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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与劳动法语境下竞业禁止之比较

2020-03-11黄君遥漳州美利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消费导刊 2020年51期
关键词:劳动法雇员公司法

黄君遥 漳州美利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当前,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法的含义不同,尤其是在公司法和竞业禁止中,劳动法的要求也不同。公司法明确定义了公司管理人员,尤其是领导者和经理必须对有关商业文件和商业秘密做到保密,竞业禁止和劳动法条款明确提到,用人单位和雇员之间必须签署劳动法条款,特别是对于试图辞职的雇员,以此来约束雇员必须遵守劳动法限制,限制雇员必须保守商业秘密,以确保其企业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一、劳动法的特点

劳动法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劳动法涉及的主体很多,包括公司的员工之外,还包括广大人群众。例如,关于公司和机构的商标和专利权等,他们有权禁止,除非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可以根据法律禁止非权利以外的人行使相关权利。(2)劳动法行为和《防止不正当竞争法》行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两者之间有很大区别,不要混淆两者。劳动法主要是指在某些情况下与公司或机构相关的权益和商业竞争活动,制止不正常行为是指在任何情况下禁止进行非法商业活动。(3)在《 劳动法法规》的内容中,对于员工的禁止行为不包括其他商业行为,但应注意,他们参加的商业行为不能与所属企业的性质相同。

二、公司法与竞业禁止语境下劳动法之比较

(一)立法目的与宗旨存在差异

《劳动合同法》规定,必须首先支付其劳动人员的就业权,获得的报酬和生命财产权,保护劳动人民在竞业禁止必须基于劳动人员竞业禁止基础上的商业行为。可以说,竞业禁止的主要目的是将劳动法放在第一位,然后再考虑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公司法的立法目标的依据是保护公司合法权益,在管理权集中后禁止滥用董事权利进行限制以及有效地平衡董事与公司之间权益的原则。竞业禁止基于劳动法,主要是考虑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对象不同

公司法的劳动制度对象应用于公司和机构的董事,负责人以及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的活动和发展中担任重要职务并履行岗位职能,这也是履行义务的条件。但是,公司法中的有关劳动法是适用于任何企业的最高管理层,竞业禁止中劳动的适用对象是公司的所有员工。除董事会外,该员工还包括中层和底层员工,忠实义务就是保密义务。就适用的对象而言,竞业禁止中的劳动法比公司法中的劳动法运用更加广泛。

(三)义务与责任存在差异

竞业禁止规定员工受保密义务和非竞争性协议约束,只能在辞职后该义务才能撤销。因此,员工必须以有效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通常,用人单位应因其职责给予员工一定的劳动补偿,如果员工不履行劳动法职责,导致公司或机构在某种程度上出现损失,员工必须对这些损失负责。同时,劳动法主要是在员工离职后起作用,但如果雇主和雇员在法律上达到了一致的劳动法条例,则也是可行的,但是该雇佣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公司法规定的劳动法的义务时间是员工在职期间,董事和其他人离开职务后并不用履行劳动法义务,但他们有义务履行其合同义务,即在诚信条件下,公司的保密义务。至于劳动法,在高级雇员离职后,公司可以与劳动人员签署劳动法协议,但该合同仅仅只属于一般法律范畴,并不属于劳动法义务范畴。

(四)义务期间不同

公司法中,对于义务期间并没有给予规定,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它是针对高层管理人员在职期间,当他们离开公司后,相应的保密协议就失去了作用,如果双方有约定的除外。比如,雇主与雇员之间签署了一项协议,规定即使在劳动人员离开公司后,雇员也必须在一段时间内履行保密义务。竞业禁止中,劳动法的义务时间主要是在雇员离职之后,在职期间虽然也有一定的要求,但主要还是注重在离职后,具体期限由劳动合同双方自由商定,但法律规定履行义务的期限有效期不能超过2年。

(五)纠纷解决方式存在差异

竞业禁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因此,雇员的劳动法条属于劳动合同条款。如果执行劳动法的过程中,则应按照竞业禁止的有关规则处理有关的争议,特别是应该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和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作为法律依据。如果在其处理期间,相关法律法规无法做出有效决定,则他们有权要求向法院申请诉讼。公司劳动法是根据公司法明确定义的相关竞业义务。如果劳动法义务存在,管理层必须向本公司承担侵权责任,除此之外,还应该根据合同法和民法的一般规定,将相关纠纷的民事纠纷案件提交法院进行处理。如果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具有劳动法关系,辞职后对于相关合同发生争议,那么应该认真谨慎地考虑适用劳动争议处理程度还是民事诉讼程序。通常情况下,存在争议的纠纷,存在两种情况,其中之一是适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纠纷问题。当然,这一决定与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是一致的,公司法所定义的劳动义务反映在在职期间的法律义务,离职后,劳动法与高层工作权利存在相违背的情况。因此,对劳动法必须加以限制,可以通过经济补偿,时间限制等。因此,纠纷处理程序应该适用于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另一方面,公司与管理层之间的委任关系并不是竞业禁止与雇员之间的关系,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的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仅仅属于民事协议范畴,因此,不能简单受到劳动合同法律的限制,并且不适用于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而应该是民事诉讼程序。

三、结语

如上所述,竞业禁止和公司法属于不同的法律部门,并有不同的争议解决方法,必须以两者不同的性质为出发点,分析单位人员情况,并根据竟业问题划分为公司法董事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上的竟业限制,此外,此方法对于其他法律中的竞业问题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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