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制度层面谈城市贫困的性别倾向性

2020-03-30王丽雅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11期
关键词:贫困权益

摘  要:“贫困女性化”的概念最早由美国伊利诺伊大学社会学助理教授、著名社会学家皮尔斯在1978年发表的文章《贫困的女性化:工作和福利》中提出,很快引起美国乃至全球范围内的社会学学者、女性主义者以及反贫困政府部门的广泛关注,也启示我国国内传统贫困研究要逐渐与性别、家庭、就业等因素联系起来,重视城市贫困的性别倾向性问题,为扶贫攻坚提供新的政策思路。

关键词:女性群体;贫困;权益;性别倾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扶贫脱贫工作取得的成果举世瞩目,特别是近几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的努力下,针对中西部落后地区实行精准政策,给贫困地区居民的生活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各项扶贫工作更是要落实到实处。各地区的扶贫攻坚战成效卓然,但同时也暴露了过程中的一些不足之处。中央及地方政府的扶贫政策通常关注“区域性”贫困,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而对某一地区的特殊群体缺少关注,尤其是对女性群体;现有的一些地区的妇女扶贫政策主要关注点在于保障已有的扶贫政策的性别平等,只在部分健康保健方面有一定的政策倾斜性,但总的来说,专门针对女性扶贫、脱贫的政策法规少之又少,而且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又不免流于形式,并不能完全改善女性劳动者在就业市场上的弱势地位,达不到真正帮助女性脱贫的效果。在国际上,女性主义研究者将这一现象称为“gender blindness”,即“贫困研究的性别盲视”,对女性这一劳动市场弱势群体缺少充分关注和重视将会制约着我国扶贫脱贫工作达到制度初期设计的理想目标。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现阶段正处于经济体制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的巨大变革中,这无疑会对社会就业市场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带来很大程度的影响,各因素造成的下岗失业问题引起社会的关注。20世纪中后期,国内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将贫困研究视角由“农村贫困”转移到“城市贫困”。据统计资料显示,城市劳动女性更易受到经济产业变革的影响,女性员工的下岗比例要高于同期男性,女性也更有可能陷入贫困危机。本文将主要从国内就业制度、家庭内部分工制度、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等角度分析受经济产业体制变革或是企业破产停工影响的城市女性职工陷入贫困的社会制度因素,以引起相关政府决策及执行部门对城市贫困女性问题的重视。

一、就业制度对女性就业者缺乏有效保护

在市场经济时代,国家对市场就业的干预由计划经济的“包分配,铁饭碗”转为“政府促进就业”,市场就业机会和岗位虽然增多,但劳动者就业面临的不确定因素也增加。近年来,随着科技迅猛发展以及劳动力成本的迅速攀升,企业对劳动者教育程度和技术水平的要求越来越严苛,那些技能单一、文化程度偏低的城市女性职工在求职过程中则屡遭拒绝。其次,女性生育成本往往是企业在员工筛选时的考虑因素,虽无明文要求,但常通过变相的苛刻形式制约着女性的求职机会。最后,年龄歧视问题也会对女性求职和下岗再就业带来很大阻力,我国的宪法、《劳动法》以及《就业促进法》中虽规定禁止年龄歧视,但都是原则性的,缺少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方案。

二、社会保障制度下女性权益的缺失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大多与就业制度相联结,更多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社会权利,一旦贫困女性因年老而丧失劳动力,加之其之前的工作不正规或不连续,就很难获得与劳动就业制度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福利,女性的贫困境况很容易地延续到了老年。女性的养老社会保障与男性相比有较大落差,这进一步加剧了老年女性的贫困化问题。我国城市居民有“四条保障线”:职工最低工资保障、职工失业保险、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四项制度共同组建了城市居民社会保障安全网,然而,前三项制度的执行阶段与设计的理想目标脱节,在实际实施中并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保障作用,因此将城市居民社会保障兜底的压力都转嫁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上,城市贫困女性可以获得的社会保障权益十分有限。

三、家庭分工及内部资源分配不公

古代落后思想“男尊女卑、三从四德”在现代文明社会早已不再提倡,但“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依旧影响着很多家庭,不仅仅是偏远农村地区,在一些思想较为保守的城市家长的观念中,“成绩工作好不如嫁的好”甚至仍被奉为教育女孩子的金科玉律。这种思想不仅禁锢了女性的职业与婚姻自由,还影响着女性在工作竞争中的积极性,一旦家庭和婚姻发生变故,诸如离婚、丧偶等,女性则很容易陷入贫困。然而,家庭结构不稳定性已成为当今中国社会的常态。根据民政部数据显示,自2003年起,我国的离婚率逐年上升。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著名社会学家谢宇表示中国现阶段正处于第二次人口转型期,即整个社会的结婚减少、离婚和未婚生育增加、单亲重组家庭增加,谢宇在一次采访中提到:“家庭的变化对社会是一个威胁,我们要意识到它带来的后果”。显然,家庭结构变化给女性带来贫困的风险增大就是其中一个可能的后果,女性户主家庭发生贫困的概率会更高。

我国社会家庭内部的资源分配也存在不均,女性相较于男性更容易被家庭束缚,在传统观念里普遍认为男性在社会上创造的经济价值要高于女性,因此女性被认为应该理所当然地将家庭放在第一位,更多的贡献家庭,承担大部分的家庭劳动和家人生活照料的责任,当然,这几乎不会得到任何社会报酬。不能给家庭带来显性经济收入的女性在家庭内部资源的分配中自然失去了主动权,陷入了家庭资产占有率低、消费能力不足的个人贫困化境地。

结束语:

从整个社会的发展进程来看,女性贫困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缓解,还会诱发一系列其他社会问题,首先,如何“工作和生孩子两不误”是困扰很多职场女性的一大难题,收入不稳定、经济不独立的现狀让不少女性对“生孩子”望而却步,适龄妇女的生育欲望下降势必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以及未来的劳动人口红利。其次,一道由日本NHK电视台特别报道组制作的节目《看不见明天——越来越严重的年轻女性之贫困》在采访中提到日本女性“贫困的代际传递”问题,这一现象在全球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而不仅仅是日本社会的特例。贫困的单身母亲能给孩子提供的物质和精神财富都十分匮乏,孩子在成长的起跑线上就输于同龄人,步入社会后更有可能陷入贫困。女性贫困问题迟迟得不到政府部门的重视,不仅影响着当下,更影响着社会未来。

作者简介:王丽雅,1999年8月出生,安徽合肥,本科在读,南京邮电大学,研究方向:老年/女性社会保障。

猜你喜欢

贫困权益
The Cost of Cute
沈阳桃仙机场 :1元停车权益银联
浦发信用卡开启权益定制活动
漫话权益
河南省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工作座谈会在许昌召开
我国贫困高中生资助制度的建设
悬置的“贫困”:扶贫资金资本化运作的逻辑与问题
从权利观点分析中国贫困问题
农村留守老人贫困问题研究
牧民生活贫困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