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本真与存在之思
2020-03-23苏可桢
苏可桢
读着侯马的《他手记》,突然转去网易云音乐听肖邦的《降B小调第二钢琴奏鸣曲》,这首深情哀婉令人颤栗的奏鸣曲,曾被安东·鲁宾斯坦冠名为“死亡之诗”。 在夜晚听第三乐章“葬礼进行曲”,像听肖邦的《夜曲》一样使人心绪宁静。特别是中间一段旋律,空灵缥缈,宛如天籁,没有一丝死亡的气息,仿佛只有天使的内心独白。听毕,再回过头来重读《他手记》第031节:“与死人同居一室,悄悄地生活,悄悄地腐朽,偶尔传来肖邦的音乐。他生性追求尘世的宁静与精神的不朽。”随即想到一个词:永恒。随即,在脑中闪过侯马——一个政法工作者,他在这个场景中的合理细节。此处生性追求的宁静,何尝不是无电话铃声的安静,没有任何案件消息传来的安静;此处精神的不朽,难道不是一种英雄情结?同居一室的死者,他完全可能是恪尽职守、英勇无畏的工作同仁。那么,偶尔传来的肖邦的音乐是多么适宜,这支因悼念为民族解放献出生命的烈士的“葬礼进行曲”,显得如此崇高、虔诚。
“生活的缝隙中,他打捞着诗神遗失的钻石。”(《他手记》第277节)侯马是一位善于在日常生活经验和社会经验中体察和洞悉生命本真形态的诗人。他的诗思存在于任何时间、地点。他特殊的工作身份,又令他对人的生命和人生境遇,有着比普通人更逼近事物真相的深刻体验。“高速路发生车祸,路过的司机都慢下来,偷窥死神的脸色,小心翼翼地不碾着它的披风。这种好奇是一种本能,知道我们从那里来,要到那里去。也就是沉闷的一声,连叹息的间隙都没有,这个结局配得上任何一种命运。”(《他手记》第216节)任何时候,他的思考永远都是未完成状态。车祸发生现场的恐惧、悲伤,完全隐没在他平静的叙述中,缓冲了事件的焦躁、紧急。他将意外的现场——生死一瞬间的残酷,写出了镜中之幻的诗意。
海德格尔说:“当你无限接近死亡,才能深切体会生的意义。”这里生的意义,也可以理解为“存在”的意义。哲学研究者称,只有生与死之间的部分才是“存在”,“存在”应该依附于“记忆”。人出生时并不知道自己出生了,人死后也并不知道自己死了,只有“记忆”才能确定“存在”的存在。“他被时间用完了:再给一秒钟,他就可以点燃一支香烟,在命的烽火台上冒出警示死的青柱。”侯马在《他手记》第088节中写下了这个不可能的可能,他给已经不知道自己死了的“他”预留了最后一秒,那个“他”除了在最后一秒点上一支香烟,还要“在命的烽火台上冒出警示死的青柱”。人是无法警示自己的生死的,这个假设来自于他面对死亡的理性——到现场发现现场,“一种小心翼翼的重建,把酷似怀念的心情物质化、逻辑化”的能力。因此,记忆尤其伟大。
中国有句俗话叫“三月认母”,就是说人从婴儿期开始就有记忆了,但三岁之前的记忆都会被封锁在潜意识中,真正的记忆其实是从童年开始的。童年才是“存在”最初的形态。而《他手记》正是一本回忆之书,一本捍卫生命本真形态之书。侯马自己也认为,有回忆就有诗歌。他借助回忆,以多种创新的,甚至破坏的、颠覆性的表达方式,对复杂的现实、深邃而混沌的精神世界做了一次长长的探询。诗集中大量童年经验的运用,使一些名字、一个家族、一个时代像博纳富瓦那“遥远的嗓音”一样,令人侧耳倾听,一如看到了自己的笑和舞蹈,并从中获得了亲切又迷人的气质。“整个童年在乡村能见到的净是麻雀。这培养了他的命运感:多么吻合呀,这土疙瘩鸟,土疙瘩世界里的土疙瘩人。珍奇的鸟十分罕见:燕子代表大姨远方的爱,喜鹊是粗心大意的神或者父亲。那不知名的鸟使他晕眩又心跳,意味着徒劳、虚无和幻灭。”(《他手记》第453节)麻雀、燕子、喜鹊,不同鸟所代表的身份、位置、情感,是童年记忆反射而来的最明亮的光线,那些不知名的鸟,是回忆的蒙太奇所延伸而出的错漏、遗憾的阴影,抑或是某种不可取回的凌乱的日常碎屑。无论时间过去多久,它们都在飞,从侯马的记忆里,到纸上。
在一篇访谈里看到侯马谈童年的生活,他说当时住在一个大杂院里,经常玩分拨打架、用石头砍砸的血腥游戏。游戏规则是手心手背分拨儿,分完以后两边互相砸石头,直到有一边儿的人脑袋给开了瓢,鲜血直流,大家就一哄而散,过两天再玩。另外一种玩法是在房顶赛跑,分头站在房上面,同时开跑,一人跑一个房脊。这两种童年游戏,无形之中是在为他的职业开展预言性的训练,为未来面对各种危险事件培养勇气和胆量。那么,追求先锋写作的诗人和捍卫正义、良知的警察之间,又隔着几种游戏呢?答案可以有两种:一、将诗句分行。二、不分行。诗评家沈奇曾将《他手记》评析后分类汇总,得出的结论是:诗集中共有53首现代诗,29首散文诗,近400首则是无标题诗。并且,侯马故意采取无规则的排序方式,很多章节之间根本无法探察他前后铺排的理由。更具实验性的是,他会将同一个主题内容,用不分行和分行两种写法来同时呈现。
《他手记》第211节:
他用手指捏着爷爷给的一张纸币。纸币硬刷刷的,闪着新鲜绿豆的光芒。
供销社不开门,他拎着空酱油瓶子回家,穿过胡同的时候,他同夏日的风一起飞了起来。一边飞,一边嚼起了纸币。那是盐、烟丝、红糖的味道,来自于堆着算盘、草纸、整麻袋货物的柜台,或者爷爷的口袋,他大声咳嗽、吐痰,从贴身褂子摸出肮脏的手帕。他嚼着这难以下咽的牛皮、锡箔纸、金属丝、粘牙的石蜡和肥皂。
他来到门楼下的时候,被突然的觉醒惊呆了,他把兩角纸嚼烂了。他迅速地吐出来那有棱有角的纸团。把它埋在灶台的灰烬中。他开始下沉,下沉,紧扯着他七岁的意识,1974年的夏天,还有若干年的葬礼。他小小的经验告诉他,这个巨大的灶台,家里不死人是不会启用的。
《他手记》第212节小经验:
他把两毛纸币∕嚼了∥在拎着空酱油瓶∕从供销社∕回家路上∥带咸味的唾液∕咽到胃里∥咽不下去的一团∕他秘密地埋在∕灶台的灰烬中∕家里死了人∕这个灶台∕才会启用
以上两种表达对比阅读,很显然,侯马更娴熟于自由叙述的深意。不分行比分行的整体意义更充盈、完满。前者背景人物爷爷一出现,就已经为童年的时间性作了明晰的见证。“拎着空酱油瓶子回家”也感受不到丝毫失落,仍然“同夏日的风一起飞了起来”,最后竟不知不觉地把两毛钱的纸币嚼烂了,这似乎更符合情节的步步推进,凸现童年的天真、无忧无虑,与结尾的死亡气息形成沟壑般的自然之魅。而后者第一行直接进入“他把两毛纸币∕嚼了”,缺乏嚼纸币的荒谬的前提条件,寥寥几行也无法陈述清楚具有年代感的时代背景,前者的纸团是在意识的突然觉醒后吐出来埋进灶台的,后者则是咽不下去才埋在灶台里,不同的画面效果,只不过后者用了“秘密”一词,与结尾吻合,而前者埋进灶台的情节却没有“秘密”一词,可见作者在创造和实验中的着意用心,使得两种表达各怀技在身。
童年的侯马特别渴望生活在天边外,命运安排他做了一名警察时,他从内心靠近了美国诗人史蒂文斯。这位与他同样毕业于法学院的杰出诗人,是一位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的副总裁,每天和他做着同样的工作,与各种各样的案件打交道。史蒂文斯自己曾论及,写诗和处理法律案件的他是同一个人,这并不矛盾。“诗歌就是对把日常世界不断扭向正确之必要性的回应”,他认为严肃的工作反而能振奋心智,检验自身对现实世界的回应,加深自省。史蒂文斯习惯诉诸匿名式的第三人称表达,即“他”或“她”,甚至一个更为渺茫的人称“人”。侯马谈起过对他影響最大的诗人便是史蒂文斯,因此,《他手记》中“他”这个第三人称的旁观者立场,一定是受史蒂文斯的启发。他们都善于以一种客观、冷峻的立场,对现实进行深度挖掘,有着捍卫人性价值存在的执着态度。但他们并没有一张紧绷着的法律的脸,在作品中常常显现出幽默、智趣。并且,侯马敢于用日常生活的残酷真相进行自我教育,比如:“世界变为陌路人,首先是亲人变为陌路人。”(《他手记》第184节)“从其他家族成员身上看到了自己的缺点,这与生俱来的先天缺陷使人气馁。人通常不像自己希望的那样优秀。”(《他手记》第021节)假借“他”之口,道出了人生无奈的本相。人性之美与人性的平庸有时会同时存在:“一个上了年纪的人,尊严来自于得体而又忍让的生活态度。他评价一位老同事的病故:难得的人才,太可惜了。语气像失败者,又像民众代表。”(《他手记》第018节)一句大多数人都会说出的话,在“语气像失败者,又像民众代表”的前面,向内心振射出某种强烈的引力波,对作者、读者都可能是一种自我匡正。
《他手记》除却回忆,主要描写与自己相关的、或观察入微的日常事件,并从中发掘出独具特色的智性和哲理,幽微细致,诗意含蓄。分行部分大多使用日常口语,而不分行部分的诗歌风格更为迥异、宽阔,充满弹性和张力,可阐释的指向更为丰富。“他花了一土沟、一胡同的时光来搬石头。∕石头下面,是大地的秘密、黑暗的秘密、潮湿的秘密。草根都脱了裤子,光着瘦骨伶仃的腿脚。∕昆虫突然暴露在光亮中:一只威风凛凛的蝎子。∕他阴暗而快乐的动机,赶不上春去秋来的步伐;他一生的幸福在蠕动,躯体混合着土壤被细心地团成小颗粒。”(《他手记》第186节)搬开石头,可洞见活生生的生命现实。被压在石头下面的蝎子,它不得不用磨炼得威风凛凛的脚爪来对抗生存环境的坚硬。这只蝎子,它只是看似粗鲁,但也许并不恐怖。这何尝不是社会底层人们的生活状态。他们有一点点小小的幸福,就像一只蝎子在阳光下蠕动着灵活的身体,温馨,满足。侯马认为,文学的本质是对精神的开拓,作品中常常显露出悲悯情怀和普世情怀,他相信善恶自有公论。一头牛如此,它了解人的恶行。一只鸽子如此,把几吨重的骨骼减到几两,它仍需保有恐龙那惊悸、茫然又善良的心。
如果说记忆确定了人在生与死之间的那个“存在”,那么给予记忆的命才是真实的那个“存在”。然而世间万物,自然存在的东西难道不是更多?诗人侯马以写作这种最温和的方式,坚定他决绝的内心。“命是什么?命首先是骨头。它在柔软的肌肤之下撑着躯体、意志、尊严、爱恨、情仇。时光最终证明她硬过石头,硬过金属,硬过大自然的消蚀之物。物质不灭就是骨头不灭,五千年相拥的尸骨不算什么,五亿年飞翔的化石也不算什么。命在骨在,骨在命在。只要人类诞生,只要人类的意志永存,那舍利之光就会洞穿死亡的黑幕,那生的秘密必将从岩层深处显露。”(《他手记》第474节)
此刻,应该从肖邦的《降B小调第二钢琴奏鸣曲》里走出来,到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里去。当命运开始敲门,就像艺术昭示的那样,扼住命运的咽喉,把《他手记》中人的生命、社会的生命、时代的生命,重新安排在诗人侯马的笔尖,他会写下同样的诗句吗?当然,命运的变数和人性的复杂,还会重新输给生死,但侯马相信,意志可以战胜宿命,生的秘密是一首永远存在的长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