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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顶“绿帽子”和6年牢狱灾

2020-03-25魏含聿

南风窗 2020年6期
关键词:万春看守所鞭炮

魏含聿

樊志明53岁,个子不高,但壮实,剃着寸头。长春的冬天很冷,他穿着黑色短款貂皮大衣。

一个多小时里,他几乎没有和记者正视过,始终拘谨地坐在沙发上,低垂着双眼。

出狱快14年了,时间埋藏一切,樊志明几乎已经不再提起他的冤屈。直至2018年5月29日,梁萬春在中央扫黑除恶的斗争中被立案调查,抓进了看守所。他又想再试一试,却依然没有什么信心。

“他的人脉很广,势力很大,我根本斗不过他。”这是樊志明在采访中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也被用于解释自己当年为何认罪。

冤大头

2000年,农历正月十六,正在家中睡觉的樊志明,被突然敲开家门的警察带走。

在派出所,警察问他是否在年前向梁万春索要了2万元钱。樊志明矢口否认,他说,那2万元是梁万春主动提出给他们家的“和解费”,并且是梁万春与他妻子匙静梅进行交接的,他甚至都没有见过那笔钱。

梁万春“睡了”樊志明的老婆匙静梅,被发现,对方主动提出给他2万元作为“和解费”。

“因为那年我卖鞭炮是他帮我联系的进货渠道,而且我知道他的势力大,我拿他没办法,所以也就同意和解了。但钱我没有拿。”

过了几天,小年前后,梁万春给匙静梅打电话,再次表示要给他们2万元的“和解费”。樊志明默许了,与匙静梅一同乘坐出租车去取钱。出租车停在路边,樊志明坐在车里等,匙静梅一个人下车取钱。

回到车上后,匙静梅表示钱已经拿到,两人便回了家。但樊志明表示,自己始终没有问过匙静梅这笔钱拿到后的去处。当这2万元再被提起时,樊志明已经被以敲诈勒索的罪名抓到派出所了。

“我一开始肯定不承认啊,就把事实说了一遍,可当时的办案人员说他们不信,就用手扣把我吊在管道上,就脚尖能点地。”接着,樊志明的衣服被掀起来,蒙住头,电棍、皮带不断袭来。“我不知道自己被折磨了多久,但知道打我的人换了好几拨。”

樊志明回忆,受过皮肉之苦后,自己开始害怕起来,就不再那么坚持事实。

他说自己不识字,不知道口供上写得具体是什么内容。当晚,他被转去了看守所。被打到浑身发黑的他,是扶着墙进去的。

在看守所待了几天后,樊志明的身心稍微平复了些,再被提审时,他重新开始坚持事实,结果还是一样,后来干脆变成提审之前先打一顿,就这样过了大半年。

罪认了下来。“当时被打怕了,怎么挣扎也没用,我甚至一度认为被判死刑都好过在看守所里受折磨。”但是真正投改以后,樊志明就开始后悔。

“那年我33岁,还是太年轻,要是换作现在,打死我也不会认的。”樊志明深吸了两口烟,又改口说:“可是后悔又有啥用呢?当时就是挺不住了啊。”

证人与证词

樊志明自己认罪是一方面,证人和证词才是关键。

匙静梅也被抓进了看守所,但遭遇与樊志明截然不同。她没吃多少苦头,所以对往事更加释怀,听说要采访,并且涉及当年那不太光彩的事,就显得不那么痛快,约了三次、历时两个月才答应。

她对《南风窗》记者回忆说:“我在里面特别受照顾,可以说是吃香的喝辣的,就是没有自由。”睡觉的大通铺上,大部分人都只能立着睡,而她有充足的空间可以随意翻身。

“在樊志明进去之后我进去之前,梁万春曾主动和我说起过,钱是我接的,所以警方肯定会找到我,他叫我不要害怕,该说什么就说什么,他肯定会把我保出来的。”

在看守所的20多天里,匙静梅被提审过两次,审讯员提醒她问什么答什么,不要做多余的解释。她说,自己因为害怕会坐牢,也没想到连钱都没见到的樊志明会比她的处境严重,就没有坚持陈述事实。

审讯员告诉她,不要查看笔录的具体内容,直接在下面签字就可以回家了。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匙静梅照做了。

从看守所出来以后,再没有人找过匙静梅。“钱是我接的,拿到钱以后我就存到我名下的银行卡里了,进看守所的第二天这笔钱就以涉案资金的名义被转走了。按理来说,就算是敲诈勒索,我的嫌疑也要比樊志明大,但最终事情都落在了他头上。”

之后的20年中,匙静梅的生活一切如常。但曾有阅览过樊志明一案卷宗的人透露,在卷宗中,匙静梅的名字后面被标注为“在逃”。

2020年3月3日,记者前往长春市南关区检察院申请查看樊志明一案的卷宗,得到的答复是,非公检法系统的工作人员无权阅卷。“除非你有我们上级部门领导开具的介绍信,或是由其陪同前来,我们才会考虑是否同意申请。”

尽管对卷宗之事毫不知情,但匙静梅始终认为事情从一开始便是梁万春设的圈套,目的是让樊志明坐牢。

“那次与梁万春发生不正当关系,我也是被迫的。”当时,光明村过年期间鞭炮摊的营业执照都是梁万春托关系办的,其他人要想经营鞭炮摊,就要在梁万春那里花2000元钱买执照。“那年,我找梁万春买执照买鞭炮,他借机约吃饭,把我灌醉了。”然后就有了后面的一系列事情。

涉事人本就只有梁万春、匙静梅、樊志明3个人,另外两个人的证词都指向樊志明有罪,敲诈勒索罪无法逃脱。

涉事人本就只有梁万春、匙静梅、樊志明3个人,另外两个人的证词都指向樊志明有罪,敲诈勒索罪无法逃脱。

另一件陈年旧事,也被梁万春做成了“案件”。

1996年,樊志明做生意之余“爱耍钱”,那阵子经常和村里的亲朋邻里一起推牌九。有一次他输了不少钱,在散伙后被人提醒,刘春伙同另一个人在出老千骗他。

第二天,樊志明又输了,想起前一日的提醒,火冒三丈,要求刘春二人把赢他的钱退回来。一边骂,一边去厨房找家伙,扬言要砍了他俩的手。“当时屋里有20来人,大家全都互相认识,都在拉架,根本没有任何一个人受伤,不过是虚张声势。”

最后,樊志明在拉扯中抢走了对方手里的100多元钱。

刘春的姐夫就是梁万春,得知此事后以被抢劫为由报案。派出所警察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后,让樊志明交了2000元的保证金取保候审,就让樊志明回家了。之后的几天,警察向几位在场者取证后,确定樊志明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电话通知樊志明可以取回保证金并销案。

由于生意忙,又缺少法律意识,樊志明想着反正自己也没犯法,就没把销案当回事,这为后来留下了祸根。不仅没去销案,连保证金都是派出所的一个警察送来他家的。

后来,“敲诈勒索”事发,此事也被翻出来,成了另一项罪名,只是“抢劫”金额已经变成了数千元。

炙手可热

2000年9月,樊志明的案子一审开庭,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其实如果要核实的话,这个警察就是很好的一个证人,当时就认为我没有犯罪,保证金都给我退回来了,怎么4年以后就判我抢劫罪成立呢?”

樊志明认为,唯一的解释就是,在场者的证词发生了变化。

做了伪证以后,不少在场者因为心有愧疚,便给樊志明的家人打电话道歉,说自己也是因为害怕被梁万春找麻烦,实在被逼无奈。

“其实1996年我被抓的那次,刘春就来和我解释过,说不是他报的警,全是他姐夫梁万春一手操作的,他觉得不至于,但是没人敢违背梁万春的意思。”

一直到2006年樊志明减刑出狱,还有人联系他,向他解释当年的事情,但是他都选择不去理会。因为那些解释只要不是在警察和法官面前说出,对樊志明来说就没有任何意义,而他们都没胆量这样做。

面对《南风窗》记者的询问,当年的在场者赵刚和李德田都是闪烁其词,只愿回忆当时的大概情况,遇到细节之处,便答复说“年头太久完全记不清楚了。”

两人均说,当天是一场普通的赌局,发生口角乃至大打出手是突发事件,而非樊志明蓄意抢劫。另外据赵刚回忆,2000年樊志明进看守所以后,曾有村民通知他警察找他问话,地点是在梁万春家。

“因为当时大家都知道梁万春和公安局关系好,所以说在他家问话我也没多想,当时问的都是诱导式问题,问完以后我也没有细看笔录的内容,签了字就走了。”

梁万春到底和樊志明有什么深仇大恨,一定要送他去吃牢饭?

“一方面他觉得和匙静梅的事我肯定会记恨,不把我送进去我以后会找机会整他;另一方面,他能用无中生有的事情把我彻底扳倒,显得他多厉害啊。”这是樊志明的猜测。

然而在光明村,甚至大到长春市,认识梁万春的人都知道他就是这样的人,做过的仗势欺人的事情数不胜数。2018年梁万春被抓时,光明村的村民敲锣打鼓地去市里送锦旗,并在村委附近连放了两天鞭炮,光是地上的红色鞭炮纸,就装了满满两辆垃圾车。

樊志明回忆说,在他出事之前,他曾做过水果生意,梁万春就在过年的时候找他帮忙批发水果。一车子的精装水果,价值几万元,他帮梁万春批了货后送去长春某公安分局,全局上下人人有份。

“陪他送了几次礼,一起参加了长春市第三看守所开业典礼,看到他和那些人的关系,我就知道自己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他能把有罪的人捞出来,也能把无罪的人送进去。”

看守所里的人对他说“梁万春想要整死你,就像踩死一只蚂蚁”,他是相信的。出狱10多年,梁万春不被抓,他也没胆提翻案的事。

重回生活

一审判决结果出来以后,樊志明的身心已经彻底崩溃了,根本不想上诉。

樊志明出狱后不久樊父就去世了。他总觉得就是因为自己的牢狱之灾,让父亲少活了十几年。

是樊母哭着给他打电话,让他一定要上诉,告诉他只要在上诉申请上签个字就行,其他的材料和流程家里人都会帮他准备,不需要他再操心。

为了父母,他提起了上诉。“我父母了解我,从小到大都不偷不抢,怎么可能做这种违法犯罪的事呢。而且我当时的生意很好,一天挣几百元没问题,好的时候日收入能达到一两千元,怎么可能为了那点钱去抢劫、去勒索?认识我的人没有人相信。”

碍于梁万春的势力,樊志明的兄弟姐妹都不好为他出头,唯有他年过花甲的父母为他四处奔波。2001年的年初,樊志明的刑期从有期徒刑10年改判为有期徒刑7年。

费尽所有力气几近倾家荡产才减掉3年,但是,直到2003年,樊父依旧在省、市、区的各个部门之间奔走,为儿子申冤,却始终无果。

后来,因为改造认真积极,樊志明被减刑两次,于2006年9月出狱。

出狱后儿子都已经上高中了,父母也老了不少。

当年打官司花光了他所有的积蓄,后来母亲生病,家里把房子也卖了,“那套房子卖了11万,结果第二年那片就拆迁了,那房子分了将近100万。你说我该有多倒霉了。”

经过多年的努力,樊志明重新开起了一家水果店,支撑起了家里的花销。不仅供儿子上完了大学,还为儿子买了100多平方米的婚房。只是他没再回过光明村,也没和村里的人再联系。

樊志明出狱后不久樊父就去世了。他总觉得就是因为自己的牢狱之灾,让父亲少活了十几年。梁万春被抓以后,樊志明去给父亲上坟,希望他能安息了。

“虽然我现在辛苦点,但钱是自己挣的,睡觉也踏实,比梁万春要在监狱里过余生强得多。”在采访的最后,提到梁万春终于被绳之以法,樊志明的脸上终于见笑了。

无论如何,他坚持自己并没有违法。

梁万春一案还在审理当中,据警方通报,以梁万春为首的涉黑团伙成员,利用家族势力在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橫行乡里、欺压百姓、称霸一方。但从目前记者所了解到的案件信息来看,并没有控罪指向他动用私人关系陷害樊志明。有办案人员透露说,梁万春在看守所提起此案时,曾言语傲慢地说:“这个案子你们是翻不过来的。”

去年春天,在光明村现任村书记王赓的帮助下,樊志明和匙静梅先后向有关部门详细说明了当年的实情,并做了笔录。

至今没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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