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学科实践教学探索与思考
2020-03-23张树锋
张树锋
【摘 要】新闻传播学科作为应用性较强的学科,实践教学的成效直接影响了人才培养的水平。山西传媒学院作为培养新闻传媒人才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其新闻传播学科在多年的实践教学中依托人才培养方案,结合专题实践项目、行业实践基地、院系实践平台、课程实践版块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标准化的操作系统。本文以此为基础,结合新时期的指导思想和行业新发展,从环节设置、技术手段等方面探索实践教学更加科学化的思路和方法。
【关键词】新闻传播学科;实践教学;山西传媒学院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20)07-0133-02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各行各业改革步伐的加快,我国高校的新闻传播教育也经历了初创期的缓慢成长、发展期的积蓄力量、转折期的重新认识和繁荣期的百家争鸣。而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信息产业进一步发展,我国新闻传播事业跨越式发展成为了一种常态。中国高等教育的新闻传播学科也逐渐被重视起来,1997年,新闻传播学科被国务院列为一级学科,新闻学与传播学并列为二级学科,新闻学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作为一个实用性相对较强的学科,在学科建设和教育规划时,如何将实践教学进行科学有效的规划,是摆在每一个从事新闻传播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的事情。在新时期,随着媒介融合的加速,新闻传播学科的实践教学如何与行业进行有效接轨,如何培养行业最需求的人才,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山西传媒学院的前身是1983年由原广播电视部建立的华北广播电视学校,1990年经教育部批准,在此基础上成立广播电影电视部管理干部学院,201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山西传媒学院,是全国第三所独立设置的公办传媒类本科院校。新闻传播学科在学校办学史上创办已久,2014年山西传媒学院成为山西省首批“部校共建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高校。2017年山西传媒学院将新闻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三个本科专业整合,成立了新闻传播学院,新闻传播学科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作为一所应用型本科院校,山西传媒学院的新闻传播学科历来重视实践教学的环节设置、效果评估,在四年的教育教学开展中,除了新闻传播理论课程的设置,新闻业务课程在传统的采、编、写、播、评等环节之外还加入了新媒体新手段的应用等课程。让学生在理论超前、实践与行业同步理念的指导下,成为兼具行业需求与个性发展的新型新闻传播人才。
一、坚持理论指导是实践教学的前提
新闻传播学科的特点决定了其受政治、社会、文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教学环节的设置中,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动手能力、思考能力、创新能力,一定是在具体的理论指导下进行的。若脱离了理论框架,实践教学就会如同无源之水,必然不会走远。
(一)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指导实践教学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是指导无产阶级新闻事业发展的理论武器,新闻记者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实践者和主要推动者。[1]新闻传播学科是培养新闻记者的主阵地,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则是其指导方针和思想灵魂。在我国社会主义新时期,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还应与时俱进,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指导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提出,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在中国的发展明确了新时代的新战略、新目标,也为新闻传播工作和新闻教育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为新闻院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推进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指明了方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统率、审视、调整和完善新闻教育大纲、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2]不仅可以保障新闻院校培养出的毕业生真正成为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四向四做”的新闻工作者,而且有利于克服和清除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影响,批判地吸收西方新闻学和传播学学科知识和学术观念。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保障新闻舆论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
(二)运用权威新闻理论和经典新闻业务著作指导实践教学
以权威理论和经典的新闻业务著作为指导是实践教学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的保障。山西传媒学院教材的选定采用教师建议,专业、系部、学院多层审核,兼顾权威性、专业性、时新性。根据学生特点、学科定位和教学环节设置,确保教材的适用性。
二、新闻传播学科实践教学的规则设立
由于实践教学自身的特点,教师个人的操作特点和要求对教学效果的影响较大。为了保障实践教学成效,便于量化评估,将实践教学的过程和结果评价标准化和规范化是新闻学科实践教学顺利开展的关键。山西传媒学院新闻传播学科在实践教学环节的设置上遵循早规划、统一化、强评价的原则。
(一)实践前的准备:行业环境与学生个体的研究
首先,对行业环境和学生个体的研究是实践开展的前提。新闻传播行业是一个日新月异的行业,新的技术的推动带来的媒介生态格局的转变、传播模式的变化等都使得这个行业的传播内容、技术工具、操作方法时刻处于变化当中。及时捕捉行业变化,将新的行业需求在实践环节中进行体现,是补充教材理论滞后的唯一办法,也是培养满足业界需求的合格人才,实现学校教学与行业需求无缝对接的要求。在当今新媒体迅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我校新闻传播学科不仅在相关课程的实践环节将互动、直播、新媒体技术等加入实践内容中,还应势搭建多个新媒体平台,为学生提供更具接近性和参与性的锻炼机会。
学生是教学的主体,是统领教学过程的核心因素。在实践环节的设置上对学生个体研究是保障实践内容针对性和实践结果有效性的重要内容。根据学生的已有知识水平、专业、优势以及家庭地域、特长爱好等安排实践内容,可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保障实践环节的顺利开展。
其次,实践环节的启动远早于实践行为开始之前。为了保障实践教学的效果,实践内容的开启一般远早于教学计划中安排的实践时间。如新学年的小学学期实践一般在上学年放暑假前就已详细安排实践内容、要求、选题的申报等;課程实践内容在实践课时之前的两周左右就完成了选题的申报和前期的外联工作。
最后,调动参与感是实践深入展开的重要条件。为了增强实践参与的深度,提升实践教学的效果,在团队的成员组成中允许跨专业、跨班级的联合创作;在选题确定上将具有个人兴趣的自报选题与统一规划的系列选题相结合等。
(二)实践过程:设置实践环节与过程跟踪
为了便于实践过程中的实时监管和指导,保障实践的效果,山西传媒学院新闻传播学科已形成了课堂实时指导和阶段性检查相结合的过程监督体系,及时将新的社交软件和手段运用到课堂实践环节中。运用建立实践微信群、使用微课堂软件等方式,及时解决实践环节中碰到的问题,保障实践学习顺利开展。对于用时较长的电视片拍摄等实践内容,除了课堂指导,还加强了阶段性的检查,及时跟进,加强过程指导,保障实践学习的效果。
(三)实践后总结:结果评价与效果反思
对实践结果进行评价,是实践教学过程的一部分,也是学生实践学习的指挥棒。[3]评价时间的确定、改进意见以及对实践效果的总结都是评价的重要内容。在实践结束后的一周之内,学生处于高度关注期,是评价的最佳时期,有利于评价结果的反作用,引发学生的思考。将依托专业的大实习、卓越新闻人才培养项目专题实践和小学期实践进行独立学分设置是实践教学在学科体系中重要性的一种体现。[4]运用行业媒体发布、公共平台推出、印刷纸质刊物和图片册子、举办作品展等多种方式进行汇报、展示和总结。通过教研会、教学科学研究等环节进行再次反思形成系统化的操作规范。
三、对新闻传播学科实践教学的思考
(一)教学计划要建立因时因势调整机制
相较于理论教学,新闻传播学科的实践教学内容变化更快。及时修订教学计划,尤其是其中的实践内容,是行业发展的要求,也是人才培养的要求。在教学计划的修订中,通过师生在媒体实践中基于真实任务和真实评价及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5]调整培养目标和具体要求,有利于为教师教学提供纲领性依据,保障人才培养目标与行业要求一致。
(二)实践要注重基本功训练
新闻传播行业日新月异,媒介形式层出不穷。信息海量过载、内容庞杂、渠道多元,这已成为当下全媒体时代的传播领域的“新常态”。[6]在教学中如何尽量保持与行业同步是新闻传播学科教育始终追求的目标。但行业所要求的专业人才的采、写、编、评、播的基本功不会变,对于行业具体形态的过分追逐容易使教育舍本逐末,注重基本功的培养才是能力培养的核心。在实践环节中注重把握政治导向、提高业务专业水准和把握行业法律的底线更显重要。
(三)实践要有前瞻性
实践的前瞻性表现在实践内容的前瞻性、实践方法的前瞻性、实践要求的前瞻性。山西传媒学院新闻传播学科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山西地域发展情况、新闻传播学科发展规律和学生就业前景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具有前瞻性的实践环节设置,培养了学生的新闻敏感性,调动了其积极性,提升了实践教学的效果。对于学科发展、专业建设和地方发展建设也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结论
实践教学作为我校新闻传播学科教育的主要教学方法,不仅是适用的,更是必不可少的。当下如何利用地方、学校专业的政策优势和实践平台优势发挥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不仅要把握方向、注重积累,形成规范化、系统化的操作流程,更要与时俱进,从内容到形式与行业要求同步。
参考文献:
[1]王云祥.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中国化发展[J].社科纵横,2017,32(12):9-11.
[2]童兵.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新发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感悟[J].新闻与写作,2017(12):55-58.
[3]侯怀银.高等教育学[M].山西出版集团,山西人民出版社.2007(12).204-210.
[4]石义彬,刘骏.新闻传播学教育应与时俱进[J].教育传媒研究,2017(06):33-34.
[5]赖黎捷,李瑞芬,周晶,曾蒸.基于真实任务和真实评价的新闻实践教学探索——以重庆新闻学院“新闻1+1”活动为例[J].重庆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6):81-86.
[6]孙继山.把好新闻业务的“底线”[J].新闻战线,2017(19):8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