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换脸技术的侵权问题分析
2020-03-30夏子涵
摘要:随着我国人工智能的发展,各种AI的衍生技术在国内迅速发展。AI换脸技术以其简单易学、新奇度高发展迅速。但是应用不当也带来对他人肖像权名誉权以及知识产权的侵犯,同时,AI换脸维权问题也面临一定困境。相较于欧美国家,我国针对AI技术在立法方面较于落后。为了适应AI发展带来的新挑战,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人民大众都应当采取将积极措施,做好准备迎接AI时代的到来。
关键词:AI换脸;侵权;法律挑战维权困境
导言:
2017年12月一名为“deepfakes”的用户首次在网络发布自己制作的AI换脸视频,将好莱坞明星盖尔·加朵的脸嫁接到另一张脸上,随即引发大量讨论。之后其直接开源了项目代码,更多效仿者随之而来,并用“deepfake”代称“AI换脸”技术。至此,AI换脸技术开始流向全球。2019年2月,一个“朱茵变杨幂”的换脸视频蹿红网络在引发争议后,视频随即下架。随着AI技术的广泛应用,AI换脸技术已经越来越大众化,由AI换脸技术引发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本文将着重对AI换脸所侵犯的肖像权、名誉权以及知识产权进行分析。
一、AI换脸对被换脸者的肖像权、名誉权问题分析
近日,AI换脸技术迅速发展,但是相对于人们对于AI换脸技术本身的好奇,在AI换脸过程中随意使用、传播他人照片以及不雅视频,以及任意对他人原创作品进行剪辑所产生的法律问题引起了人们更为广泛的关注。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法律虽然没有明确指出侵犯肖像权的后果,但是结合《民法总则》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那么公民的肖像权与名誉权自然也是受法律保护的。相比于原来的《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并未明确要求侵犯肖像权要以营利为目的,这也意味着,法律对肖像权的保护更为宽泛,即虽然成人视频的制作者并没有从中获利,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视频制作者所制作视频的行为已然构成侵权。
具体来说,肖像权侵权的构成要件除具备一般侵权要件(行為违法性、行为人具有过错、因果关系及损害事实)外,还包括,一要有肖像使用行为,二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1]以前不久的杨幂、唐嫣被换脸成人视频为例,不难发现,视频的制作者本身制作成人视频的行为即具有违法性,未经他人同意而使用他人照片,且由此对被使用者造成的损害与视频制作者的行为具有明显的因果关系,此种行为无疑严重侵犯了被换脸者的肖像权。
另一方面,AI换脸在侵害肖像权的同时,也对被换脸人的名誉权造成极大侵害。所谓名誉权,指的是公民以及法人所享有的维护自身获得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法律规定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考察名誉权是否受到侵害具体要考虑以下几点,即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换句话说,侵权人的违法行为会导致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并且对此存在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态,即有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2]上例中,杨幂、唐嫣等女星被换脸成人视频,且相关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传播、组织制作黄色视频本身已是违法行为,将明星的脸换到黄色视频,更是一种侮辱行为。也许对别人来说,这些只是茶余饭后的谈资,可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当看到无数成人视频中自己的脸与别人赤裸的身体,而且这些视频就放在网络上,正在被无数的人观看,她们所受到的精神损害是无法估量的。
其实,除了成人视频,如果其他AI换脸视频被不法分子利用,由此所产生的谣言、诈骗、违法视频则也会损害被换脸人的名誉权甚至有可能会对第三人造成不利影响。举个例子,如果有不法分子利用AI换脸将诈骗视频中的人脸换成A,并向A之亲友B发出求救讯息,要B帮忙借钱,B是极易上当的。即便B最后没有上当,由此消耗的也是A与B之间的信任与A长期以来养成的良好的社会评价。
二、AI换脸所侵犯知识产权问题分析
随着AI换脸技术在影视剧方面的大量的应用,有关相关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问题也逐渐走进大众视野。以不久前杨幂在《射雕英雄传》中换脸朱茵为例,来对AI换脸问题侵犯相关知识产权的问题进行说明。
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射雕英雄传》的著作权由其制片者享有,制片者对作品享有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视频制作者将《射雕英雄传》演员朱茵的脸换成杨幂,无疑是属于客观事实和法律意义上的篡改视频,侵犯了制片者享有的作品完整权。[3]即知识产权。但是这种现象在短视频剪辑行业却是十分普遍的。
不过,我国法律对于短视频的性质,合理使用和戏仿作品并没有明确规定。且具体在司法实践中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不过,18年3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发布文件,针对网络视听节目进行规范,坚决打击非法抓取、剪切改编试听节目的行为。[4]也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非法改编行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警告视频的制作者,在制作视频时,要合法合规,同时要加强版权意识,在改编拼接视频,尤其是进行AI换脸时最好征得版权人的同意。
三、AI换脸技术维权困境
AI换脸问题所产生的侵权问题愈来愈多,如何进行维权也是人们愈加关心的问题。但是关于AI换脸维权却存在一定困境。
头条新闻曾经开展过一项调查,来试探人们对于AI换脸的态度,有大约4万5千人参加此次调查,其中将近30%的人认为对于AI换脸,不过是一时兴起,图一时新鲜。大约有56%的人认为AI换脸存在风险,并对AI换脸采取保留态度。只有一小部分人认为AI换脸非常有意思,由此可见,大部分人对于AI换脸还是保有一定的警惕。[5]但是显然人们对于AI换脸技术所造成的侵权问题的维权意识不够。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有关肖像权侵权案例从年初至今大致有4千6百多起,有关名誉权侵权的案例大致有9千多起,有关著作权纠纷的案子大概有4万多起,但是其中有关AI换脸技术的案子几乎没有。
首先,我国有关AI方面的立法很少,法律适用存在一定难度。一般来说,法律进步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社会现实的变化,另一个是人们思想认知的改变。
到现在,我国AI市场发展尚不完善,没有统一的行业规范。比如前段时间大火的“ZAO”软件,就有不少霸王条款,现摘取“ZAO”软件部分条款:
“在您上传及/发布用户内容之前,您同意或者确保实际权力人同意授权 ZAO”及其关联公司以及“ZAO”用户全球范围内完全免费、不可撤销、永久、可转授权和可再许可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可以对用户内容进行全部或者部分的修改与编辑(如将短视频中的人脸或者声音换成另一个人的人脸或者声音)以及对修改前后的用户内容进行信息网络传播以及《著作权法》规定的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全部著作財产权利及邻接权利。”[6]
也就是说,用户只要上传照片,就相当于授予“ZAO”以及“ZAO”用户对照片进行修改传播的权力。就我国现有经济发展政策来看,市场在经济发展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只起宏观调控作用。AI市场的发展主要是要市场自行调节,等AI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法律才可能出台。
另一方面,人们对于AI技术的认知还不成熟。许多人对AI换脸敬而远之,有一部分人只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来应用AI技术。许多人认为AI换脸不过是图一时之乐,没必要上升到法律层面,法律意识淡薄。
第二,对于AI换脸维权成本高,这里所指的成本并不是金钱,而是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首先,就证据的收集来说,AI换脸得素材来源广泛,几乎很难找到源头,再加上剪辑传播视频人数太多,被告难以确定。如果要维权就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
第三,维权之后得到的赔偿实在太少,特别是对于侵犯名誉权的情况,被害人所受的心理损害往往超过财产损害。早在1986年美国佛罗里达州就已经通过一项法律将痛苦的赔偿金上限规定为45万美元。[7]但是在我国立法,关于精神损害赔偿仍然没有明确规定。
就司法解释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并未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式和赔偿限额,各地法院在审批实践中如何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也面临一定困难。针对此种情况,各地法院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司法实践,制定了具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规定。《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其中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8]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8]相较于美国,自然是低很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被害人维权的积极性。
四、对于AI换脸所带来问题我国应如何应对
我国AI技术发展一直居于世界前列,这也就意味着我国目前也面临着不少由AI技术发展所带来的问题。比如:法律空白,相关市场机制不够完善等等。那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是各界人士所面临的现实难题。
下文笔者将从企业、政府以及广大群众角度,以AI换脸技术为例,提出对规范AI技术发展的建议。
首先,对于公司企业来说,人工智能作为作为现下炙手可热的发展项目,对于公司企业来说,一方面是机遇,另一方面也给企业带来极大挑战。毕竟,AI作为一项新兴技术,发展时间短,各方面机制尚且不完善。企业对于相关问题没有经验,这些都很正常。 以AI换脸的发展为例,首先就公司本身来说,公司应该安排专门的人对于不符合法律规范的视听资料予以排查。对于不符合法律规范的视频不予发布,及时对违反规定的作品进行处理。同时应对用户提出忠告,提前告知用户有关版权的问题,尽可能设立版权纠纷解决平台。并开通有关举证渠道,加强审查,对有关违反他人相关权益的资料及时下架,更新存留证据的渠道,及时保留相关证据,以免相关权利人无证据进行权利保护。
第二,从政府角度来看,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的引领作用,AI换脸作为新兴的技术,相关的商场经济体制尚且不完善,此时,政府需加强引领作用,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市场准入的标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加强对违法违规平台的整治。另一方面,AI换脸虽然在立法方面脚步要慢一些,但是对于AI换脸所产生的相关问题,政府应当积极承担责任,解决问题。同时,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向普通民众普及人工智能相关知识。
最后,从司法角度看,可以尝试对应用AI换脸短视频作品的转载者合理使用的建立与推广。对于短视频行业的发展,既不能全盘否定也不能就此放任自流,要在给AI换脸技术一定发展空间的同时,对其进行规范。对于短视频的重复侵权、恶意侵权行为,可以采取惩罚性赔偿,以此遏制AI换脸视频领域的侵权势头。
五、结语
本文从着重对AI换脸所造成的侵权问题进行分析,主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以及知识产权三个方面,后又分析目前AI换脸问题维权的困境,然后列举国外对于人工智能的有关立法与中国进行对比最后对我国适应AI发展提出建议。人工智能不仅是高技术,而且是高技术的核心。我国要发展离不开人工智能。所以,现下对于AI行业的规范十分重要,谨防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由于我国目前对于人工智能立法较少,所以要在一定程度上对国外有关人工智能立法进行参考。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并结合中国现状,营造适合中国人工智能发展的环境。
中国在拥抱AI浪潮的同时,同样应该做好准备迎接AI发展所造成的困境。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人民大众都应该有此觉悟。
参考文献:
[1]王晓鹏 浅析肖像权法律保护 [OL]. [2013/10/14].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官网法律研究
[2]顾静 AI换脸是侵权还是技术革新 无缝变脸的背后是细思恐极 [Z]. IT168网站 搜狐网站 2019年
[3]刘津宁 AI换脸技术暗藏法律风险 [N]. 北京日报 2019年3月20日
[4]夏杰 刘芳兵 减拼改编的“cut短视频”合法吗?这里有侵权判定指南 [N]. 文化产业评论 2018年9月9日
[5][2018]21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 [S].
[6]“ZAO”软件用户协议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赔偿解释
[8]何花. 论美国精神损害赔偿法律规则与我国相关制度之完善[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6.
作者简介:夏子涵,女,生于2001年3月,汉族,河北邢台人,江苏大学本科在读,法学专业
基金项目:江苏大学第18批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资助项目,项目编号:18C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