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与新中国医疗卫生工作
2020-03-31刘雪松
刘雪松
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之前这段时期,毛泽东在医疗卫生工作方面有许多独创性的伟大实践。其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防治血吸虫病等传染病,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赤脚医生队伍等,都是毛泽东亲自推动的。
毛泽东明确指出党必须领导卫生工作
毛泽东极为重视党对卫生工作的领导。1929年,毛泽东起草的《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 (又称《古田会议决议》)指出:“军政机关对于卫生问题,再不能像从前一样不注意,以后各种会议,应该充分讨论卫生问题。”1944年12月15日,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演说时指出:“各地政府与党组织,均应将报纸、学校、艺术、卫生四项文教工作,放在自己的日程里面。”1951年9月9日,他为中央起草的《关于加强卫生防疫和医疗工作的指示》 指出:“中央认为各级党委对于卫生、防疫和一般医疗工作的缺乏注意是党的工作中的一项重大缺点,必须加以改正。今后必须把卫生、防疫和一般医疗工作看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极力发展这项工作。对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以领导和帮助。对卫生工作必须及时加以检查。在经费方面,除中央预算所列者外,应尽其可能在地方上筹措经费。必须教育干部,使他们懂得,就现状来说,每年全国人民因为缺乏卫生知识和卫生工作引起疾病和死亡所受人力、畜力和经济上的损失,可能超过每年全国人民所受水、旱、风、虫各项灾荒所受的损失,因此至少要将卫生工作和救灾防灾工作同等看待,而绝不应该轻视卫生工作。”这个指示深刻地阐述了卫生工作的重要性,给卫生工作作了明确的定位,为此后党和政府领导卫生工作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
1953年4月3日,毛泽东对《关于军委卫生部情况报告》 作出批示,严厉批评了军委卫生部是“无领导,无政治,也不认真管业务的部门——专门吃饭、做官、当老爷的官僚衙门”。1953年12月上旬,毛泽东在听取卫生部副部长贺诚等汇报工作时指示:“党必须领导一切,领导我们的各种工作……卫生工作一定要受党的领导,绝不能离开党的领导搞独立王国。”1954年4月,毛泽东在《中央关于各级党委必须加强对卫生工作的政治领导的指示》 中指出:“卫生工作是一件关系着全国人民生、老、病、死的大事,是一个大的政治问题,党必须把它管好。”1957年10月13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三次会议上讲话时指出:“除四害是一个大的清洁卫生运动!是一个破除迷信的运动……如果动员全体人民来搞,搞出一点成绩来,我看人们的心理状态是会变的!我们中华民族的精神就会为之一振。我们要使我们这个民族振作起来。”1960年,他起草的《中央关于卫生工作的指示》,严肃批评了大多数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对卫生工作的忽视,要求对卫生工作“由党委第一书记挂帅……立即将中央2月2日批示的文件发下去,直到人民公社;各省、市、区党委迅即作出自己的指示,重新恢复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组织和工作,发动群众,配合生产运动,大搞卫生工作”。
作为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毛泽东多次对卫生工作作出指示,强调党要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通过调查研究,毛泽东亲自起草了对卫生工作的指示,倡导和发动爱国卫生运动,推动农村合作医疗发展,把改善人民健康状况作为移风易俗、发展经济、稳定社会、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像毛泽东这样把卫生工作当作党的事业,提高到“人人振奋,移风易俗,改造国家”的高度,提高到爱国的高度,是前无古人的。在毛泽东的主导下,各级党委和政府共同努力,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出现了飞跃发展。
毛泽东创建了世界上
最大、最高效的合作医疗体系
早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创建时期,毛泽东就确立了根据地的卫生工作要为军民健康服务,增强部队的战斗力,保证革命战争胜利的指导思想。
1929年,毛泽东提出“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卫生工作宗旨,提出医疗卫生工作要面向大多数人,为大多数人服务。1933年,毛泽东在长冈乡调查时指出:“疾病是苏区中一大仇敌,因为它减弱我们的革命力量。如长冈乡一样,发动广大群众的卫生运动,減少疾病以至消灭疾病,是每个乡苏维埃的责任。”1937年12月,毛泽东为白求恩题词:“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1945年5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大上的讲话中指出:“所谓扫除文盲,所谓普及教育,所谓大众文艺,所谓国民卫生,离开了三亿六千万农民,岂非大半成了空话?”并指出:“应当积极地预防和医治人民的疾病,推广人民的医药卫生事业。”1950年,毛泽东为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题词:“团结新老中西各部分医药卫生工作人员,组成巩固的统一战线,为开展伟大的人民卫生工作而奋斗。”在毛泽东领导下,中国政府努力创新并实践了极为有效的、综合性的“人民卫生观”,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不仅注重疾病医疗,更重视卫生防疫,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普遍开展群众性的卫生防疫运动,注重社会保障和移风易俗,整治卫生环境,引导人民群众同封建迷信和不卫生习惯作斗争,把发展人民群众卫生事业视为党和政府的责任。在合作医疗体系建立之前,农民看病必须自己掏钱支付医疗费用。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发展,个体支付方法同集体经济之间越来越不协调。至20世纪50年代中期农业合作化发展高潮时期,很多合作社开始实验性地为解决农民医疗保健而建立起合作筹措资金及支付体系。
1965年6月26日,毛泽东提出“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后又多次强调,要把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到农村,解决广大农村缺医少药的问题。
1968年9月,毛泽东对调查报告《从江镇公社赤脚医生的成长看医学教育革命的方向》 作出批示和修改,号召广大城市医务工作者向赤脚医生学习。最高峰时,全国约有500万赤脚医生和农村卫生员分布在广大农村,赤脚医生成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主力军,大大改善了城乡医疗服务不公平的状况。赤脚医生是广大农民名副其实的健康“守护神”,也是农村合作医疗体系中推荐病人的“看门人”,即决定病人是否需要转送县医院进一步治疗。这一政策实行的结果,使得新中国可以从容面对农村专业医疗人员严重短缺形成的挑战。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1980年至1981年的年报中称:“中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初级护理,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板。”在毛泽东的号召下,新中国充分发挥人民的创造力,在相对较短时间内培训出大量的赤脚医生。
为了让合作医疗制度更好地服务广大农民,解决农民的看病就医吃药问题,毛泽东推动全国农村实现了“合作医疗遍地开花”。1968年11月,毛泽东批转了湖北省长阳县乐园人民公社举办合作医疗的经验,并称赞“合作医疗好”。12月5日,《人民日报》 刊发《深受贫下中农欢迎的合作医疗制度》 的报道,介绍了乐园人民公社的合作医疗经验:“实行合作医疗的办法是这样的:根据社员历年来的医疗情况、用药水平,确定每人每年交一元钱的合作医疗费,每个生产队按照参加人数,由公益金中再交一角钱。除个别痼疾需要常年吃药的以外,社员每次看病只交五分钱的挂号费,吃药就不要钱了。公社卫生所十二名医务人员,除两人暂时拿固定工资以外,其余十人都和大队主要干部一样记工分。为了照顾医生流动性大、花费比较多的特点,每月按情况不同补助三元到五元。”随后《人民日报》 用一年时间,连续组织了23期专稿,开展大讨论。在此推动下,从1969年起全国出现了大办农村合作医疗的热潮,到1976年,农村合作医疗生产大队覆盖率超过90%。
在毛泽东的倡导下,各级政府在全国城乡组织开展了诸多医疗卫生实践活动,如宣传医疗和疾病防治常识,培训乡村接生员、保育员、保健员、赤脚医生等医务工作人员,在乡村建立保健站、产院、保育院等基层卫生组织系统,开展合作医疗等,还树立许多模范标兵和农村卫生模范村,通过各种传播媒介在全国广为宣传。毛泽东推动建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赤脚医生队伍,创造了世界瞩目的中国式初级卫生保健模式,它也是世界上最大、最高效的合作医疗体系。
(摘自《党史博览》 2016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