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养老服务业发展问题探析
2020-03-31梅红霞
【摘 要】 本文介绍了淄博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分析了淄博市养老服务业存在的政府职能定位不够清晰、养老服务业供需矛盾突出、社会力量参与不够等问题。提出了推进淄博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对策:要清晰界定政府责任边界;加快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工作。
【关键词】 淄博市;养老服务业;存在问题;对策
1987年淄博市进入了老龄化城市行列,目前老年人口数量以年均4%以上的速度增长,预计2020年,老年人口数可达到101.4万人,占全市人口的23%左右。因此,积极有效应对社会老龄化,加快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步伐,对于实现淄博市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淄博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淄博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积极培育壮大养老服务龙头单位和品牌,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养老服务体系基本格局初步建立。
1、养老服务政策不断完善
近年来,市政府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淄博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关于继续对民办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养老新上项目实施贷款贴息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市有关部门制定配套文件10多個,围绕资金、土地、规划、融资等内容,制定了相关扶持政策。
2、多元化养老格局初步形成
淄博市以满足老年人切实所需的各种服务需求为导向,统筹城乡、区域发展,聚焦居家社区养老,通过资金扶持、社会参与、培育孵化等多种方式,基本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30家,各类养老床位3.3万张;建成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05处,农村幸福院519处。
3、养老从业人员队伍逐步壮大
一是在大中专院校设立养老服务专业。在淄博职业学院依托护理专业,增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年招生计划为50人,为淄博市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大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依托淄博职业学院,每年举办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系列培训班,先后培训养老服务管理人员1500余人。目前,全市共有养老从业人员2585人。
二、淄博市养老服务业存在的问题
虽然淄博市养老服务业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也应该看到,养老服务业总体上发展比较缓慢,存在一系列问题和矛盾,亟需得到解决。
1、政府职能定位不够清晰
一是养老服务业发展缺乏长远规划。目前,淄博市98.2万老年人,建有养老床位1.6万张,已入住老人9127人,入住率57%。但实际上却存在着“一床难求”和“床位闲置”的双重现象。二是养老服务标准化有待提高。目前淄博市政府对老年人的需求评估、服务满意度调查等还没有形成完善的体系,尚未对养老机构实施有效监管,导致养老服务质量处于较低水平。
2、养老服务业供需矛盾突出
一是老年人社会参与度不高,精神需求难以实现。受传统观念影响,目前养老机构关注更多的是老年人的健康医疗,认为老年人最需要的服务就是吃饱穿暖,忽略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二是竞争缺乏公平性,有效床位供给不足。国家给予公办养老机构资金支持、政策优惠力度较大,而民办养老机构全靠自己融资,导致公办民办养老机构缺乏公平竞争。
3、社会力量参与不够
一是民间资金注入缺乏积极性。养老服务机构前期投入较大、资金回笼周期长、风险高,对投资者缺乏吸引力。二是市场运行机制不佳。其原因一是政府包办事项太多,比如政府过多干涉养老机构的服务项目和收费自主权,使其无法自我生存。原因二是扶持政策不到位与执行难并存。例如有些政策不完善,有些政策政出多门、交叉重叠,缺乏执行主体,执行不力。
三、推进淄博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对策
针对淄博市养老服务业存在的问题,围绕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淄博市必须推动养老服务业科学发展。
1、清晰界定政府责任边界
(1)立足长远,制定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一是各级政府共同参与,做好顶层设计,将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合理布局,打造基本养老有保障、高端服务有选择的养老服务格局。二是全方位推动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例如可以支持建立以社会组织和企业为主体、社区为纽带、信息平台为手段、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服务。[1]
(2)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一是要建立养老服务监管体系,对护理人员培养、老年人的满意程度、收费标准等进行考核和监督,提高老年人有效需求,引导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二是要制定养老服务业行业标准,明确居住、生活、医疗、服务等技术标准,切实保障养老服务水平和质量;制定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将由社会力量建立养老机构的行为进行法制化管理。
(3)建立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一是坚持政府保基本、保重点,履行托底保障职责,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养老金待遇和医疗保障水平;完善现有的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等扶持政策,逐步提高扶助标准。二是尽快出台入住公办养老机构评估办法,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众的关爱,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三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提供居机构养老或居家养老,增加老年人福利待遇。
2、加快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
(1)更新观念,提升老年人社会参与度。一是政府要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制定激励政策,通过购买服务,吸引老年人加入社会组织,提高老年人的社会参与积极性。二是推进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建立防止老年人意外摔伤的无障碍设施,方便老年人参与各种社会活动。这是实现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的基础条件。[2]三是充分发挥农村幸福院的作用,推行“养老+文化”的服务模式,组织开展各类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2)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一是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政策支持上一视同仁,都享有同样的待遇,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二是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更多的扶持,放宽民非类养老机构资产管理政策,允许出资者拥有对投入资产的所有权。[3]三是明确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保障”作用,积极探索通过公建民营、合作、委托经营等模式,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的市场化改革。
(3)打造医养结合新模式。一是鼓励实力较强的医疗机构依托医疗资源,增设老年人慢性病康復、养护护理、临终关怀病区,为需要长期医护照料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二是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
3、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工作
(1)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一是设立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采取投入资金、直接补助、财政贴息、小额贷款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速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支持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二是支持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兴办养老机构。在资本金、场地、人员等方面,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门槛,简化手续、规范程序、公开信息,行政许可和登记机关要核定其经营和活动范围,为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服务。
(2)规范市场运行机制。一是政府要加大养老服务放管服工作力度。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营造各类养老机构统一开放、公平竞争、充满活力的有序发展环境,既要避免养老服务机构通过降低服务质量的方式来争抢客源,从而引起不正当竞争,又要避免过高收费对养老消费观念的扭曲甚至造成对社会的不良影响。把该放的权利放开到位,通过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强化监管服务能力,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制度性成本,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二是要出台相应的金融、住宅、家庭支持政策,包括确立支持养老服务业的长期优惠贷款政策,制定支持居家养老的住宅政策,建立维系家庭成员关系的家庭政策等,并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推动全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
【注 释】
[1] 詹成付.把握新形势推进养老服务业[J].社会福利,2013(11).
[2] 陈岱云,陈希.人口新常态下服务于老年人社会参与问题研究[J].山东社会科学,2015(05).
[3] 杨骁忠.养老机构如何应对并购热潮[J].中国房地产(市场版),2017(09).
【作者简介】
梅红霞(1972.01—)女,中共淄博市委党校副教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党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