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爱守护花开 以法护航成长
2020-03-15本刊编辑部
本刊编辑部
给孩子们一个更安全更温馨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10月17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为未成年人成长筑起一道更加安全的法律屏障。
此次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明确关工委应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关工委的法治关爱工作,又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
近年来,我省各级关工委在党委领导下,主动作为,多方协调,充分发挥五老志愿者,尤其是老法官、老检察官、老公安、老司法干警的经验和威望优势,在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关爱帮扶失足青少年,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尤其自2016年10月召开四川省关工委法治关爱工作座谈会以来,我省法治关爱工作步入发展快车道:各地普遍建立和完善了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并不断探索构建关爱、帮教失足未成年人新机制。
今年9月,四川省关工委、省委组织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发挥五老队伍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的实施意见》,对开展法治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提出要以宪法为核心,以“两法一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为重点,以民法典为基础,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全过程,广泛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治教育活动;要选好兼职“法治副校长”,开展预防校园欺凌、禁毒防艾、人身安全教育等工作;要引导青少年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要动员五老积极参与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化工作机制建设,密织法治关爱网,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用爱守护花开,以法护航成长。当前,面对新形势,各级关工委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青少年普法教育融入社会治理,贯穿到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网吧监督、结对帮扶帮教等工作中,广泛开展法治关爱活动,努力开创我省法治关爱工作新格局,为未成年人撑好法律“保护伞”贡献关爱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