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个体到共同体的构建
2020-03-30王银辉
王银辉
摘要:五四文化精神为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奠定了思想文化基础.开启了后者在中国的传播.这与二者之间的内在同一性有着密切关系。二者的同一性体现在谋求独立与幸福、追求公平与正义以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方面.透过上述同一性.可以发现五四文化精神与马克思主义有着共同的思想渊源。然而二者基于同一性的具体外在表现却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它们各自的时代背景、思想渊源及历史任务所决定的。尽管存在差异.二者实现个体全面而自由发展的目标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想却是相通的。
关键词:五四文化精神;马克思主义;同一性;个体;共同体
中图分类号: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099(2020)02-0119-09
时至今日,五四文化运动已有百年历史,它是青年学生与有识之士发起的反强权、反霸权,崇尚自由与平等、民主与科学,为真理与正义而战的爱国运动和思想启蒙运动,对中国的政治、教育、文学、艺术等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它所形成并凝聚的“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激励着中国人民不断开拓、奋进。马克思主义是一种以唯物论解释辩证法、人类历史、社会存在,对资本主义展开批判而发展形成的,涉及经济、政治、哲学与社会等诸多方面,有关世界观与人生观、认识论与方法论,关注人的解放、全面而自由发展的科学理论体系。从传至中国以来,它潜移默化地对中国的革命、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个方面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马克思主义是“为了改变人民历史命运而创立的,是在人民求解放的实践中形成的”科学理论,五四文化精神是中国人民为谋求国家、民族与个体的解放,实现自由与平等而进行的伟大创造,是一种不竭的奋进精神。五四文化精神之所以能够推动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与二者在本质上具有的内在同一性紧密相关,无论是谋求独立与幸福,还是追求公平与正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方面,五四文化精神与马克思主义均存在着内在的同一性。
一、五四文化精神与马克思主义批评的时代性
伟大的理论或文化精神源于个体发展、社会时代进步、国家民族之需要,五四文化精神和马克思主义均是如此。马克思主义是谋求人之独立与幸福的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强调人类社会存在的本体论离不开人之存在,因为“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共同体”。基于唯物史观,马克思肯定人作为个体的存在,通过批判宗教对人的支配、奴役和异化,并明确指出“人不是抽象的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鲜明地指出宗教使人的本质不具有真正的现实性,要求实现“人民的现实幸福”必须废除作为人民的鸦片的宗教。他通过对苦难尘世的揭示,对宗教的批判.来披露宗教的虚幻性,披露这一真理的彼岸世界的欺骗性,以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这一历史任务,因为此岸世界的人民幸福的实现,离不开将“对天国的批判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变成对政治的批判”。因此,在马克思看来,人的现实幸福的实现,离不开消除宗教的虚幻性和欺骗性,回归人的此岸世界、现实性,消除尘世的苦难;要实现这一历史任务,必然要求回归人之存在本身。在现实世界中,人总是处于一定的家庭、阶级、民族、种族等社会关系之中。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恩格斯通过对人类早期不同历史阶段的家庭、部落中的婚姻制、亲属制、私有制等问题的探析,针对人所要面对、摆脱的各种桎梏与枷锁,提出“个体必然要重新自由”的命题,为寻求男性与女性乃至人的真正独立与幸福之路,作了更具积极意义的理论开拓,强调“只有能够自由地支配自己的人身、行动和财产并且彼此权利平等的人们才能缔结契约”,只有消灭私有制,才能创造自由与平等。
实现自由与平等,谋求个体的独立与幸福,同样是五四文化精神的内涵。从1915年陈独秀在上海创办《青年杂志》,五四文化运动自诞生到不断地发展推进,独立与幸福、自由与平等始终作为其新思想的一大基石,不容动摇。在《敬告青年》一文中,陈独秀提出“新青年”的六大标准,其中的首要標准便是针对新青年的人格提出的,即“自主的而非奴隶的”标准。他认为人“各有自主之权,绝无奴隶他人之权利,亦绝无自处于奴隶之义务”,“独立自主之人格”高于“一切操行”“一切权利”“一切信仰”,有独立心且勇敢之人才具有“贵族道德”,“以自身为本位”方能获得“个人独立平等之人格”,方可“立德立功”。在此期间,他在《法兰西人与近世文明》《今日之教育方针》《抵抗力》《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一九一六》《吾人最后之觉悟》等文中,从不同层面又对上述观点与主张作了更进一步的阐明。尤其在《新青年》一文中,陈独秀明确提出“人生幸福问题”,认为人谋求幸福乃天经地义,主张新青年要获取人生幸福,应树立必不可少的关于“毕生幸福”“幸福内容”“幸福原则”“自身幸福”“幸福的久远”五个方面的观念。在陈独秀看来,独立与幸福、自由与平等,对个体健康人格的形成和社会发展不可不谓意义重大。对独立与幸福问题的探讨,鲁迅不仅“发愿”——“要人类都受正当的幸福”,而且提出“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的主张,明确指出“独立”所具有的重要价值和意义,主张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应“交给他们自立的能力”,解放他们的同时,使其“不失独立的本领和精神”“成一个独立的人”,并在《娜拉走后怎样》《寡妇主义》《三十八》《随感录三十九》《头发的故事》等文中作了不同层面上的阐述和剖析,强调独立、自由、平等对于幸福的不可或缺性。此外,胡适坚持以“自立”寻求独立自由并“充分容纳个人的自由,爱护个性的发展”,蔡元培主张的教育独立论,周作人提倡的“人的文学”“平民文学”等,无不有力彰显并传播了五四文化运动中追求解放、独立、自由的理念,以及谋求幸福的思想。
个体独立、自由、平等与幸福的获得,绝不可能在“真空”中实现,因为人总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存在之中。马克思深刻认识到,人总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之中,“个体是社会存在物”。在私有制、尤其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中,人在劳动这一异化了的实践中不可能收获到真正的幸福,因为劳动对于有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而言都是外在的,使他们处于不断的异化之中,只不过,“有产阶级在这种自我异化中感到幸福,感到自己被确证,它认为异化是它自己的力量所在,并在异化中获得人的生存的外观。而无产阶级在异化中则感到自己是被消灭的,并在其中看到自己的无力和非人的生存的现实”。在马克思看来,从根本上讲,劳动是人的本质,但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不属于有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本质,对于无产阶级,尤其是对于工人而言,更是如此,“他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因此,消除异化,实现个体的解放、独立和自由,不仅是民族解放、宗教解放、政治解放的问题,“国家从宗教中解放出来并不等于现实的人从宗教中解放出来……政治解放本身并不就是人的解放”而且更要从人的各种关系中,尤其是阶级关系中来寻求解放,将人和社会从私有财产、私有制、奴役制中解放出来,“对私有财产的扬弃,是人的一切感觉和特性的彻底解放”。因此,马克思坚决主张,无产阶级只有消除资本主义私有财产,废除一切私有制,才能实现自己的解放,“无产阶级的真正解放在于消灭一切阶级对立”,从而真正实现独立与幸福。
马克思主义对解放与独立问题的论述涉及民族、国家、种族、宗教、群体、阶级等各个方面,相较而言,中国五四文化运动更多侧重于国家与民族的独立。19世纪40年代鸦片战争以降,有识之士不断探索民族独立与国家富强之路,尝试了农民革命、实业救国、变法改良、民主革命等诸多实践,仍未能使中国摆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境地,然而,他们的探索却从未停止。五四文化运动是一次力求新国新民的思想启蒙运动,试图通过文学革命来开启民智,进而实现民族独立、富民强国的目标。尤其是在五四时期,知识分子更加意识到“欧洲文化,受赐于政治科学者固多,受赐于文学者亦不少”,“今欲革新政治势不得不革新盘踞于运用此政治者精神界之文学”。“要改造国人的精神世界,首推文艺。”鲁迅先生毅然决然地弃医从文,有力地显示出当时中国知识分子力图以新文学达到新民、新政治,实现国富民强的理想与决心。五四文化运动高举民主和科学两面大旗,用新思想、新道德、新伦理、新文化来寻求人的解放,以期实现个体的独立。在如何实现个体解放与独立的途径上,五四文化精神与马克思主义还是有所不同的,前者主要是以提倡西方民主主义思想反抗封建主义的落后思想,更多的是停留于思想文化启蒙阶段,后者则是主张消除一切私有制、一切剥削、一切阶级对立,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产物。
此外,五四文化精神与马克思主义对妇女解放与独立问题的探索,亦有相通之处,这里暂且搁置二者之间是否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关系问题。马克思明确指出,在私有制社会中,妇女处于被贬低、受压迫的地位,特别是在商品社会中,男女关系已成为买卖的对象,妇女沦为私人财产,进而揭露出资本主义社会“把妇女当作共同淫欲的虏获物和婢女来对待”的本质。恩格斯明确提出妇女解放问题是人的解放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内容——“在任何社会中,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强调“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事业中去:而要达到这一点,又要求消除个体家庭作为社会的经济单位的属性”,在这一过程,妇女是否能够参与到社会的生产劳动之中对于其解放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只要妇女仍然被排除于社会的生产劳动之外而只限于从事家庭的私人劳动,那么妇女的解放,妇女同男子的平等,现在和将来都是不可能的”。关于妇女解放与独立问题,在五四文化运动中同样有着相当深刻的表现与揭露,涌现了一批优秀的文学著作,如鲁迅的《伤逝》、胡适的《终身大事》、冯沅君的《隔绝》、庐隐的《海滨故人》、巴金的《家》《春》《秋》、丁玲的《莎菲女士的日记》……这些作品揭露女性在独立与解放过程中的不幸、苦闷和悲惨命运,表现了对包办婚姻、家庭专制、封建迷信的反抗,对自由独立、幸福爱情的争取。在马克思主义那里,妇女解放的关键在于劳动,而在五四文化精神中,这个问题解决的关键无论是在于“钱”,还是在于“经济权”,但归根结底还需要“自立”意识,战斗精神。鲁迅认为,娜拉觉醒出走后,堕落与否、重回家庭与否,她须还更富有,要有钱,钱——经济权是最要紧的,要获得经济权,“第一,在家应该先获得男女平均的分配;第二,在社会应该获得男女相等的势力。可惜我不知道这权柄如何取得,单知道仍然要战斗;或者也许比要求参政权更要用剧烈的战斗”。这种自立与战斗意识,是五四文化精神得以在20世纪以来中国百年思想史、革命史、文艺史的沉浮中巍然屹立,影响至今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精神内核。
二、《哲学的贫困》与五四文化精髓
谋求独立与幸福,是个体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一个重要任务和目标.其实现必然离不开对公平与正义的不断追求。无论马克思主义还是五四文化精神在对人类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追求方面,所产生的价值均卓有成效,令世人瞩目。
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关于竞争与经济问题的讨论,较为集中地探讨了公平问题,批判蒲鲁东的竞争搞乱公平、正义的观点,蒲鲁东“把群众的公平当作绝对的东西,奉为历史上的神,从而就犯下了更不公平的过错”。在马克思看来,“在雇佣劳动制度的基础上要求平等的或甚至是公平的报酬,就犹如在奴隶制的基础上要求自由一样”。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雇佣劳动中,除非消灭私有制、雇佣劳动制本身,否则,“做一天公平的工作,得一天公平的工资!”这种保守的格言是不可能实现的。恩格斯从唯物主义历史观出发,批判了蒲鲁东和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各种“永恒公平”的观念,其有关公平问题的批判与分析,为我们开启了“对现存社会制度的不合理性和不公平、对‘理性化为无稽,幸福变成苦痛的日益觉醒的认识”,尖锐地指出“这个世界虽然名义上承认公平原则,但是事实上看来时时刻刻都在肆无忌惮地抛弃公平原则”,同时告诫人们“决不能把‘普遍的公平原则和那种粗陋的平均主义混淆起来”。这些深刻的论述有助于理解并深化对资本主义社会剥削本质的认识,消除剥削与不平等,构建社会公平。
正义问题,同样是马克思主义所探讨并追求的一个重要内容,与公平问题紧密交织。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正义”同“自由”“美德”一样,是一种精神,一种必不可少的善,是人民大众的一种特性。他们从辩证发展的观点,审视正义、自由等所谓“永恒真理”,并提出共产主义要废除这些“永恒真理”,因为历史上的许多国家、阶级、政党、宗教、道德、哲学以及“法”,都给自己的“永恒真理”“披上一件用思辨的蛛丝织成的、绣满华丽辞藻的花朵和浸透甜情蜜意的甘露的外衣”,以达到在各自领域里争占统治地位的目的。同时,恩格斯严厉批判了杜林将平等等于正义的荒唐命题,因为“平等仅仅存在于同不平等的对立中,正义仅仅存在于同非正义的对立中,因此,它们还摆脱不了同以往旧历史的对立,就是说摆脱不了旧社会本身”,从这一点上讲,正义也不能成为永恒的真理。然而,恩格斯仍多次重申:“从今以后,迷信、非正义、特权和压迫,必将为永恒的真理、永恒的正义、基于自然的平等和不可剥夺的人权所取代。”那么,究竟怎样的正义可谓是永恒的,可以成为真理?关于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马克思的一段论述中有所洞见。在《国际工人协会总委员会关于普法战争的第一篇宣言》中,马克思评论1870年爆发的普法战争时,引用了塞纳河畔讷伊支部当时在《马赛曲报》上发表的一段宣言——“这次战争是正义的吗?不!这次战争是民族的吗?不!这只是王朝的战争。为了人道,为了民主,为了法国的真正利益,我们完全并坚决拥护国际反对战争的声明”,可以发现马克思有关何为正义的观点,即:只有为了人道,为了民主,为了民族,为了国家的真正利益,才是正义的。他认为这种真正的正义(还有真理和道德)是一切团体与个人彼此间和对一切人的关系的基础。然而,这种正义经常被历史上的阶级、政治、哲学、宗教等所歪曲、盜用,被它们“用关于正义、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女神的现代神话来代替它的唯物主义的基础(这种基础要求人们在运用它以前进行认真的、客观的研究)”,这在人类社会与文化发展过程中产生了极大的危害。马克思认为,真正的正义还未能统治世界,因为正义还没有被人们正确地认识,并且它的实现需要以全人类的解放作为条件。
以上可见,马克思主义对公平与正义问题的探讨是辩证的、深刻而复杂的,在追求人类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反抗一切压迫与剥削的同时,对人类历史与社会文化发展中的公平与正义问题始终持怀疑批判的态度,深刻揭露了私有制社会中存在及所倡导的公平与正义的欺骗性。
五四文化运动是一场争取国家与民族、个体的公平与正义的斗争。早在1907年《摩罗诗力说》中,鲁迅便已流露出对“自由正义祖国”的渴慕,对为人类抵抗压迫者的具有“爱与正义自由”精神的普罗米修斯的赞美,对古今中外为自由而战之斗士的敬仰,认为“正义、自由、真理”等观念已成为世界的潮流,应注入社会改革的新精神。20世纪20年代以后,鲁迅先生深刻意识到在西方列强与当时执政者那里,人们是不可能获得“正义”“公理”的,因为正义公理只是列强、当局以及买办文人“正人君子”在人世间进行欺瞒压榨的旗子。尽管鲁迅向往一个公平与正义的世界,但在他看来,公平与正义只不过是当时一些政客以及“革命家”“正人君子”等牟利的幌子,除此再无其他。胡适有关公平与正义的讨论则较多集中于对自由、独立等问题的思考方面。胡适1910-1917年间在美国求学,开始大量接触并学习西方思想与文化,深受进化论、实用哲学等思想的影响,认为达尔文等人的思想有助于“打倒宗教的权威,解放人类的思想”,并以此为指导加入中国文学革命的论辩中,提倡新文学,主张通过建设“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来寻求个体“有感情,有血气,能生动,能谈笑”的生命,建构人的“自立”精神,从而谋求国家的历史、文字、思想之变革,实现民族的“长进”。胡适渴望民族的自立与国人的自治,认为现代思想更多地集中于“维持多数人民的自由,可以维持社会的比较平等”,主张这些公平与正义的实现要依靠奋斗与独立的精神,力倡争取个人的自由,因为“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
五四时期的有识之士普遍意识到,在各军国主义列强面前,处于中国当局政府腐败、黑暗、软弱、不作为,地方军阀割据混战的大背景下,公平与正义只是黄粱美梦。陈独秀认为,当时中国要主张公理,必须反对强权;要实现救国富民、公平与正义,须有爱国之心——通过“勤”“俭”“廉”“洁”“诚”“信”等方面的国民素质之完善方可完成,否则,“自由正义与和平”“公理战胜强权”只是幌子、假面。李大钊意识到,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宣传社会主义,有利于对正义的倡导,消灭私有制,实现社会平等,尽管“公平只是人类社会特有的道德”,但只有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才能实现人类社会的自由平等和公平。从以上对鲁迅、胡适、陈独秀、李大钊等人思想观点的分析,不难发现这些五四文化运动的代表人物对个体与民族的公平与正义充满向往,对当时西方列强与中国当局等所提出的公理、公平与正义持怀疑批判态度,认为通过新文学、新教育、新文化、新道德等才能培养出新人、新民,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可见,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公平与正义时常是被分开论述的,公平更多的是用来批判资本主义生产制度及其各种哲学、社会学说,正义则是一种精神、“善”和人民大众的特性,公平与正义的同一性在于建构人类的解放。在五四文化精神中,公平与正义被置于同一语境下使用,以建构民族与个体的解放及社会公平。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及其马克思主义批评的解放性质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五四文化精神与马克思主义的又一同一性。马克思主义既注重人个体的存在,又强调人是作为社会存在的共同体。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各式各样的共同体,如政治的共同体、国家的共同体、宗教的共同体等。但马克思对这些共同体持怀疑、批判的态度,因为以往人类社会中的政治、国家、宗教、政体或阶级都存在某种虚幻性或欺骗性,“国家内部的一切斗争——民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君主政体相互之间的斗争,争取选举权的斗争等等,不过是一些虚幻的形式——普遍的东西一般说来是一种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所有者对非所有者的统治正是依靠某种共同体形式的存在。没有这些共同体,统治者对被统治者、剥削者对被剥削者的统治与剥削是不可能实现的。同时,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意识到:“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在过去种种“冒充的”共同体中,个人的自由只是其所在特定阶级范围内的自由,真正的自由只有在“真正的共同体”中才能实现,对此,马克思和恩格斯明确指出“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
那么,什么样的共同體处于什么条件下不是虚幻的、虚假的,可称其为真正的共同体?在马克思主义那里,这个问题有着明确的回答。“某一阶级的各个人所结成的、受他们的与另一阶级相对立的那种共同利益所制约的共同关系,总是这样一种共同体.这些个人只是作为一般化的个人隶属于这种共同体,只是由于他们还处在本阶级的生存条件下才隶属于这种共同体,他们不是作为个人而是作为阶级的成员处于这种共同关系中的”。这样的个人所存在的共同体便是虚幻的、虚假的,“而在控制了自己的生存条件和社会全体成员的生存条件的革命无产者的共同体中”,才可能消除这种虚假性,因为“在这个共同体中各个人都是作为个人参加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将这个真正的共同体称之为“共产主义”。从家庭、部落、氏族等古代原始的“天然的共同体”,经由奴隶制共同体发展至封建制共同体、资本主义的“虚假的共同体”,在这一人类发展历程中,尤其是在现代社会中,“每一个人都既是奴隶制的成员,同时又是共同体的成员”,人并未得到真正的解放,反而受到各方面的限制和桎梏,因为“任何一种所谓的人权都没有超出利己的人,没有超出作为市民社会成员的人,即没有超出封闭于自身、封闭于自己的私人利益和自己的私人任意行为、脱离共同体的个体。在这些权利中,人绝对不是类存在物,相反,类生活本身,即社会,显现为诸个体的外部框架,显现为他们原有的独立性的限制”。只有进入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真正的共同体”,人才能超越这些框架和限制,超越自己的个体利益,解放自身,扫除自己各种成员之间的一切障碍,成为真正本来意义上的人,形成“自由人的共同体”,因为共产主义是关于人的解放的运动,“是从私有财产的普遍性来看私有财产关系的”,因为共产主义能够实现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人道主义的扬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向合乎人性的人的完全的解放、还原或复归和实践,“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因此,在马克思主义看来,要建立人类命运的共同体——共产主义,必须消除私有制,消灭剥削制度,消除对人的异化;只有“推翻一切旧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基础,并且第一次自觉地把一切自发形成的前提看作是前人的创造,消除这些前提的自发性,使这些前提受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支配”,才能形成共产主义这一共同体所需要的物质条件和经济基础。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马克思和恩格斯尽管极少使用“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但通过分析他们的共同体思想——他们对共同体的形成、发展、类别等内容的探析,对“自然的”“虚假的”和“真正的”共同体的辨析,提出真正的共产主义共同体的建立同人的解放、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有着必然的联系,指明其内在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相较马克思主义对共同体的构建既注重个体性,又强调类的普遍性.中国五四文化精神对共同体的构建则更为关注人类存在层面上的共同体。五四时期许多知识分子深受康德、黑格尔、达尔文、卢梭等人的思想观念的影响,将个体发生学、种族进化与人类历史的发展相结合,来思考人的存在问题。鲁迅早在《人之历史》中,通过研究达尔文的《人类起源》、赫胥黎的《人类在自然界的位置》和黑格尔的《人类种族的起源和系统论》等著述,来探讨个体的发生、种族的进化和人类的发展等问题,进而在《我们怎样做父亲》中明确提出生命必需“要发展,要进化”的主张。鲁迅清醒地看到人民大众所应具有的“人类之爱”,以及理想的“大同世界”是帝国主义所不能允许的。他称赞普列汉诺夫是“伟大的思想家”“俄国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先驱”,认为普列汉诺夫为马克思主义艺术理论奠定了基础,认识到艺术、社会等方面的研究“须‘从生物学到社会学去,须从达尔文的领域的那将人类作为‘物种的研究,到这物种的历史的运命的研究去”。正是有了这一思想重心的转移——由生物学转移至对人类历史命运的探讨,鲁迅才发出“人类的进化究竟在那儿呢?”的拷问,提出“为人类的艺术,别的力量是阻挡不住的”文艺主张。鲁迅认为,实现人类相互间的关心,消除彼此间的隔膜,“最平正的道路”是“只有用文艺来沟通”,只可惜走这条道路的人很少。尽管鲁迅未使用“共同体”一词,但从上述内容以及其对国民性的批判可知,他始终关心中华民族这一共同体的发展问题,他对文艺问题的思考始终与人类的历史、存在与发展等息息相关。
胡適对人类这一共同体的思考更多体现在探讨“小我”与“大我”关系的“社会的不朽论”中。胡适认为,“小我”不是独立存在的,是与无数的小我、与社会和世界有着千丝万缕关联的,“大我”是由无数小我的汇聚、叠加而构成的;“小我”是会死的、会消灭的,“大我”是不死的、不朽的。这是胡适的十大人生观之一。究竟什么是“小我”“大我”?在胡适看来,个人是“小我”,人类才是“大我”。他将“人的问题”分为“小我”的个人、“大我”的人类及二者之间关系的问题,批判个人主义论者只认个人,否认介于“小我”与“人类”之间的种种关系,如家庭、国家等,同时通过对西方政治哲学的分析,揭示其三大重要变迁——“(一)从放任主义变到干涉主义,(二)从个人的国家观变到联群的国家观,(三)从一元的主权论变到多元的主权论”,在分析个人、群与国家的过程中,将个体扩展至群,进而上升至国家,上升至人民的层面,突显了人民的重要地位与意义,揭示出“政治的机关”“可以维护多数人民的自由,可以维护社会的比较的平等”,“是为人民谋福利的一种重要工具”。
陈独秀则从社会时代的历史发展来探讨人类这一共同体的变更与进化,指出由游牧酋长时代经封建时代,发展至资产阶级时代,最终至无产阶级时代,这是时代推进的必然,是时代潮流。要实现时代与历史的进步,在陈独秀看来,需要五四文化运动所特有的精神,即:人民反对黑暗、追求幸福的直接行动和不怕牺牲的精神。同样,李大钊所追求的是“世界人类的新精神”,是全世界社会主义的胜利,在他看来,“一个人的未来,和人间全体的未来相照应”,“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生物进化观点是没有科学依据的,真正的生物进化“不是靠着竞争,乃是靠着互助。人类若是想求生存,想享幸福,应该互相友爱,不该仗着强力互相残杀”,世界各民族和全体人类的解放、发展与幸福的实现亦应如此。李大钊尽管肯定了先有一个共同趋向的理想、主义对于解决共同社会问题的重要性,但他清醒地意识到人类真正的解放是要靠我们自己的力量,自己解放自己。“其设计勾画的由‘青春中华(民族国家共同体)到‘新亚细亚(区域共同体)到‘世界联邦(人类共同体)的共同体发展图式,体现了强烈的世界意识、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李大钊的共同体思想为今天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
五四文化运动一个重要目标是注重团体活动,从而唤起中国人的公共心,培养国人的组织能力,用新文化培育新人。当时许多知识分子意识到要实现中华民族独立与富强——这一民族共同体的目标,必须依靠新文化、新文艺,因为“文学、美术、音乐,都是人类最高心情的表现”,“举精神之旗、立精神支柱、建精神家园,都离不开文艺”。正是为了实现中华民族这一共同体的解放、独立与富强,有识之士们纷纷提出建构关于民族、人类共同体的主张,才出现了鲁迅对“为人类的艺术”的倡导,胡适的人类这一“大我”观,陈独秀所推崇的独特的五四精神,李大钊的共同体思想,蔡元培的“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理念,周作人对“人的文学”的倡导……
四、结语
概言之,五四文化所凝聚的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精神,聚焦于对个体和共同体的构建,具体体现在谋求独立与幸福、追求公平与正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层面,这与马克思主义呈现出内在的同一性。以上同一性源自五四文化运动与马克思主义所具有的共同的思想渊源,即西方现代启蒙思想。然而,中国五四文化运动对西方现代启蒙思想的态度总体上是认可的,尽管也有些许不满和批评:而马克思主义对现代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则是持怀疑批判的态度,采用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法形成自己的科学理论体系。尽管有着内在的同一性,但二者关于这些同一性内容的具体外在表现却存在一定差异。在谋求独立与幸福方面,马克思主义更多地强调要消除宗教的虚幻性与欺骗性,消除私有制:五四文化精神则在批判封建礼教及其思想的同时,强调人的解放、独立、自由意识与思想的培养。在对公平与正义的追求上,马克思主义侧重于主张消除建立于私有制之上的雇佣劳动制度,同时,对资本主义社会历史中的公平与正义持怀疑和批判态度:五四文化精神则流露出对公平与正义的相当强烈的渴慕之情,希望通过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倡导与建构,寻求实现对个体(尤其是妇女)、民族、国家的自由与解放之路。在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方面,马克思主义不仅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而且为之实现指明了出路一消灭剥削、消灭私有制、消除对人的异化;五四文化精神则多集中于文艺领域,强调通过新文化开启人的心智,培育新人,从而推动人类命运之改变。
上述差异的产生同五四文化精神与马克思主义之间不同的时代背景、思想渊源及历史任务有着密切的关系。首先,在时代背景方面,马克思主义所诞生的19世纪40年代,工业革命推动资本主义迅速发展、市场全球化、无产阶级队伍不断壮大的同时,也加剧了贫富之间的差距,导致经济危机的爆发,社会矛盾日益尖锐,使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弊端更加突显,因此,科学地解决这些矛盾与问题已成为社会时代发展的迫切要求。孕育五四文化运动的20世纪初期,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仍是封建统治和自然经济占主导,资本主义经济、政治、文化虽得到一定发展但仍非常有限。其次,在思想渊源方面,马克思主义借鉴并吸收了人类历史上的一切优秀的思想文化资源,从唯物史观的角度,立足于“现实的人”,运用辩证与整体性的观点,将个体与社会、物质与意识、存在与意识、理论与实践等矛盾问题相结合,批判、汲取并超越了机械唯物论、唯心主义以及神学历史观等思想理论的局限性,从而在哲学、政治、经济等领域建构起科学的理论体系。五四文化精神则倾向于批判封建礼教思想,向往西方社会的民主与科学、自由与平等,主张学习借鉴西方的政治与经济、教育与艺术等。再者,在历史任务方面,马克思主义致力于消灭剥削与压迫、消灭私有制、消灭一切不平等的根源、消灭资本主义制度,实现人和人类的解放,建立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五四文化运动是一场反对封建礼教与文言,提倡民主与科学、提倡新文化和白话的新民主主义思想文化革新运动,其历史任务与目的是以西方现代启蒙思想改造中国的国民性,实现人的解放、国家民族的独立与富强。正是由于以上原因,五四文化精神与马克思主义在谋求独立与幸福、追求公平与正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尽管有一定差异.但两者实现个体全面而自由发展的目标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想却是相通的,因为“马克思主义第一次站在人民的立场探求人类自由解放的道路,以科学的理论为最终建立一个没有压迫、没有剥削、人人平等、人人自由的理想社会指明了方向”,同样,五四文化运动以“爱国、进步、民主、科学”为精神,以寻求公平与正义、人的自由与解放、民族独立和人民幸福为目标,推动了中国思想文化由近代向现代转变的进程,开启了中国由旧民主主义革命向新民主主义革命迈进的步伐。正是由于两者存在着内在的同一性,五四文化精神才可能为马克思主义在华夏大地的传播和中国化提供思想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