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验工计价相关问题探讨
2020-03-08尹兴明
尹兴明
(安徽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徽 合肥 230022)
由于铁路工程建设周期长、施工较为复杂、投入的资金较多,为了合理地控制投资,一定要按照验工计价原则合理计划月工程款的支付。在建设过程中,要规范计价流程,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按照实际完成的进度支付工程款,这样既能避免施工单位因垫资过多面临一系列风险,也能合理减少建设单位的融资压力。文章具体探讨了铁路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验工计价的相关问题。
1 铁路工程验工计价概述
目前,我国在铁路建设过程中常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计价,对于价款的支付是按照验工计价的原则来进行的。验工计价是指依据合同对铁路建设项目已完成的合格工程的物资设备、征地拆迁及相关工作、费用进行验工和计价活动的总称。按照可以进行计量的工程量及合同确定的工程量单价,支付工程款。由于对工程量的计量直接决定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工程款的支付,所以工程量计量的阶段比较重要。施工单位为了提前拿到工程款,可能会多报、虚报工程量,对此,建设单位一定要严格控制计量程序,保证资金的合理利用。
2 铁路工程验工计价存在的问题
在铁路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照计量的工程量和合同确定的单价进行总价支付。但是在实际的支付过程中,会遇到许多争议,为了加快铁路项目建设,解决这些争议,需要对验工计价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展开分析。
2.1 安全文明施工费难以定量、计价
在铁路工程施工中,按照清单项目进行计价时,措施费内包含了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但是在实际的计量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很难通过现场的计量来确定量和价格。按照相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是企业按照一定的比例用于施工现场的成本,主要用于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此费用不得参与投标中的竞争。所以,对于此费用的支付,可以按照铁路工程的进度和施工阶段进行支付,建设单位可以在保证总费用不超的情况下合理安排此费用的支付。
2.2 总承包风险费没有对应的项目和工程量
根据相关规定,施工总价承包和工程总承包招标的项目,总承包风险费总额不超过已公布标段招标概算(不含甲供材料设备价款)的2.5%,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行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对总承包风险费自主报价,但不得超过公布的总承包风险费。一般应涵盖以下几项内容:激励约束考核费用;非施工图招标项目的施工图量差;承包单位原因引起的Ⅰ类变更费用及全部Ⅱ类变更费用;除建设单位承担的材料调差以外的材料价格上涨费用;非重大方案调整引起的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非不可抗力造成的自然灾害损失及其采取的预防措施费用;因变更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所增加的费用。由其组成可知,总承包风险费是在投标报价时以一笔总额费用列进工程清单中的,没有对应的项目和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若能收集可以归于风险的各项开支,才有可能取得相应计价,在总承包风险费中予以计列。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其计价项目,合理利用总承包风险费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
2.3 变更设计的工程量单价难以确定
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分为Ⅰ类和Ⅱ类。对工程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和工程措施、初步设计批复主要专业设计原则、初步设计批准总工期进行变更的,以及项目投资超出初步设计批准总概算的属于Ⅰ类变更设计。Ⅰ类变更设计之外的其他变更设计属于Ⅱ类变更设计,其中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增减投资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可调整合同额的属于大Ⅱ类变更设计;增减投资额在300万元以内的不调整合同额的属于小Ⅱ类变更设计。一旦出现变更设计,就可能会导致工程价款的变化,这时候为了完善验工计价手续,要将工程量和单价审批手续同时上报,工程量以联系单的形式经多方会签确认。工程量单价要按照一定原则确定,合同中有适用项目清单单价的,执行原合同清单单价;合同中有类似项目清单单价的,可参照合同中的清单单价执行;合同中既没有适用项目又没有类似项目清单单价时,应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单价审批,尽快确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在当月的验工计价内容中明确变更设计的费用。需要重点强调的是,建设单位尤其要注意施工单位在上报变更设计价款时是否存在合并或者拆分变更设计的情况。
2.4 材料调差难以避免
由于铁路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合同确定的材料单价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大幅上涨或下跌,材料调差就不可避免。对于铁路工程来说,材料调差涉及材料种类多、材料用量大,调差金额高。由于材料调差不仅涉及材料单价差,还会涉及材料数量,计算材料价差时可以采用当期完成工程实际使用数量,或采用当期完成工程对应的图纸计算材料量加合理损耗数量,也可以采用当期完成工程对应的概算编制数量,还可以采用按照当期计价额与中标额的比例结合投资检算材料总量折算的材料数量。同样的价差,采用材料数量不同,计算的材料价差会有很大差异。另外,关于材料价差也有多种计算方式,可以是当期材料数量×(当期信息价—概算编制期材料价),也可以是当期材料数量×信息价—概算编制期数量×概算编制期材料价,这两种计算方式的结果也会有差异。建设单位在处理材料调差时要注意和设计单位沟通,采取有利的材料数量和计算方式进行计价,从而节约投资。
3 影响我国铁路工程验工计价进程的因素
当前,我国铁路建设事业发展迅速,基于验工计价的支付模式,能有效降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金风险,但是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在进行验工计价时,没有按照规范的流程进行操作,使得验工计价的过程还存在一些问题,这样会增大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金风险,不利于项目的正常开展。
3.1 合同修订
在铁路工程项目施工阶段,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施工内容、工程规模、施工周期的变化,这就需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订。通常,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规定只有在法律改变、政策问题或建设单位调整施工方案或者施工周期等,才可以进行验工计价调整,对于超出合同内容的内容和费用,或者因施工延期所产生的费用,很少说明。但这部分内容也需要进行验工计价调整,如果合同双方没有对此签订补充协议,此时若使用预备费办理增加费用的计价,则与合同内容不符,也与相关规定不符。
3.2 验工管理不严
在铁路工程施工中,一般都是按月进行计量并支付进度款,但是在实际的计量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建设任务重,监理单位可能履职不严,审价单位不能时刻待在现场,以上三方可能都存在没有严格进行工程量计量管理的情况,甚至有些监理单位会和施工单位串通多报工程量,有些施工作业没有完成却提前拿到了工程款的事情时有发生。
3.3 虚验工问题
在铁路工程建设过程中,有时建设单位为了在规定的日期达到节点目标或者在计划的时间内将成本支出,可能会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虚验工。对于这种情况,虽然施工单位能提前拿到工程款,但是也可能引发后期的结算争议,例如后期材料价格变化过大时,是按照实际发生的还是支付时间的材料单价进行计价,这些问题会使后期的结算更为复杂。
4 铁路工程验工计价的规范措施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铁路建设事业发展,在铁路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建设单位要及时按照已完工程量给施工单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在这个过程中,要规范验工计价的工作流程,在工程量计量及验收时,一定要监理、审价、设计、建设单位共同参加,确保工程量确实完成且工程质量合格,这样建设单位才能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以下结合笔者从事的相关项目验工计价的工作经验,提出几点规范验工计价的建议。
4.1 按照依据及约定规范验工计价
在铁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作是通过合同进行联系的,双方工作的开展必须遵守契约精神,严格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验工计价。如果合同履行期间发生国家或相关部门的政策调整,合同双方应协商调整。如果合同的内容与行业标准或国家政策相违背,则必须对合同内容进行修订,经过修订的补充协议能作为验工计价的依据。在铁路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参建各方要重视对计价资料的收集工作,例如双方签订的合同、招投标文件、变更、签证等证明,如果这些资料收集不全,则很难进行验工计价,从而对工程交验有一定影响。
4.2 保证计价人员的专业素质
在铁路工程建设过程中,一般都是由施工单位上报已完工程量,然后通知监理、审价、设计和建设单位进行现场计量,由于铁路工程涉及的工序较多,计量的内容也较为复杂,这就要求计量人员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不仅要熟悉铁路施工现场,还要能熟练掌握预算工作,知道如何统计工程量和划分施工内容,这样就不会出现缺项、错项等情况;同时还要合理统计工程量,要确保严格按照合同清单来计价,例如破除工程一般合同清单都是按立方米进行计算,那么在计量的过程中就要明确破除的长宽高,这样才能准确计算对应的工程量。
4.3 严格执行验工计价程序
在铁路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监理人员要对工程施工内容、工程资料、现场完成进度情况等进行复核,要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符合要求,起到监督验工的作用。施工单位需要备齐验工所需要的各类资料,然后依据合同要求编制验工数量表,监理、审价、设计单位进行复核,签署验工意见后报送至建设单位审批。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做好铁路建设,一定要在铁路工程开展过程中做好资金的合理控制,按照验工计价原则规范支付流程,及时支付工程款,保证相关各方益不被损害,进而保障铁路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我国交通建设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