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异化理论中的赫斯因素辨析
2020-03-11
(徐州工程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徐州 221018)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1844年手稿》)自1932年全文刊发以来,引发了国内外学术界的广泛讨论,尤其是蕴含其中的异化理论一直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重要论域。但是,当学术界对马克思异化理论生成过程中的黑格尔或者费尔巴哈因素浓墨重彩时,却一度忽视了另外一位对马克思异化理论生成以及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德国理论家——莫泽斯·赫斯。这种忽视,使得赫斯这样一位重要的德国理论家被遮蔽于马克思早期思想的发展历程中。近年来,学界开始关注赫斯在马克思早期思想发展历程中的作用,但同时又出现了过分夸大赫斯对马克思早期思想的影响的倾向。因此,有必要依据赫斯的《论货币的本质》与《1844年手稿》文本思想进行对比性分析,从异化理论的前提、核心要义、理论归宿等方面,全面细化赫斯与马克思的异化思想的关联与差异性,为进一步深入理解马克思的异化理论以及完整把握马克思早期思想发展的内在逻辑提供新的视角。
作为同时代的理论家,赫斯与马克思都接受了德国哲学的思想洗涤以及法国革命的现实冲击,也同样经历了宗教批判、政治批判和哲学批判的思想发展历程。就此而言,两人在理论兴奋点和理论倾向性上有共同之处,这是非常易于理解的。在《1844年手稿》中,马克思曾经明确表达了对赫斯发表于《二十一印张》的三篇论文的推崇,直言《1844年手稿》受到了这三篇文章的影响。由此,许多学者认为正是在赫斯的经济异化思想的影响下,马克思才提出了异化劳动理论。然而,他们虽然恰当地看到了赫斯对马克思思想的影响,但却没有细致呈现二者思想的差异。只有深入文本逻辑,进一步细化马克思与赫斯异化理论的异同,才能更加深入把握赫斯对马克思早期思想的影响,更加完善地理解马克思思想的完整性。
一、异化理论的前提性差异
当我们讨论赫斯和马克思异化理论关系的时候,会发现两位理论家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人的本质作为自己理论的触发点,当然这和当时德国哲学的发展脉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尤其是费尔巴哈在批判黑格尔哲学时所采取的人本主义辩证法对两者的理论生成有着重大影响。因此,人们很容易就发现赫斯异化理论与马克思异化理论在作为理论前提的人的本质问题上的共同性。但是,这样的共同性不仅存在于马克思与赫斯的思想中,而且也体现在与马克思同时代的其他思想家那里;即使这一理论前提的共同性仅存在于马克思与赫斯的思想关联中,我们也不能仅仅由于他们都把人的本质作为异化理论的前提,就认为马克思《1844年手稿》中的异化理论深受赫斯思想的影响。在我们看来,差异性比相似性更为重要,只有既看到二者在理论前提上的共同性,又看到二者在人的本质问题上的差异性,才能更深入准确地界定赫斯对马克思的思想影响。如果深入原始文本逻辑的层面,我们会发现在相似表述形式的背后,马克思与赫斯对于人的本质的理解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对于是否存在差异性及差异性何在,由于对《1844年手稿》相关论述的不同理解,国内外学界存在较大分歧。分歧的焦点在于:在《1844年手稿》中,马克思曾经在特定的语境中使用了“自由自觉的活动”①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二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6页。在新版本中,它被翻译为“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2页)来界定人的本质。但是,如何理解这一特定的语境,学者们各有不同看法。部分学者认为,“自由的自觉的活动”虽然是在异化劳动第三规定性中提出来的,但它同时也意味着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一般性观点。因此,这一论断也就是马克思在该手稿时期对人的本质的普遍性观点。正是在这里,赫斯对马克思的思想影响直接呈现出来。在这种观点看来,一方面,从“自由自觉的活动”这个表述中可以看出,马克思在人的本质的理解上不仅使用了费尔巴哈式的语言,而且也基本上遵循着费尔巴哈人本学唯物主义的思想逻辑。另一方面,作为第一个将费尔巴哈人本学异化理论推进到经济交往领域的理论家,赫斯积极借鉴了费尔巴哈关于人的本质学说,把“生产性的生命活动的交换”[1]作为人的自由的、不可或缺的社会的生命要素。因此,在异化理论的理论前提上,赫斯与马克思存在着惊人的相似,这种相似性也同时被作为赫斯深深地影响了《1844年手稿》中异化理论的有力证据。
如果深入整个文本逻辑,会发现马克思对异化问题的思考与赫斯仅仅是语言表述上的相似,但是在本质上存在着巨大差异。正是在这种差异性中,我们才真正看到马克思既受到赫斯的触动,又超越了赫斯的理论境界。质言之,马克思并没有像费尔巴哈和赫斯一样,首先将应然状态(非异化的理想状态)与实然状态(现实的异化状态)分离开来,然后对人的本质做抽象的理论预设,并作为理想与应然状态的单纯价值判断,而是基于对人的异化现实的现象学还原,在得出“劳动产品”和“劳动活动”的普遍本质的基础上,把人的本质归结为“劳动的本质”,从而把人的本质看作普遍性的本质,即看作普遍性实然状态的科学事实。这一差异性在《1844年手稿》的开篇就已经呈现出来。
在《1844年手稿》中,马克思开篇明义地指出,“我们是从国民经济学的各个前提出发的,我们采用了它的语言与它的规律”[2],而由此呈现出的经济事实则是“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工人越贫困”[3]的现实图景。然后,马克思采用了一个至关重要的——我们不妨称之为现象学还原的环节,将“工人”还原为作为现象实情的“劳动者”,将“商品”还原为作为其现象实情的“劳动的产品”,然后作出了如下精彩论述:“这一事实无非是表明: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的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劳动的产品是固定在某个对象中的、物化的劳动,这就是劳动的对象化。劳动的现实化就是劳动的对象化。在国民经济的实际状况中,劳动的这种现实化表现为工人的非现实化,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奴役,占有表现为异化、外化。”[4]
马克思的这一精彩论述包含了三层内涵。其一,马克思基于对工人与商品的现象学还原,对国民经济学家经济术语中的异化经济事实做了现象学表达,即把工人与商品之间的异化关系表述为劳动或劳动者与劳动产品之间的异化关系,以便追溯工人与商品的来历。其二,当马克思把工人与商品的来历追溯到劳动与劳动产品后,马克思对劳动产品和劳动活动的普遍本质给予了科学界定,在人类历史发展的任何时期——即使是在资本主义大工业劳动的时代,劳动产品无不是“劳动的对象化”,而劳动本身也无不是“劳动的对象化”或对象化的活动。其三,正是基于对劳动产品和劳动活动之科学本质的界定,马克思借助国民经济学家的观点,引出“异化”“异化劳动”的概念。马克思指出,当国民经济学把私有财产作为异化劳动的根据,同时把私有财产看作从来就有的事实与前提,那么劳动的对象化或对象化的劳动就只能表现为异化劳动了。如此一来,马克思就借助国民经济学家的立场引出“异化”和“异化劳动”。但是,国民经济学家的这一理论立场恰恰是马克思坚决反对的,因为按照国民经济学家的这一理论立场和观点,不仅私有财产而且工人的异化劳动也就变成了当然合理的事实。在此之后的文本内容中,马克思通过对异化劳动四重规定性的分析证伪国民经济学家的这一理论立场和观点,科学地证实不是私有财产导致异化劳动,而是异化劳动导致了私有财产。
在对原始文本的如上分析中,我们已经可以清晰地看到:当马克思同样要展开对异化、异化劳动问题的分析时,他为此设定的理论前提与赫斯和费尔巴哈是完全不同的。马克思并没有从先验预设的角度(理想的人和理想的劳动)讨论异化劳动;恰恰相反,马克思乃是从劳动的本质——作为现实个人之对象性活动的劳动——出发,并借助国民经济学家的观点引出异化和异化劳动,并继而对异化劳动的四重内涵展开讨论的。就此而言,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在其理论前提上就既不同于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唯物主义逻辑,也不同于作为费尔巴哈抽象人本主义理论翻版的赫斯。
从总体上看,与马克思的异化理论不同,赫斯的异化理论依然是从抽象人本主义和自然主义立场出发的。首先,赫斯指认了“个体的生命活动的相互交往、交换”[5]就是人的本质,而且这一本质的生成正是发生于人与人的现实交往过程。如果仅仅从文本的表述上看,赫斯似乎已经超越了费尔巴哈,不再从抽象意义上理解人的本质,但是,赫斯在论述这种本质之于人的必要性时,认为“正如地球的空气是地球的活动场一样,人的交往则是人的活动场”[6]。显然,在赫斯的理论视野中,人的交往如同空气之于人的生存,是不可或缺的。交往变成了人与生俱来的“类本质”。而这种人的与生俱来的本质在“小商人的世界”中却被扭曲和颠倒了,本应自由的活动却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走向了“自我毁灭”,从而演变为“必定要继续出卖我们的本质、我们的生命、我们自己的自由的生命活动,以便能够维持贫困的生活”的异化状态[7]。从这一设定出发,赫斯似乎洞察了资本主义社会所面对的颠倒的“现实世界”,这个“现实世界”是人的本质(共同交往)的现实投影,是赫斯所批判的异化的、带有鲜明利己主义的伪交往。其次,赫斯所指认的人的现实本质——共同交往似乎是在“历史的进程中经历许多斗争和毁灭而不断发展的”[8]。但是,由于赫斯所指认的交往是广义的人与人的交往,交换这一特殊的历史产物也被纳入人的社会交往的基本功能中,他没有意识到这种交往只是物质生产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9]。因此,当他试图通过直接交往消除个体与类的异化状态时,也只能从抽象的交换出发,无法真正洞悉人类社会发展的秘密。如果我们仔细观察他所描述的共产主义得以实现的历史机缘——伴随着工业社会的不断壮大,需要大量的产品和广阔的市场,这恰恰形成了产品生产过剩和市场饱和的矛盾——就会发现赫斯所预见的历史趋势仅仅是从“根本颠倒的”人的生活和自然生活中生成的,他所谓的现实依据仅仅是不合理的社会组织对人的类本质的扭曲,仅仅是抽象意义上的交换,他没有看到这一扭曲背后深层次的现实根源——人的劳动,因此在描绘“一切人的有组织的产品交换、有机的活动、一切人的共同活动”[10]的共产主义图景时,他最终退回到了费尔巴哈所倡导的“爱的宗教”,用“爱的生活法则”去超越“只能啃吃自己的生命,只能互相吞噬”[11]的现实。由此,我们认为赫斯虽然有意图地将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异化理论推进到经济交换领域,并试图超越费尔巴哈的异化理论,但是其异化理论的触发点——共同交往,并不是现实意义的交往活动,而是依然囿于费尔巴哈类本质理论的范畴中,依然是某种价值悬设,而从这一触发点出发所寻求的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超越路径,仍然囿于从应然状态出发并复归应然状态的抽象价值批判路径。
毫无疑问,赫斯对人的本质的理解深刻地影响了《1844年手稿》时期的马克思,但是基于对马克思异化理论前提的辨析,我们就可以看到:这种影响并不在于马克思完全接受了赫斯对人的本质的界定,并把它不加辨析地直接作为异化理论的前提;真实的情况乃是马克思既接受了赫斯的影响,但又原则性地超越了赫斯的理论水准,从而在截然不同的理论前提下展开了对异化规定性的分析。
二、对人的本质的不同见解
马克思的异化理论在理论前提上有别于赫斯的异化理论,在异化理论四重规定性的展开中,我们可以发现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理解也是不同于赫斯的。虽然赫斯在阐释人的本质时,试图将人与人的交往与生产生活联系起来,但由于赫斯并没有将人看作是一定物质生产和社会关系中的人,导致他所界定的人在某种意义上成为游离于人类社会历史的抽象个人,而马克思从劳动的本质这一科学的事实判断出发引申出异化劳动的概念,并通过异化劳动四重规定性的展开鲜明地把劳动界定为人的本质。
首先,从异化劳动四重规定性的逻辑推演中,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已经明确地把劳动作为人的本质。异化劳动的基本内涵是由劳动产品的异化、劳动活动的异化、人的本质的异化和人与人社会关系的异化组成的。在马克思看来,劳动产品的异化是异化劳动的直接表征,它直接呈现出异化劳动的经济事实,即本应属于工人的劳动产品却变成奴役和支配工人的存在,而这一异化现象只能在工人的生产行为本身中找寻答案。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产品不过是活动、生产的总结。因此,如果劳动的产品是外化,那么生产本身必然是能动的外化,活动的外化,外化的活动。在劳动对象的异化中不过总结了劳动活动本身的异化、外化。”[12]在对劳动产品和劳动活动本身之异化的分析基础上,马克思继而指出:“我们现在还要根据在此以前考察的异化劳动的两个规定推出它的第三个规定。”[13]这第三个规定就是人的类本质的异化。必须指出的是,当马克思从劳动产品和劳动活动的异化推论出人的类本质异化时,这一推论逻辑本身就已经隐含着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基本见解,即将劳动规定为人的类本质。否则,马克思就无法从劳动产品和劳动活动的异化推导出作为第三规定性的人的类本质异化,而后续的至关重要的第四规定性的推演也便不能成立。
其次,从马克思的具体论述看,他也是直接把劳动视为人的现实性本质。马克思明确指出:“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就是说是这样一种存在物,它把类看做自己的本质,或者说把自身看做类存在物。”[14]在这里,我们就不能不对马克思同时谈到的“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15]作出必要的辨析。这个问题直接关乎马克思在异化、异化劳动和人的本质问题上的立场是否依然滞留于费尔巴哈抽象人本主义场域,是否与赫斯的立场相一致。如果我们仔细阅读文本就会发现,马克思在把劳动作为人的本质的同时又指出“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他是在把人与动物相比较的语境下进行的。具体而言,当马克思把劳动活动作为人的本质时,他首先面对的人的现实劳动乃是异化劳动,即“劳动这种生命活动、这种生产生活本身对人来说不过是满足一种需要即维持肉体生存的需要的一种手段”[16],如此一来也就“把人对动物所具有的优点变成缺点”[17],人的劳动活动也就变成了动物活动。但是,本质性地看来,二者是有严格界限的,这个界限就是人的劳动活动乃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而动物活动乃是无意识的片面活动。正是在人与动物、异化劳动与动物活动相比对的意义上,马克思在将劳动作为人的本质的同时,对劳动活动不同于动物活动的特点作了“自由的有意识”的补充说明。
再次,就人之作为“类存在物”的社会关系内涵及其根据看,马克思也是非常明确地把劳动作为人的本质。对于《1844年手稿》中屡次出现的“类存在物”概念,学界一度认为它乃是费尔巴哈式语言的重复,但是实际上马克思已经为“类”的概念赋予了新的内涵——社会性。纵观整个《1844年手稿》,马克思都是在“社会性”的意义上理解和使用“类”概念的内涵的。在马克思所评价的费尔巴哈的“伟大功绩”中,第二个伟大功绩就是他“创立了真正的唯物主义和实在的科学,因为费尔巴哈使社会关系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同样成为理论的基本原则”[18]。在这里,马克思显然是把费尔巴哈的“类”概念理解为“社会”概念的。但是,就他们对“类”或“社会”概念的理解深度而言,马克思是远超费尔巴哈的。这是因为对于费尔巴哈而言,人之作为类的或社会的存在物乃是一个经验性的直观,但马克思并未停留在直观层面,而是进一步追问人之作为类或社会存在物的根据,即人何以是类的或社会的存在物?对此,马克思明确地把“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的劳动活动,设定为人之作为类存在物或社会存在物的根据——“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的过程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19]。正是这样的思想进展,实现了马克思异化理论对费尔巴哈人本学唯物主义的本质性超越——同时也是对赫斯的超越。
最后,把人的本质或类本质归结为劳动活动,从而为人的类存在即社会性存在奠定坚实的本体论基础,意味着马克思已经初步创制出唯物史观的第一原理——劳动创造人类社会。这一点在从异化劳动的前三规定性引导出第四规定性的逻辑推演中已经本质性地呈现出来。马克思指出:“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20]在这里,劳动创造人类社会已经被先行作为理论前提,因为只有把劳动创造人类社会作为前提,才会推导出异化劳动创造出的是“人同人相异化”的社会。如果说这一原理在“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部分还是隐含着的,那么在“私有财产和共产主义”部分,马克思则作出了明确的论断。马克思指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21]
与马克思不同,赫斯是以货币为切入点展开对异化劳动的分析与批判的。从形式上看,赫斯也采用了四重规定性的批判——人与活动相异化、人与劳动成果相异化、人与类本质相异化和人与人相异化。赫斯从人的本质(共同交往)入手,阐释了货币的起源,认为人自身的“生产性的生命活动”,是人类之间最初的社会交往活动,只是伴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即生产力的发展,才出现了人与人间接交往的中介——货币。在资本主义时代,“类生活被置于个体之外”,而这个类生活就是货币,因此造成人与人直接联系断裂的罪魁祸首就是货币,货币成为“扼杀生命的交往手段”,货币作为人的劳动成果却反过来支配奴役人本身,货币成为现实的“上帝”,在“上帝”的支配下,“个体被提升为目的,类被贬低为手段,这是人的生活和自然生活的根本颠倒”[22]。在赫斯看来,货币获得神圣外衣的过程正是对个体压迫的过程。因此,消灭货币并复归人的本真状态,就成为与赫斯的私有制批判理论紧密关联的理论环节。但是,就其理论水准而言,赫斯也仅仅停留于此。尽管他以货币交换为中介,似乎为人的本质的异化找到了现实依据,但最后却只是将异化产生的根源归结为人的交往活动的自我异化,这个异化过程是人性在“充斥假象和谎言的世界”中不可违背的,对货币的追求“无非是社会猛兽的嗜血欲”[23]。由此可见,虽然赫斯似乎不断地在现实中触发对异化的批判,但其批判的视角始终包含着伦理道德层面的考量,因而“强调异化扬弃的主观努力和道德教育的作用”[24]。
虽然赫斯和马克思同样以人的本质作为异化理论的触发点,但是显而易见,赫斯仅仅将货币与人的本质无机地结合在一起,其对“小商人世界”的深恶痛绝,变成了否定货币、消除货币的单向度批判,因而缺乏历史辩证法的维度。同时,赫斯把货币带来的灾难理解为人性的贪婪,人的交往本质变成了游离于人类社会历史的价值悬设,最终也使得赫斯只能在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逻辑内寻求超越私有财产的路径。
三、扬弃异化的不同路径
对人的本质及其异化根源的特定见解,必然同时规定着扬弃异化的特定路径与指向。当马克思基于异化劳动的前三重规定性分析推论出一个重要的结论——“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25]时,这一结论既是马克思关于异化劳动逻辑推演的最终环节,也预示着马克思对于超越异化劳动路径的独特探索。
首先,这个结论作为异化劳动逻辑推演的最终环节,直接颠覆了被国民经济学作为理论前提之一的私有财产的普遍性和无历史性。正如马克思指出的:“诚然,我们从国民经济学得到作为私有财产运动之结果的外化劳动(外化的生命)这一概念……但确切地说,它是外化劳动的后果,正像神原先不是人类理性迷误的原因,而是人类理性迷误的结果一样。后来,这种关系就变成相互作用的关系。”[26]与国民经济学从私有财产的普遍性和无历史性的前提预设出发看待异化劳动不同,经历了《德法年鉴》理论环节并已经成为共产主义者的马克思,既不会认可私有财产制度的当然合理性,也不会把工人的异化劳动直接作为私有财产的当然结果。对于此时的马克思来说,他必须追问与反思私有财产与异化劳动之间因果关系的现象实情,这就是马克思展开其异化劳动理论全部四重性内涵的现实动因。当马克思依据环环相扣的严密逻辑得出不是私有财产导致异化劳动,而是异化劳动导致私有财产关系之后,他不仅在理论上彻底证伪了国民经济学全部理论以之为据的理论前提,而且为扬弃工人的异化生存状况指出了科学的现实路径。
其次,就马克思对超越异化劳动路径的独特探索而言,他对资本主义异化社会的批判以及超越路径的选择,显然不会再囿于费尔巴哈人本学唯物主义的理论逻辑,把对现实异化的扬弃归结为思想的启蒙和爱的呓语,而是必然指向对现实社会的批判。这一路径的最初抒发与马克思对蒲鲁东的批判直接相关,而对蒲鲁东的批判又以马克思对国民经济学理论前提中的自相矛盾状况的洞见为基础。马克思非常敏锐地看到,把私有财产视作理论前提的国民经济学,同时还把劳动价值论作为又一至关重要的理论基石。但是,表面上来看,这两个理论前提是相互冲突的——按照劳动价值论,劳动者应该得到其全部劳动所得,但是按照私有财产的原则,劳动者只能得到工资。这个表面的矛盾乃是一直困惑着国民经济学家的理论难题。当马克思把异化劳动作为私有财产的根据和原因时,这个表面的矛盾即刻得到解决:既然私有财产不过是异化劳动的结果,与私有财产同时存在的劳动价值论就只能是异化劳动价值论,而异化劳动价值论与私有财产的原则之间是不存在矛盾的。因此,马克思指出,被国民经济学视作理论矛盾的劳动价值论与私有财产原则的矛盾不过是表面上的矛盾,它实际上是异化劳动与自身的矛盾,即异化劳动与作为异化劳动之结果的私有财产的矛盾——它们之间实际上是不矛盾的。但是,蒲鲁东并不懂得国民经济学劳动价值论的异化劳动性质,也不懂得异化劳动才是私有财产的根据和原因,他以为国民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与私有财产的原则之间真的存在矛盾,因而以劳动价值论攻击私有财产,并据此提出了“提高工资”和“工资平等”的主张,试图以此消灭私有财产制度。对此,马克思指出强制提高工资,不会使工人也不会使劳动获得人的身份和尊严[27]。因为,“工资是异化劳动的直接结果,而异化劳动是私有财产的直接原因。因此,随着一方衰亡,另一方也必然衰亡”[28]。简言之,当马克思本质性地抓住私有财产的本质,把私有财产视作异化劳动的结果时,消灭资本主义私有财产制度的唯一现实性路径就只能是消灭异化劳动,消灭了异化劳动,也就消灭了私有财产制度,也就消灭了工资。在这里,工人异化的扬弃已经本质性被归结为一个现实性任务和现实性路径——消灭异化劳动,从而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在《1844年手稿》时期,马克思虽然已经提出但是还没有解决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即异化劳动的来历。对于这个遗留问题,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是用“分工”理论来破解的。马克思指出:“其实,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于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29]在这里,马克思把以“自发分工”为基础的活动看作异化劳动,而以自发分工为基础的异化劳动必然意味着劳动产品在不同人之间的不平等的分配,即私有制。如此一来,工人的彻底解放就在最完整的意义上被归结为“消灭分工(自发分工——引者注)”[30]、“消灭劳动(异化劳动——引者注)”[31]和“消灭私有制”。正是基于如上思考,马克思明确指出了作为实践唯物主义者的共产主义者与费尔巴哈的根本性差异。马克思指出:“实际上,而且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如果在费尔巴哈那里有时也遇见类似的观点,那么它们始终不过是一些零星的猜测……”[32]针对“求助于‘最高的直观’和观念上的‘类的平等化’”的费尔巴哈,马克思进而指出:“正是在共产主义的唯物主义者看到改造工业和社会结构的必要性和条件的地方,他却重新陷入唯心主义。”[33]
与马克思在现实生活中找寻消除异化劳动的路径不同,在《论货币的本质》中,赫斯声嘶力竭地表达了对充斥着利己主义的“小商人世界”的愤慨,认为在我们现代的小商人世界的实践中,钱袋的大小成为评价人的标准,甚至整个国家制度的主宰也不再是人,钱袋才是立法者[34]。在这一异化的过程中资本家和工人都无法幸免,全部被货币主宰,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被货币割裂,人的价值、人的生命被无情地践踏,“个体成为生活的目的,类却成为生活的手段”[35],作为人的本质的自由活动和社会交往就不可能得到保障。所以,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自由放任的市场体制和利己主义的价值观促使了生产力过剩和市场饱和之间矛盾的不断加剧,那么求助古典政治经济学对于消解异化便毫无意义,因为“经济学如同神学一样,关注的根本不是人”[36]。另外,赫斯认为“小商人的世界”以钱袋大小为标准评价人,意味着我们已经处于利己主义的最高状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被浓缩为掠夺,自由竞争就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确认人所谓人权就是鼓励的个体、死人、‘绝对的个性’的权力,确认经营自由就是相互剥削、货币欲,这种货币欲无非是社会猛兽的嗜血欲”[37]。赫斯似乎洞悉了“小商人世界”这一颠倒世界的秘密就是充当人与人交换中介的货币,因此,对“小商人世界”的批判,就必须消除那个“被外化了的人的产物”[38]——货币,终止货币的使用,复苏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交往,这也成为赫斯所认为的实现共同体的必有路经。在这一过程中,我们看到虽然赫斯的异化理论肇始于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异化观,但是赫斯将异化的概念拓展到经济交换领域,实现了对费尔巴哈有限度的超越,可惜的是,赫斯虽然看到了货币所带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分离、孤立和分散,看到了“人一旦联合起来,一旦在他们之间能够进行直接的交往,非人的、外在的、死的交往手段就必然要被废除”[39]。但是,消除这种人性的负面影响的手段,实现“人的直接的、内在的联合的需要”[40],依靠的却是“在爱情中联合起来”[41]。
我们看到,虽然赫斯有勇气直面资本主义社会的虚伪与不公,但是由于其异化理论的出发点源于人的本质(共同交往),认为货币是造成人的交往本质的中断和割裂的原因,所以他只能通过消除货币的手段,达到超越资本主义,实现人类共同体的目标。由此我们发现,赫斯虽然将异化理论拓展到了经济交换领域,并借由货币这一批判武器,分析小商人世界中的社会交往关系的异化,从中找到人类社会必然走向共产主义的历史趋势,但是,相对于马克思而言,赫斯的批判缺失了历史性和批判性。一方面,赫斯把对货币的揭露诉诸理性和永恒正义来实现,这也意味着他只能将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公看作利己主义的盛行,从而也只能通过人性的复归消解原子社会和利己主义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虽然赫斯看到了资本主义自由竞争下人与人之间相互毁灭的历史终局,但是他并没有也无法从生产力这一社会矛盾的根源去理解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公,也就无法寻找到超越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途径。因此,选择教化的方式以及社会组织的调整作为消灭异化的手段,也就顺理成章了。我们看到赫斯主张用爱来驯服人性中贪婪的因素,通过爱的重新诞生和复归,“在人的怀抱中得到其栖息之所”[42],爱成为重新黏合人与人之间直接联系的工具,只有“倾听爱和理性的声音”,才能终止“在可鄙的贪图享乐的生活中死亡”[43]。赫斯寄希望于伦理教育来克服异化,这种主张依然建立在对人的本质的抽象理解上,依然求助于费尔巴哈所建立的爱的宗教,因而在本质上仍然带有鲜明的伦理人本主义的色彩,注定沦为一场空想。
通过对异化理论的理论前提、扬弃手段以及理论归宿的比较,我们发现马克思与赫斯虽然在内容和形式上存在相似之处,但是深入文本逻辑中,两者存在着很大差异。当我们考察马克思早期思想与赫斯之间的关系时,既不能夸大赫斯的影响,将马克思视为其理论的追随者,也不能无视赫斯自身的理论价值。作为同时代相交甚密的理论家,马克思与赫斯之间不仅存在着理论上的相互影响,而且由于理论背景、研究视角的不同,他们的理论生发也有着各自的内在逻辑,因此,加强对文本的比较性研究,有助于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马克思与赫斯的关系,有助于更为完整地理解马克思思想的发展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