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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初上海总商会议事厅的筹建与落成

2020-03-11

广东社会科学 2020年6期
关键词:开幕典礼总商会商会

朱 英

在近代中国林林总总的商会中,上海商会一直扮演着领袖群伦的角色,各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与影响。不仅如此,上海总商会在民初修建的议事厅也十分引人瞩目。迄至目前,无论建筑史学界和历史学界均无论及上海总商会议事厅的任何研究成果。①本文拟通过考察议事厅修建动议的提出及其谋划、建筑经费的艰辛筹集,以及议事厅的隆重落成及其使用情况,分析上海总商会在自塑形象、募集经费和成果展现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一、上海总商会议事厅修建缘起

上海商会虽然在清末系经由商部正式批准成立,并且在诞生之后就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与影响,但直至议事厅修建落成之前,却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理想办公场所,这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制约上海商会正常运行和发挥应有作用的一大问题。之所以如此,与上海商会的仓促建立不无关联。上海商会的前身是上海商业会议公所,由会办商约大臣盛宣怀于1902年奏准成立。因系仓促而成,只是订立了六条内容较简略的暂行章程,而且一时也无法找到合适的办公场所,仅由严信厚个人出面“先行筹垫经费,赁屋一区,制备家具,以作聚会之所”。②1904年1月,清朝新设立的商部为推行振兴工商、奖励实业之经济改革,奏准《商会简明章程》,上海商业会议公所遂改名为上海商务总会。

然而尽管清朝商部较为重视,但上海商务总会作为近代中国诞生的第一个商会,成立之后其办公场所问题却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只是将会址暂时迁至虹口爱尔近路(今安庆路),而且依然是租赁的房屋,办公场所的条件也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上海光复之后,部分商董以原上海商务总会系清朝商部所设,不合时宜,遂另行组织上海商务公所,沪军都督府予以批准,并划拨位于铁马路(今河南北路)的天后宫为其办公场地。于是,上海暂时出现了两个商会性质的商人团体双双并立之局面。这种状况显然不利于全市商人的整合与团结,因而两团体不久即共同商议,于1912年2月实现合并,改称上海总商会。随后,沪军都督府又批准将天后宫划拨为总商会办公场所。该处系原清政府外务部设立的出使行辕所在地,清朝驻外使臣多由上海出发,行前在此下榻,后遭废置。至此,上海商会总算拥有了一个较为固定的办公场所。但此时的天后宫不仅已破败不堪,而且房屋低矮,难以召开人数较多的会议,与上海总商会作为全国“第一商会”的形象很不相符。于是,在原出使行辕旧址修建新会所很快就提上了上海总商会的议事日程。

除改善办公条件,上海总商会的功能与影响在清末民初不断扩大,曾多次召集海内外商会代表在沪聚会,商议相关重大事项。民国建立后,上海商会又被推举为新成立的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在京师之外唯一的总事务所,全国商会的各种会议也不断在上海召开,自然需要修建一个较大规模的议事厅。1912年9月上海总商会召开当年的第6次常会,首次讨论了修建议事厅暨新办公楼议案。从该案理由书可以看出,上海总商会急于修建议事厅主要出于两方面考虑:其一是要借此工程塑造总商会的新形象。作为全国商会领袖和全国商务模范,会议处所“不能不稍事宏大,以壮观瞻”,这样才能使总商会名实相符,“于形式上亦臻完备”。其二则是为了解决总商会的实际需求。由于上海商会一直没有自己的议事大厅,每遇召集大会都不得不借用他处会所,甚至连每年召开会员大会也需租借会场,由此造成诸多不便。另外,通过修建议事厅还可一举两得,彻底解决总商会办公房屋严重不足的困难。现在出使行辕虽已拨归总商会执管,地点适中,但“行辕朽败,不可修葺”,唯有在此重新修建一幢新议事厅大楼,才能达到上述两大目标。③

在本次会议讨论过程中,总商会协理贝润生表示“建筑会场为目前要务,惟须设法筹款”,另一位协理王一亭指出需要“先请表决应造不应造,再议筹款之法”,表决结果为“众赞成亟应建造”。至于筹款之法,贝润生在会上转告了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总理周金箴之建议,“拟请从前曾任本会总协理者,先行提倡,每位捐银五百两为基础,余请各议董公议”。前任总协理朱葆三、陈润夫二人均当场慷慨同意认捐。最后,议定并表决择日召开大会,“向各业筹捐”。④由上可知,尽管修建议事厅需要大量资金,但总商会全体议董首次讨论修建议事厅议案时,获得了一致首肯。这表明在总商会全体议董看来,修建议事厅确实是一项重要而又急迫的举措,并认为“此次建筑事情重大”,“本会议事厅既为各埠模范,规制不能不求宽大,以具观瞻。”⑤正因如此,上海总商会在修建议事厅的过程中虽遭遇各种困难,但始终不改初衷,坚持按照原定方案进行。

同年10月上海总商会第9次常会再次讨论了“本会建筑案”。从总商会议事录的记载中获知,此项工程设计方通和洋行已将议事厅设计草图绘成并作了第一次修改,但仍需进一步臻于完善,会议除讨论完善议事厅之设计与筹款事项外,决定推举“于建筑事宜有经验”的贝润生、朱吟江担任工程监督(后又增加沈联芳、夏粹芳二人任监督),另公举郁屏翰专门负责收存捐款事项。⑥上海总商会原拟定于旧历十二月初三日为议事厅破土动工日,但“因西首之文报局尚未迁出,不及举办,且建筑经费不敷甚巨,必须开全体大会,广为劝募”,⑦又改定旧历次年正月十三日(即公历1913年2月18日)正式破土动工。

然而,在总商会一再催促之下,文报局仍“藉词管守旧卷,延不迁让”,致使议事厅破土之后无法动工。总商会曾函达外交部,说明“文报局无非传递文件,自设邮政以后,该局早成虚设,委员藉作寓公,所留存者,仅号簿收条而已,并无重要文件,不妨废弃,或移交本会代为保存,亦无不可”。⑧但外交部久未答复。无奈之下,上海总商会决定一方面再致公函外交部,请求尽快饬令文报局迁出,另一方面由议董劳敬修出面,通过私人关系向前外交部长温钦甫说明情况,请求支持。经过努力,外交部函复告知“文报局存卷已由交涉使取去”,这意味着文报局已经迁出。但看管文报局案卷者周汉山又提出“欲给薪工,方肯将家眷迁让”的要求,最后总商会公决“由会给付洋壹百贰拾元,作为津贴迁移之费”,⑨才解决了妨碍议事厅动工之难题。

因事关模范商会形象之塑造,上海总商会对议事厅之具体设计一直十分重视,曾多次在常会上进行讨论,认为“议事厅地位拟容千人之席,以上海大埠,议事厅规模诚不能不如此闳敞”;室内采光问题在讨论中也受到关注,有议董提出按照现设计图样,议事厅“东南两面其光线甚属相宜,惟西面仅留余地四尺,于光线殊多障碍”,⑩因而应予改进。从最终确定的议事厅正面图样看,确实不乏气概,基本合乎上海总商会想要塑造的模范商会形象。透过《上海总商会历史图录》收录的议事厅建筑设计图和相关简略文字记载可以看出,议事厅大楼为三层砖石混合结构,属于中西结合的古典主义建筑风格,外墙为清水红砖墙,配有巴洛克装饰的壁柱、门窗以及比较精美的雕饰。就整体建筑形象而言,议事厅大楼显得较为稳重端庄,在某种意义上表现出上海总商会稳健的政治性格。其中西结合的建筑风格,则体现了上海总商会既保留了中国传统元素,又是向西方学习的产物,可谓传统与近代集于一身。

综上可知,辛亥革命后上海商务总会与新建立的商务公所实现合并,成立了上海总商会,获得沪军都督府批准将天后宫划拨为办公场地,由此为解决迄无固定专属场所而只能赁屋办公的困境创造了条件。上海总商会不失时机地做出修建议事厅暨办公大楼的重要决定,其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解决总商会的办公条件,而且还着眼于塑造全国模范商会的应有形象,“以壮观瞻”,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显然需要一定的勇气和魄力。

二、上海总商会筹措建筑经费的艰难过程与解决办法

上海总商会将修建议事厅作为塑造其模范商会形象的重要工程,特别强调“本会建筑大议事厅,既为各埠之模范,又为外人所观瞻,不能不审慎周详,为商界放一异彩。”但就当时面临经费入不敷出困境的上海总商会而言,要顺利完成这一宏大工程却并非易事。在1913年2月15日召开的全体会员大会上,协理贝润生“报告上年旧历年底止,……以全年用款核计,出入不敷银五千余两,须请各业合力扶助,共策进行。”尽管经费短缺,困难甚多,上海总商会领导人却认为“成此永远不朽之基业,亦我辈区区办事之实际也”。

在此之前,上海总商会也曾遭遇过经费难题,甚至章程规定必须缴纳的会费,有些行业也拖欠未缴,不得不多次费力催交。至于义务性捐助,各行业并不受法令或规章约束,全凭自愿,所以难度也更大。上海总商会修建议事厅面临建筑经费严重不足的难题,解决办法似乎也只有不断动员各业捐助,这是对上海总商会动员能力的一次重要检验。早在1912年9月总商会第一次商讨筹款之法时,除根据总理周金箴的提议,议定曾任总、协理者捐银500两之外,另还“公决应向各业筹捐”。议事厅设计图样确定后,初步估算需银5万两。至1913年2月15日,总商会收到银6250两,国库证券洋2680余元,另有“各业已认未交银一万九百余两”。虽然不敷甚巨,但总商会决定“所有认而未交款及不敷之数,即请各业分头催收劝募,一面先行破土兴工,俾可早日告成。”

但议事厅动工之后,建筑经费的募集远比最初设想要困难得多,总商会似乎过高地估计了自身的募捐动员能力。协理贝润生曾在一次常会上提出:由于各业捐款仅万余两,“拟请劝业会诸股东将此项所得息银,拨助本会建筑经费,俾可早观厥成,共垂不朽。”对于这一提议,“众云今日到会诸议董之执有劝业会股票者,自无不赞成之理,惟未到会诸股东,应于大会时共同商劝”。议董郁屏翰则提议总、协理既已认捐银500两,议董也应“担任提倡”,“每人捐助三百两,以尽义务”。但讨论时意见不一,“众云议董人数较多,应各量力捐助,或多或少,各从其便,不必限定三百。”在讨论采取其他方式募集经费暂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总商会只好再进一步加大力度向各业募捐。

1913年3月上海总商会召开第3次常会,议事厅建筑经费之募集成为主要议题。会上讨论了对未入会之商号进行募捐的相关注意事项。沈联芳在发言中说明:“未入会各商号,向其筹款,每有询问捐助经费有何权利者。鄙意如开大会,应许列席与议,彼知权利有关,自然愿尽义务。”协理王一亭也强调应重视对未入会商号的募捐,并建议“未入会各商号如有捐建筑费五十两以上者,将来开会列席,拟名为‘赞成员席’”。与会者均表赞同。可见总商会在无奈之下已将议事厅建筑经费的募集对象扩大到未入会之商号。贝润生则指出,向各业募捐时需要注重方式和投入情感。“捐费一事,不惮烦琐。即如上年洋货九业公所初次捐集,为数无几,迨后设席邀宴,一再劝捐,始集有成数。鄙意本会建筑,拟再备具筵席,分日邀请各业商号,当面劝捐,较有效果。众皆赞成。”随后,总商会在《申报》发布通告,说明“总商会乃沪埠商界全体机关,此次建筑议事厅为全埠商界树不朽之业”,未入会之商号或在沪经营商家“捐建筑费在五十两以上者,给予证书一纸,厅事落成之后,遇有全体大会,另设赞成员席,得凭证书到会与议,平时于商业上有事研究,亦请到会讨论,并将输捐牌号姓氏刊立碑石。……务使此项建筑为我上海商界共有之产业,庶足以表示全国贞固永久也。”

在此之后,募捐数额虽有所增加,但仍与实际所需建筑经费相差甚远。至1913年7月总商会共收到各业捐银19931两,另有认而未缴之银6200两,然“按之造价,不敷尚巨”,亟需“从长策划,以观厥成。”于是,总商会议董就募集经费之法又纷纷献计献策。郁屏翰透露:“洋货振华堂对于此事,建议于不得已之中,有先募公债之说。”朱吟江则提出:“建筑经费如此难筹,可否于常年会费酌加成数,以资补助?”傅筱庵认为建筑经费系特别捐,会费为“经常费”,两者不宜合并。钱达三又提出:“全国商会联合会总事务所既附设商会内,所有建筑经费各处商会亦应协助。”王一亭表示“各处商会能否协助,须俟全国商会开大会时,提出交议。”在上述举措均难以立即实施的情况下,郁屏翰最后说明:“筹集经费断难一时集数,应由总、协理各议董先各担任银一千两,总、协理、议董共三十一位,计可得银三万一千两,一面请陆续垫款,一面仍筹捐归垫。如果尽力筹募,仍捐不足数,再办公债,以资抵补。”与会议董对此表示赞同,但由于此次常会应出席议董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不能形成决议,还需要将这一方案送交“未到会议董同意追认”。

不难看出,尽管总商会具有很强的募捐动员能力,并且不断改进募捐方式,但在筹集议事厅建筑经费时仍遭遇极大困难。与此同时,政局动荡也使总商会募集议事厅建筑经费面临较大难度。时当辛亥革命造成之社会震荡和金融停滞刚刚过去不久,商业经营初始恢复正常,但“二次革命”的烽烟又起,导致工商业者再次陷于极度恐慌,对捐助议事厅之修建多有影响,并造成工程进度的延滞。据总商会透露:“本会议事厅前已将图样审定,通告水木作匠头至通和洋行,阅图估价,旋因战事发生,尚未开标。……公议现当乱事之后,筹款不易,而议事厅工程万难久延,惟有先将议事厅兴工起造,并函催认而未缴各户,将款即日送会,以资应用。”

“二次革命”结束之后,议事厅的修建得以按计划进行,但建筑经费不足的难题仍未解决。至1913年9月“建筑经费付款届期”,而募得之款仍有较大缺口,不能再继续拖延,总商会遂决定于当月23日召开全体大会,“以期众擎易举,早观厥成”。本次全体会员大会讨论的唯一议题,即是募集议事厅建筑经费,可以说是一次募捐大会。为使大会能够达到预期目标,总商会向大会提交“筹募本会建筑费案”理由书,对修建议事厅的难得机遇和必要性详加解释,希望能够得到全体会员、会友的体量与谅解,并给予支持。同时还说明议事厅落成之后,并非仅为总商会办公所用,各帮各业均可在其内附设会所,常川驻会,沟通声气,紧密联络,成为名符其实的全国商会之楷模。这是上海总商会对议事厅用途的最新解释,可以看作是通过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向各业募捐的变通之法。但议事厅建成之后,并没有完全按此方案安排。另外,这份理由书还说明总商会领导人一直是身先士卒,历任总、协理都分别捐银500两,前期所付之工程款,近一半系由总、协理设法借垫。从结果看,这次募捐大会虽然没有完全达到总商会预期的理想目标,但也取得了一定成效。钱业认垫银2000两,为各业之首;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此前已分别捐银500两,又各自加认500两,成为募捐商家中之大户;纱业公所先前也已捐银500两,加认300两;此外兴业银行500两,面粉公会500两,可炽铁行200两(加上铁业认捐300两,共计也达500两);扬州振明电灯公司、常州振生电灯公司分别认捐100两。

至1914年11月议事厅修建工程已接近尾声,但建筑经费仍存在较大缺口。当月下旬举行的总商会第23次常会,不得不再次将议事厅经费列为专案进行讨论。周金箴首先在会上发言,指出“本会议事厅将次可告落成,而建筑工价不敷尚巨,且须修造围墙、开沟筑路、置备器具,综计尚需银四五万金。”经讨论,决定采取“发售商会无利公债票”的方式筹集经费。尽管是迫于工程款缺口而发售无利公债票,但作为一个新动员措施,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总商会所具有的动员能力。当时,在为数众多的各类民间社团中,唯独商会具有官方认可的发售公债票的权利,这本身即体现了商会的独特之处。不过,这一举措是在后来议事厅已经竣工而工程款仍严重欠缺时才真正实施。

实际上,除了议事厅主体建筑工程一直存在经费严重不足的困难之外,还有上引周金箴报告中所说的相关配套工程,包括修造围墙、开沟筑路、安装电灯和自来水所需之经费,尚无着落。上海总商会曾一度希望修改原定设计方案,将议事厅大楼主体工程与修墙、筑路等配套工程分为两期修建,但作为工程设计方的通和洋行不同意修改方案,否则至少另行加银3000两。总商会经过讨论,认为改作两期建造本是缘于经费短缺的无奈之举,“若因此而虚掷数千巨款,似不值得”,遂决定“仍照原议,一起造成”。议事厅建成后的出入马路原拟从天后宫另辟一路,与天后宫隔绝而自立门户,以免嘈杂,但“路径曲折,工程亦不减省,且议事厅不能显出,不免可惜”,于是总商会又重新商定新开马路“从广益堂老人院直出,其房屋基地设法兑换”,并征得广益堂同意。因修路而拆除的广益堂化字炉,由总商会和广益堂各出资250元在天后宫择地另建。

1916年上海总商会议事厅的修建工程终于基本完成。当年5月22日总商会常会讨论了“本会议事厅建筑告竣筹备进行案”,商议验收事宜。该案之理由书阐明:“议事厅为商界公共机关永久产业,所有一切工程是否符合?有无苟简?应请公举会董,按照合同逐项验收,以昭慎重。其有另加工程,亦应公同酌定,免有浮耗之虞。”经过讨论之后,全体与会者一致同意“公举贝润生、沈联芳、朱吟江三君,按照合同,会同验收。如有另加工程,亦请三君商定。”议事厅虽得以竣工,但总商会领导人却仍需为支付后期工程款而费心费力。因为此项工程的决算经费,大大超过了起初银6万两的预算,达到“银十万两有奇”。据副会长沈联芳报告:“本会房屋已经工竣,付出建筑项下之款……出入两比,大约尚欠规元四万两之则,应如何设法,似应赶紧即办。”当时,总商会正忙于筹备举行议事厅开幕典礼,一时也想不出新的筹款办法,遂公议遇有急需支付之工程款项,仍由正、副会长和会董垫支。同年12月,总商会决定以发行公债的方式筹措经费。该年第24期常会通过议案,“筹办公债八万两,以一半为弥补以前议事厅建筑之费,以一半为兴办商品陈列所之用。……印券一千六百纸,每纸五十两。发售债券分作四次,每次二万两,拨还本息,年分四期,以十二年付清。”最终,通过发售公债这一方式才全部弥补了修建议事厅的经费缺口。

三、上海总商会议事厅落成典礼及其使用概况

议事厅落成之后,上海总商会已经初步完成了这一塑造全国模范商会形象的重要工程。但是,如欲使社会各界广而知之,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真正达到“以壮观瞻”的目的,还必须通过举行一个隆重的开幕典礼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为此,议事厅建成之后总商会即开始筹划举办开幕典礼大会。为使活动取得圆满成功,总商会多次进行讨论,缜密商议了各方面相关细节。

但是,在上海总商会紧锣密鼓筹备议事厅开幕典礼的过程中,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房捐处要求议事厅房屋每月须交付房捐银1000两的插曲,给总商会造成了一定的困扰。1915年6月,工部局房捐处通过议事厅工程设计方通和洋和向总商会转达收捐专函,要求自当月起即开始缴纳房捐银。可以想象,月交千两房捐对于并无营业收入的总商会而言,是一个较重的负担。总商会当然不会应允,为此向工部局房捐处表示议事厅根本不属应交房捐之房产,其理由为:“一、议事厅基地向为出使行辕,不纳工部局捐款;二、议事厅为公共机关,与出使行辕无异;三、商会为法定机关,议事厅为会议场所,应照天后宫成案办理;四、公共会议场所非营业可比,应在免捐之列。”经过商议,总商会决定“拟请总、协理先与工部局交涉,万一无效,再由各议董或全体会员出以全力,务达目的而后止。”

与工部局的交涉远比总商会想象的要复杂得多,一直拖延至筹备议事厅开幕典礼期间也无圆满结果。总商会曾绘就地图,注明区域,并附上翻译成英文的说明书,详述原委,说明议事厅不应缴纳房捐之缘由。但工部局房捐处的复函却是“贵会所请,殊难照准”,只同意减少所交房捐金额,由每月1000两减至600两。为此,总商会不得不多次商议应对之策。经召开全体议董特别会议讨论,决定以总商会名义致函工部局房捐处,除了再次阐明议事厅系“以公家之地,归公众所用,为上海众商议事而设,并非以别项营业改造洋房为生利之用”,另还特别强调:“此项议事厅实无丝毫出息,并无出付房租及收受房租之人,应仍要求贵局按照向例免捐,以顾地方公益”。此外,总商会还想方设法查找天后宫出使行辕房基之原始道契,证实该地确系中国政府公产。然而,“叠经争持,迄无效力”,工部局仍“来票收捐”。会长朱葆三等人迫不得已,亲至工部局“当面磋商辩论,至两点钟之久”。后又经多次交涉,工部局才最终同意议事厅免交房捐。

一波甫平,一波又起。房捐问题刚刚费时费力得以解决,苏省财政厅清理官产处又提出天后宫出使行辕房基属于官产,应收归官产处处置。财政部批示:“既属完全官有,自应先行收回,仍准商会租借办公,以保主权而顺商情”。上海总商会对此颇为不满,表示“出使行辕房基,原系官产,既经拨给商会建造,岂有再行收回之理?”总商会还在回复沪海道道尹函中指出:“前者议事厅告竣,租界工部局意欲收捐,经全体持理相争,亦遂罢议。外人方重视公益,而清理处乃斤斤计较。即使悔翻拨给之成案,改为租借,于公家究有几何利益?聚财敛怨,贤者不为。以区区者与公共之团体相龃龉,非为公家聚财,徒为公家敛怨,夫何所取?租借一层,断难承认!”在总商会的抵制下,清理官产处欲将议事厅房基由拨给改为租借之说也不了了之。

虽然不意而来的上述插曲给上海总商会造成了一定困扰,但却并未从根本上影响总商会筹备议事厅开幕典礼活动的进行。在1916年3月召开的第6期常会上,总商会通报了开幕典礼仪式的筹备进程及相关事项,从中获知农商部和苏省官厅都将派代表出席,这对希望通过举行开幕仪式“以壮观瞻”的总商会而言,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起到锦上添花的效果,自然受到欢迎。本次常会还议定:“本会新建会舍,现已分别摄影,拟捡同各官厅暨各社会颂辞,并会董摄影,装订成册,分送中西来宾。”此册题为《上海总商会新建议事厅开幕纪念》,配有中英文文字和大量图片,上海市档案馆和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等处均有收藏,是我们现今了解议事厅各方面情况的珍贵史料。本次常会还议及举行议事厅开幕仪式所需各项经费问题,“因各处尚未开送细帐,无从确实报告,俟各处开送齐备,再于下次常会逐款声明。”此外还“公议开幕用款以及建筑费项,并捐户银数,将来应另册报告,以昭慎重之意”。

议事厅开幕典礼举行前夕,即引起上海一些大报的关注,并进行了报道。例如《时报》以《总商会议事厅落成礼之布置》为题的报道称:总商会“内外部悬灯结彩,布置妥贴”,“元首特颁‘拱卫国家’匾额一方,其余丝茧公所赠‘丝茧保障’,广肇、潮州两公所合赠‘朝宗于海’,豆米业赠‘敬业乐群’,计黑字金边匾额三方,各长官均有颂词。”《申报》不仅报道了议事厅开幕典礼的全场程序与会场的布置,还专门为议事厅之建成与开幕发表评论,盛情表示祝贺。该评论指出:“吾国商业,以上海为总枢纽,中外观瞻,咸集于此,其所关不甚巨哉?今总商会新屋告成,美奂美轮,规模宏大;今日之开幕志庆,料必宾朋满座。中外偕来,是亦吾中国商业之好现象也。从此合力经营,蒸蒸日上,安知国势之不可以挽回乎!”

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筹备,上海总商会议事厅开幕典礼于1916年3月18日举行。场面之隆重,从报章对会场布置的详细报道即可知一二:“昨该会头二铁门搭盖彩篷,内外悬挂五彩国旗,路旁特设乐亭,闸北孤儿院乐童十八名团坐奏乐。二门旁设收券处,招待员二十余人襟佩徽章,站立其间,宾至投券,即引导登石级而上。会场在二层楼,入场左为官绅招待室,右为普通来宾招待室,西宾招待室设在三层楼。救济妇孺会西乐队有二十人在石级之前奏乐,又有工部局音乐在三层楼为款待西宾之用,招待员、引导员等均站立款待来宾。”议事厅“演说坛之左为西宾席,右为官厅席,农商部、冯将军、齐巡按使、财政厅各代表以及当地各官长等均坐此,两旁为该会会长、会董席,其余中间及三层楼均为来宾席。来宾休憇各室,亦悬有国旗及各处商会、各团体所送缎帐、纸对之类,所用椅桌等件,均系西式,颇为整齐。”

开幕典礼之举行也盛况空前,十分隆重。到会者有农商部总长的代表、新任沪海道尹周金箴、副总统冯国璋的代表马榕轩、护军使杨善德的代表赵联璜、巡按使齐燮元的代表沈尔昌、财政厅的代表周庆莹,以及特派交涉员杨小川、上海县知事沈宝昌、会审公廨会审官关烔之和王肇之、税务所所长吴静山等,加上工商各业及社会各界代表,总计“到者千余人,外国官商亦有二十余人”,可见出席人数之众。因举行议事厅开幕典礼,苏州河岸北河南路一带交通阻塞,工部局巡捕房特派出数十名中西巡捕负责维持秩序。

18日下午3时整,“鸣钟奏乐开幕,中西来宾由招待室鱼贯入会场,乐止,行三鞠躬礼”。副会长沈联芳首先向来宾报告总商会发展概况和议事厅修建始末,说明议事厅之修筑“自甲寅六月议决后,十月兴工,至丙辰正月,计建筑议事厅及附属各房屋费银六万八千两,马路、围墙、阴沟、门宇、花园、电灯、火炉,各处家具及太平龙头,费银三万余两,全工告竣。某等承乏会务,继前人提倡之心,藉各业协助之力,幸观厥成。此系上海商界公共之建筑,无论何人,均有保守之权,应担保护之责。俟款筹齐,缮造详细清册,分送各业,勒石垂久。”继由周金箴代表农商部总长致颂词,副总统、护军使、巡按使、财政厅长的代表也先后致词,均盛赞“议事厅如是规模宏大,足为环球之冠,深佩贵会诸君子热心毅力,实为吾国商务前途,欣庆之至”。周金箴还以总商会前会长和现任沪海道尹身份发表了演说,表示“议事厅之设,为敬业乐群、集思广益,非徒以美轮美奂、悦万众之观瞻而已。时则欧战未已,百货翔贵,一跃万丈,骇人听闻。在人以为商业困难,莫此为甚,在我以为发愤为雄,正其时也。”在各方代表致词和演说结束后,总商会坐办严渔三代表会长朱葆三致答谢词:“本会设立议事厅,而以四周余屋为各业之会议室,分者合之,涣者联之,集小团体而成一大团体,以期稍合乎设会之本旨。虽然尚不得为务本之谈,若夫商学如何可以振兴,商业如何可以发展,当此竞争激烈之秋,急起直追,岂容稍懈?蒙今日到会诸君子指示梗概,有所遵循,则嘉惠商场,夐乎远矣,谨谢!”最后,总商会正副会长朱葆三、沈联芳与全体会董偕同各公所议董,向全体与会来宾行三鞠躬礼,这场隆重的开幕典礼才宣告结束。

议事厅开幕典礼结束后,总商会“以是日中外来宾会聚一堂,万分荣幸,且诸代表远道莅临,尤为盛事。因于是晚特备上等西餐,大开宴会,与宴者尽日间莅会各代表,及本埠中外官商各界,不下数十余人,藉杯酒以联欢,并谢来宾之盛意。”可见议事厅的落成与开幕,在上海总商会发展史上确实是一大盛事。

值得注意的是在开幕典礼仪式上,无论前会长周金箴发表的演说,还是坐办严渔三代表会长朱葆三所致之答谢词,都不再提及“以壮观瞻”和塑造模范商会形象之类的用语,而是强调议事厅落成之后对于联络各业、振兴工商的实际功用,这应该是一种较为明智的话语转换。在议事厅设计和修筑过程中强调“以壮观瞻”和塑造模范商会形象,是为了提升信心,克服所遇到的各种困难,使之能够得以继续进行。而在议事厅已经落成之后,如果仍然注重于观瞻和形象,将会给人以只关注外在而不讲求实际之不良印象。

但从实际情况看,议事厅落成之后确实达到了形象塑造和实际功用两方面相结合的效果,开幕典礼的隆重举行也起到了展现成果、吸引社会关注的实际作用。议事厅开幕典礼的次日,上海各大报纸都以很大篇幅进行了详细报道,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之一。《时报》甚至连续两天以《总商会议事厅落成礼纪盛》为题加以报道,另还发表了《商会议事厅落成颂词》。其他许多报道也称赞议事厅规模宏大,美轮美奂,中外观瞻,咸集于此,这正是总商会起初所预期的效果。甚至有些外地的报纸对议事厅落成典礼也进行了报道,如《顺天时报》在议事厅落成典礼之前即有简略介绍,典礼举行后该报不仅又详细报道了相关情况,并且全文刊登了议事厅落成颂词。

议事厅建成之后,一方面从根本上改善了上海总商会自身的办公条件,另一方面也为上海工商各业聚会和开展活动提供了便利。为了使之规范而有序,1915年2月底上海总商会第4期常会就曾讨论相关事宜,计划“妥定章程”,将“各业会商处移入会内”。同年10月第20次常会上总理周金箴再次提出:“议事厅落成后,即须将各业会商处分配定当,并将会外各团体,如国货维持会、劝用国货会、商帮协会、商业联合会,收罗入会,以归一气,而免枝节。”经过讨论,公议“于落成开幕时,登报布告,凡关于商业事项者,准其随时函请开会,为议事处所,不能作为常驻机关,以免混淆。”议事厅开幕典礼举行之后,上海总商会拟定了入会各业借地开会简章,指明“本会议事厅及常会厅,凡有入会各团体及入会各商号因商事行为欲开会者,得借用之,其非入会、与商业无关、有碍禁令者,一概谢绝。”由此可知,议事厅建成后也是上海工商各业共有之重要聚会场所。

另外,议事厅的落成还使上海总商会得以更加便利地召集海内外商会代表汇聚一堂,无需再租借他处大型会场召开各种会议,从而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全国“第一商会”的功能与作用。在此之后,全国商会联合会历届代表大会大都在总商会议事厅举行,其临时特别大会更无一例外均在议事厅召开。可以说,上海总商会议事厅在很大程度上又是全国众多商会讨论商政,并作出重大决策的一个社会活动空间,产生了不容忽视的重要影响。1920年代初,议事厅甚至还一度成为上海总商会乃至全国商界和教育界共同商议决策一系列政治活动的重要场所。1921年,全国商教联席会议在议事厅召开,这是“一次盛大的政治色彩浓烈的会议,应邀出席这次会议的,有来自14个省、3个特别行政区的商会代表和教育界代表,共一百五六十人”。会议通过的重要议案有:发表对内、对外两个宣言,致电各省军阀劝告息争,通电各省议会联合组织“国是会议”。1922年7月上海工商界数十个团体的代表在议事厅议决成立裁兵促进会,推动废督裁兵运动发展到高潮。次年1月,总商会为“提倡裁兵、督促制宪、公开财政三大主义”,组织商教两界在议事厅举行大规模谈话会。同年6月直系军阀曹锟在京发动政变,拟贿选总统,受到全国各界谴责。总商会在议事厅召开临时会员大会,议决公开通电否认曹锟候选总统资格、国会议员已不能代表民意、组织民治委员会应对非常时局。7月4日,“上海总商会民治委员会”在议事厅庄严宣告正式成立,开创了总商会发展历史的新篇章。

议事厅建成之后不仅作为大型会议的场所,而且还使上海总商会能够随时举办其他各类大型活动。例如1934年总商会曾在议事厅举办改良中式簿记讲演会,由所属各同业公会组织工商业者参加。据相关报道称:“上海市商会以徐永祚会计师改良之中式簿记,实为对于工商业会计事务上之一大贡献,特定于本月二十四日(即星期日)下午四时,在议事厅举行改良中式簿记讲演会,请徐会计师出席讲演。经由该会通告全市各同业公会,转知所属会员,一体来会听讲。”讲演当日,在议事厅还陈列徐永祚撰写的《改良中式簿记概说》一书,以及所拟之“改良中式帐簿表单程式三十余种”,供来宾观览。另外,总商会还曾在议事厅多次举办大型国货陈列展销会,以促进民族工商业的发展。每次展销会的开幕典礼都十分隆重,“来宾者甚众”,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

鉴于推销国货之重要,在此之前总商会曾筹议设立商品陈列所,“陈列商品于推销国货,振兴商业,极有利益。……上海为通商总汇之区,中外人观瞻所系,自应及时兴起,以免落后之讥”。但起初因找不到较为合适的场地,商品陈列所的设立一直未能付诸实现。随着议事厅的落成,有会董提出建议:“新建会所既已告成,现在办公处可以改设,惟须专立一科,管理陈列事宜,以昭慎重,而垂久远。”于是,总商会决定俟搬迁新办公大楼后,将原办公地点重新修缮楼房,作为商品陈列所的所在地,后又通过发行公债的方式筹措银4万两用于修建商品陈列所。可以说,如果不是议事厅大楼落成,总商会不可能如此顺利地解决商品陈列所设立地点这一难题。新设立的商品陈列所“以发达商业、改良国货为宗旨,征集本埠各种商品,分类陈列之”,每年6月征集商品,8月举办展览会。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设立商品陈列所称得上是上海总商会致力于民族工商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新楼建成之前,商品陈列所各部门职员暂时在总商会楼内办公。1921年商品陈列所大楼竣工,也举行了比较隆重的开幕典礼,总计有500余位中外来宾出席。

还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总商会拟订的议事厅使用章程起初虽写明非入会者不能借用议事厅,但后来实际上在执行过程中也并非全然如此。例如1920年7月,上海各界发起全国反日大会,即在议事厅举行正式会议,讨论通过了该会的组织大纲以及经济、组织两大提案,并选举了执监委员。1924年上海各界爱国人士组成的对日外交市民大会提倡国货委员会,曾在议事厅隆重举行第二次提倡国货大会。1928年3月,上海各路商界总联合会“在上海总商会议事厅开会员大会,到者各马路分会会员二千余人”。同年8月上海律师公会“假天后宫桥总商会议事厅,开会员大会,到会人数,共有一百七十七人”。是年底,上海律师公会又在议事厅召开秋季会员大会,改选执监委员。上海浦东同乡会成立后,也在总商会议事厅接连举办了三届会员大会,1935年2月召开的第四届会员大会,仍然假座上海总商会议事厅举行,参会者多达200余人。该会常务理事黄任之在大会演说中表示:“今日借市商会开会为最后一次,希望下次在自建之新会所开会,故今日值得纪念。”中国经济学社作为一个学术团体,同样也曾在议事厅“开社务会并宣读论文”。

上述表明,议事厅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上海各民间团体与机构的重要公共场所。甚至连官方机构有时也借用总商会议事厅开会,例如1918年1月修改现行进口税则委员会在“议事厅开成立大会,除政府所派曾主任及李、赖二副主任、各委员外,有约各国所派之代表,亦均莅会”。毫无疑问,上述各种会议的举办和各类活动的举行,既扩大了议事厅的功能与作用,也进一步提升了上海总商会的社会影响。

结 语

议事厅的修建,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上海总商会作为全国“第一商会”的领袖群伦地位,充分反映其既不同于全国其他商会,也有别于上海其他各类民间社团的独特之处。根据笔者数十年研究近代商会所见卷帙浩繁的商会档案文献和相关史料,可以断定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全国各地没有任何一个商会修建如此规模的议事厅。即使是处于工商业比较发达的汉口、天津、广州等地的商会,在当时也没有着手修建类似的议事厅,唯独上海总商会提出了这一动议。而修建如此规模的议事厅,在当时无疑需要相当的勇气和决心,这一举动无愧于上海总商会所具有之全国“第一商会”和模范商会的荣誉称号。另外,在清末民初的上海,除了商会还有为数众多的其他各类民间社团,其中有些也具有相当的社会影响,例如教育会、救火联合会、商团等,但我们同样也没有发现在当时的上海有其他民间社团修建如此规模的议事厅或办公大楼。可见,上海总商会在各类民间社团中也是独树一帜,堪称翘楚。

议事厅的修建,充分展示了上海总商会设计的“形象工程”与“工程形象”。其独特之处,是上海总商会除着眼于改善自身办公条件和便利举办大型会议之外,还十分注重将其作为“以壮观瞻”,体现全国模范商会的形象工程。对于“形象工程”一词,在不同的时代应有不同的理解和认识,该词汇现今在很大程度上似乎成为了一个贬义词,但如果放在民国初年那个特定的时代,结合上海总商会在全国的显著地位及其发挥的重要作用,通过修建议事厅来塑造全国模范商会形象,应该有其正面意义和积极影响。由于历代封建王朝都实施重农抑商政策,社会上长期盛行贱商和贬商之风气,商人的地位极为低下。到近代这种状况虽有一定程度的改变,但商人的实际社会地位仍较低微,需要通过各种方式促使其真正改观。而议事厅这一宏大工程的完成,在某种程度上对于塑造商会的新形象以及改变商人的传统面貌无疑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此外,议事厅稳重端庄、中西结合式的古典主义“工程形象”,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上海总商会本身所具有的中西结合、传统与近代集于一身的风貌特征。当时,上海各大报章对议事厅“形象工程”与“工程形象”连篇累牍的赞誉之词,也证实上海总商会塑造和展示新形象产生了预期效果。

议事厅的修建,也体现了上海总商会显著的动员能量以及拓展社会活动空间的决心。在面临会员所交会费不敷日常开支,并且没有任何其他收入的情况下,上海总商会不失时机作出修筑议事厅暨办公大楼的决定。随后虽然一直受到建筑经费严重短缺的困扰,但总商会坚持不改初衷,相继通过领导人捐款和垫支、持续动员各业募捐以及发售公债等多种方式,不仅最终完成了议事厅主体工程,而且努力使一应配套工程也顺利完工,并且在议事厅落成后还精心筹划举行了隆重的开幕典礼,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可以说基本达成了预期的设想。回溯议事厅的修建及筹款过程,可以看出上海总商会尽管过高地估计了自身能力而一度陷入困扰,但议事厅的最终落成与开幕典礼的成功举行,显示了上海总商会更胜于其他商会的动员能力和克服困难达成目标的决心。

①目前仅有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编纂的《上海工商社团志》(本书系上海市专志系列丛刊之一,由张亚培主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出版)一书,在第三篇“上海总商会”的第1章第5节“会址”中,对总商会议事厅有所介绍。

②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等编:《上海总商会组织史资料汇编》(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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