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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现代学校制度须有家长参与

2020-03-18关颖

教育家 2020年2期
关键词:委员会改革家长

关颖

当下,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在其中的作用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不仅是学校教育的支持者,也是参与者;与学校教育者是平等、民主的合作关系。家长委员会作为存在多年的家长自治组织,在教育改革中被赋予新的内涵,成为家长参与教育改革、发挥重要作用的组织保障。

建立家委会是家长参与教育改革的大势所趋

家庭是每个学生生存的最初环境,学校教育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受家庭教育的影响。然而,多年来,家长在与学校的关系中却基本处于被动状态。孩子在学校出了问题或学习成绩不好,老师常常把责任推给家长;有时候,家长明知学校的做法或要求不妥,却不敢提出来,因为担心老师给孩子“穿小鞋”……这种状况,有望在学校管理制度改革中得以改变。

近年来,在我国家校合作的实践中,涌现出多种有利于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模式。例如:在参与学校活动方面,有学校开放日、亲子活动;在参与学校教学方面,有家长参与学校课程开发、家长参与对老师的教学评估;在参与学校管理方面,有学校领导的家长接待日、家长意见箱;在为学校服务方面,有家长的志愿服务、对学校建设的集资募捐等。为了使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常态化、正规化,更加体现家长的自主性,更广泛地整合家庭的教育资源,在国家政策层面将建立家长委员会作为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组成部分提出具体要求,这就使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有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早在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就明确提出“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2012年,教育部专门制定了《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细化了家长委员会的职责、组建、作用、保障机制等具体问题;同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提出“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能力建设,推动中小学全面设立家长委员会,并使家长委员会有重大事项知情权、参与决策权、评价权、质询权、监督权”;2017年,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进一步强调“要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丰富学校指导服务内容,及时了解、沟通和反馈学生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认真听取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家长了解学校办学理念、教育教学改进措施,帮助家长提高家教水平”。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家长委员会成为发挥家长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积极作用的有效途径,对于促进家长与学校的积极互动,整合家庭与学校的教育资源,使两种教育力量深度融合,共同创造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环境,具有极大的推进作用。

教育改革赋予家委会新的内涵

过去的几年,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家委会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在发展中逐渐“变了味儿”:成员主要由老师、校长确定,对学校、老师有利的人才能参与;在实际工作中,所代表的不再是家长的利益,或成为“收费委员会”,或“专为学校唱赞歌”,或成为学校违规办事的“挡箭牌”;有的家长碍于面子或考虑到孩子与老师的关系,不敢、不愿表达与校方不同的意见,对学校和老师存在的问题尽可能回避,没有参与学校管理的热情……

近年来,我国一系列有关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对中小学家委会建设提出要求,并赋予其新的内涵。

家长委员会的性质:是代表全体学生家长利益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代表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家长委员会的权利: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参与决策权、评价权、质询权、监督权。

家长委员会的产生: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由家长选举产生。

家长委员会的基本职责: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计划和重要决策,特别是事关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教育工作,发挥家长的专业优势、资源优势、自我教育的优势,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支持;沟通学校与家庭,向家长通报学校的重要工作,听取并转达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并向学校反映家长的意愿,听取并转达学校对家长的希望和要求。

家长委员会的保障机制:学校要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保障家长委员会有效参与学校管理;完善科学的评价机制,保障家长委员会对学校工作实施有效监督;开放教育教学活动,保障家长委员会参与教育工作,等等。

家长委员会是在学校的帮助下成立的,但不是学校的下属或“附庸”,而是相对独立的教育力量。家长委员会为广大家长提供了表达自身诉求、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平台。

家委会让家长的教育力量更强大

家委会是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內容。家委会的建立,意味着家长由站在学校大门之外的“教育看客”变成学校教育的“当事人”,家庭与学校成为真正的教育同盟。在与学校的合作中,也许家长个体的力量是有限的,但如果每个人都付出努力,依靠家委会这一组织的力量实现自身的权利将有更多保障。近年来,在家长委员会的建设和发展中,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识逐渐显现。

比如在深圳市罗湖区,家委会的角色与职能被重新定位,引进家长的智慧和力量成为罗湖区推进“开门办学”的有效路径。不少学校将家长请进教室、请上讲台,家长由学校教育的局外人成为学校教育的参与者、合作者。家长们积极参与学校的安全护卫、图书管理工作,参与校园艺术节、科技节、体育节等校园活动,并且积极配合老师管理班级、为学校教育改革提建议。为了使全区中小学家委会在家校合作中形成合力,罗湖区于2016年正式注册了社会团体“罗湖区中小学家委联合会”,会员单位涵盖全区80多所中小学校。联合会构建了制度完善、组织有序的运作体系,把各校家委会组织起来,实现校级家长资源的共享,共同研究罗湖教育体系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不断丰富和创新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形式。这一创举,使各所学校家委会的力量得以整合,形成了巨大合力,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中发挥了更大的作用。罗湖区的这一做法是家委会自身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的典范,是家委会可持续发展、在更高层次发展的方向。

当然,从全国来看,目前家委会的发展并不平衡。家长委员会作用的充分发挥依然存在一定的障碍: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受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者旧有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的限制,家委会难以独立行使自身权利;另一方面,受制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家长较弱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因此,家长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家长参与教育改革和学校管理,有赖于家长、老师和学校管理者的共同努力。

(作者系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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