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ISM的大学生“线上集体欢腾”心理因素分析
2020-03-18刘静
刘静
【摘 要】 新媒体时代,网络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前沿阵地。一种能唤起社会共识,制造神圣,以此建立道德和秩序的“线上集体欢腾”正以大学生为主力军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心智尚不完全成熟、思辨能力和批判能力相对匮乏的大学生需要给予一定的引导和防范。因此,洞悉其参与“线上集体欢腾”的心理因素,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运用解释结构模型(ISM)方法,构建影响大学生“线上集体欢腾”行为的心理影响因素的层次结构模型,探讨因子间因果关系,明确大学生参与“线上集体欢腾”的直接性、关键性和根源性心理影响因素,并通过路径分析给出指导和干预的建议。
【关键词】 大学生;”线上集体欢腾“;心理因素;解释结构模型
【中图分类号】 G6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4102(2020)01-0041-05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网络的超时空性为青年网民的聚会提供了便利,互联网集体行动频繁且形式多样。但有些集体行动,例如从对“郭美美”的集体围观到“拐卖儿童一律死刑”的集体呼吁,再到对“我爸是李刚”的集体唾弃,并不能被完全归为“网络群氓”和“网络狂欢”的类型,而应被视为一种能唤起社会共识,制造神圣,以此建立道德和秩序的“线上集体欢腾”。青春激昂、爱憎分明的大学生是参与“线上集体欢腾”的主力军,然而“地球村”里形形色色的价值取向和虚假信息,给心智尚不成熟、思辨能力相对匮乏的大学生带来了巨大思想冲击。因而,洞悉大学生参与“线上集体欢腾”的心理因素,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大学生参与“线上集体欢腾”心理因素的研究现状
通过知网检索,聚焦青年群体“线上集体欢腾”的研究是寥若晨星。王斌分析了“线上集体欢腾”的表达形式、特征、构成要素及治理建议,对参与心理因素分析没有涉及。于航认为网民集体行动的参与行为并不完全由人格单因素决定,还可能受到动机等因素不同程度的影响;王井云认为关注负面信息的心理偏好、消极的刻板印象与心理归因、群体认同和群体极化等是推动网络群体性事件演化进程的重要心理机制;李华俊认為经济结构、政治体制以及文化观念等因素对网络集体行动的发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可见,大部分学者只从网民集体行动心理因素进行表象分析,缺乏数据研究基础,也缺乏对各因素间关系的研究。
本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系统归纳了影响大学生参与“线上集体欢腾”行为的心理影响因素,运用解释结构模型(ISM)方法,构建了层次结构模型,探讨因子间因果关系,明确大学生参与“线上集体欢腾”的直接性、关键性和根源性心理影响因素,并通过路径分析给出指导和干预的建议。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都具有创新性。
二、大学生“线上集体欢腾”影响因素的问卷调查
(一)基本调查情况
为了研究大学生参与“线上集体欢腾”的现状及心理因素,分别从互动维度、情感维度和价值观维度设计了问卷,并对在校大学生进行多阶段分层抽样调查。调查共发放问卷450份,回收441份,回收率98%。剔除无效问卷,最后供研究使用的有效问卷401份,有效率为91%。
(二)主要调查结果
1.对“李天一案、江歌案”等网络事件,39.7%的学生应对方式是“坚决呼吁,维护社会道德正义”,30.82%的学生是“只是抱着好奇心围观”,这说明大学生缺乏辨别意识,无法准确地对各类网络信息作出适当的判断(见图1)。
2.关注热点原因的频率图显示,35.5%的人因为猎奇心理才去关注;28.2%的人则是因为可以有话语权,能自由表达意见去关注;23.2%的人为维护正义去关注;从众心理选择关注所占比例较小(见图2)。
3.对舆论中发生了道德绑架现象,样本总体中有273人认为道德不应该具有强制性;有123人认为道德绑架是对道德的捍卫,不应该一棒子打死(见图3)。
4.关于自己的网络道德标准,45.53%的人是“有标准,偶尔做不到”,34.59%的人是“有标准,而且可以做得到”;大部分学生群体最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想得多,做得少,在参与网络“欢腾”这方面对自己的行为标准要求不是太严格,甚至有8.54%的人是没有一套属于自己的网络道德标准,完全是从众心理(见图4)。
三、构建大学生“线上集体欢腾”影响因素的解释结构模型
解释结构模型法(ISM)是由美国教授J War Field于1973年为分析复杂的社会经济结构问题而开发的。主要用于分析组成复杂系统的多要素之间存在的多重反馈关系,特点是把复杂的系统构造成一个多级阶梯的结构模型,以此把模糊的思想、看法转化为直观的具有良好结构关系的解释结构模型。
本文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结合此次调查结果与前人已有研究结果,从中提取到影响大学生参与“线上集体欢腾”的22个心理诱发因素:自我表达、社会正义感、社会模仿、猎奇心理、娱乐心理等11个体心理机制;群体极化、群体认同、去个性化、家庭教育等11个个群体心理机制。各因素并不孤立存在,而是彼此间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和制约,以下将通过建立解释结构模型来研究各因素间的关系。
(一)设立因素之间的逻辑关系,建立邻接矩阵A
设定各影响因素的参数,如表2,定义Ci(1≤i≤22)为影响大学生参与“线上集体欢腾”的第i个影响因子。
构建22*22邻接矩阵A=aij22*22,其中aij为A中位于第i行(i=1,2K,22),第j列的元素(j=1,2K,22),以此表示影响因子Ci与Cj之间的逻辑关系。若aij=1,则表示Ci与Cj存在直接影响关系;若aij=0,则表示Ci与Cj之间不存在直接影响关系,即aij=1,Ci与Cj有直接关系0,Ci与Cj没有直接关系。
(二)求出可达矩阵
邻接矩阵A反映了各个因素间的直接关系,其实各因素之间还存在着间接关系。以下用可达矩阵B表示直接影响关系和间接影响关系。
采用Boolean代数规则,利用MATLAB可以由A来计算出B。计算方法:用邻接矩阵A加上单位矩阵I,得到A+I,运用Boolean运算法则,对(A+I)n进行运算,直到运算结果中不产生新的“1”为止。若Ar+1=(A+I)r-1=B,B即为可达矩阵,它是判别图中任意两点是否有通路的重要手段。B表示大学生参与“线上集体欢腾”各心理影响因素之间相互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关系。B元素的相关系数为ri,ri=1表示Ci对Cj有影响,rj=0则表示Ci对Cj没有影响。
(三)对可达矩阵进行层次划分
首先定义Ci的可达集为B(Ci),它是由B的第Ci行所有元素为1的列所对应的要素组成的集合。同理定义Ci的前因集A(Ci),它是由B的第Ci列中所有要素为1的行所对应的要素组成的集合。再定义Q(Ci)为既能影响Ci又能被Ci影响的因素集合。
若Q(Ci)=R(Ci)∩A(Ci),这里i=j,则B(Ci)即为最高级要素集。接着再从剩下的可达矩阵中继续寻找新的最高级要素,依次类推,可以找出各层要素集。
表3是计算出第1级的B(Ci),A(Ci),Q(Ci),则B(Ci)是位于最高层的因素,其元素有以下特征:从其他因素可以到達该因素,而从该因素不可以到达其他因素,因此可求出第1级要素集P1={1,2}。接着从B中删去相应的行和列,得到B1,对B1重复上述操作,求出第2级要素集P2={3,4,13,14,15,16},同理求得第级要素集P3={5,6,7,8,9,10,11,12,17,
18,19,20,21,22}。
(四)建立解释结构模型
由P1、P2、P3,构建大学生参与“线上集体欢腾”行为的心理影响因素的层级递阶结构模型,如图5所示。模型能清晰地显示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箭头联结表示两者之间存在影响关系,箭头的起点是影响因素,终端是被影响因素。例如:个体心理机制→大学生“线上集体欢腾”心理动因,表示个体心理机制是大学生“线上集体欢腾”心理动因的一大主要影响因素,即两者之间存在着影响关系。
(五)解释结构模型分析
由模型可知,22个影响大学生参与“线上集体欢腾”的影响因素的系统是一个3级多阶梯系统。
诱发大学生参与“线上集体欢腾”的产生路径就是根源性因素→关键性因素→直接因素→大学生参与“线上集体欢腾”的心理动因。直接因素包括个体心理机制和群体心理机制以及两者的交互效应。直接因素是由根源性因素和关键性因素诱发或催化。干预大学生参与“线上集体欢腾”或规避不良行为若仅仅是作用于直接因素“治标不治本”,而且个体心理机制和群体心理机制是不易测量得到,实际操作也较为困难。唯有通过层层控制,才能达到良好的干预效果。以下从根源性因素和关键性因素两方面对模型中的22个影响因素进行归纳与分析。
影响大学生参与“线上集体欢腾”根源性心理因素是指直接或间接影响着其他因素,却不被任何因素影响的因素,置于模型最底层,这里包括社会正义感、获得认同感、从众心理、猎奇心理等14个因素。只有解决根源性因素存在的问题,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大学生线上“欢腾”行为产生的不良后果,但由于根源性因素涉及因素多,范围复杂难以短时间改变。因而对于大学生“线上集体欢腾”行为的预防及引导主要从关键性因素入手。
关键性因素处在路径的中间位置,是根源性因素的作用媒介,又是对直接因素的深入性解释,对防控学生的不良网络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下面以关键性因素“社会参与”的作用路径为例进行分析。路径:群体认同、群体极化、去个性化、负面情绪感染、动员方式→社会参与→群体(个体)心理机制。网络的宽松环境促成了网络群体的形成,群体成员形成了相同的态度和一致目标,群体认同感增强,易产生群体极化,促发以强大的舆论为主导的社会参与形式,同时也会造成群体内部意见的偏执和非理性的情绪氛围,负面情绪感染又易导致大学生强烈情绪和冲动行为的爆发;去个性化,致使大学生责任意识淡化和道德行为失范;网络以其独特的优势,利用其去中心化、碎片化等特征在集体行为中产生巨大的动员能量,且时空的压缩性使动员方式更加灵活、简便,成本低廉更加容易诱发社会参与,进而导致“线上集体欢腾”。
四、结论和建议
(一)结论
根据大学生参与“线上集体欢腾”影响因素的层次结构模型,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1.自我表达、社会参与、学生素质、法律制度、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6个关键性因素在模型中是相互关系的焦点。因而社会、家庭和学校对大学生参与“线上集体欢腾”起着关键性作用。当前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催化着网络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加之在经济利益的推动下“线上集体欢腾”不可避免。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法律宣传教育不到位,大学生法制意识观念的薄弱,以及家庭教育观念与学校教育制度的落后都是诱发大学生“线上集体欢腾”的导火索。
2.个体心理机制和群体心理机制是影响大学生参与“线上集体欢腾”的直接因素,共同作用于大学生“线上集体欢腾”的心理动因。大学生“线上集体欢腾“行为的产生是基于两者的直接作用效果和交互作用效果。由模型可知,根源性因素是大学生参与“线上集体欢腾”的心理本源,要想减少或避免大学生参与“线上集体欢腾”带来的不良后果,还需从根源性因素着手,从不同角度解决根源性因素的影响作用。
(二)建议
基于以上结论,针对影响大学生“线上集体欢腾”的关键性影响因素提出如下建议:
1.从社会角度,相关组织机构应该建立健全互联网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已有法律的监督执行;同时,法律工作者应加大力度对大学生网民群体的网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大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从学校角度,高校应以思想道德教育为抓手,重视大学生内核素质的培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明辨能力和理性思维。同时加强网络意识形态教育,积极关注学生的网络心理需求,打造多渠道的教育平台,及时对敏感话题和热点事件给予正面的引导。
3.从自身角度,大学生应该主动参加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行动指南,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影响,培养信息辨别能力,有高度的网络安全意识,不成为不负责言论的宣传者和助推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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