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下拨专项帮扶资金5.54亿元开展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集中攻坚行动
2020-03-12本刊讯
本刊讯为助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集中攻坚行动,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解困脱困目标任务,全国总工会日前下发《关于20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分配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拨专项帮扶资金5.54 亿元用于支持在档深度困难职工解困脱困。
《通知》要求,专项帮扶资金在分配上重点支持深度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倾斜支持困难程度深、困难职工多的中西部地区、革命老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地区,同时预防相对困难、意外致困等困难职工家庭致困返贫,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切实保障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
《通知》明确,各省(区、市)工会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照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开支项目使用资金。
《通知》强调,各省(区、市)总工会要细化帮扶项目和使用标准,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原则对困难职工依档帮扶;坚持“脱困不脱政策”,对2020年年内脱困的深度困难职工家庭给予一定时间渐退期,脱困后仍符合相对困难、意外致困标准的应建立相应类型档案继续帮扶。要强化资金保障,建立解困脱困资金备用金制度,加大地方财政、工会经费、社会捐助等配套资金筹措力度,确保困难职工“求助有门、帮扶及时”。要建立救急济难帮扶机制,在职工遭受自然灾害和发生重大疾病时,及时发现,立即帮扶。要加大因灾因病困难职工帮扶力度,在常态化帮扶基础上,对受疫情、自然灾害等影响的重病、残疾或零就业深度困难职工家庭下半年可增发生活临时补贴。
《通知》还要求,各级工会要认真分析研究疫情和洪涝灾害给城市困难职工带来的影响和变化,落实好“四个一批”措施;要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力量对低收入职工家庭摸底排查,对已脱困的职工家庭回头看,预防致困返贫;制定因灾因病致困返贫的困难职工家庭专项帮扶措施,加强对暂时困难的职工心理抚慰和日常慰问等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会系统多层次常态化梯度帮扶长效机制,到2020年底,形成深度困难、相对困难、意外致困等不同类型层次清晰、有机衔接、各有侧重的梯度帮扶新格局。
同时,金秋助学活动已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各级工会在推动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纳入国家“奖、助、贷、勤、减、免”助学体系基础上,根据困难职工在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阶段的子女以及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子女等不同教育阶段需求,给予上学基本生活费补贴;通过勤工俭学项目,鼓励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寒暑假期间参加工会组织的帮扶服务困难职工类的社会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