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蝶变之歌
——湖南省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工作开展纪略
2020-03-10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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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是什么?人们有许多答案:
湿地是“生命摇篮”。有人说:人类文明的第一行脚印是踩在湿漉漉的河边的。自古以来,人类逐水而居。水草丰美的湿地养育了人类的生命,孕育了人类的文明。湿地生物多样性极为丰富,是许多野生动植物理想的分布地和栖息地。据统计,占地表6% 的湿地是全球20% 动植物物种赖以生存之地。
湿地是“诗意天堂”。“蒹葭苍苍,白露为霜”“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湿地之美充满着诗意,向来为人们所喜爱、欣赏、赞美。
湿地是“地球之肾”。湿地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蓄洪水、控制土壤侵蚀、调节气候、维持碳循环等极为重要的生态功能,在维护区域生态平衡等方面有着其它系统所不能替代的作用。全球湿地生态系统每年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高达47 万亿美元。
……
诸多的答案汇成一句话:湿地是万物家园、人类福地。然而,由于受侵占、破坏、无序开发等因素影响,湿地面临异化、旱化、退化等严峻形势。
位于长江以南的湖南省,拥有5000 多条河流、湘资沅澧4 大水系和全国第二大淡水湖——洞庭湖,湿地资源极为丰富。2016 年,湖南省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在湘江流域启动退耕还林还湿试点,至今全省累计完成退耕还林还湿面积2566.67 公顷,涉及14 个市州47 个县市区52个工程点。
决策篇 构筑一湖四水生态绿环
退耕还林还湿,主要是通过营造人工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开展森林、湿地生态恢复,发挥森林、湿地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和污水净化能力,减少河湖排污总量,改善湘、资、沅、澧四水水质。
2015 年12 月,湘江保护协调委员会印发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湘江流域衡阳、郴州、永州等8 个市,在湘江干流或主要支流沿岸,各选取一块面积20 公顷以上的适当区域,不改变土地性质、面貌、承包所有权,通过土地流转、生态恢复,实施退耕还林还湿,探索低洼农田、水网滨湖、工业重金属污染等多种条件下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
2016 年,湖南在湘江流域启动退耕还林还湿试点,打造湘江流域生态屏障。2017 年,省林业局会同湘江保护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出台了评估验收办法,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奖补实施细则。
2018 年,湖南将退耕还林还湿试点推广到湘、资、沅、澧四水流域。
2019 年,湖南继续扩大退耕还林还湿试点范围,并在原试点基础上择优选取5 处打造示范工程。
湖南省林业局高度重视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工作,成立了以胡长清局长担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退耕还林还湿工作列为全省林业重大工作任务,全力以赴推进试点项目建设。成立了以省林业科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等相关专家为成员的编制专家组。组织专家编制了湘江流域及全省退耕还林还湿工作方案,确定了退耕还林还湿目标与任务、选点原则、人工湿地初步设计技术路线、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胡长清局长说:我们抓的退耕还林还湿,“退”的是耕地、是污染、是破坏,“还”的是森林、是湿地、是生态;退在“四水”流域,利在万里长江。他要求,要深刻认识到,退耕还林还湿是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湖南担当、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林业作为、是加快生态强省建设的创新举措。
退耕还林还湿试点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程序复杂、施工难度大。在省河长办、湘江保护和治理委员会直接督导下,林业、水利、财政、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试点地区党委政府上下联动,建立起齐抓共管退耕还林还湿工作格局。林业部门对试点市逐个开展调研、督查,指导项目选点、规划设计及施工建设工作,推动试点有序进行。各试点市大多成立以行政首长为组长的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力保工作进度。各试点市林业部门负责聘请专家担任技术顾问,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省市县三级采取专项资金拨付、融资平台筹措、项目资金整合、财政以奖代补等方式,保障退耕还林还湿资金投入。
合理选址是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工作的核心。湖南省林业局多次组织专家到相关市州实地考察,指导市县科学合理选点,退耕还林还湿项目点选址基本位于湘、资、沅、澧四水干流或其一级支流,面积都在20 公顷以上,针对的是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及重金属污染,基本上是低洼农田,确保在污染源和湘、资、沅、澧“四水”干流或其支流之间形成一道生态屏障,且选址都有一定的代表性,为探索多种条件下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供不同治理模式。如祁阳县试点属于典型的湘江干流上游面源污染类型;湘潭县锦石乡试点属于低洼农田面源污染治理模式;常宁市、平江县、泸溪县等试点为重金属污染治理模式。
探索篇 开创湿地保护修复新局面
退耕还林还湿是一项开创性、系统性的工作。在试点实践中,湖南各试点区本着“修复生态”的初衷,探索好维护、低成本、高效率、可推广模式,实施山水林田湖草同步治理,开创了湿地保护修复新局面。
“0.075 元,我们湿地净化每吨污水的平均成本不到一毛钱。”在衡东县新塘镇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区,项目负责人颇为自豪地向记者介绍,工程通过三级净化,每年可净化污水约2000 万吨,让污水从劣V 类变成Ⅳ类,部分区域达到Ⅲ类。
新塘镇试点项目总面积54.97 公顷, 其中退耕还湿45.64 公顷,退耕还林9.33 公顷。试点区总集水面积约74 平方公里,涵盖新塘镇、洣水镇和白莲镇3 个乡镇,受纳约5 万村镇人口的生产生活排污和农业面源污染。工程一方面充分利用原有的水闸、水渠等灌溉系统,实现污水非动力自留还湿区,降低处理污水成本,另一方面构建梯级湿地,通过科学增设拦水闸(堰)、抬升田埂等措施,延长污水在湿地的停留时间,增强湿地净化效果。
湘潭县杨家桥镇寻笔港坐落在湘江一级支流涟水河畔。2017年,寻笔港启动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工作,其模式是通过实施生态种植,对旱地实行退耕还林,对水田实行退耕还湿,对水塘、溪沟水面实行湿地生态恢复,改变原有的农业种植模式,从单一的种植水稻变成种植茭瓜、湘莲、荸荠等耐水、净水强的多种经济作物;将湿地保护、生态维护等工作纳入村民自治和村规民约,试点区栽植的各种农作物不施肥、不打药,防止土地再次污染。
新塘镇、寻笔港模式只是湖南退耕还林还湿试点中可复制推广低成本模式的一个缩影。为确保退耕还林还湿试点有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湖南省林业局成立由科研院校专家组成的技术咨询团队,指导各试点单位编制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实施方案,确保既能吸收降解以氮、磷为主的农业面源污染广。在规划设计中,各试点区均要遵循4 个原则:一是设计收集、排水简易设施,使污水不需动力自然流经生态隔离带,经吸收降解后再排入四水干流及其支流。二是科学选择栽植防污能力强的水生植物,可吸收以氮、磷为主的农业面源污染。同时,结合农业结构调整,不改变耕地的原有土地性质,不破坏土壤耕作层,栽植部分湿地经济作物,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景观多样性。三是合理匹配湿地污染负荷与降解能力的工艺流程,既充分发挥了湿地植物降解功能,又确保了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四是推广湿地植物栽植技术,确保适时、适地、适草(适树)栽植,确保植苗成活率和保存率。
永州市祁阳县三家村位于湘江河畔,与江心小岛琵琶洲隔水相望,湘江呈U 型绕村而过。过去,这里被戏称为“龙须沟”。村民肖学付说:“过去,由于村民环境意识差,无序种养、各种垃圾随意堆放,大量污水流入湘江,到处臭烘烘的。”
2017 年,省、市确定在三家村开展湘江流域退耕还林还湿试点,以此探索湘江干流上游面源污染治理模式。3 年多来,工程通过公司运作,多项滚动并与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示范园、浯溪国家湿地公园核心景区相结合,全面绿化试点区湘江两岸的裸露山地,着力打造“天天有景、月月有花”的湘江百里画廊;与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结合,拆危房空房、改水改厕、种花种树,建设了令人赏心悦目的美丽乡村;与推行河长制相结合,大力开展河道清淤保洁,取缔网箱养鱼,从严整治非法采矿洗矿等破坏湿地环境的行为。
宁乡市大屯营镇靳江河段,试点项目从水面、耕地到近水岸、护堤、堤岸,均因地制宜,层层衔接。在原有水面(水塘、河岸带)进行湿地恢复,以种植经济型兼观赏型的荷花为主,并搭配苦草、黑藻等水生植物;原有耕地进行退耕还湿,种植湿地植物茭白、蕹菜等;近水岸湿地恢复,采取芦苇+芦竹混合种植;护堤整体覆绿,种植野花和草籽;堤岸景观提升,种植德国鸢尾、美人蕉、再力花等,并在沿线公路种植了百日草、硫磺菊、波斯菊等草本花卉,清挖、疏通沟渠2 公里,修建溢流池28 处。
益阳市资阳区退耕还林还湿试点项目在优化局部水文水系结构的基础上,构建农田—林地—湿地—河流相互交错的复合生态系统,有效阻控和减少资水的农业面污染物及村镇生活污水总量,改善和提升黄家湖流域水质,同时兼顾湿地生物多样性、生态景观及河岸防护功能建设,实现“治田、治水、治岸”同步推进。
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在退耕还林还湿试点推广中,湖南各试点区采用山上退耕还林、山下退耕还湿等模式,强化了山水林田湖草流域综合治理:通过合理配植树种、绿化荒山、丰富林相层次,强化森林生态系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功能,实现“山”增绿;通过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的水质净化、拦截功能,重点解决区域内汇集的农业面源污染和村镇生活污水,实现“水”净化;通过新增、修复与提质农田生态系统,增加区域湿地面积,丰富湿地物种多样性,提高水质净化能力,实现“田”还湿;通过小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优化水生态环境,保护湘江乃至洞庭湖的水生态安全,实现“河湖”安;通过湿地生物工程技术手段,科学搭配修复植物,形成“湿地植物-乔木-灌木-草本植物”相结合、功能全面的修复植物生态系统,实现“草”多样。
成效篇 碧水清波似画屏
试点工作开展4 年以来,曾经污水横流、奇臭无比的污水河变成了碧波荡漾、草木丰盛的美景地,曾经人人唯恐避之不及的臭水沟成为了人流如织的旅游点,曾经杂草丛生的荒滩地成为了高品质生态产品的聚宝盆……三湘大地上,伴随着一幅幅优美湿地画卷的徐徐展开,一首首动听的湿地蝶变之歌缓缓响起。
从永州市蓝山县发源的湘江,一路向北奔向洞庭,汇入长江。它滋润着沿岸的土地,哺育着沿岸的人民,是湖南的母亲河。退耕还林还湿试点项目的实施,初心之一便是誓叫碧水流湘江。从2016 年启动试点至今,放眼湘江流域的试点区,渚清沙白鸟飞回,村民们由衷感概:“水清了,鱼虾多了,鸟也多了,环境变美了。”
娄底市大埠桥办事处华胜村,污水经多级梯度净化处理,进水口断面水质为地表水Ⅳ类近V 类,出水口断面水质达地表水Ⅲ类;
岳阳市屈原区营田镇荷花村,试点项目日均拦截并处理农业面污染水体3 万吨;
长沙县福临镇白马桥麻林河湿地,湿地氨氮去除率能达到30%至80%,耗氧量去除率达到50%;
……
4 年以来,一个个试点区水质改善捷报频传。全省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建设作为生态隔离带,消纳了大部分进入湘、资、沅、澧四水的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显著改善水质。据统计,全省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区截流净化农业面源污染总面积约10.27 万公顷,年净化污水能力可达97538 万立方米。检测数据表明,水质可由Ⅴ或近Ⅴ类提升至Ⅳ甚至局部达Ⅲ类。
“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盛夏时节,在衡东洣水国家湿地公园退耕还林还湿洣河桥项目区,放眼望去,成群的白鹭在这里栖息生活,它们白衣胜雪、姿态袅娜,或林间嬉戏,或振翅飞翔,构成一幅和谐而美丽的生态画卷。项目负责人介绍:目前,衡东县退耕还林还湿试点项目区范围内各个村落水清岸绿、植被繁茂,中国最美小鸟蓝喉蜂虎和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秋沙鸭等珍禽鸟类纷纷落户衡东,各项目区均形成了良好的生态链。
保护生态环境,才能保证生物多样性。结合退耕还林还湿,洪江市对沅水的水源水质、水岸生态、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采取一系列保护措施,良性生态效能已日益凸显。目前已发现新增小酸浆、灯笼草、雀麦等植物17种,新增动物12 种,其中国家Ⅱ级保护动物普通鵟、松雀鹰等鸟类8种,鱼类4 种。
退耕还林还湿后,试点区的植物种类更加丰富,景观更加多样,水禽栖息地、食源地得到高效恢复,水禽数量猛增,生物多样性显著提升,试点区植物种类平均增加20 种,动物种类平均增加5 种,形成了良好的生态林及近天然湿地景观,为社会提供了高品质的生态产品。
一栋栋红瓦白墙的小别墅散落在清波荡漾的荷塘旁;荷塘中,连片荷叶田田、荷花依依;池塘边,闻香而来的游客络绎不绝。位于衡阳市石鼓区角山镇的利民村,通过退耕还林还湿工程打造了“百亩花海”“千亩荷塘”,成为了不少衡阳市民出游的首选地。2018 年,利民村接待摄影、研学、休闲旅游人数就接近5万人。工程还带动100 余农村劳动力,实现间接收益超过200 万元。
亭亭玉立的水生美人蕉、纤细轻盈的水葱、小巧可爱的铜钱草、浅绿茸茸的狐尾藻、绚丽多姿的黄菖蒲……多种多样的水生植物,让湿地渐渐恢复生机,形成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成为了当地群众的良好休憩场所,而且吸引了大批游客参观旅游,有力促进了美丽乡村建设、全域旅游及扶贫脱贫工作。
退耕还林还湿还形成了一条绿色产业带。
“挖荸荠,做藕粉,2 个月的收入可达1 万元。”今年元月,湘潭县锦石乡金湖村村民胡正云每天都过得很充实很开心,依托附近的唐家湖湿地,他的小日子一下改善了不少。
唐家湖退耕还林还湿位于湘江一级支流涓水西侧,建设总面积55.46 公顷,总投资1200 万元。在工程推进中,当地政府探索了一条保护与利用良性循环的“自给自足”之路—种植经济价值较高的水生植物,带动周边村民实现“双赢”。工程种植荸荠、莲藕等经济作物10 多公顷,每年产生经济效益约60 万元,每户每年增收约1 万元。2020 年,唐家湖生态湿地收获了7 万公斤鲜荸荠,其中3.5 万多公斤分给村民,让利35 万元。
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区所栽植的湿地植物如莲藕、茭白、水芹菜、黄菖蒲、黄金柳等,均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了藏粮于地。
各试点区还结合水生蔬菜产业、苗圃基地、生态养殖等,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产业转型。
娄底市娄星区杉山镇杉山村位于湘江一级支流涟水河畔,结合推耕还林还湿工程,村里每年开展生态养鱼、采摘莲子等产生直接经济效益20 万元,带动周边发展农家乐餐馆10 余家及农特产销售,产生间接经济效益50 余万元。
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区也成为了一个个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娄底市经济开发区、衡东县、湘阴县、汉寿县等部分试点已成为周边县市区中小学生亲近大自然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与湿地恢复的科普教育基地,湘阴县洋沙湖-东湖国家湿地公园退耕还林还湿试点是2018 年全省人居环境工作现场会四大现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