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县委书记”做“两面人”被双开
2020-03-18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3月10日消息,宁夏固原市委原常委、西吉县委原书记马志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指出,马志宏甘于做“两面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记者关注到,马志宏曾于2015年获得过“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他曾表示“不管官做多大,一定要有敬畏心”,要求凡进他办公室的人,手里只能拿材料,拎其他东西的一律免进。
落马前就因扶贫资金使用问题被免职
官方简历显示,马志宏出生于1964年4月,宁夏吴忠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2014年5月,马志宏出任固原市委常委、西吉县委书记。
记者关注到,在落马前,马志宏就因扶贫资金使用问题已被免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此前曾公开曝光七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内第一起案例就是马志宏等人失职失责问题。
通报指出,2016年以来,中央、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多次对西吉县进行督查督办,要求县委针对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西吉县委对扶贫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未予重视,未制定整改的具体措施,致使部分扶贫领域问题屡查屡犯,一直得不到解决。
2017年4月,有关部门对西吉县开展专项检查,发现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方面的问题34个,其中违规违纪问题15个,涉及扶贫专项资金2亿多元,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浪费、闲置以及违规采购、规避招投标等问题十分严重,共有27名党员领导干部因此受到责任追究,其中有12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通报认定,时任固原市委常委、西吉县委书记马志宏,西吉县委副书记、县长武维东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8月,马志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两面人”倒在腐败上
马志宏于2019年3月被查,同年12月11日,马志宏涉嫌受贿罪一案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马志宏利用担任泾源县县委书记、县长、固原市市委常委、副市长、西吉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85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美元、房屋等共计价值人民币1132万元。
公开报道显示,2014年,西吉县原县委书记、县长身陷腐败案被查处,马志宏临危受命,出任固原市委常委、西吉县委书记。
马志宏上任时,全县有10多名县处级、20多名科级干部因牵涉腐败问题被调查或判刑,一时间,不少部门领导岗位空缺,一些干部人心涣散,干劲不足。为刹住送礼歪风,马志宏要求凡进他办公室的人,手里只能拿材料,拎其他东西的一律免进。
在他办公室墙上挂着一幅字:“毋私小惠而伤大体,毋借公论以快私情”,“时常读读这句话,内心会受到警示,人无论身处何方,不管官做多大,一定要有敬畏心。”马志宏说。
在出任西吉縣委书记后,马志宏还曾公开表示“从来到这里那天起便横下一条心:我要做一位接地气的书记。”而5年后,“两面人”马志宏同样因受贿落马。
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在处分通报中指出:经查,马志宏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称,马志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背弃党的初心使命,辜负组织的培养信任,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甘于做“两面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其处理结果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终止党的十九大代表、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对马志宏党纪处分决定待召开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摘自《南方都市报》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