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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老电影票文本研究

2020-03-09

华夏文化论坛 2020年2期
关键词:票面电影票票价

文化人类学的发展为历史研究和实物研究提供了坚实的学科理论基础,而将历史与实物进行结合研究则具有了更加丰富的文化人类学视野,民国时期的老电影票研究既是中国早期电影史从微观到宏观层面的重要见证,也是中国文化和历史的拓片集于一点的重要篇章。

随着时代的发展,电影历史书写功能研究的多元化细致展开,电影文化与历史的不同维度关联性工作也逐渐深入,民国时期尤其是30、40年代的老电影票保留下来的越发稀少,信息品相完整的老电影票更是弥足珍贵,然而因为电影票的种种局限目前尚且达不到文物的标准,而电影说明书、电影海报等却捷足先登,加入了文物的行列,“今年,我馆的文物鉴定小组的专家对馆藏的部分参考品进行遴选,将其重新鉴定为文物,电影《桃李劫》的说明书就是其中的一件。”①毛亚蓉:《电影〈桃李劫〉的说明书》,《上海革命史资料与研究》,2012年总第12辑。“电影《桃李劫》的说明书由明星大戏院发行,绿底黑字,铅印,二页四版,32开。”②毛亚蓉:《电影〈桃李劫〉的说明书》,《上海革命史资料与研究》,2012年总第12辑。也就是说由于电影说明书、电影海报等的资料文本更加丰富,比电影票更加具有文物的特征和价值。现在的电影票尚没有达到被称为文物的地步,这也正是老电影票研究的潜在价值所在。电影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电影的“第一文本”,电影说明书和海报等是电影票之后的第二或者第三文本。电影票在成为文物之前,其仿佛尚不具备的“文物叙事”功能更加有待挖掘。电影票既是一个文本,也是一个文本超级符号(集经济、政治、文化、历史、艺术、特殊印记等于一身,较之一般的票据文本有过之而无不及)。而民国时期的电影票价、电影票的特殊种类及形态、电影放映场次、电影票上的人文信息(诸如儿童观影规定、“人体肉弹”的称谓等)等将是研究的重点。

一、电影票价折射的时代文化变迁及相关问题呈现

中国电影市场化以来,电影票票价偏贵问题似乎已经成为了一个老话题,我们暂时抛开这一话题,回归电影票价本身会发现,中国的电影票最便宜的时候只有大概5分钱(主要出现在上个世纪60年代和80年代),最贵的时候达到了数万元(主要出现在上个世纪40年代)。民国时期的电影票在20、30年代一般都印有票价,而到了40年代大量的电影票不再印有票价,而是变成了在票的背面盖章印有当场电影的价格。作为电影票伴随文本的部分电影说明书上提到了或确切或者模糊的电影票价。具体的价格及相关信息笔者依据所收集到的老电影票据列举如下:

上述表格中的角对应的货币名称是:大洋,一角大洋是10分,因此许多票上在角后面还印有分的情况。用小数点形式标注的价格,如0.6元,即6角,则不需再用分标注。通过上表我们能够看到,20年代末期到整个30年代一直到40年代初期的电影票基本处在“角”时代,即1角到6角之间,极个别的特殊情况,电影票达到了较高的1元5角,经过笔者研究发现这一价格区间基本上和1956——1966年的中国电影票价格范围相当。而到了40年中后期,尤其是1947年、1948年,电影票价瞬间突破了万元,出现了6万元的高价票。可以充当对比的是同时期的香港电影票价仍处在正常的角时代(见上表,6毫,即6角),6角和6万的对比,也就是说物价悬殊了10万倍,实为惊人。

1946年9月3日一份“北平市政府警察局呈报的文件”中,规定了北京的电影院以及告悉天津八家美商影片公司等头轮放映楼上价格2200元,楼下1600元;二轮放映楼上1400元,楼下1000元;三轮放映800元。这就说明从角到万的过程中还是有一个“千元”的阶段的,只不过仿佛千元阶段非常短暂。另外这个文件告诉我们一个信息:楼上的座位价格明显高于楼下。

一张1944年电影《卢宫秘史》的电影说明书(见下图①参见袁啸波、张磊:《老电影1930——1949》,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159页。)中则进一步介绍了票价和座次的这种关联:“座价:楼下二角,幼童一角;楼上两角5分;花楼3角,幼童1角5分”。

关于票价中的捐税问题,上表中我们能够看到税率一般为25%,这和50年代新中国电影票的税率也基本是吻合的,百分之二十五的税率几乎是所有文化娱乐项目中最高的税率层级范围了,这就说明无论是民国时期还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一二十年的时间范围内,电影都是国家税收的重点户,而无论是三、四十年代还是五十年代,中国电影都拥有大量的观众,进一步说明税收问题并没有成为观众观影的障碍。我们可以通过更多的没有标明具体年份的30、40年代的老电影票中看到,第一种情况需要指出的是捐和税是分开的,捐最多的名目是“police tax”和难民捐,也有两者在一起的,如有一张老电影票的票面信息是“附加捐一成,慈善捐一分”,而对应的英文中“捐”变成了“Police Tax”,“慈善捐”就是对应的英文翻译“Charity Tax”,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文本信息。“police tax”作何翻译?为什么用捐,而不是用治安捐之类的称谓?为什么英文则非要区分开来呢?从字面意思可以想象,当时的社会治安并不好,但是政府并不想在中文字面上表现出来,只是隐晦地在英文中体现了出来。再一个则印证了影院有专人保护(一般是军警)并收取保护费用的现象。40年代两次重大的电影票引发的政治军事事件(分别和电影《八千里路云和月》、《龙凤花烛》有关)正是这一现象集中爆发的结果。其他常见的说法还有“代征慈善捐1角”、“代征慈善捐5分”、“随票加收难民救济捐一成”、“随票附收难民捐二分”、“随票附收难民捐5分”、“难民捐4分在内”等。

至于有些地方提到,40年代末期有些地方的电影票价高达数十万乃至上千万的情况,如“到1949年5月底,电影票价再次涨到上千万:首轮影院最高价1500万元,最低价500万元;末轮影院最高价800万元,最低价也需要200万元”①《电影票价再涨》,《申报》1949年5月23日,第4版,转引自杨聪雷:《都市空间秩序的维护与票价监控——战后上海市警察局的电影票价监管》,《当代电影》,2016年第6期。,目前的电影票据中尚缺乏直接的系统的印证,暂不多论。

二、民国时期电影票的特殊种类及文本形态分析

从材质的角度,“电影票一般都是以普通纸张印刷的,绝少使用其他材料制作。民国时期,灌县(今四川省都江堰市)青年馆电影部曾使用一种铁质的电影票十分罕见。该枚电影票为长方形(2.9cm×4cm),编号为009号,正面有‘入场证’三个字,未见标注价格,背面铸有‘只限一人’字样。”②李冠宇、宿景周:《趣味电影票》,北京:科学普及出版社,2010年,第9页。铁质电影票是民国时期老电影票最具有特色的材质种类,相较而言新中国成立后出现了塑料材质以及照片材质等的电影票。

这一时期电影票从名称的角度还出现了另外一些特殊的种类,如“国语风”(“意译风”)电影票,也叫国语意译风(Nationl Language Sino-Phones)电影票,以南京大戏院和大光明大戏院为主。指的是当他们放映美国原版影片时,每个座位上装有同声翻译耳机“国语风”(“意译风”),基本上是建国后译制片的前奏,在技术上达到了非常先进的水平。这类电影票票面下方一般有一句话“本券请于开映前应用,既已开映,恕不装置,以免扰及他人。”以前的老电影票一般都习惯性地将“票”称之为“券”,这一称呼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的电影票上,有时用“每票一人”/“一人一票”,有时用的仍然是“每券一人”/“每券一位”。

民国时期一张四川成都新明电影院的电影票上,正面印有“座票,每票一人不分性别,过期作废,遗失照补”等信息,背面贴有国民政府印花税票4张,每张5元。民国时期的电影票经历了从男女分坐到男女不分坐的历程,如果是男性票,一般会在票面上印有“男宾,一位”等字样,反之亦然。“座票”反映了民国时期存在“站票”的情况。印花税共20元的信息可以大概推断出票价大概为1000元左右,因为1937年(北京)光陆影院一张一元五角的票上,背面贴有两张分别是一分和二分的印花税票,票价和印花税额的比例是150:3,即50倍(2%的税率)。这是一种假设推断,即税率没有变化的前提下,如果这个推断成立,票价为1000元左右应为1946年左右的票价,如果是1946年左右,是否还会强调男女分座问题呢?另一种可能就是税率有变化,20元的印花税票并不能推断出1000元左右的票价,这仍是一张20、30年代的票的可能性就很大了。经过笔者的进一步研究发现基本属于前者的推断情况,一张1947年的新民电影院的电影票几乎和这一张电影票的信息是完全一致的,都有“座票,每票一人不分性别”等字样,且电影票的设计款式完全一样。那么也就是说这种强调反向说明了到了40年代四川的电影院仍然存在男女分坐及性别电影票的情况。

30年代的票以正方形为主,很像今天的票,缺少视觉美感;40年代开始变成长方形的,建国后一直到上个世纪90年代基本都是如此。一个结论便是正方形的票能够提供更多的信息,当今国际上的电影票也大都是正方形,长方形的票更具美感,不方便票面信息的提供。另外,最好的排版方式是长方形,且长方形能够节约纸张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这一点和纸币的印刷都是长方形是同一个原理。当今社会使用正方形或者接近正方形的电影票,可能与打印技术有关,今天的电影票都是电脑打印的,传统的电影票基本都是印刷出来的。

民国时期在上海、南京等地出现了全英文电影票,除了基本信息外,“GOOD ONLY”是这些英文票的一个亮点,相当于“本场有效,隔场作废”的意思。有意思的是就像前文提到的有关“捐”的翻译一样,民国时期老电影票上的翻译文化和特殊语境下的含义在今天很容易被误译,需要大量的比对不同影院不同城市的电影票上的形似信息,以得出相对准确的电影中的“词汇”含义。

三、老电影票上的其他特色文本与信息分析

民国时期的电影放映,从放映场次的角度一般是每天三场,这三场一般有以下两个组合情况:早场、下午场、夜场;两个下午场加一个夜场。最多的时候是每天四场,这种情况出现得极少,如1938年九星大戏院的一张电影票上印有“正厅第四场,夜戏”,这种情况比较大的可能是下午两场加上晚上两场或者早上一场、下午一场加上晚上两场。早场比较常见的票面时间是10:30,下午常见的时间是2:30,建国后的电影票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很少再给出具体的时间了,也就是说民国时期的电影上映的商业规范性要强的多,但每天只能上映三到四场和今天已经不能同日而语了。同时期的戏票上一般有更加准确的时间和场地,较之电影票要严谨的多,但实际上电影的场次问题基本是模仿戏票制定的。

民国时期有些电影票不直接写年份,而是用天干地支代替,如一张飞天电影院的电影票上写有:“丙子年6月19日”,通过票面上丙子年可推断出为1936年6月19日的票。还有一种不写年份的特殊情况,比如一张天光电影院的优待观众半价证上写有“持此证可买半票,限期康德九年十二月一日至十日有效”,康德九年即为1942年,康德是民国时期伪满洲国年号。

从票价单位符号的细节入手,我们能看到同样是美元符号在不同的票面上有时也会不一样,有时用的是$/¢,有时是$,中间的一竖代表是以美元为单位的货币,也可能是美元本身,但两竖特指美元,也就是说民国时期的货币以美元为单位,有时直接使用的就是美元。

民国时期的老电影票几乎都没有座位号,一直到了1947年开始基本都有排号了,一般会以两种方式呈现,一种是完全用数字,如“5 27”,另一种用英文加数字的形式,如L5,显示排数的字母从A到Z都有,前提是以厅(Stall)为基本划分区域基础上的座位号,Stall为正厅,back Stall为正厅后排,Front Stall(有时简化为 F.Stall)为正厅前排;还有Balcony为楼厅(分左/右)。

有些老电影票上的影院名称缩写迄今仍存在疑问,如印有“king’s”字样的缩写,king’s到底是哪家影院呢?黄德泉著写的《民国上海影院概观》中提到了黄金大戏院英文名为KING’s THEATRE,也就是后来的大众剧场,king’s是不是黄金大戏院的缩写,目前还无法下定论。

民国时期的电影票上很少提到儿童观影的情况,和今天差不多,更加重视市场和商业,缺少文明规范,极个别的时候出现了“儿童全票”的字眼,如一张1946年的票上提到了“每券一位,儿童全票”。到了60年代,对儿童观影的限定多了起来,基本上明确规定“3尺(1米)以下儿童谢绝入场”,这一情况一直持续到了80年代。实际上对观影人限制条件最多的时候就是新中国成立后的50、60年代,尤其是60年代。例如一张1960年的东至县旭光电影院的电影票背面写有注意事项:“概不退换隔场作废。请自动对号入座。不满一公尺儿童谢绝入场,满者全票。场内请勿吸烟。酗酒、赤背、神经病患者谢绝入场。”50年代常见的票面字样是“婴孩谢绝,儿童全票”。一张民国时期的金声有声电影院的票上则出现了“衣履不完恕不招待”的语言,实为罕见的票面用语。民国时期这种现象和今天差不多还可以给出一个重要的解读,就是社会文化相对都比较开放,对文化方面的包容度更高,于是衍生出了众多观影弊端,小孩观影影响他人的情况经常出现。

“遗失照补”这个票面上的信息从民国时期的电影票上一直延续到了建国后,这个关键词往往有两重含义,一是电影放映完了以后还有一次查票行为,如果丢失了票,需要进行补票;另一种情况是电影放映前票丢失了,但因为购票时有登记,或者有座位号,这时需要补票。既然是补票,不是重新购票,一般不存在原价补票或者全额补票的情况,当然也有极个别的例外。今天的观影机制已经不存在补票现象了,只不过在公共交通领域等仍然存在这种行为,利弊共存,不好概论。前一种补票主要是为了防止有人没有买票而进入影院的行为,这种情况很多时候主要是儿童或者青少年的行为。

和“每人一券”相似的是有些电影票上写有“过期无效,随到随坐,请勿代留”,这是一张1937年的无座位号的票上的情况,这里的“请勿代留”基本上就变相规定了,“每人一券,每券一位”,即使有两张票也没用,也不能代为占座。当然今天的电影院也几乎不会出现一个人买两张票进而霸占两个座位的现象,因为电影院有不同的价位、不同的座位可以提高享受观影的水平,完全没有必要买两张票通过占有两个座位来提高舒适度。但是我们在新闻中经常看到某人通过买两张高铁票占有两个座位以达到睡觉或者一个人独享安静等的现象,老电影票上的学问可以给这种现象提供参考文本了:那就是每人一座,和钱无关,也无关身份等,如此既可以避免资源的浪费,实则体现的是社会的平等意识。我们说每一张电影票和其他票据一张往往都是社会文化制度和历史的产物,通常便是从这些小的细节角度去考量的,这也正是微观历史的研究方法和视角。

民国时期的老电影票最大的信息缺失之一是票面上很少印有电影的名称,这一现象实际上一直持续到了20世纪八九十年代,似乎和电影作为“遗憾艺术”的特征遥相呼应。中国电影史中的遗憾有很多,但在人力所及的范围内正逐渐被弥补,以民国老电影票为代表的老电影票的这一特点遗憾,相信在今后注定会成为中国电影实物研究中的“有无”之范。

四、个案“新潮”文化研究:“人体肉弹”与装置玻璃橡皮银幕

一张关于电影《魔城虎将》的老电影票据,上面同样没有标注具体的年份,但根据票面信息和电影史的常识推断,其依然是民国时期的票据。票上信息“一月八日 星期六”可以推断出是1944年、1949年、1955年、1966年中的一年。这是一部美国电影,1950年底,美国电影在中国电影市场基本已经被彻底清除,1955年中国引进它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可以比较肯定更不可能是1966年。进一步考证,《魔城虎将》(英文名为:Chetniks/Chetniks!The Fighting Guerillas),即《特尼克:战斗中的游击队》这部电影,由菲利普·多恩(Philip Dorn,即票面上的费立浦唐①民国时期电影票票面上的外国人名翻译中间一般很少会用点隔开,音译所使用的汉字和今天的翻译差别较大。)和安娜·斯坦(Anna Sten,即票面上的安娜史坦)主演,1943年1月11日在美国上映。因此根据当时的中美贸易协定,大概率的情况,这是一部1944年引入中国的电影,这张电影票据应该是1944年的,极少的情况可能是1949年年初的。

基本确定这张电影票的民国属性之后,我们看到票面上有两个文本信息值得研究,和历史文化紧密相关。一是“人体肉弹”的说法。一般的受众第一眼看到这个词也许不经意间会看成是“人肉炸弹”,想到电影中的人肉炸弹的恐怖情节,其实这里的“人体肉弹”主要指的是《魔城虎将》这部电影打戏很精彩,“游击队员”不怕牺牲,仿佛动作片拳拳到位一般,这是一部视觉冲击力很强同时很富有真实感的战争片。另外,这还是一部带有谍战性质的影片,“人体肉弹”无形中也具有了另外一层含义,就是常说的“香艳”,谍战中的“香艳”通过这样一个词语,不得不说还是很高明的广告了,至少比“美人计”要好的多!

二是“装置玻璃橡皮银幕”的说法。我们基本都看过IMAX巨幕电影,可能也看过或者知道360度环形银幕电影,还有水幕电影、球幕电影等等,各种银幕形式层出不穷,可是什么是装置玻璃橡皮银幕吗?票面上在核心的位置赫然写着“装置玻璃橡皮银幕”,单从字眼层面便可以判断这应是一种相对很高级的银幕形式,具体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银幕形态,有待进一步的考证。

这个个案进一步表明,中国的老电影以及历史上的电影文化通过相关的佐证文本可以看到有时并不“老”,还有点新潮。以老电影票为代表的新潮个案研究为文化的新旧对比提供了更多形象和直观的文本资料。

结语

民国时期的老电影票在票价上经历了从角到万的时代变迁,其中也夹杂着短暂的“千元年份”,变迁背后是中国文化历史的剖面呈现,是嫁接中国电影发展史的清晰可见的脉络(“千元”恰巧就是新中国成立后较长一段时间的电影票价)。在形态和种类上,民国时期的电影票既有金属材质的罕见票类,也有“译意风”称呼的技术票种,亦有性别分类性质的特殊文化样态,体现了既先进而又“落后”的时代社会风貌。而老电影票设计美学的改变以及票面上“人体肉弹”等的广告文化宣传,则从另外的侧面说明了审美与娱乐消费的历史进程和民国文艺新潮、开放的特点。

民国时期的老电影票作为一个“超级历史和文化符号”以及文献文本,还有很多值得进一步研究的地方,诸如观影时间和场次、观影要求和限定、电影票本身的设计及票面上的种种独特称谓(诸如装置玻璃橡皮银幕)、特定的翻译(king’s)等等。总之,民国时期的老电影票文本研究,既是中国电影票的本体研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也是中国电影历史和文化之于微观文本研究的重要方面,亦是新历史主义书写与艺术呈现在电影艺术领域的一种重要探索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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