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依法防控疫情重要论述的基本逻辑研析
2020-03-11
(山东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淄博 255049)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面临着巨大的威胁,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也受到巨大的冲击。要有效治理疫情、尽快战胜疫情,就必须坚持依法防控疫情。为了推动依法防控疫情工作的有序展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仅多次召开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对疫情形势进行分析研究,而且专门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同时还在许多场合专门针对依法防控疫情工作作出指示。习近平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论述,作为党中央在精准研判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基础上提出的科学理论,既是新时代党和国家应对卫生健康突发事件的重要指南,同时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在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工作深入推进之际,系统分析习近平关于依法防控疫情重要论述的生成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等内在基本逻辑,对于及时总结相关疫情防控经验、取得抗击疫情的决定性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生成逻辑
从生成逻辑上来看,习近平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论述作为新时代我国卫生健康事业方面的重要理论成果,其形成具有独特的时空背景、历史条件和现实诱因。
(一)时空背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期
从基本时空背景来看,习近平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论述形成于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这两个重要时间节点蕴含着我们党圆满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信心和为人民美好生活进行奋斗的决心,这使得习近平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论述具有特殊意义。
首先,习近平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论述,展示出党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信心。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并且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定实施“七大战略”、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等方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显示出党中央完成经济发展目标的强大信心。在这种形势下,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我们必须坚持依法防控疫情,尽快取得胜利,为完成目标经济发展目标争取时间。正是在这种形势下习近平作出了依法防控疫情的指示,并且向全世界自信的宣布“我们有能力……既要彻底战胜疫情,还要完成既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1]。
其次,习近平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论述,深刻彰显出我们党带领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进行奋斗的决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带领人民进一步为“两个一百年”而奋斗,并以百折不挠的毅力战胜了一个个困难。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迅速采取措施,贯彻依法防控疫情精神,有效遏制了疫情发展,向全世界表明了我们党有决心带领人民战胜一切困难,不断为美好生活进行奋斗。
(二)历史条件:全面依法治国推行以来取得的突出成就
依法防控疫情以全面依法治国为基础,是全面依法治国在医疗卫生方面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并取得巨大成就,为习近平关于依法防控疫情重要论述的形成和落实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与社会基础。
首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指引下坚持科学立法,使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这为依法防控疫情的提出奠定了重要的法治基础。依法防控疫情离不开法律法规作为载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入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引领作用,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走向完善。其中,从党的十八大到十九大这个时间来看,我国在完善法律法规方面就“制定或修改法律48部、行政法规42部、地方性法规2926部”[2],此外还包括大量的规章制度、单行条例以及实施意见等。这些法律法规涵盖了从中央到地方、从行政到司法、从经济到生态等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其内容之丰富、涵盖之广泛、体系之健全,在我国的法治建设史上均是非常突出的。尤其是2015年底,党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在此文件指导和推动下,我国各级政府的行政法规建设工作进一步走向深入。可见,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推动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这些立法成就为习近平关于依法防控疫情重要论述的落实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其次,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指引下,党和国家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使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习近平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论述的形成和落实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在法治国家方面,一方面,行政部门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国务院明确将法治政府作为我国2020年建设目标,深入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在此基础上积极打造权责法定、严格执法的法治政府;另一方面,司法部门也深入坚持公正司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开始全面推进和贯彻司法责任制,在此基础上深入提升整个司法系统的整体效能,使我国的司法公正得到深刻彰显。在法治社会方面,我国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工作,一方面,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系统化的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完善广大群众的法律知识,教育引导群众形成遇到事情求助法律的良好习惯。另一方面,通过各种传媒形式进行鼓励引导,培育广大民众尊法、信法、守法、用法的科学理念,鼓励其成为积极参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优秀公民。这些成就为习近平关于依法防控疫情重要论述的形成和落实奠定了重要的社会基础。
(三)直接诱因:突发的疫情事件及其产生的各种影响
突发的疫情及其带来的各种影响是习近平作出依法防控疫情指示的直接诱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为我国医疗卫生领域的一场突发事件,对我国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习近平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论述正是在应对这场疫情中逐步形成的。
首先,突发疫情已经对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要破坏。作为一场突如其来的重大疾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对广大人民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直接对身体健康的破坏,二是间接的经济损失。从人民生命健康的角度来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全国已经确诊的病例累计很多,此外还存在一定数量的疑似病例需要进一步确认。无论是从疑似、确诊还是死亡数字来看,都说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已经受到严重威胁。从经济财产来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也是十分巨大的。一是为应对疫情方面,国家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研发各种抗病毒药物,以及投入防护服、口罩、消毒液等辅助用品的生产;二是从时间节点来看,疫情主要发生在我国春节假期,原本该时期应当出现的交通运输、餐饮旅游、文化娱乐等消费业、服务业高峰,由于受到疫情影响并没有出现,影响了经济增长;三是由于疫情影响,全国教育、生产、服务等各个领域大都实行延期开工或者分批次开工,这也使经济发展受到较大影响。
其次,在应对疫情当中也存在着一些乱象,亟须进行规范。自疫情发生以来,从整体来看,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各级政府组织,都采取了较为有效的应对措施,阻止了疫情的蔓延。但在这个过程中,也有一些地区、部门、干部以及群众在应对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出现了一些乱象。例如,有的地区针对疫情反应速度过慢,没有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导致出现蔓延现象;有的地区应对疫情措施过于机械,不问群众具体情况都搞“一刀切”,给群众生活带来不便;有的部门对救灾物资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引发群众不满;还有的群众无视相关规定和要求,隐瞒自身情况、肆意聚众扎堆,给疫情防控带来困难。以上这些情况,在全国不同地区和部门都不同程度存在着。要取得疫情防控战争的决定性胜利,就必须对这些现象进行规范和治理,这就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习近平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指示正是在这种形势下作出的。
二、理论逻辑
从理论逻辑上来看,习近平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论述中贯穿着从明确目标,到凝聚力量,再到付诸行动这样一个基本逻辑。其中,明确目标方面以捍卫人民健康为基本目标,凝聚力量方面以党政军民协同为基本依托,付诸行动方面以规范化科学化为基本原则。
(一)捍卫人民健康:依法防控疫情的基本目标
习近平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论述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基本指南和新时代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成果,其最重要、最根本的目标定位就是捍卫人民健康。习近平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论述将捍卫人民健康作为依法防控疫情的基本目标,既是对人类社会发展必然规律的遵循,也是我们党的性质宗旨的必然要求。
首先,习近平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论述以捍卫人民健康为基本目标,体现出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遵循。在唯物史观当中,马克思恩格斯在深刻分析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历史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3],把人的生命提高到人类历史前提的高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人的身体及其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关系进行阐释,进而揭示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以及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等一系列基本原理。可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重要价值。习近平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论述以捍卫人民健康为目标,对人的生命的给予高度尊重,深刻体现出马克思主义政党对社会发展规律的遵循和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坚持。
其次,习近平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论述以捍卫人民健康为基本目标,也是我们党的性质宗旨的必然要求。从党的性质宗旨来看,捍卫人民健康是共产党对人民的基本承诺。我们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人民与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组织,一直以维护好、发展好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自己的基本职责。我们党自成立以来,一直在为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争取包括生命健康权在内的各项权利,“把保障人民健康同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发展的重中之重,并且针对广大人民的生命健康问题,专门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是我们党对人民的郑重承诺”[5],在此基础上推出了一系列全新措施来保证广大人民的生命健康。可见,我们党一直以来都在矢志不渝地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习近平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论述以捍卫人民健康为基本目标,也正是在坚守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坚守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二)党政军民协同:依法防控疫情的基本依托
我们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有一个突出优势就是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能力,而这种能力优势得以发挥的主要原因,是在坚持党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了巨大合力。在习近平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论述中也贯穿着这一重要理念,其重要体现就是坚持党政军民协同、全力防控疫情,这也是依法防控疫情的基本依托。
首先,突出强化党的领导地位和统筹能力。我们党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是统筹协调各方面发展力量的重要枢纽。因此,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和统筹作用是依法防控疫情的基本前提,也是习近平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论述的重中之重。第一,要坚持党中央对依法防控疫情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各级部门、各行各业做到服从中央统一领导,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这样才能做到全国上下一盘棋,有效集中优势力量尽快战胜疫情。因此习近平一再强调各领域、各部门必须“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6]。疫情发生以来,为了强化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党中央专门召开多次会议进行研究,专门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而且习近平更是多次亲自部署、亲自指挥。第二,要提高各级党组织统筹推进依法防控疫情工作的能力。要有效推进依法防控疫情,领导者就必须具有相应的能力。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强化自身法治思维和法治修养,熟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章,做到能够熟练运用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因此习近平多次告诫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7]。只有这样才能为打赢疫情防控战争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次,形成各方面共同防控疫情的全面合力。要凝聚起各方合力来共同防控疫情,就需要在深入动员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的分工合作。第一,坚持深入宣传、广泛动员。这就要求各级宣传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是全方位的工作,是总体战,各项工作都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支持”的指示精神[8],以此为指导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深入统一各个领域积极抗击疫情的思想共识,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以身作则带领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控制疫情,形成有效抗击疫情的强大力量。第二,深入推进各个不同领域之间的分工合作。一方面,在那些受疫情形势影响相对较小的领域,要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方面的责任和分工,做到有序推进疫情的监测和预警等一系列工作。另一方面,在那些受疫情形势影响较为严重或与疫情防控联系较强的领域,要坚持多方合作、协同攻关,集中各方面的精英骨干和优势力量进行联合攻关、协同作战,尽快攻克难关。例如在当前抗击疫情的攻坚时期,在疫苗研发或相关药物制造等关键性领域,就应当最大限度地整合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尽快取得突破性、创新性、实用性成果。
(三)规范化、科学化:依法防控疫情的基本原则
作为指导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南,习近平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论述的直接指向是疫情防控,这种防控的方式是依法,其基本内涵是规范化、科学化,这也是依法防控疫情的基本原则。
首先,规范化是依法防控疫情的前提,主要是强调整个疫情防控工作要坚持完善法律与健全制度相统一。法律和制度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两大基石,完善法律和健全制度是现代民族国家进行建设的两个重要途径,二者对于依法防控疫情来说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习近平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论述对这两方面也非常强调。一方面,依法防控疫情要突出法治理念。现代法治社会的一个基本理念就是,要求确立宪法和法律的高度权威,在此基础上按照其原则和精神来治理国家。对于依法防控疫情来说,就是要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推动整个疫情防控工作走向法治化。为了提高各级部门对法律法规建设的重视度,习近平多次强调要“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9]。另一方面,依法防控疫情要强化制度建设。制度具有根本性、稳定性、长效性等一系列突出特点,这些特点使制度建设在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对于依法防控疫情来说,也应当高度重视制度的关键作用,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的领导制度、运行程序和保障机制等,进而使整个疫情防控工作实现制度化。正如习近平多次指出的,要健全“疾病控制、临床治疗的有效协同机制,及时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形成制度化成果”[10]。只有这样将制度化作为重要目标,才能为疫情防控提供最可靠的保障。
其次,科学化是依法防控疫情的核心,主要是强调整个疫情防控工作既要保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要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防控相统一。全面防控与重点防控体现的是疫情防控的广度与深度,习近平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论述在这两个方面各有不同内涵。一方面,全面防控是强调防控的广度,是指在防控的范围上要做到相关的法律制度系统全面、整体覆盖、不留死角。具体来说,是指从生产领域到生活领域、从党政机关部门到企业事业单位、从团体组织到公民个人,整个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要围绕疫情防控健全法律法规、强化工作力度。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要“实施地毯式排查,采取更加严格、更有针对性、更加管用有效的措施,防止疫情蔓延”[11]。只有这样全面系统地织密依法防控疫情的网络,才能彻底阻挡疫情的肆意扩散,为彻底战胜疫情争取时间。另一方面,重点防控是强调防控的深度,是指在一些关键领域和重点地区要做到专门关注、精准发力。对于重点防控的意义,习近平指出“只有集中力量把重点地区的疫情控制住了,才能从根本上尽快扭转全国疫情蔓延局面”[12]。具体来说,要求对于各种农村集市、农贸市场、禽畜交易市场等疑似疫情源头,大型商店超市、各类车站等人群密集的重点扩散区域,要进行长期关注和重点监管。此外,对于疫情防治和抗击的最前线,要进行重点支援。只有坚持全面与重点相统一、广度与深度相结合,才能充分实现依法防控疫情的科学化,从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实践逻辑
从实践逻辑来看,习近平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论述主张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四个方面入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
(一)科学立法:通过健全法律体系为疫情防控提供法律依据
有法可依是进行法治建设的基本前提,法律体系的完善程度是一个国家法治建设水平的重要体现。依法防控疫情的有效推进也离不开健全完备的法律体系。从目前疫情防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来看,相关的法律体系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因此在控疫立法方面,习近平主张通过健全法律体系为疫情防控提供法律依据。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既有的法律法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根据宪法与相关法律精神,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在医疗卫生方面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其中的许多法律为本次疫情防控提供了重要保障。当然此次疫情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也暴露出一些法律法规的短板。习近平明确提出要加快法律法规的修改进程。一方面,要求根据当前疫情中暴露出的现象,对法律法规的适用条件、适用范围等各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精准评估。有的法律内容可能覆盖范围不够广、存在一定漏洞,需要进行完善;有的法律条文可能与现实已出现脱节、存在滞后性,需要进行更新。另一方面,要求在充分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问题、新走向,对法律法规的社会基础进行深入调研,在此基础上依据全新需要对法律法规进行系统修改和深入完善。例如对于此次疫情中比较突出的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习近平就专门作出指示,要求根据新形势下国家和人民的全新需要进行系统完善。
其次,要求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尽快制定和出台全新的法律法规。法律作为一种上层建筑,是随着经济基础的发展而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许多全新的法律应运而生。在当前疫情形势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一些新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这也是习近平关于依法防控疫情指示的内在要求。自疫情出现以来,为了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出台,习近平专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指导文件。在这些文件和精神指导下,许多新的法律法规和实施意见不断出台,为依法严惩疫情防控相关的违法犯罪提供了全新依据。此外,习近平还针对一些事关国家重大安全利益的法律规范制定问题作出专门指示,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生物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问题。伴随着现代社会生物技术的快速发展,生物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各个国家共同关注的焦点。此次疫情中凸显的生物安全问题进一步为我国敲响了警钟,因此习近平多次敦促相关部门“要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进行规范[13]。可见,习近平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论述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出台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二)严格执法:通过推进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严格执法的关键在于规范执法主体即行政部门,这就要求行政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宪法法律和规章制度来推进各项事务。在疫情发生过程中,行政部门的管理更应当严格依法,这样才能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各项利益,充分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因此在这方面,习近平要求通过推进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首先,行政部门及相关人员要依法坚持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公布相关疫情信息。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政府坚持政务公开是依法行政的基本前提,这也是尊重人民知情权和监督权的一个重要体现。在突发的重大事件当中,政府尤其应当及时依法进行政务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从性质上来看是一场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在防控疫情过程中政府依法进行信息公开,既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公开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及时公开信息,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根据信息及早防范;公开之所以必须,是因为许多相关法律诸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传染病防治法等都有相关要求。因此,习近平对依法公开政务问题高度重视且态度十分坚决,他多次强调“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14]。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回应民众关切、获得群众支持,进而推动全面防控疫情。
其次,行政部门及相关人员要坚持依法履职,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各项事务管理。只有按照宪法法律和相关制度的要求去行使权力,行政部门的行为才具有合法性,这样才能获得广大民众的理解和支持。针对这个问题,习近平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论述着重强调以下两方面内容。一方面,在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各个部门应当严格坚持权责法定原则,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工,在此基础上运用规定的权力进行决策和各项事务管理。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政府部门更应当根据职责所在和法律要求“抓好任务落实,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15]。另一方面,在法律无相关规定的突发事件下,政府部门及其相关人员应当充分坚持程序正当和以人为本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程度和紧急程度,在保证自身各项行为符合基本法律精神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要运用法治思维“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16]。可见,习近平对政府依法履职、依法行政高度重视。
(三)公正司法:通过完善司法队伍和法律适用维护社会公平
司法公正作为惩治邪恶的主要武器,是维护整个社会公平正义的定磐石。在当前疫情防控过程中,各种危害疫情防控的行为,是无视别人生命健康的非正义行为。因此,在公正司法方面,习近平强调通过完善司法队伍和法律适用维护社会公平。
首先,深入提高司法机关及其人员的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建设高素质的司法工作队伍。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司法工作越来越专业化、精细化,对司法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下,要保证科学推进司法工作、有效维护社会公平,必须深入提高司法队伍能力素质。在这方面,习近平十分重视司法人员的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第一,在政治觉悟方面,习近平要求司法人员秉承对人民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来对待自身工作,“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17],这样才能为最终战胜疫情提供政治保障。第二,在业务能力方面,习近平要求当前应当深入推进改革任务,尽快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目标,充分激发司法人员维护司法公正的主观能动性,从而为战胜疫情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其次,深入完善疫情防控时期相关案件的法律适用,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习近平高度重视疫情时期的法律适用。他要求针对疫情防控时期的特殊形势,有效运用法律工具,依法严厉打击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他多次指出,各相关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18]。这里面所提到的几种违法犯罪,都是典型的妨碍党和国家防控疫情工作的恶劣行为,对于这些行为如果不依法进行严厉打击,不仅会直接影响疫情防控工作,也会造成广大民众的恐慌心理,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在党中央高度重视和有力推动下,各级相关部门迅速对接,针对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联合制定了一系列实施意见和细则,深入完善涉及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法律适用,统一标准、程序、依据,在此基础上对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有力打击。
(四)全民守法:通过普法宣传为防控疫情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在突发事件当中稳定人心极为重要。当前营造一个规范有序的良好社会环境对于疫情防控具有重要意义。这就必须对广大民众开展深入普法,引导其依法依规地有序开展生产和生活。因此,习近平强调通过普法宣传为防控疫情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首先,各部门要深入落实普法责任、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使广大群众依法自觉履行自身的防控疫情责任。习近平要求深入贯彻普法责任和创新普法形式。在普法责任上,要求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各有关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做到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积极深入基层把普法工作做实做细,引导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在普法形式上,要求广泛运用各种类型的宣传平台、不断创新教育方法。在宣传平台运用上坚持传统与现代相结合,在广泛运用传统媒介的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突出优点,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一方面通过理论宣讲丰富广大群众的法律法规知识,另一方面通过典型的案例分析帮助群众进行理解,使其真正将知识内化为自身的能力修养。
其次,加强对各类媒体的规范引导,推动其提高政治站位和职业素养,用正能量和主旋律来唤起群众积极防控疫情的责任感和自信心。习近平高度重视媒体作用,要求提高媒体的政治站位和职业素养。一方面,要求提高各类媒体的政治站位,强化媒体政治责任,尤其是“推动落实主体责任、主管责任、监管责任”[19],引导其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而提高广大民众有序参与疫情防控的政治觉悟和责任意识,推动整个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另一方面,要求提高媒体从业者的职业素养,引导其不断强化自身工作的准确性、专业性、艺术性,通过及时总结和深入传播疫情防控过程中各种让人感动、令人鼓舞的先进人物及先进事迹,提高广大民众抗击疫情的自信心,形成全民共同抗击疫情的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