和表6。
从表5可以看出,在使用年数总和法的情况下,QY公司的生产线虽然还是计提了7 700 000元的折旧,但是前期计提的折旧额比较大,能够实现递延纳税的效果,从而使公司免费享受税金的时间价值。
通过表6计算可以看出,双倍余额递减法能够产生更加显著的抵税效果,因此,QY公司计提生产线折旧时应选择使用这种方法,不但能够减轻税负,还能实现递延纳税的效果,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四、对技术研发费的筹划对策
(一)完善研发项目立项制度
QY公司一直追求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因此对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比较重视,到2018年底QY公司累计投入了高达25亿元的研发费用,成功开发的技术超过60多项,也正是这些技术奠定了QY公司在我国汽车行业中的地位。不过,笔者认为QY公司还需要设置研发项目立项管理制度,从而规范研发费用的使用流程,也便于日后进行相应的费用核算以及税务筹划工作。
(二)借助不同的开发方式进行税务筹划
QY公司当前的技术开发形式主要有两种:自主与委托,这两种方式如果单独进行的话,每种方式的研发成本都不低。新税法对联合技术开发做出了规定,也就给QY公司提供了一定的税务筹划空间。举例来说,QY公司需要一项新的关键技术,有以下几种取得方案可以选择:
方案A:向境外研究机构购买该技术,购买价格为601百万元,买入之后就可以直接进行生产,技术协议年限为10年。
方案B:与国内知名大学的研究所共同开发该技术,预计总费用为356百万元,研发需时2年,首年投入200百万元,次年投入156百万元。
方案C:QY公司自行研发技术,预计总费用为288百万元,研发需时3年,首年投入200百万元,次年投入50百万元,最后一年投入38百万元。
假设年利率为6%,上述三种方案的投资与收益情况如下:
在选择方案A的情况下,QY公司支付的601百万元会列入公司的无形资产,并分成10年在收益中摊销,每年的摊销额是60.1百万元,实际节税额是14.90百万元。如果成本抵减收益是100百万元的话,那么方案A中QY公司实际能够节税:100×7.3601+14.90×7.3601-601=251.3(百万元)。如表7所示。
和方案A不同,方案B中QY公司将所有技术研发费都纳入了运营费用,能够享受加半的税前抵扣,方案B的实际节税额是299.932百万元。如表8所示。
方案C中QY公司能够实现的节税额是264.258百万元。如表9所示。
通过对比三个方案能够发现:方案A的实际回报总额是最低的;方案B与方案C的实际回报高于方案A。虽然方案C的投资额最低,但需时太长不利于技术的快速投产。因此,总体来看,方案B是QY公司的最佳选择。
综上,QY公司在当前的税法环境下,在研发时应尽量选择联合开发的方式,不但能够提升研发效率从而掌握技术先机,还能有效减轻自身税负;最重要的是,能够拥有属于我国自己的核心汽车制造技术,这也是作为国有控股企业不可推卸的责任之一。
五、对借款费用的筹划对策
作为国有控股企业,再加上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QY公司的借款形式一般都是向银行申请贷款。当然,不同性质的贷款的计息与成本计算方式存在很大差异。当前,QY公司成功申请了20多项专项贷款,有必要对借款费用进行税务筹划,从而减轻公司的税负。例如,QY公司申请了一项专项贷款,金额为2 000萬元,年利率为6.3%,那么其所有的利息都可以在税前抵扣,这样就能够为公司减轻315 000元的税负;同时,抵减还能够实现递延纳税的效果,相当于拿到了一笔与税金等额的免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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