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
2020-03-31张志明
文_张志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的事情要办好,首先中国共产党的事情要办好。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会被历史淘汰。由此可知,办好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件大事,关键在于通过全面从严治党把党自己的事情办好,使党真正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因此,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居于统领地位,而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关键内容,是实现党对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全面领导的重要保证。
一、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是长管长严的制度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严”就是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他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而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是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制度保障。只有把这个制度完善好,才能使党在新时代有资格和能力领导好人民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必须在制度上做到讲政治从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首先从讲政治说起,必须首先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我们党创造性地使讲政治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结合起来,形成了党强身健骨、始终保持战斗力的看家法宝。从古田会议毛泽东首次提出党内生活政治化、科学化,到延安整风时期建立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基础,到改革开放之初制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再到十八届六中全会颁布《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在党内政治生活这个大熔炉中,讲政治、炼党性、砺品格,凝聚成中国共产党强大的政治优势。新时代的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更自觉地用制度特别是党内法规制度来保证这一巨大政治优势长盛不衰。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意义在于以制度化、程序化方式治理党内政治生活,保证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
第二,必须在制度上做到抓思想从严。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因此,必须以制度切实保障全党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凝心聚魂,用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固本培元、补钙壮骨,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坚定初心使命。
第三,必须在制度上做到抓执纪从严。目前,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主的党内法规,为切实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保证全党团结统一、步调一致,提供了制度支撑。
第四,必须在制度上做到抓治吏从严。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的前提下,特别强调重点是抓住“关键少数”,从严管住管好各级党的主要领导干部,强调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要强化带头意识,尤其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带好头是关键。
第五,必须在制度上做到抓作风从严。抓作风从严,就要坚持自上而下、以上率下,始终锲而不舍、扭住不放,必须把这些原则要求落到制度安排上。从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到反“四风”,有关作风建设的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达20多个,夯实了新时代加强作风建设的制度基础。
第六,必须在制度上做到抓反腐从严,切实以科学的制度安排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取得了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不敢腐的震慑越来越强,不想腐的自觉越来越高,不能腐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反腐败斗争越来越走向长期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中的地位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作为一党执政、长期执政的使命型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党承载着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责任和担当,只有实现党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面领导,才能担负起这样的领导责任。因此,党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领导体现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个领域,贯穿其全部过程,从重大议题提出到顶层设计,再到具体制度安排和制度的实施落实以及制度执行的监督保障,都始终贯穿着党的领导。而要做到全面领导并且领导好国家治理现代化,就必须有足够的领导能力和水平作保证,就必须通过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修得这样的功夫和能力。
因此,《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里面把党的领导与党的建设融会贯通成了一体,把党的领导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融为一体。
第一,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是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的基础支撑。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党领导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政治条件和道义支撑,党只有通过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使党切实做到永远与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做到政治过硬,才能保证全党坚定初心使命。
第二,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必须有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作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只有以制度保障全党做到全面从严治党,才能够推动全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才能使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也才能保障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党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动改革,坚决纠正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宽松软问题,在制度上对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安排,要求全党把切实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并着力健全党的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包括建立健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包括健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重大工作的体制机制,包括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包括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
第三,只有以制度保障做到全面从严治党,才能促进我们党真正做到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才能以制度切实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也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如果不通过全面从严治党及其制度体系使全党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国家政权的人民主体性质不变质,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我们党就会失去执政的最大底气,失去长期执政的道义支撑和力量源泉,就会重蹈苏联东欧共产党执政失败的覆辙,不可避免会被历史和人民淘汰。同样的道理,只有通过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安排保证我们党切实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做到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提高,才有可能长期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才有可能实现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奋斗目标,使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三、努力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制度安排
只有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才能实现好党的领导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统领地位,才能为党领导人民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过硬的政治保证和高强的能力支撑。《决定》规定,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有以下6个方面的具体制度安排。
第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忧患意识,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进行社会革命的同时不断进行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最显著的标志,也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关键所在。他强调,要更加自觉地坚定党性原则,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作为一党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我们党必须有科学的制度安排保障,能够始终高举自我革命的旗帜,能够始终高扬自我革命的伟大精神,永远做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绝不护短,永远做到无私无畏、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永远在自我革命中不断实现自我超越凤凰涅槃,才能永远赢得人民的信赖和支持。
第二,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坚持依规治党,建立健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的体制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攸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要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章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根本性作用,高度重视党内法规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党内法规制定修改的速度之快、数量之多、质量之高前所未有。高度重视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升华为制度文化,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实施中的知行合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党章党规践行中,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对于加速形成党内党章文化和党章精神,起到了巨大的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这一法规性文件,为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其他方面建设提供了制度遵循。
第三,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以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指引,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和法规性文件为主体的制度规定为遵循,已经对破解选人用人中存在的“四唯”难题,对优化选人用人环境,做到严管与厚爱结合,发挥着越来越明显的积极作用。
第四,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速建设完善,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颁布,为全党营造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政治生态打下了制度基础。
第五,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调全面从严治党要害在治。“治”就是从党中央到省市县党委,从中央部委党组(党委)到基层党支部,都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把抓好党建当作分内之事和必须担当的职责;各级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敢于瞪眼黑脸,勇于执纪问责,并以党内法规和法规性文件规定,从严治党是各地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的书记的首要责任和最大政绩,必须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从而迅速破解了长期以来中心工作与党建工作“一手硬、一手软”的老大难问题,实现了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改革发展。
第六,坚决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必须以制度保证我们党能够高度自觉地弘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能力,敢于并善于同一切危害党长期执政根基的现象作斗争,不断排出自身毒素,使党永葆纯洁性先进性。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党的性质和宗旨背道而驰,与党的初心使命格格不入,是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大敌,是毒害党的初心使命的大敌,是影响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的大敌,我们党必须有能力通过完善制度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