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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客家文化传承发展的思考

2020-03-14新,吴

关键词:梅州乡贤文化产业

吴 新,吴 涵

(华南农业大学,广东 广州 510642)

客家文化是指客家人共同创造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和,包括客家方言、民俗、民居、山歌、艺术、人物、饮食、历史、分布等。梅州市是中国著名的“四乡”——文化之乡、华侨之乡、足球之乡、客家之乡,其中以客家文化闻名于世,得到了“世界客都”的美誉。长期以来,梅州致力于发展梅州客家文化,打造广东客家文化名城,吸引更多的人来了解客家文化,弘扬梅州客家文化。近年来,梅州市结合国家振兴乡村的政策,以客家文化助力乡村振兴,开展了一系列客家文化建设工作。

一、梅州客家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实践探索

(一)保护客家人文历史载体

与自然景观不同,文化景观是指人类在地表上活动的产物。它是人类活动所形成的景观,是人类文化作用于自然景观的结果,反映文化体系的特征和一个地区的地理特征。作为中国著名的“四乡”,梅州市的客家文化的传统特色尤为突出,表现在祠堂、村志、古驿道、古民居、特色小镇、古村落等多个方面。

1.发展祠堂文化景观

实施“万村文化祠堂建设”工程。按照“六有”(有姓氏文化、有村史村情、有乡风民俗、有乡贤榜、有核心价值观、有乡村美景)标准,针对乡村祠堂建设完善评选规则,开展“示范文化祠堂”的评选工作。加大力度修缮各村祠堂,逢年过节举行文明的纪念活动,凝聚家族人员、团结村内人心、聚集村民力量,将祠堂文化引入新轨道。发扬传统美德,推进祠堂文化建设,提倡与时俱进的祠堂文化。引导群众对农村祠堂进行修复改造,保留传统建筑元素及祭祖功能,因地制宜打造村史、农耕文化馆、家谱家风家训馆、好人馆、乡贤馆、文体活动馆、文化讲堂等,推动客家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2.客家文化记忆工程

深入发掘农村各类优秀民间文化资源,培育特色文化品牌,培养扎根农村的乡土文化人才,挖掘整理文化传统、文史典籍和历代名贤积淀的积极文化理念等,延续客家文脉。按照“全面发动、重点突破、典型引路、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乡(镇、街道)村志的编纂工作。组建各村各县修编乡史村志的队伍,与相关科研单位合作,用村史寻根溯源,将村子的大事记以及村中的日常生活用编订乡史村志的方式记录下来,让村民有归属感、代入感,让群众记录并留住美丽乡愁。强化古籍和地方文献的保护、整理、利用,整理出版一批有重要现实意义的客家历史文化图书。

3.古驿道保护和空置古民居活化工程

修复现有古驿道,发挥其线性文化廊道的作用,带动周边乡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与旅游服务产业的发展。推进以客家围龙屋为特色的民居等国家及省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项目,加强对苏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历史街区的保护,在不违背原则性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对适宜开发利用的古民居资源进行适度的“保护性开发”。通过将空置的古民居维修、转化为农村文化俱乐部、文化创意基地和众创空间、小型的展览馆、博物馆等形式,赋予古民居新功能,焕发新生机和活力。

4.客家文化特色小镇建设工程

在现有的10 个全国重点镇、22 个中心镇、50 个省级专业镇以及6 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46 个中国传统村落、59 个省级名镇名村之中,选择代表性案例,充分利用历史文化和生态资源优势以及现有产业基础,着力打造客家文化特色小镇。对发展基础较好的西阳风眠艺术小镇、梅畲村美丽田园综合体等予以重点扶持和宣传推广。

(二)加强梅州客家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制度建设

相对于经济建设,文化制度建设往往具有滞后性。将传统约束与现代有机立法结合起来,对保护、传承与发展梅州客家文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1.传承乡规民约和优良的家风家训

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在承袭传统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精神文明建设需要,立家训家规、传家风家教,倡文明树新风、革除陈规陋习等活动,推进家风建设、文明创建、诚信建设,依法治理、道德评议等行动,实现乡村德治与自治良性互动。

2.倡导客家优秀传统道德规范

深入挖掘客家传统优秀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家庭美德。积极开展“百佳乡风文明村”评选,推进市、县、镇、村四级文明联创,探索制定文明建设评价体系。推进农村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开展诚信户、诚信企业创建。弘扬法治精神和守法规范,通过法治宣讲、法律知识普及、守法典型榜样宣传等方式带动人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城乡社会关爱工程。弘扬家训文化、孝德文化、村规民约,广泛开展“梅州好人”“客都新乡贤”“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宣传活动,推动家风家训等传统文化教育活动的开展,发挥村规民约教育的束缚作用。

3.加强立法,弘扬和发展客家传统优秀文化

梅州市先后制订了《梅州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梅州市中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梅州市鼓励扶持文化产业项目发展优惠政策》《梅州市扶持民间工艺美术创业创新发展奖励办法(试行)》和《梅州市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意见》等一批规范性文件,扶持完善公共文化旅游服务设施,积极创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加大力度促进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

(三)以“四个自信”为引领,增强梅州客家文化传承与发展的活力

生长在地域文化中的梅州客家文化,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往往会产生应激反应,甚至出现保守、隔绝生长态势。将传承客家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合,是落实“四个自信”的内在要求,是传统的客家文化主动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可获得新的生机和活力。

1.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对客家传统文化的领导

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据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开展“新时代红色讲习所”,推动“示范文化祠堂”和客家家训馆等项目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加强投入保障、政策保障和机制保障,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村民普及、健身娱乐等设施,推进乡、村两级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挖掘保护利用红色资源,发扬优良革命传统。鼓励基层组织和村民群众利用传统节日的契机开展乡土文化相关的娱乐文化和传统体育活动。弘扬家风家训文化,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杨家风”活动,鼓励群众传承良好家风家训。以社区、乡村集体活动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宣传活动,传承传统美德,建设和谐家庭,全面提升家庭成员道德水平。

2.坚持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大力传承客家红色基因

践行“红色基因就是要传承”,深化对社会主义理论和制度的认识。深入挖掘梅州市丰富的革命历史文化资源,统筹全市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扶持乡村红色文化旅游开发,推动红色旅游与民俗游、生态游等相结合,打造一批乡村红色旅游精品景区和精品线路。落实《广东省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铺开12 个省级红色村的建设。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推出一批有价值的理论文章和学术专著,组织创作一批以弘扬红军精神、梅州籍将军事迹为主题的文学、戏剧、影视剧、音乐等优秀文艺作品。突出梅州将军文化等红色文化富集区建设,打造红色文化传承示范区。推动革命文化教育普及,建好用好梅州市革命历史纪念馆、叶剑英元帅纪念园、平远县革命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基地,深化党史、国史学习教育,讲好梅州将军故事。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改陈布展,建设革命历史档案信息数据库,深入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网上展馆、VR 虚拟现实展馆建设,并打造红色文化宣传教育品牌栏目。

3.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丰富客家文化生活

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文化惠民政策,以“惠及百姓、共享成果”为核心,推动优秀资源向基层特别是农村、贫困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促进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以“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为主要着力点和突破口,深入推进乡村公共文化设施,落实省公共文化服务“三百工程”“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程”;鼓励镇村基层组织和群众广泛开展政策解读、专题报告、百姓论坛、法治教育、农技推广、防灾减灾知识、就业技能培训等宣传教育活动,传播科教文体知识,提升群众综合素质。

4.用新思想创新培育新乡贤文化

梅州人杰地灵,人才辈出,发展新乡贤文化有良好的基础。制定关于培育和弘扬梅州新乡贤文化的工作方案,深化研究阐释,厘清梅州新乡贤文化发展脉络,明确新乡贤文化建设思路,推动建设一批乡贤文化展馆,弘扬传播新乡贤文化。通过“举乡贤、颂乡贤、学乡贤、礼乡贤”,把一批群众公认、品德高尚、处事公道、热心公益、积极参与地方管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真正为群众服务、推动家乡经济发展的人士选出来、评出来。

开展弘扬新乡贤文化活动,积极组织创作具有地域特色的新乡贤文化文艺作品,组织多种形式的新乡贤主题文艺演出、文化活动,生动活泼地传播新乡贤文化。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微视频和手机客户端等方式,开展“客家乡风·美丽家园”微视频、微电影大赛活动,拓展新乡贤文化传播平台。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办法,推出新乡贤特色品牌项目,培育发展新乡贤理事会等新乡贤组织。

(四)以申请“非遗”为契机,加大对梅州客家文化人才的培养力度

以非遗项目为载体,实施客家山歌歌手培养战略工程、客家山歌创作战略工程“双工程”项目;组织开展非遗进课堂、客家山歌进校园和戏曲进校园、进农村等活动,积极发现和培养非遗项目传承人,将表演新人源源不断地输送给专业剧团;开展“师带徒”培养人才活动,组织各类非遗传承人通过依托专业剧团、艺术院校、民间社团带徒授艺,培养后继人才。山歌剧《客魂家风》《桃花雨》等一批精品剧目获得国家级和省级荣誉,成功创建“中国楹联文化城市”和“中华诗词之乡”。成功打造广东汉剧“周五有戏”“客都艺韵——周六有歌”剧场,实现周末开放式的演出,让更多群众可以感受和领略到客家文化的精彩。

(五)以产业融合为依托,激发梅州文化产业发展动力

文化产业是以文化为主体或核心元素的一种跨业态的融合,即充分发挥文化的作用,将文化创新创意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形成以文化为内生驱动力的产业发展新模式与新形态。无论是从资本运营、文化模式,还是从传播向度来看,客家文化具有向文化产业转化的潜力。

目前,梅州文化产业企业共有4500 多家,初步形成多门类并存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推动“文化+旅游”“文化+互联网”“文化+创意”“文化+工艺”“文化+古民居”融合发展。引入企业开发林风眠陶瓷画、钱玲戈画工艺品和赵勋画艺术礼品等一批具有客家元素的文化创意工艺品,成立融合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动漫、新媒体、影视演艺、非遗开发、高端工艺美术、书画艺术等10 多个行业的“客家文化创意产业协会”。利用李光耀祖居、田家炳祖居、张弼士故居及其村落打造名人名居特色旅游区,利用桥溪村古民居建筑群打造“梦里客家、桥溪古韵”旅游景区,利用“慈恩庐”古民居打造“欢乐家文化创意产业园”,利用客家民居“玉庭楼”修复、改造成“老房子创客空间”,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创立了“雁南飞”“曼陀罗”等文化旅游知名品牌。

二、梅州客家文化传承发展存在的问题

城乡一体化是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必然结果,梅州在新时代乡村振兴的热潮中,文化建设的步伐未能跟上经济建设的速度,依托农业文明的传统乡村文化在城市文化、工业文化、商业文化的夹击中,显得力不从心,新的文化系统尚未建立,旧的文化系统又在风雨飘摇,长期忽视乡村文化内在价值的做法导致乡村文化在传承中出现了断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结构散乱:客家文化亟待统一规划与统筹整合

在梅州文化事业发展过程中,各单位及各行业水平参差不齐,一定程度影响了整体工作的推进。全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总体水平不高,文艺精品不多、品牌不精,文化产业培育不足、规模偏小。媒体融合发展进度缓慢,未能与时俱进,传统媒体亟待转型,网络乱象亟待根治。内外宣传缺乏精准策划和统筹协调,“全市一盘棋”的宣传文化工作格局亟待构建。

(二)表征陈旧:客家文化传承发展的新路径亟待探索

传承创新客家文化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客家文化研究和文化遗产保护开放水平有待提升。梅州作为世界客都,对于如何深度推动客家精神提炼和阐发、客家文化保护与传承、客家文化创意产业、客家移民、海外华侨华人等研究办法还不多,推进力度不够。客家文化品牌影响力亟待培育,客家精神、梅州客家名人的资源挖掘不深,宣传尚显滞后。

(三)主体缺失:客家文化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文化宣传系统人员编制紧缺,难以承担统筹协调梅州市创建全国客家文化名城的繁重任务。网信机构不健全,工作机制尚未明确,机构人员配备不健全、职责不匹配。流动渠道不畅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文化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基层宣传文化工作不够扎实,宣传工作人员身兼多职、职务待遇不对等等问题也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基层宣传干部岗位出现没人干、不愿干的情况。剧团骨干人才、图书馆和博物馆管理人才、文化站艺术型人才仍较为匮乏。农村乡土文化人才后继无人,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丧失传承人的危机。文化产业复合型人才紧缺,客家古民居活化利用效果不够突出。

(四)动力不足:客家文化传承缺少产业支撑

全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总体水平不高,文艺精品不多、品牌不精,文化产业培育不足、规模偏小。媒体融合发展进度缓慢,传统媒体亟待转型,未能够与时俱进。由于长期受经济基础差、发展起点低等因素制约,从整体来看,梅州市文化产业还处于探索、起步、培育、发展的初级阶段,在产业规模、经营水平、运作方式和经济效益上都无法与其它产业相提并论,也无法与发达地区的文化产业相媲美,这是制约梅州文化产业发展的最大短板。梅州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数量多,但总量规模偏小,缺乏具有强大实力的文化产业(企业)和文化品牌,文化产业的发展明显滞后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存在着发展意识淡薄、缺乏顶层设计、政策扶持不够、资源开发不足、产业规模偏小、融资渠道单一、专业人才匮乏、市场接轨不够、文化消费薄弱等一系列问题。

三、梅州客家文化传承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结合梅州客家文化传承与发展的策略,针对梅州客家文化传承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从建构体系、先进引领、建立制度、保护“非遗”、培养人才、发展文化产业等路径传承发展梅州客家文化。

(一)建构体系,分层施教

普及和提升思想道德教育、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作用、繁荣农村文化生活、引导农民树立新型道德观、加强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和建立完善道德管理机制;[1]办好农村教育,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2]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各单位及各行业水平的参差不齐,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的整体推进。内外宣传缺乏精准策划和统筹协调,“全市一盘棋”的宣传文化工作格局亟待构建。

(二)先进引领,充分发挥新乡贤的资本禀赋优势

针对文化下乡中所发现的问题,学者沙垚认为,接下来的文化下乡,应该着力去发现潜在的群众文化活动,并解决在传播与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引导群众文化活动与社会结构有机镶嵌,自觉探索解决基层文化危机的方式。[3]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文化建设;发挥新乡贤的组织协调能力,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发挥新乡贤的桥梁纽带作用,畅通农民文化需求表达渠道;发挥新乡贤的行为示范效应,引领农村文化消费风尚等四种功能,持续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4]需要进一步优化新乡贤人才政策扶持机制,构建新乡贤人才孵化机制,创新新乡贤人才使用机制,塑造新乡贤人才涵育机制,真正使新乡贤成为助力乡村振兴的一支强劲力量。[5]

(三)建立制度,以乡规民约为抓手,使良好文化价值观落地生根

新时期乡规民约制订一定要体现其内生性,尽量发掘传统价值规范;乡规民约要在怎样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下功夫;要充分吸纳群众意愿。[6]通过树立价值导向作用、积累丰厚文化积淀、营造浓厚文化氛围、创造有效实践载体等途径,把家训家风建设作为培育和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7]

(四)加大客家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

实施传统文化乡镇、传统村落及传统建筑维修、保护和利用工程,制定《梅州市历史文化名县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分批次开展重点保护项目规划、设计、修复和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客家民居、古树名木保护。

(五)培养人才,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创新人才工作机制,立足培养专业人才,积极引进紧缺人才,爱护激励现有人才,加快建设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文化人才队伍,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特别要加大文化名家培育力度、发挥名家工作室的引领带动作用,引进高层次文化人才,培养一批品德好、素质强、水平高的文化专才。发展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把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返乡大中专学生等吸纳到乡村文化队伍中来,增强乡村文化自我发展能力。提升乡镇文化站组织管理人员素质能力,扶持发展客家山歌、汉剧剧团、木偶戏戏班等民间文艺社团和业余文化队伍,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增强农村基层文化的自我发展能力。

(六)结合文化资源的存在形态与利用方式,开展开发型、体验型、再现型和创造型这四种旅游与文化产业融合模式

加大扶持引导力度,积极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打造文化产业新业态。培育有客家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开发民间艺术、民俗表演项目,推动具有客家特色的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加大对乡村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引导利用客家古民居、古村落、古街发展文化产业项目,重点培育一批客家风格鲜明突出的特色化小镇。实行乡村文化产业精品工程,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乡村文化产业模式,推动特色鲜明的“非遗”项目传承发展,培育出一批具有梅州特色的乡村文化品牌。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重点在文化遗产、节庆赛事、修学研习、养生文化、民俗文化、名人文化等方面进行创意开发,探索研究、完善出台有关土地利用配套政策措施,打造一批休闲村、艺术村、养生村、美食村等特色村,实行差异化发展,推出具有客家文化特色的精品民俗活动和精品农事体验旅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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