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金融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0-03-30苏英杰应香江
苏英杰 应香江
摘 要:21世纪经济全球化的来临,带来了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的发展趋势,推动了我国金融业深化体制改革,加快开放的步伐,这给中国金融业带来了很大变化,增添了许多新的内容,为金融审计的未来发展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本文首先讨论了金融审计概述,接着分析了我国金融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最后研究了提高我国金融审计工作的对策。因此本文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广泛的实际应用。
关键词:金融业;金融市场;金融审计;审计工作;经济全球化
一、引言
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经济安全的大局出发,当前的金融审计应按照“围绕经济搞审计,跳出审计谈经济”的新的审计思路,确定以财务收支和会计信息真实性为基础,以信贷资产质量为主线,以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金融安全,促进金融健康发展为目的的指导思想,并以此为基础,把依法维护金融市场公开公平,促进健全法律法规,规范金融秩序,保护金融机构、存款人、投资者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金融机构强化内部管理,健全风险监管机制,提高资产质量和经济效益,推动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作为金融审计工作的着力点,抓住审计工作的关键点,找准审计工作的落脚点,进而提高金融审计质量,稳固金融审计在整个金融监管体系中的地位,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发展服务。
二、金融审计概述
金融审计的历史粗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9年以前,金融审计权归地方,金融审计从项目的立项、准备、实施、报告、复核、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审计风险都由地方审计机关控制。第二阶段是1999年至今,审计署实行“五统一”,地方审计机关只有在审计署的授权下才能开展金融审计工作。金融审计的高度统一收到了良好的审计效果,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本级审计机关不能对金融审计项目进行审理复核,审计质量由上级审计机关验收,而上级审计机关很难做到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审计的各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风险。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风险往往会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害。一家金融机构发生的风险所带来的后果,往往超过对其自身的影响。金融机构在具体的金融交易活动中出现的风险,有可能对该金融机构的生存构成威胁;具体的一家金融机构因经营不善而出现危机,有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构成威胁;一旦发生系统风险,金融体系运转失灵,必然会导致全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严重的政治危机。
三、我国金融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监管机构审计空缺。近年来,审计发现金融领域的许多问题,有的虽然表现在金融机构。根源却在经济体制、金融体制、监管体系等方面,为此对金融监管机构的审计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而目前,我国的金融审计主要立足点是金融企业,而對于金融监管机构审计很少,要从宏观监管机构人手,才能发现国家及其金融监管机构在体制、政策法规、监管体系和方式等方面的不足和漏洞,才能更大范围地服务于金融监督。
(二)金融审计的深度不够,力度不强。一是注重账面本身状况的审计,而忽视对实物情况和实际状况的审计查证。例如我们经常提倡的真实性审计,普遍的认识是:只要账表,账证、账账,账实相符就应该是真实的,实际情况则不然。就拿银行存款来说,可能经过账表证单的审核,甚至函证,一切很正常,不存在问题,然而这笔存款是否被质押、是否提供了担保、目前有没有支配权,我们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实物资产也存在一样的问题,而被审单位深层次存在的问题,甚至违纪违法问题往往就出在这些方面。二是查证问题停留在问题的表面,而忽视对深层次、隐藏性问题的追查和揭露。比如说我们经常反映的被审单位虚列支出、票据不合格、违规发放贷款或购置固定资产等问题,既然是虚列了,那么套取的资金用途是什么,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贪污、私分、挪用等问题?票据不合格,那么不合格的票据是怎么来的?入账后套取的资金去向存在不存在更深的问题?既然是违规放贷或购置,为什么还要去做,问题的背后有没有其它问题等等,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很少深入到,从而使我们的审计工作总是停留在表面上,被一些问题的表面现象所迷惑,审计质量不高,深度不够。三是审计延伸调查力度不够,结果不理想。人保公司和农发行的审计,审计署明确了一定量的延伸审计调查事项.审计人员四处奔波,克服烈日和酷暑等恶劣天气,费了不少劲,跑了一些延伸单位进行调查,但调查结果很不理想,大部分地方审计机关上报的审计报告中,几乎没有几个问题是延伸调查的结果,其中除了审计手段限制外,我们工作力度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从指导思想上不排除存在只重视延伸调查的数量而忽视调查质量的倾向,从调查结果上不排除送人情等徇私舞弊的可能。
(一)审计方法
改变方式,主动出击。国家审计监督还更多地停留在对已经发生和完成事项的事后监督、检查,侧重于对已经形成的漏洞和突出的问题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这种监督方式明显滞后、被动,不符合风险控制与管理的要求。因此,金融审计应该探索变被动为主动,实现事后监督向事中、事前监督的转变。
(二)积极开展审计创新。金融电子化进程使传统金融审计受到挑战,也为金融审计创新提供了条件和动力。金融电子化条件下的金融审计创新包括: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防范风险、提高效益为目标的审计功能创
新;以利用现代信息和 网络技术,革新 审计技术和手段为标志的审计技术创新;以开展非现场审计、联网审计为实例的审计方式创新;以对电子化 应用 管理和电子化应用系统审计为对象的审计业务领域创新;以审计资源管理、审计人员培训为基础的审计管理创新等。
(三)建立健全金融审计法律法规、随审计制度赖以存在的 经济 环境的变迁。我们应完善金融审计法律法规,以树立金融审计 工作的权威。具体做法是,修改审计法、中国人民银行法、证券法以及 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尽快制定金融审计准则、金融审计操 作指南以及电算化审计规范等指导性文件.使金融审计有法可依。
(四)提高审计人员素质,改进审计手段,增强金融审计揭示金融风险和促进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而现有的审计方法与手段明显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信息科技的 发展,尤其不能适应 会计电算化程度和水平愈来愈高的新形势。只有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努力改进审计手段,金融审计才能具备揭示金融风险的能力,才能在促进防范金融风险方面有所作为。
(五)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管。高效的金融监管体制对促进金融改革与发展、维护金融业的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也是金融审计顺利进行的重要制度保证。没有健全有效的金融监管体制,必然造成一国金融业的无序竞争、混乱经营,金融审计将无法开展。我国目前实行的分业经营基础上的分业监管体制,这种监管体制对于分业经营的金融机构监管无疑是有效的,但也存在监管协调机制缺乏、重复监管、监管信息不能共享等问题。为提高监管效率。促进我国金融审计的发展。必须按照以下原则来健全金融监管体制。其一,坚持综合性原则,协调各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其二,坚持以审慎监管为核心,加强金融业的风险防范与控制,保证金融业的稳定。其三,坚持有效性原则,注重降低监管成本,防止监管过度与缺位;其四,以独立性为基础,提高金融监管的权威,保证金融监管政策的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