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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摩擦背景下我国出口跨境电商发展的影响因素
——基于十大跨境电商出口贸易国的实证分析

2020-03-16沈中奇

商业经济研究 2020年5期
关键词:进口国跨境规模

沈中奇

(江苏科技大学商学院 江苏张家港 215600)

贸易摩擦背景下我国出口跨境电商发展现状

(一)跨境电商快速发展,出口规模持续增长

2014-2018年,我国跨境电商取得了快速发展,以阿里巴巴国际站、环境资源、敦煌网等为代表的B2B市场,以及全球速卖通、eBay、亚马逊、跨境通、傲基电商等为代表的B2C市场实现了双轮驱动,出口跨境电商交易额由2014年的3.57万亿快速增长至2018年末的7.1万亿,增长率均保持两位数(见图1),且跨境出口占跨境进口的比例居高不下,2018年跨境出口占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的比例高达78.9%。

进一步从跨境电商出口交易模式来看,B2B市场交易规模仍然占据主导地位(见表1),虽然B2B模式的交易规模占比由2014年的84.87%下降到80.28%,但总体而言,B2B模式的跨境出口交易规模仍然保持了绝对的优势。

具体从B2B模式交易规模和增长趋势可以发现,近五年以来,B2B模式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仍然保持了较快的增长,但从增长率来看,却出现了持续下降的态势,增长率由2014年的30.6%下降为2018年末的11.76%。

(二)跨境电商出口产品种类单一,技术含量相对较低

我国跨境电商企业众多,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加大,自贸区扩围,以及政府对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支持并由此带动的贸易经济一体化发展,有力地促进了我国跨境电商的出口,与之相伴随的是,跨境电商出口商品呈现出一些明显的发展中国家特征,总体的出口品类相对较为单一,主要集中在3C电子产品、服装服饰、家居园艺、户外用品、健康美容等产品(见表2)。

根据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商品的种类可以发现,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的产品技术含量相对较低,附加值难以获取,更多的出口商品还体现为生活必需品,且这些产品主要是我国传统的优势产业。虽然出口的主要品类比较单一,但这些跨境出口产品使得我国优势产业变得更为突出,甚至还在部分地区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经济带和特色产业链。

(三)跨境电商出口区域分布比较集中,区域差异性凸显

我国跨境电商出口除了产品品类相对单一之外,国内各省区域之间跨境电商出口份额也呈现出显著的区域差异性(见表3),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和2018年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主要集中在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等区域,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跨境电商出口占到全国的一半以上,特别是广东和浙江两省的跨境电商出口份额已经占到全国的三分之一。

显然,跨境电商出口省域之间的差异性特征已经比较明显,这也与这些省域作为传统外贸比较发达的区域等先天资源禀赋密切相关,且珠三角和长三角作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引擎,庞大的经济基础、高度集中的生产制造和丰富的外贸人才及其储备吸引了众多跨境电商卖家,对周边省域(乃至全国)具有一定的虹吸效应,使得跨境电商群体集聚,良好的跨境电商发展基础设施和便利的物流基础设施为珠三角和长三角跨境电商出口的发展铺垫了坚实的基础。在珠三角和长三角优先发展的基础上,国家也逐渐开始对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跨境电商发展给予了一定的重视,新设立的22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已经明显开始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倾斜,政策的加持有效地促进了各区域跨境电商的发展,但总体而言,东中西不同区域之间的跨境电商出口发展仍存在较大的区域差异性。

(四)跨境电商出口目的地相对集中,新兴市场有待开拓

从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目的地国家来看(见表4),美国、俄罗斯、法国是我国2017年跨境电商出口前三大目的地国家,2018年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国第一目的地仍然是美国,第二为法国,第三为俄罗斯。整体上来看,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前十大目的地国家较为稳定,其出口额占到我国跨境电商出口总额的70%左右。

图1 2014-2018年我国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及增长率

表1 我国出口跨境电商B2B模式和B2C模式交易规模及占比情况

表2 2017-2018年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主要品类分布

表3 2017-2018年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区域(省份)分布

从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的主要目的地国家分布可以发现,传统的发达国家,美国、法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家成为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的主要国家,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以及新兴市场国家的兴起,新兴市场电商发展潜力巨大,必将成为我国未来跨境电商出口的潜力国家,而我国对东南亚、南美、非洲、一带一路沿线的中东欧国家跨境电商出口仍处于初级阶段,有待于进一步开发。

实证模型构建及变量说明

(一)实证模型构建

研究国际贸易最经典的模型是引力模型,其一般形式为:

其中,Tijt为第t年i国对j国的跨境电商出口额,Yit为第t年i国的产出,Yjt为第t年j国的产出,Zit为影响一国出口跨境电商发展的控制变量(其他主要影响因素),Dijt为第t年i国与j国之间跨境电商出口商品的运输成本(实证模型中采用两国的贸易距离予以衡量,故在扩展引力模型中予以省略),μi、εit为个体扰动项和误差修正项。

考虑到本文的研究目的是考察贸易摩擦背景下我国出口跨境电商发展的影响因素,因此在式(2)的引力模型中纳入贸易摩擦变量(GAPijt),得到扩展引力模型式(3):

其中,GAPijt表示第t年i国和j国之间是否存在贸易摩擦(对出口该国的商品加征关税、反倾销等,也包括由于领土争端等引发的政治冲突),如果存在贸易摩擦,则GAPijt=1,否则GAPijt=0。

(二)模型变量说明及数据来源

跨境电商出口规模(Tijt):采用我国对j国的跨境电商出口规模予以衡量,数据来自于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Yit为我国的产出变量,采用GDP予以衡量,Yjt为我国对j国的跨境电商出口目的地国家产出,同样采用该国的GDP予以衡量。GDP数据均来自于世界银行数据库。

由于影响一国出口跨境电商发展的主要因素众多,结合相关文献研究及我国的实际情况,本文选取市场规模(Scalejt)、进口国人口数量(Populationjt)、贸易距离(Distanceijt)、进口国贸易开放度(Openjt)、消费差距(Consumeijt)、进口国(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目的地国家)互联网信息化水平(Internetjt)、进口国到我国旅游的人数(Touristijt)作为控制变量,

市场规模(Scalejt):考虑到出口可能存在母国市场效应,因此采用我国产出与跨境电商出口目的地国家产出的乘积予以衡量,产出数据来自于世界银行数据库。理论上而言,市场规模越大,对进口需求越大,相应地,对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的需求越大,所以,其系数符号理论上为正。

人口数量(Populationjt):表示j国的人口数量,数据来自于世界银行数据库。理论上而言,一国人口规模越大,进口需求越大(相应地,对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的需求越大),所以,其系数符号理论上应该为正。

贸易距离(Distanceijt):采用贸易双方首都之间的距离予以衡量,数据根据Distance Calculator工具计算所得。理论上而言,贸易距离越远,跨境电商出口商品的运输成本越高,因此,贸易距离对跨境电商发展的影响系数理论上应该为负数。

贸易开放度(Openjt):采用j国的进出口总额占GDP比重予以衡量,根据世界银行数据库得到的各国进出口总额和GDP数据进行测算得到。理论上而言,贸易开放度越高,进出口贸易越便利,越有利于我国跨境电商出口,所以,该系数应该为正数。

消费差距(Consumeijt):采用我国与跨境电商出口目的地国家人均GDP之差衡量,各国人均GDP数据来自于世界银行数据库。理论上而言,消费差距越大,产品差异程度越高,产业竞争越小,从而有利于产业间贸易,则会对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产生正向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当消费差距不断缩小之后,双方所需求的产品容易形成替代,继而会促进产业内贸易,则会反过来减少对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产品的需求,继而产生负向的抑制作用。因此,消费差距与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之间的关系取决于我国与该国之间的贸易主要表现为产业间贸易还是产业内贸易。

进口国互联网信息化水平(Internetjt):采用该国互联网使用人数衡量,数据来自于世界银行数据库。理论上而言,一国互联网信息化水平越高,则该国对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的需求越大,因此,该系数应该为正。

进口国到我国旅游的人数(Touristijt):采用一国到我国境内旅游的人数予以衡量,数据来自于中国旅游研究院公布的各国入境我国旅游的人数。理论上而言,境外消费者对我国的了解程度、对我国产品的喜好程度、与我国的文化是否相容等因素是影响该国对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产品需求的重要影响因素,该国消费者对我国文化和消费品的认同度越高,则越有利于我国跨境电商出口,预期系数为正数。

贸易摩擦变量(GAPijt):贸易摩擦包括但不限于贸易冲突、譬如两国之间有一方对另一方存在加征关税、进行反倾销等,也包括出现领土争端等政治事件,若存在,则GAPijt=1,否则GAPijt=0。我国与各国之间是否存在加征关税和反倾销,或者存在领土争端等政治事件根据百度搜索收集相关数据。理论上而言,贸易摩擦不利于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因此,估计系数预期为负数。

选取我国前十大跨境电商出口国为样本国家进行实证分析,分别为美国、法国、俄罗斯、英国、巴西、加拿大、德国、日本、韩国、印度。样本时间为2014-2018年。样本变量中跨境电商出口规模(Tijt)、我国的产出变量(Yit)、我国对j国的跨境电商出口目的地国家产出(Yjt)、市场规模(Scalejt)、贸易距离(Distanceijt)、消费差距(Consumeijt)、进口国互联网信息化水平(Internetjt)、进口国到我国旅游的人数(Touristijt)均进行取对数处理。

表4 2017-2018年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目的地分布情况

表5 我国出口跨境电商发展的影响因素实证模型估计结果

模型估计及结果分析

(一)实证模型估计

采用固定效应模型估计贸易摩擦对我国出口跨境电商发展的影响及其影响因素,得到估计结果如表5所示。

最终模型估计采用方差膨胀因子检验变量间是否存在多重共线性,检验结果表明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采用豪斯曼统计量进行模型内生性检验,得到豪斯曼检验统计量值为0.0002,拒绝存在内生性的原假设,故模型估计结果是稳健的。

(二)实证结果分析

根据表5的估计结果可知,我国的产出、跨境电商出口目的地国家产出、市场规模、贸易开放度、消费差距、进口国互联网信息化水平、进口国到我国旅游的人数对我国出口跨境电商(规模)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效应,而贸易距离对我国出口跨境电商的影响效应显著为负,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目的地国家(进口国)人口规模对跨境电商出口的影响效应虽然系数上为正,但却并不显著。这表明进口国人口规模对我国出口跨境电商的影响效应并不显著,这一点也与现实数据较为吻合。2017年和2018年我国跨境电商出口规模最多的国家是美国,排在第二到第四位的分别为法国、俄罗斯和英国,印度和巴西的人口规模远超过法国、俄罗斯和英国,但我国对印度的跨境电商出口规模却排在样本国家中的最后一位。研究结果表明,进出口双方的产出是影响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的重要因素,进口国市场规模越大,则对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的需求越大,越有利于我国跨境电商出口。贸易距离决定了跨境电商产品的运输成本,距离越远,成本越高,不利于我跨境电商出口的发展。一国贸易开放度越高,与我国建立更为紧密的贸易伙伴关系,则对我国的跨境电商出口越为有利,俄罗斯和巴西与我国同为金砖国家(印度虽然同为金砖国家,但印度与我国之间存在的领土争端犹如贸易摩擦,对我国与印度之间的跨境电商出口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彼此之间建立了较为紧密的贸易伙伴关系,有力地促进了我国与俄罗斯、巴西之间的跨境电商发展,交易规模始终稳定在前五位。

从实证研究结果来看,消费差距对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的影响表现为正向促进作用,这表明我国与样本国之间的产业具有高度的差异性和互补性。这一点也容易理解,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的品类主要集中技术含量相对较低,处于产业链低端的生活必需品,而发达国家主要以高新技术产业、高科技产业为主导,纷纷将产业链中附加值较低的产业转移到我国,导致我国与美国、英国、法国等跨境电商主要出口国之间的产品呈现高度差异化,且这些产品也不在美国针对中国发起的加征关税范围之列,产业的差异化和互补性有力地促进了我国这些产品的跨境电商出口。互联网信息化水平是影响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研究结果表明,互联网信息化水平每提升1个百分点,将会拉动我国跨境电商出口规模增长0.3058个百分点,其弹性系数在所有变量中最大。这表明,跨境电商基础设施建设是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地,跨境电商进口国居民对我国的了解程度已然成为影响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的重要因素,进口国居民到我国旅游的人数增加1个百分点,会拉动我国跨境电商出口规模增长0.1849个百分点。这一点比较容易理解,境外居民到我国旅游不仅能够更好地认同和了解我国的文化,继而促进境外居民对我国产品的需求,同时也能够通过境外游客的旅游带动“旅游购物”市场,促进国内商品的跨境出口。

更为重要的是,贸易摩擦对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的影响效应估计系数虽然为负,但在统计上并不显著,这表明当前的中美贸易摩擦愈演愈烈、甚至曾经出现的中印之间、中日之间领土争端引发的政策摩擦等因素并不会对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究其原因可能是由跨境电商出口产品的特性所决定的,无论是我国通过跨境电商出口到美国的产品,还是出口到日本和印度的产品,主要以3C电子产品、服装服饰、日用必需品,以及玩具等附加值较低的产品为主,而这些必需品并不会由于贸易摩擦等因素而产生剧烈的冲击,甚至从实践中美国对我国加征关税的产品来看,也主要是针对5G、芯片等高新技术产业,对于目前跨境电商出口美国的产品几乎没有列入清单中,相应的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美国的数据也表明,2018年相比2017年的中美贸易摩擦更为剧烈,但跨境电商出口美国的产品数量规模和市场份额上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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