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出台养猪新规:用地即到即办应保尽保,销区补偿产区
2020-03-30
农村百事通 2020年5期
2020年1月2日,广东省发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对于在合规林地新建畜禽养殖项目的,材料齐全的应即到即辦,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要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同时建立生猪养殖生态补偿机制,由生猪调入地向生猪调出地支付补偿资金。
《意见》规定,广东省将优先保障畜禽养殖用地。在Ⅱ、Ⅲ、Ⅳ级保护林地建设规模养殖设施的,优先保障安排林地指标,对申请使用林地材料齐全的即到即办。规模化、工厂化养殖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由各地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应保尽保。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内确需关停搬迁的规模养猪场,当地政府要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不能“管杀不管埋”。
广东省还将清理撤并小散厂(场),优化屠宰行业布局。到2025年建设200个标准化屠宰企业,全省屠宰厂(场)数量压减50%以上,规模企业屠宰量占比达90%以上。
同时还将规范禁养区管理。《意见》提出,广东将严格依法依规划定禁养区,禁止超范围划定禁养区。禁养区划定后,5年内不得随意调整。各地要制定禁养区边界图,明示禁养区范围和边界。
(广东 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