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者舞之魂,舞者乐之容”
2020-03-12郑琳琳陈雯
郑琳琳 陈雯
【摘要】 舞蹈与音乐用不同的方式传达着人们的情感和意象,其相互渗透、互相支撑又形成了视听艺术的完整体现。音乐是舞蹈的意识向导,为舞蹈注入灵魂,使舞者的表达更加有序、更加丰满;而舞蹈是音乐旋律、节奏和情感表达的物化。两者之间是灵与肉的融合,密不可分。了解和掌握好两者内在的关联对乐舞的发展是十分重要的。
【关键词】 音乐;舞蹈;融合;促进
[中图分类号]J02 [文献标识码]A
虽然音乐与舞蹈是两种互不相同的艺术表现形式,但它们在某些方面又相互依赖、密不可分。《诗·大序》曰:“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音乐与舞蹈是人们表达情感的相互融合、相互升华的两种艺术形式。音乐是舞蹈的意识向导,为舞蹈注入灵魂,直接或间接控制着舞蹈的动作走向和情节的起承转合;舞蹈是融视觉、听觉于一体的综合艺术,是音乐旋律、节奏和情感表达的物化呈现。两者之间是灵与肉的融合。舞者形态的表达需要激昂的旋律和婉转的意境,才能够充分地传达其灵魂之所在。一个好的舞者在完整地诠释舞蹈的魅力的同时又能淋漓尽致地展示音乐的旋律美,使两者水乳交融、恰到好处地呈现其美感,从而给观众带来唯美的视听艺术享受。
一、乐舞的融合
(一)音乐与舞蹈的共性
艺术来源于生活,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遵循着生活的律动。乐舞都是人们感知日常生活的自然体现,其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舞蹈和音乐两者在历史上都是最为古老的艺术形态,我国自古以来就有“舞者,乐之容也”“乐在耳曰声,在目者曰容”的说法。后来,舞蹈与音乐逐渐分化,形成了各自的艺术特点。
乐与舞虽然属于不同的艺术门类,但它们是姊妹艺术。舞蹈是一种表演艺术,是舞者的肢体语言根据伴奏音乐有节奏地运动的艺术形式,其包含了时间、空间、视觉;而音乐则是时间的艺术,其媒介是有组织有规律的声音。但两者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即都离不开共有的元素“节奏”。节奏都是两者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均来源于生命内在的律动,遵循着内心的旋律。音乐将节奏融入旋律的抑扬顿挫与哀怨凄婉,用更加清晰而富有个性的方式表达出来。而舞蹈踏着节拍用优美肢体语言展现生命的律动。在舞蹈表演中,节奏是重要的构成要素,可以说没有好的音乐就没有完美的舞蹈,而音乐的节奏和旋律又要通过舞蹈的形体支配来形象地展现。两者的内在联系从来没有断裂过,是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所以“乐舞”之说才得以出现。
(二)乐与舞的同生共存
舞蹈和音乐相辅相成,没有音乐就没有舞蹈的发展。《乐记·乐象篇》中说:“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是故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唯乐不可以为伪。”音乐可以体现舞蹈的根本。苏联著名编舞家、编舞家扎哈诺夫也曾说过:“音乐是舞蹈的灵魂。音乐包含并决定了舞蹈的结构、特征和气质。”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领域中,往往把舞蹈和音乐相分开,但其实它们是难以分开讨论的。舞蹈从产生起,就始终伴随着音乐而出现在大众的视野。甚至可以说,舞蹈大多数是有音乐的存在才更加完美。在古代的舞蹈表演中,音乐最多是由节拍的卡点和敲击完成,但即使在此时,音乐对舞蹈的奠基作用已经比较明显。两者相互的共通点,包括形式、结构等方面都有着相辅相成的关系。只有伴随着音乐的舞蹈才能充分体现其思想和精华所在。在古代的舞蹈创作中,有舞者尝试用纯粹的舞蹈而不与音乐结合来呈现,从而产生了如今出现的失去伴奏的舞蹈,如踢踏舞,它是通过肢体间的相互协调,用步伐和动作的节奏感产生一定的声响,然而这种声响恰恰也是原始的音乐形式。我国舞蹈家王曼力在编导作品《无声的歌》时,采用了风声、水声、镣铐声等声响效果来伴奏,按理说来它是无音乐的,但这种声响本就属于自然所创造的音乐,它有着乐器传达不出的空灵感,通过高亢、响亮、浑浊、低迷等各式各样的动态感加以传达。因此,舞蹈终究是和音乐无法相分离的。
舞蹈家吴晓邦专门对这一说法做了验证,他认为任何类型的舞蹈都应通过音乐才能在艺术上表达其完整性和本来的寓意,他说他曾从《义勇军进行曲》中看到音乐展示的画面,获得舞蹈艺术形象。吴祖强先生在《舞蹈的音乐结构及其它》一文中曾说:“舞蹈和音乐的任务是共同努力通过塑造鲜明、有说服力的形象来展示企图表现的内容,从总的方面来看,舞蹈音乐的最大特点应该是能尽力帮助舞蹈形象的塑造和确立,丰富舞蹈形象,加强舞蹈形象的感染力。”如舞剧《丝路花雨》中反弹琵琶的舞蹈,不仅充分展现了琵琶艺术的异域风情,而且提升了琵琶的艺术性,让琵琶音乐可视化。从总体上来讲,音乐占据着舞蹈当中重要的位置。“音乐是舞蹈的灵魂,舞蹈是音乐的回声”这句话深刻揭示了两者间的本质关系。可见,音乐与舞蹈是相互交融、同生共存的。
二、乐舞的相互支撑
(一)帮助舞者组织舞蹈
音乐在一定程度上对舞蹈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響。在舞者表演的过程中,恰当地融入音乐,可以为表演环境营造良好的氛围,舞者所要表达的情感也可依靠音乐的烘托而得以呈现。音乐的跌宕起伏、高低缓慢,可以更好地激发创作者和表演者对于舞蹈的独到领会,从而使得音乐在舞蹈表演者的动作中更好地体现出优美的旋律,将观众带入表演的情境当中。舞蹈者在编创舞蹈动作的前期要考虑其与什么样的音乐配合,选择合适的音乐是创作环节不可忽略的一部分,每一个动作的协调都需要结合乐曲的旋律变化进行。舞蹈表演者要对音乐的内涵加以理解,通过形象刻画每个动作进行创编呈现。
舞蹈是通过生动可感的艺术形象潜移默化地影响观者的情绪的,艺术形象的塑造用有秩序的结构诉诸人们的听觉和视觉。在观看舞蹈时,欣赏者在自己生活经验的基础上产生丰富的联想,并引发一系列的情感活动。舞蹈艺术具有鲜明的造型性和线条感,它以现场的环境为依托来渲染舞者的情感,而音乐与舞蹈的共同目标就是塑造一个艺术成品,一部优秀的舞蹈作品都是与音乐相互补充、展现着人体丰富的形态和动作魅力。音乐有益于人们对于舞蹈肢体动作表达情感的理解,让呈现出的舞蹈语言的组织更加准确。这些艺术呈现的来源也是建立在音乐的基础之上,音乐能激发舞蹈作品的创编,同时音乐有助于舞者对舞台的掌控力和舞台的情景设置,它对于舞蹈的组织作用是积极的,与舞蹈的联系是紧密的。
(二)更好地支撑舞蹈的个性
离开了音乐的舞蹈是很难充分表达情感的,音乐本来就对人们的心理有着渗透影响。观者也许会因为一首舞曲的背景音乐而对舞蹈本身产生兴趣,他们常常因音乐中体现的情感与自己的经历相吻合而产生共鸣。当然,舞蹈中的音乐本来就是作曲者在对舞蹈作品有所体会或有较深层次理解的前提下创作出来的。在舞蹈剧《好大的风》中,音乐的声音处理方式运用了电声模拟乱风的效果,由远及近、由小变大,把观众迅速带进了故事的氛围中,到了后期阶段,通过唢呐的音色,并伴着激烈的鼓声将全剧带入高潮,其舞台所展现的艺术魅力让人不得不为之动容。因此,音乐与舞蹈之间的情感纽带的建立有利于舞者在整个表演过程中表达其情绪,帮助观众理解舞蹈的内容,从而更好地与观众达到情感的高度一致,使其与舞台更加接近。再如,东西方音乐的不同所呈现出来的舞蹈语言也是不一樣的,因此,音乐在某种程度上影响舞蹈的个性。
当然,舞蹈并非只是服从音乐,舞蹈自身也有专门的构思和想法,舞蹈编剧根据要求加入自己的理解和个性化的塑造,才能更好地诠释作品。
(三)支撑音乐审美意象的呈现
音乐的创作对其结构的要求较高,包括构成音乐的各种元素、音乐的语言表达、段落的组合、旋律的安排等等,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音乐构架。舞蹈在陈述和基本的表达方面都与音乐十分接近,一个简单或是复杂的舞蹈动作也会经常用重复、展开、对比等艺术手法加以处理。在独立的音乐作品中融入舞蹈表演,会使抽象的音乐艺术在时间、空间、质感等方面得以延伸,让观赏者更直观感受音乐的情感变化,更有三维空间的立体呈现感,从而增强音乐的表现力。
其实两者并不仅仅依赖于自身是否完美呈现,关键在于如何运用舞蹈语言更准确地诠释音乐,展现音乐的魅力。舞蹈有了音乐会更加的有序完整,优美的舞蹈可让音乐释放更直观的感知度。人们在聆听音乐的时候,脑海中会呈现一幅幅生动唯美的画面或产生回忆感受,而舞蹈正是这种画面和感受的实际呈现,特别是具有象征性符号的动作的介入,使抽象的音乐语言更加直白。因此,让两者和谐统一才算得上是高度的艺术的融合。
三、乐和舞融合的价值意义
(一)促进表演者艺术气质的升华
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文化有物质的、制度的和心理的。音乐与舞蹈是以心理层面为出发点,通过制度编排及物质的承载而形成的文化现象,两者的融合和互相支撑促进了作品的升华。《歌剧魅影》曾经被广为流传而成为当时的经典,歌舞剧虽然与单纯的舞蹈和音乐的融合还有着较大的差别,但它也可以说明音乐在舞蹈中的作用。如在中国芭蕾舞剧《白毛女》中,舞者的动作随着音乐旋律的变化而变化,让我们从中感受到其内心世界的变化,感受到当时时代背景下“白毛女”的生动形象。现代的舞蹈表演更重视音乐的成分,而不是单调的对肢体动作加以展示。现代芭蕾舞剧《夜宴》以东西文化的交汇,融合当代艺术,以现代芭蕾舞表达了新的舞台美学。
艺术的展现是一种独有的气质外化。一方面,音乐与舞蹈的融合可以让舞者的气质得到很好的升华。如果只有单纯的舞蹈,没有音乐的相关渲染,就只是枯燥的动作的连贯衔接和动作组合,这必然会使作品缺乏艺术感染力。被音乐所打动的表演与硬生生的将舞蹈动作展现完毕是极其不同的,带有来自内心情感的牵动的舞蹈动作很显然更具有感染力。另一方面,学习音乐也是增强舞者气质的一种有效手段,舞者通过对乐理的学习和音乐欣赏与分析可以达到内在修养的提升。音乐凭借着人声或乐器诉说着内心的情感,可以使舞者产生强烈的共鸣而促使其情感迸发。相关研究反映,人们在音乐中学习可提升学习新事物的速度。为此,舞者在平时的日常训练当中,要时常利用伴奏音乐来引导舞蹈动作的变化,但不是简单的伴奏引领,而是要对音乐有深入的分析和理解,这样,在提升其音乐素养的同时也可以增加其创作灵感,通过舞蹈技术、情感输出加以呈现。同时,舞者加强对每一首乐曲的个性化解读和对自我的内心更高的思想要求,也有助于其舞蹈语言的呈现,使其在塑造形体美的过程中,渐渐形成自身独有的审美特点与气质展现。
(二)促进艺术创作的提升
音乐是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存在的,它会影响人们的情绪变化,音乐与舞蹈的艺术配合可以传达舞者的内心情感。同时,音乐的加入也可以大大提升舞蹈的艺术感染力,使其形象的表现更加鲜明具体。“舞曲”作为舞蹈音乐的表现形式,其在创作和演奏的过程中将舞蹈的韵律和节奏加以考虑,特别是对舞蹈过程中舞者呼吸的频率、动作的连续性都加以密切关注,因而能起到完美地引导和烘托舞蹈的作用。
舞蹈艺术是在一定的空间和时间范围内呈现出的动态造型艺术,音乐艺术是可以给观众带来独特的听觉享受的艺术。从某种意义上说,两种艺术都属于时间的艺术。音乐、舞蹈与书法一样,通过时间的流动,表达出的都是具体的艺术形态,可以将自然美转化为艺术美。欣赏者需具备一定的创意性思维,才能来体会它们。随着时间的流动,音乐艺术配合着舞蹈丰富的精神内核。一个成功的舞蹈作品,在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背后必然有其特别的原因,如线条动作的质感、舞者优秀的舞台表演张力,除了那些服装的修饰和妆容的直观感觉, 还有着背景音乐的打动人心,让观众对舞蹈作品有一个听觉上的先入为主,进而产生情感上的共鸣,从而达到音乐与舞蹈的完美呈现。音乐为舞蹈的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使舞蹈创作能更完美更顺利地完成。
另外,只有从音乐与舞蹈各自的视角,对作品内涵进行理解和对其艺术形式进行挖掘,才能使两者走向更深层次的融合,更进一步地促进艺术创作。如,“舞剧”就是以舞蹈为主要表现手段来呈现作品的综合艺术形式。对剧本的解读和对其思想内涵的理解分析是作曲和编舞在创作过程中将舞台艺术加以展现的灵感所在,也直接影响着作品的艺术高度和品质。因此,从音乐与舞蹈各自的视角进行挖掘与创作,然后以舞蹈为主进行艺术匹配与相互支撑,才能对作品的思想内容进行准确的传达。
(三)促进意象的表达
视觉依托是舞蹈展现的一个基本平台,也是对其进行准确判断的基础。舞蹈作品是以视觉为载体表现其内在的意象层面的。形象是判别舞蹈语言的第一要素,完整化的形象系统是艺术欣赏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各种舞蹈所呈现的形象传达着作品的深刻内涵,有着深层的象征性,这就使舞者对于其形象动作更为重视。但舞蹈不只靠动作形象美来诠释作品,更要与音乐结合创造美的意境和思想的意象表达,使其带给观众的不只是身心的愉悦,更有美的感受以及心灵的净化。
舞蹈作为一种不可替代的艺术表现形态,音乐与其配合,能更好地对情绪进行表达,完美地烘托出一种气氛和意境。实践证明,舞蹈是声音的外观形象,它们一个有声无形,一个无形有声,两者相互依存,用舞蹈艺术表现声音,可以从内心出发感染艺术所带来的冲动和激情。
舞蹈离开了音乐是难以表达其情感的,舞蹈需要音乐对其情感的激发和强化。音乐的参与能够更好地渗入人心,使人心产生感情的涟漪,在人们的脑海中生成新的意象。而在音乐欣赏当中,感性多于理性的表达,欣赏者往往是直接地、不借助任何外力地感受其具体生动的形象。舞蹈家通过外在的形体动作充分表现自己的情感张力,好的舞蹈作品在音乐层面上起到了加强舞蹈感情和意境的表达,舞蹈艺术对音乐的激发和强化使其不用推理就能够形成外化的具象表达。
结 语
“乐者舞之魂,舞者乐之容。”音乐与舞蹈在其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各自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音乐与舞蹈的联系是非常紧密的,两者相互依存又互为因果,音乐依附于舞蹈而存在,而舞蹈则是音乐的容颜展现。两者的融合也是艺术发展的必然。音乐融入舞蹈,不仅可以使音乐得以意象的外化和意境的延伸,还可以促进舞蹈的发挥,促发舞者的激情。同时,舞蹈表演中所要表现的情感和艺术语言亦可以通过音乐渲染、营造得更生动和准确。两者的有机结合,互相渗透,相互支撑,极大促进了艺术的繁荣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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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郑琳琳,福建艺术职业学院音乐系教师。 师范大
通讯作者: 陈雯,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舞蹈系主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国家一级导演。
[責任编辑: 林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