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互联网金融创新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2020-03-08胡虹智
胡虹智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消费者权益 金融创新
互联网技术降低了资金的交易成本、扩大了服务范围,提高了资金时空分配效率,但是在这些金融创新的同时,也给社会诚信、个人隐私与风险防范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对互联网金融监管也带来了全新的挑战。不论是进行金融理财还是进行网上进行金融产品的购买,人们都在面临着一些风险问题,比如在2015年末,出现了e租宝、泛亚、卓达等超级大案件,涉及金额超过3000亿元,对大量的消费者权益造成了损害。诸多问题的出现都说明网络时代下的金融领域,已经从精英消费开始转为了大众消费,因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也开始更加容易受到侵害,而对于该领域的维权方面研究我国还需要加强。
一、互联网金融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面对的问题
(一)消费者信息安全存在巨大隐患
1、客戶身份和交易信息的风险隐患较大
在人们进行金融产品的购买时,需要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上注册,这时个人的详细信息、交易金额就会在网络中备份,而这些个人信息也会在市场成为具有价值的信息,如果泄漏到部分人员的手中,也可能成为了不法份子进行恶意营销、欺诈等重要工具。在该情况下,更加需要加强监管。同时,产品同质性现象如今十分严重,在互联网金融企业之间还存在恶性竞争,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条件下,也会有部分理性经济人为了指标或者利益需要对客户相关信息进行出售。
2、互联网金融平台存在安全风险
互联网金融依托于网络技术,然而在网络领域中也会存在黑客的攻击,这样就容易导致客户信息丢失。近年来我国发生多起P2P平台遭黑客攻击,导致客户信息泄露的事件,从这个角度也可以说明网络安全问题对互联网金融平台造成很大的影响。
(二)消费者资金损失风险问题
1、互联网金融准入门槛低
当前,我国诸多互联网金融企业没有明确对监管措施和准入门槛提出相关规定,比如存在无牌照企业进行互联网支付等相关活动,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罚,存在运营不良资质差,风险管控能力低等情况,这样的互联网金融企业面临很大的发展风险,也容易导致客户资金的损失。针对互联网金融企业门槛较低的问题,也会有很多不法分子投机取巧,在非法获利之后潜逃,这样就出现了对消费者进行欺诈的行为。
2、消费者账户资金被盗风险问题
不同于面对面的金融交易,互联网交易是一种虚拟环境下的交易行为,所以存在很大的金融消费者资金安全问题,比如在网络环境中进行支付,不法分子就可以窃取消费者的账户资金信息,通过短信集中发放等诈骗手段,获取银行卡信息和盗刷,而这种传统的犯罪行为成本较低,导致很多金融消费者面临风险。此外,由于当前互联网交易可以跨区域进行交易,这种情况也导致对违法犯罪行为打击难度加大,很多消费者在报案后不能明确资金去向,而犯罪分子在境外从事不法活动需要多方配合,导致公安机关立案之后的抓捕取证难度较大。
二、如何对互联网金融创新下的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
(一)加强立法,保障消费者信息安全
1、加强对消费者信息保护的法律监管
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保护消费者身份信息以及交易安全方面需要发挥出自身的作用,据相关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定,需要对消费者的交易信息以及身份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机构泄露运营中的客户相关信息,并且要积极采取相关的防范措施,对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保护。
2、加大信息安全立法打击力度
在我国刑法中,需要对互联网领域的金融相关活动作出法律规定。比如对于金融企业存在私自出售客户金融信息等行为进行量刑,通过对法律的相关规范起到震慑作用,以此对互联网金融平台下消费者的信息安全提供有力保护。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平台容易受到黑客恶意攻击的情况,也需要加强法制监督。对黑客恶意攻击行为进行明确界定,加大对黑客的打击力度。同时,借助刑事处罚等相关的手段,让互联网金融企业不断提升安全防护措施,进而不给黑客攻击提供机会。
(二)提升风控质量,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重视
1、对互联网金融企业作出准入门槛要求
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成立需要对其注册资本软硬件设施风险控制,等相关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同时也要对众筹P2P网络虚拟货币等准入门槛作出明确规定,杜绝出现未达到准入门槛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从事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服务,这样就可以极大的减少不法分子利用注册互联网金融企业对消费者进行欺诈。
2、对达到准入门槛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市场监管
如果互联网金融企业达到准入门槛,需要对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一些传统金融企业,制定出监管框架,到期严格按照市场规范进行运作,避免对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侵害。要求互联网金融企业需要进行事前对客户信息的调查,在事中加强风险监控,在事后建立起全方位的风险防控体系。此外,需要对发生泄露消费者信息以及消费者网络平台资金丢失的情况,要求互联网金融企业强制退市,以此树立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引导消费者树立维权意识
所谓消费者维权成功,不单指自身利益被侵害后的事后成功维权,还包含在互联网金融相关活动下,消费者整体维权意识的提升。长期以来由于消费者维权意识不足而导致互联网金融欺诈行为猖獗,说明需要在新形势下借助广播、电视、报纸以及互联网多种媒介向社会进行相关的宣传工作;互联网金融企业也需要定期进行相关知识讲座,通过宣传栏会议等形式,杜绝内部人员存在违法行为;在加强宣传工作的同时,需要让消费者明确哪种行为属于侵权行为,以及自身如何借助法律手段进行维权。此外,也可以进行奖金的设置和表彰等形式让消费者积极进行维权,通过榜样作用让更多的消费者参与到维权当中。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今后的互联网金融领域中,需要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问题,不仅需要加强法制建设,还要充分发挥出市场的作用,而消费者自身也需要提升维权意识,这样才能实现我国金融市场的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赵西莹.互联网金融创新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分析[J].财讯,2019(8):136-136.
[2]黄勇,徐会志.论P2P网络借贷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J].河北法学,2016,34(9):16-27.
[3]李勇坚.互联网金融视野下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6(9):54-61.
[4]顾蕊蕊.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J].全国流通经济,2015,33(20):76-78.
[5]米晓文.美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创新与发展的经验借鉴[J].吉林金融研究,2019(3):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