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如何提升科研院所对下属企业的财务管控能力
2020-03-08冯国强
冯国强
关键词:科研院所 下属企业 财务管控
一、当前科研院所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各大科研院所作为科技创新的主力军,为国家科技发展与进步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而这些科研院所为了进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产业化,为了应对市场竞争,纷纷成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企业,涌现出不少发展迅速、在行业中占有举足轻重地位的优秀企业,如海康威视、航天信息、中航动力、中国卫星等。但也有很多下属企业发展缓慢甚至连年亏损,这些企业亏损的原因可能有很多,但大都存在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即上级科研院所对其管控不到位,尤其是财务管控不到位。
二、科研院所对下属企业的财务管控存在的问题
(一)对下属企业财务管控的观念落后
我国的科研院所大都是国有事业单位,与以利润为导向的企业集团相比,事业单位对于下属企业财务效益、财务活动等财务管控的重视程度明显存在不足。核心原因要归结到事业单位公益性或者半公益性定位与使命,以及事业单位的体制机制,导致其财务管控观念不能适应新时期企业发展需要。
(二)对下属企业财务管控缺乏有效的制度和手段
在管控制度方面,部分科研院所对下属企业的财务监管缺少系统性,其对下属企业的检查都是随机的,未形成一个制度化的监管体系。另外,较多科研院所对下属企业的财务管控制度不完善,不少科研院所自身财务管理制度就比较松散,其对下属企业的财务管控制度基本没有实际的操作意义。在这样的管控制度下,无法对下属企业实施有效地财务管控,容易造成低效和腐败等问题。
在管控手段方面,其一,科研院所的工作氛围相对保守,其财务人员对下属企业的财务管控主动性较弱,因此,就难以在管控手段上有所创新。其二,科研院所与下属企业的财务核算方法和制度有较大的区别,科研院所的财务人员缺乏对下属企业进行管控的专业知识。
(三)对下属企业资产缺乏有效监管
无论是科研院所还是其下属企业,其资产基本都是国有资产,在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上,除了国资监管部门硬性的监管措施外,较多的单位缺乏应有的重视,也缺乏严格的资产管理奖惩措施。当前,在科研院所整个体系内,资产使用效率并未被作为刚性的管理考核指标的现象具有普遍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单位难以形成对资产进行高效的配置和使用的意识,更谈不上有效地监管。
(四)对下属企业预算监管力度弱
由于大多科研院所是事业单位,其预算具有特殊性,与企业的预算体系的设计和管控模式有较大的区别,因此在该体系下,难以对下属企业的预算起到规范和指导作用,也会导致下属企业的预算目标不够明确,指标体系没有实质性作用,难以发挥预算应有的作用。
(五)對下属企业财务人员控制力度普遍较弱
科研院所下属企业的财务人员一般是由下属企业负责招聘,也有部分企业是上级研究院所负责招聘,但组织关系和工资待遇基本上都是在下属企业。而在管理机制上,部分下属企业的会计人员是接受上级财务部门和所在企业的双重管理,部分企业的会计人员则是只由本级企业管理。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下属企业的财务人员从工资待遇和管理上都从属于本级惬意,因此,如一味要求财务人员行使监督职能,一方面难以实现,另外也会相对弱化财务人员核算和服务等职能。
三、新形势下提升科研院所对下属企业的财务管控能力的几点措施
(一)转变财务管控观念
在对下属企业的财务管控问题上,笔者认为,其核心是要转变科研院所传统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理念,深入学习和借鉴现代企业财务管控方式,适应时代发展和市场变化引起的企业管理模式的更新与迭代。
(二)完善对下属企业财务管控的制度和管控手段
1、完善和优化对下属企业财务管控的制度
在协调处理好集权和分权关系的基础上,科研院所应划定对下属企业的管控边界,形成明确的管控范围。通过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管控制度,明晰监管责任,为财务管控提供坚实可靠的制度依据,从而在管控职权范围内,形成对下属企业人、财、物较为全面的财务管控体系。
2、建立下属企业的内控体系并定期评价
科研院所应督促指导下属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并对其内控体系的运行及有效性进行评价,形成评价报告,供决策层参考。由此可显著提高财务监管效能,对促进下属企业提升内控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起到尤为重要的作用。
3、提高下属企业的财务信息化水平
在条件允许的基础上,科研院所应着力推动下属企业提升财务信息化水平,如此一来,一方面可通过下属企业的财务信息化系统,实时关注其财务数据与相关指标,及时进行有效监管;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加强下属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水平。
4、对下属企业实施定期的财务收支稽核
科研院所对下属企业的财务管控应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因此就需要形成定期稽核的制度和手段。科研院所财务部门应定期对下属企业财务收支进行稽核,及时差错纠弊,促使其合规运作。财务稽核结果要向下属企业进行书面反馈并督促整改,同时进行总结存档,有助于后续稽核工作的针对性和延续性。
(三)加强对下属企业资产监管力度,提升下属企业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1、加强下属企业资金的监管
科研院所的财务部门应对下属企业的收付款账户进行监控,通过账户查询等权限掌握下属企业资金动向,另外还需建立对下属企业资金计划的审批制度和大额资金审批制度,加强审批管理,积极防范财务风险。
2、加强对下属企业“三金”监管
应着力加强对下属企业的预付账款、应收账款和存货的监管,督促下属企业建立有效地“三金”管理制度,持续降低“三金”规模,从而提高流动资产的质量,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下属企业的营运风险。
3、加强对下属企业非流动资产的监管
科研院所下属企业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组成,这些资产具有投资价值较大、种类繁多等特点,这些资产能否安全和有效使用,关系到国有资产是否流失的重大问题。因此,科研院所的财务部门要督促下属企业建立有效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并对下属企业的对外投资、大额资产的购置、处置进行必要的评估和审批控制,防控风险。
(四)强化对下属企业的预算管控
1、督促下属企业建立完善的企业预算管理体系
以科研院所的对下属企业的战略定位为指导,以下属企业的战略规划为目标,结合市场状况和企业实际,指导下属企业建立务实高效的现代企业预算管理体系。
2、对下属企业预算执行进行审批
在下属企业已建立预算管理体系的基础上,科研院所应根据管理和发展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预算审批和放权,一方面对一些核心预算指标进行实时管控,促使其实现预算目标,规避风险;另一方面,在确保核心预算指标实现的框架下,给下属企业一定的自主权,以适应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需要。
3、对下属企业预算执行进行考核
有预算就应该有考核,科研院所财务部门应主导建立对下属企业的预算考核制度,并不断优化,从而有效促进下属企业实现预算目标,为落实责任和奖惩提供有效依据,从而促进下属企业不断发展。
(五)加强对下属企业财务人员的管控
1、选派主管會计或财务负责人
为解决下属企业财务人员管控上存在的问题,科研院所应实行会计委派制。对于规模较小的下属企业派驻主管会计,对于符合条件的下属企业,则应派驻财务负责人。将财务监管的职能从下属企业的财务部门脱离出来,由派驻财务人员负责,下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将重心放到核算和服务的职能上,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下属企业内部管理体制下存在的利益关系,为科研院所对下属企业的财务管控提供更加垂直、有效的抓手,从而强化对下属企业的财务控制。
2、对下属企业财务人员加强培训和交流
应加强对下属企业财务人员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促使其坚持原则,提升业务能力。另外要经常组织两级财务人员的轮岗交流,增进沟通理解、促进业务提升,为科研院所长期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技术支持。
四、结束语
强化科研院所对下属企业的财务管控,是新时期国资监管体系下,内部控制深化的必然要求,对于推动单位健康快速发展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新形势下提升科研院所对下属企业的财务管控能力,关键在于采取转变财务管控观念、完善对下属企业财务管控的制度和管控手段、加强对下属企业资产监管力度、强化对下属企业的预算管控、加强对下属企业财务人员的管控等方面的措施。在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发展过程中,对下属企业财务管控是一项需要长期推进的工作,是持续转变管控观念、不断优化体制机制的过程。
参考文献
[1]蔡才伟.事业单位对下属企业财务监管的原则与做法探析[J].中国市场.2017(13).
[2]崔敏,张磊,付斌.浅谈事业单位下属企业财务管理[J].财政监督,20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