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信诈骗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防控
2020-03-25朱艾男
关键词 电信网络诈骗 类型 特点 成因 防范对策
作者简介:朱艾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2.273
一、引言
改革开以来放,随着我国金融业,信息技术业取得高速发展,互联网规模的不断扩大,移动电话及固定电话的不断普及,共同催生出了一种新型高端科技犯罪。这种新型高端科技犯罪就是电信诈骗罪。电信诈骗是一种新形式诈骗犯罪,欺诈手段不同于普通的诈骗犯罪,犯罪分子以先进的通信手段作为犯罪的主要犯罪工具,作案手法极其独特、作案方法传播速度快,现在已经遍及中国。电信诈骗方法虽然多种多样,但是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电话诈骗,短信诈骗,互联网诈骗 。例如犯罪分子冒充是某银行的工作人员,然后用电话或短信通知受害人其相关账户涉及违法犯罪行为,要求其马上转移存款,受害人往往因为其害怕财物遭到损失,就立马进行转账,最后上当受骗 。总的来说,电信网络诈骗是利用互联网络和网络技术手段,以骗取他人公私财物为目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电信诈骗的定义
电信网络诈骗是指行为人用移动电话或者固定电话以及互联网等通信工具和当代的网络技术,以非接触的方式,利用虚构的事实,诱使他人往指定的银行账号打款或转账,骗取他人巨额财物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已知的诈骗方法有冒充公检法欺诈、冒充熟人欺诈、使用伪基站欺诈、兼职欺诈、测试欺诈、校园贷款欺诈等。
三、电信诈骗常见形式
(一)冒充“公检法”机关或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诈骗
犯罪嫌疑人通常会通过伪造特定的身份进行诈骗。如冒充公安局工作人员打电话给受害人并告知他,他涉嫌毒品走私和贷款未还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已经对案件着手调查;冒充法庭工作人员告知受害人其欠银行巨额欠款而被银行起诉;冒充检查人员声称受害者与某种刑事犯罪有关,导致银行卡被查封冻结,需要将资金转入他们即诈骗人提供的指定 “安全账户”中。受害人由于担心其账户资金安全,便按照犯罪分子的提示进行转账,最终遭受财产损失。
(二)通过冒充亲戚朋友或者利用QQ、微信等聊天软件进行诈骗
犯罪嫌疑人通常会通过木马病毒窃取受害者的信息,在了解受害者的基本情况之后,通过使用被盗的QQ、微信、手机等聊天软件,假装是受害者的亲属和朋友。然后以电话和短信的方式声称其遇到紧急的事情,迫切需要使用大量金钱,找受害者借钱,进行欺诈。
(三)通过冒充客户服务诈骗
犯罪嫌疑人使用伪基站,冒充10086,95515等客服人员,给受害者发短信,告知受害者现在有网上银行电子密码免费升级业务或者兑换积分等活动,诱骗受害者去登录虚假钓鱼网站,从而获取受害者的银行帐号和密码,然后窃取受害人的财产。
(四)通过发送虚假的获奖信息进行诈骗
犯罪嫌疑人使用短信,电话等工具发送虚假获奖信息,当受害者相信后,犯罪分子会以缴纳手续费,保证金和税收为由,欺骗受害者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
(五)冒充各种角色发送特殊短信内容链接进行欺诈
犯罪分子假裝是孩子的班级老师,发送成绩单链接;假装是航空公司,发送航班取消链接;冒充彩票机构,发送一个彩票信息查询链接等。一旦受害人将消息中的链接打开,链接中的木马病毒就会立马侵入到受害人手机中,导致受害认的个人信息泄露,甚至将绑定在手机上的银行卡中的钱盗刷。
四、电信诈骗犯罪的特点
(一)有一定的组织结构、流动性很强
当前,越来越多的电信诈骗犯罪表现出有组织化的特点。其特点是:组织结构极其严格,团伙的内部成员有明确分工,彼此协调配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任务。犯罪集团的内部划分非常详细,可大致分为提供技术支持,收集信息,语音进行诱导,转移赃款,取钱和其他职能。通常,行为人会在国外租用服务器,然后利用非法运营商提供的网络平台与传统通讯网络对接。此外,利用现代先进的通信网络技术进行诈骗的犯罪,都是一些大规模的电信诈骗犯罪。在信息收集过程中,犯罪分子通过购买、盗窃、骗取等欺诈手段获取其他人的信息;语音负责人在比较隐蔽的地方拨打诈骗性电话和发送诈骗性的短信,从而诱使受害者上当受骗;负责转移和取款的罪犯通常通过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所开户的银行卡进行转账或者消费。而且是在不同地点进行多张银行卡之间的转账,或雇用不了解真相的人从ATM机取钱,整个过程非常迅速,当被害人意识到他们被骗,开始采取补救措施时,诈骗者已经将银行卡中的钱进行转移。这些不同环节犯罪分子位置分散,独立运作,分工合作,运转连贯。表现出流水线作业的流程。电信诈骗的罪犯具有很强的警觉意识,有时为了逃避追捕,不断改变犯罪位置,在一个城市只会呆几天,就会转移到一个遥远的城市,当公安机关、海关赶到逮捕地点时,犯罪分子早已逃跑。一般情况下,一些较大规模的犯罪集团的主要成员都在境外或港澳等地区,与大陆的其他诈骗分子几乎都是单线联系、彼此互不熟悉,这给调查带来了极大困难,无形中加大了侦查破案的难度。
(二)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极其隐蔽,反侦查意识强
电信诈骗是一种新型远程犯罪,犯罪过程中诈骗人与受害者没有直接正面的接触,隐蔽性很强。虽然知道受害者是谁,但通过受害者我们也不知道犯罪嫌疑人的外貌和其他基本信息。这就导致了侦查机关在调查此类犯罪案件时难以找到抓手。同时,犯罪嫌疑人的内部组织结构极其的严密,分工明确。他们彼此之间没有其他联系,彼此不了解、不熟悉。通信平台专机专用,并且号码周期性地或不定期地改变。用于接受账户的银行账户基本上都是虚假账户,大部分都分散在全国各地,这给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三)手段信息化
犯罪嫌疑人通过现代金融网络和通信技术(如邮件、互联网)进行诈骗,使用显示任何号码软件和伪基站进行诈骗是最常见的诈骗方式。它主要是利用一些转换技术和利用语音呼叫平台向受害者拨打电话。受害者接到的电话号码通常显示为公共服务电话,例如119、110等,受害者由于警惕心理的不足,通常认为这些信息是真实的,就按诈骗分子的提示进行操作,最后遭到了财产损失。一旦资金到达犯罪嫌疑人的账户中,犯罪分子通过代理服务器,登录网上银行转账。整个过程十分的迅速,因此很难挽回损失。
(四)作案跨境化、难一网打尽
主要表现为跨地区的跨国犯罪和以及受害者分布十分的广泛。由于中国对电信诈骗的打击加大了力度,诈骗分子为了逃避打击,开始将犯罪向东南亚、非洲、欧洲和美国进行转移。犯罪分子都是随机选择作案目标,而且受害者的分布范围也广泛。这就了造成侦查机关在打击这类的电信诈骗犯罪时,很难将所有涉案成员一网打尽。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很难抓捕到诈骗团伙的头目。对于一个诈骗团伙,出现在警方视野里的大多都是些地位较小成员,诈骗团伙头目一般是藏于境外,然后在幕后指挥犯罪,并且单线与某一涉案环节的负责人联系。跨国抓捕本身就很困难,再加上其行踪隐蔽,警方很难找到诈骗团伙的头目和首要分子。其次,部分诈骗窝点涉案成员难以抓捕归案。由于诈骗性窝点传播到国外的各个国家和地区,在抓捕的过程中,可能因为海外工作组的行动所的不统一或者在行动前走漏风声。案件中涉及的一些诈骗分子提前通知了情况,并迅速逃离窝点,这导致一些海外工作组在打击电信诈骗的过程中显得很无力。
五、电信诈骗案件层出不穷的原因分析
(一)电信诈骗的犯罪成本非常低,然而违法所获得的收益却非常高
电信诈骗是一种成本非常低,然而回报却非常高的网络犯罪。进行诈骗所需的工具很简单,诈骗方法很容易模仿,因此这种犯罪手段传播速度极快。不法分子通过各种各样的非法途径获取个人信息,然后通过各种的社交软件进行诈骗以获取巨额财产。比如消费者网上购物的过程中,诈骗者可以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受害者的交易记录并利用受害者对在线网络购物退款流程的不熟悉,以及对在线消费金融平台陌生等弱点进行诈骗。更有许多的不法分子利用大多数人贪图利益的心理,以中奖和虚假的致富信息等方式进行诈骗。犯罪分子通过这些简单的方法轻轻松松的就得到了非常高的回報,这就是导致电信诈骗案发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群众对诈骗的防范及举报意识的不足
根据“电信网络欺诈控制研究报告(2016)”,报告显示,84.15%的被调查者遭受过电信网络诈骗骚扰,超过10%的人被骗过钱财;约65%的受害者被骗金额在3000元以内,被骗金额超过10000元的约占15%;82%的被骗资金没有追回;受骗群众仅有约三分之一选择报警,另有三分之一选择“自己认栽”。 这种消极态度会让诈骗罪犯的嚣张气焰更加高涨,使诈骗分子的犯罪行为更加猖獗。此外,因为诈骗者有一定的非法渠道获取群众的个人基本信息,所以受害群众难以区分欺诈者所说内容的真假,有部分就盲目地信任行为人。犯罪分子的手段有很多,如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票据诈骗,非法集资诈骗或者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编造虚假投资、咨询、股票交易等信息,以推荐股票,提供内幕消息为由,诱骗网民进行投资,进而从中骗取加入、咨询、分析、手续和其他费用。犯罪分子手法多样,这要求群众平时提高警惕,要充分了解在线投资流程和股票交易的真实信息来进行投资,不要被一时的利益冲昏了头脑。
(三)法律的不完善以及监管部门失职
近年来,我国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网络诈骗案件,面对这种现象,我国出台了一些相应的法律法规,然而出台的这些法律法规有限,还是不够完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互联网技术也在日已更新,而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网络犯罪技术也在随之变化,电信诈骗犯罪也在不断地出现各种各样新的犯罪方式,然而我们的法律却没有跟着时代的步伐,在电信诈骗处罚方面,规定的刑期最高只有无期徒刑或者 10 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对于一些案件,这个处罚力度明显不够,此外,对如何进行处罚,也规定的内容也不够具体。电信诈骗没有独立成罪,现有的《刑法》中的任何一个具体罪名都不能够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做出明确具体的评价。在西方已经有许多国家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设置为独立成罪,并制定了更加合理、全面、具体的刑法罪名,但是我国却对这方面仍然十分谨慎,发展相对滞缓。虽然网络诈骗犯罪从定义上来说也是属于诈骗犯罪的一种,但是网络诈骗犯罪的犯罪数量和传统诈骗犯罪相比,却明显的多于传统型的诈骗犯罪,并且这种新型诈骗对人们和社会的危害也远远高于传统的诈骗犯罪。
六、电信诈骗的防范与控制的措施
(一)大力宣传电信诈骗社会危害性,进一步提高公众对电信诈骗的防范意识
虽然电信诈骗的手段会随着时代发展而变化,但就同一类型诈骗手段而言,通常不会有太大变化。公安机关和政府宣传部门要重点宣传电信诈骗危害,可以通过社区公告栏、微信公众号、传单、互联网络等方式对各种类型电信诈骗案件进行深入的解析。例如通过对犯罪分子的犯罪特点和作案手法进行解剖分析,让尽可能多的人们熟悉各种各样的电信诈骗的诈骗流程,提高人们的防范意识,从而减少犯罪的发生。
(二)加强监督,消除管理漏洞
1.要更加全面的监督网络运营商,规定网络运营商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实施手机实名制,严格规定手机卡的各种销售渠道,做到销售渠道规范、透明,禁止网络运营商使用VOIP网络电话“透明传输”功能,加大对非法制作和销售“任意号码”软件的行为的打击力度,使电信诈骗犯罪难以实施,使诈骗分子无处躲藏。
2.加强对各种基站管理,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伪造基站的犯罪行为,切断诈骗分子进行诈骗的途径。同时公安机关各个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与网络运营商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密切监测使用伪基站发出信号,并及时进行有力的打击。
3.公安机关必须加强与互联网有关监管管理部门的合作。将非法的“钓鱼网站”和网页上隐藏的木马病毒链接删除并清除非法网站,中断犯罪分子通过其非法手段获取受害者的银行帐号等信息的渠道。当前,工信部,公安机关,银行等众多部门都成立了“12321”网络垃圾邮件报告受理机制,广大人民群众也应该积极行动起来,发现不良网页时要及时举报。
4.公安机关必须坚决对侵犯公民个人基本信息的犯罪行为实施有力的打击和制裁。电信诈骗行为人在具体的诈骗过程中,第一步就是通过非法的手段获取大量的公民个人基本信息。有些掌握了大量的公民信息的单位或其他工作人员将这些公民的基本信息出售给他人以获取高额的利润,这就为犯罪分子选择诈骗对象提供了一个渠道。为了从源头上减少电信诈骗,必须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基本信息的犯罪行为。
5.增强对银行卡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实名身份证认证制度。银行在处理银行卡业务时,有必要严格检查客户的身份信息,防止冒用他人的身份证的行为。银行业可考虑实施个人终身独有账户系统,独特的身份账户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提供,身份账户可以在众多的商业银行设置多个银行账户,该账户可以不同的银行之间实现相互转账,相对独立,每张银行卡都与身份证相关联,这可以消除银行卡的随意使用。同时,有关部门还应监控大额取现和转账业务,全面落实刚刚出台的转账24 小时到账制度。在转账的过程中留下电子痕迹,会增加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难度,同时还延长了犯罪的时间,这些都将有利于我们侦查部门调查收集有关电信诈骗的证据和线索,从而侦破诈骗案件。
(三)加强刑事打击力度
1.为了加大对电信诈骗打击,有关部门迫切需要制定严格的刑事司法政策。近年来,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极其猖獗,犯罪数量急剧增长。我们必须要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政策,健全司法机关对证据审查的制度,判决公正。此外,我们还应打破常规的思维,将电信诈骗的犯罪方法以及手段纳为入罪标准,从而弥补电信诈骗在调查取证中存在的不足。
2.建立打击电信诈骗的专门部门并建立健全相关的配套机制。目前我国已经进行多方面的改革与实践,同时成立了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犯罪工作部。现在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也应该建立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专门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共同加强对电信网络犯罪的打击。
3.不断实现网络调查技术的科学化和智能化。电信诈骗犯罪其主要的犯罪形式是通过网络通信技术和电子支付技術来骗取被害人向其提供的银行账户转移资金。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诈骗方法的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必须继续加强科技人员与现代设备的配套结合。
4.积极同其他国家共同建立打击网络诈骗犯罪的工作机制和引渡制度。现在网络诈骗分布广泛,遍布全球,较大的电信诈骗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和其他重要组织成员都是隐藏在国外的,而且网络服务器也大都位于国外,这些因素都给侦破网络电信诈骗犯罪案件的工作带来非常大的困难。我国应该更加积极的与其他政府和国际刑警进行沟通与合作。共同建立起一个打击跨国电信犯罪的平台,让电信诈骗犯罪分子无处可逃。
5.完善相关法律。在法律的建设上,应该多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法律理念,了解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针对电信诈骗发布的信用卡的密集记账法和电子资金转账法的法律。出台和完善对电信诈骗犯罪的定罪量刑的相关规定,加大对电信诈骗犯罪重视程度,及时有效的处理层出不穷的电信诈骗犯罪案件,以此维护人民的利益和社会安全稳定。
七、结语
电信诈骗犯罪是新时代以来出现的一种新型的高科技犯罪。其方法打破了传统的犯罪形式。犯罪分子充分利用了电话、互联网等众多新工具,编造各种各样的虚假信息,谎称被害人或者与其有密切关系的相关人员存在某种紧急的情况,利用受害人的担心心理对受害者进行金钱上的诈骗。电信诈骗已成为当今社会的巨大隐患,是威胁着社会保障,人民的财产安全,社会和谐以及稳定的毒瘤。为了有效的避免电信诈骗进一步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的幸福生活,相关的部门必须加大对电信诈骗的调查和研究,并根据现实的具体情况制定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同时,要对已经出现的各种电信诈骗案件进行及时有效的打击和处理。还有必须认识到电信诈骗诈的手段和方法更新速度之快,迅速解决打击电信诈骗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相关执法工作人员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对电信诈骗案件做到零容忍,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
注释:
张娟娟.电话诈骗犯罪案例分析[D].重庆大学,2012.
杨东年.电信诈骗犯罪的惩治与防范对策研究[D].兰州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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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腾讯守护者计划:2017年第四季度《反电信网络诈骗大数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