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区域医疗信息化发展简析
2020-03-24沈超
沈超
目前,我国区域医疗信息化建设处于萌芽探索阶段,没有统一的定义。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区域医疗信息化建设往往以社区为主导,政府筹资统一实施。虽然保证了信息化建设的权威性,但在资源分配及信息调度方面存在问题,多方协调难、管理思想严重滞后,制约了医疗信息化建设水平,阻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进步。
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机制欠缺,思想落后。长期以来,我国卫生行业始终处于探索阶段。受传统观念影响,我国医疗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对医疗卫生的投入不全面,整个行业“重医疗、轻预防”。虽然大型综合医院基本实现信息化诊疗,一些基层医院无论是建设卫生公共系统,还是提供基层医疗服务,发展都相对缓慢。此外,基层医院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不够重视,缺乏共享意识,很难跟上时代的步伐。尤其部分工作人员缺乏专业指导,关于医院管理及相应信息化技术的知识不完善,给医疗信息化建设增加了难度。
多方协调困难。我国区域医疗信息化建设主要瓶颈在于,实行管理条例时,难以有效协调各方意见。尤其在处理医疗数据所有权等问题上,各部门分歧较大。我国长期存在卫生部门条块化管理集中的问题,各部门权职跨度较大,加上信息化建设不仅涉及医院管理、医疗保险等问题,且隶属于不同部门,在搜集素材和信息时会牵动各部门利益,因此有信息不及时、共享难等问题。部分区域还存在“信息孤岛”现象。这严重影响了区域内卫生医疗信息化的建设。
发展不平衡。我国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具体表现为东部沿海地区高于中西部地区,市中心医院信息化水平高于地方及县级医院。且城市网络系统布局及各类设施较发达,信息化程度高于乡村。这种发展不平衡性一方面严重影响了部分地区就诊效率,另一方面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和谐稳定发展。
促进发展的措施
政府主导,政策先行,转变思想。政府在推进区域医疗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发挥着“指挥棒”的作用,能够发挥其权威性,协调好各部门利益,并通过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等措施,使相关单位能承担各自职责。同时,政府部门要协调各地区卫生部门间的关系,在扫除障碍的同时,使各行业主动建设信息化。此外,政策引导方面,也需要着眼于完善新医改中的大卫生信息化建设体系,在促进信息化标准服务平台建设的同时,使各地区的医疗卫生网络互通互联。关键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基础,如明确各地区医院电子病历的法律证明效力,宣传新思想。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强联动。区域医疗信息化建设是为了服务于整个医疗系统,因此该协调体系一旦建立,便会很难更改。相关单位要从整个区域的卫生管理利益出发,在综合评判现状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各部门间的利益关系,寻找突破口的同时,坚持“边建设、边收益”,防止各部门信息不对称。消除“信息孤岛”的现象,使各类计划分布逐条地实施,提高信息化系统建设的灵活性和可拓展性。
缩小差异,政策倾斜,鼓励投资。近年来,建设区域医疗信息化系统已成为一个惠及民生问题的大型系统性工程。各地方政府应高度关注,缩小城乡医疗信息化发展差异,相关单位要做出政策倾斜,改善基层医疗卫生的优惠政策,并向其输入源源不断的人才活力。此外,相关单位要鼓励社会资源的注入,加强投资建设,使区域基层医疗信息化建设提到日程上来,为消除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奠定可靠基础。
我国区域医疗信息化建设中存在机制欠缺、思想落后、多方协调困难及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要强化政府主导,使政策先行,转变相关单位的思想。同时,应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各项计划,加强部门联动,缩小地区差异的同时,使政策向基层医疗体系倾斜,并鼓勵社会投资,提高区域医疗信息化建设水准,为市场经济和谐发展提供保障。
(作者单位:嘉兴市秀洲区新塍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