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通信架空线路整治探讨
2020-03-08汤其武
汤其武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东 广州 510000)
在城市信息基础建设过程中,作为一种简便、建设和维护费用相对低廉的线缆敷设方式,架空线路遍布城市的大街小巷[1]。这些架空线曾经是文明进步的象征,是进入信息化时代的标志。随着城市建设和信息化的快速发展,架空线的数量呈爆炸式增加,曾经辉煌的通信架空线路已成为影响城市形象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蜘蛛网”,架空线路整治是城市发展的必然结果[2]。
1 架空线路整治方式及特点
1.1 整治方式
架空线路整治有下地和规整两种方式[3]。架空线路下地需拆除原有线路,通过直埋、沟槽铺设、管道搭建等铺设方式进行下地。下地时,原则上需重新铺设光(线)缆,可在整治的同时完成“光进铜退”的政策策略。规整方式是通过优化线路结构进行改造,按照装饰性遮挡、入槽盒、套管或桥架等方式对乱拉乱挂线路进行有序规整,并清理废弃线路,以达到安全及横平竖直的美观要求。
1.2 整治特点
架空线路下地方式整治效果好,最为彻底,是整治首选方式,但该方式具有系统性强、协调难度大、建设投资大等特点,不宜进行全面下地“一刀切”。在部分老城区由于场地限制,不具备下地条件,或一些非重要区域,受经济限制,宜通过规整进行整治,该方式成本低、见效快,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环境及降低安全隐患。下地整治方式具体特点如下:
(1)系统性强。城市是一个生命有机体,“地下的各种管道川流不息”[4]。在地下埋设线缆的空间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架空线下地需要根据空中线路、机房位置和地下管线走向等设计线路。城市架空线整治路段一般是核心区,交通繁忙,地下建筑、管线错综复杂,新建和迁改管线的空间十分狭小。开展前,需要统筹协调城市规划、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和运行维护等环节,贯穿管线工程的全生命周期,同时需要平衡安全性、合理性和经济性等方面的诉求,是系统性很强的工作[5]。
(2)协调难度大。通信架空线路下地作为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涉及城市空间的合理利用,下地时需统筹考虑多方需求,统一规划、统一标准、集约共建、资源共享。涉及规划、信息化、通信、住建、交通、公安等政府单位和部队,以及运营商、地下铁道公司、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等管线单位,协调难度大。
(3)建设投资大。有统计表明,一般架空线与地下电缆的建设费用之比是1∶4,而在美国是1∶(4~27),澳大利亚是1∶(3~5),欧洲大多国家是1∶(2~10),上海约1∶4[6]。2018年上海市空线入地平均费用已达3000万~5000万元/km。可见,架空线路下地建设投资费用大[5]。
2 整治模式
为进一步提高通信资源利用率,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通信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和信息化支撑能力,有效提升通信行业的健康发展,2008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要求相关企事业单位减少电信重复建设,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利用率。同年,三大运营商联合签署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在国内的正式启动。
2019年4月,工信部与国资委再次联合发布《关于2019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将以持续提升资源共建共享水平、有力支撑行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强化统筹集约建设和存量资源共享,积极拓展跨行业共建共享范围,保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通行权和公平进入,促进行业降本增效。
由此可见当前通信设施建设和整治的趋势。按照统筹单位不同,共建共享模式可分为运营商牵头共建模式和第三方牵头统建模式。
(1)运营商牵头共建模式。按照一定的范围,由运营商选定其中一家运营商牵头建设管理。其他运营商提报相应管道需求,根据实际占用电信设施的比例分摊总的建设成本。该模式可按照分摊费用比例拥有通信管道相应的产权,并按照拥有的产权支付相应的管理与维护费用。但运营商之间始终存在竞争关系,需妥善处理运营商之间的竞争和合作关系。
(2)第三方统建模式。第三方统建模式是通过成立或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企业牵头建设管理。第三方企业综合各运营商的需求,负责通信管道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商通过租赁或购买方式获得相应的通信管道权利。该模式能较好地平衡和协调运营商之间的关系。由于企业始终有利益最大化的特点,购买或租赁费用标准的均衡点难以协调,在选择第三方统建单位前,需制定相应约束政策,以便各方达成一致意见。
3 上海及广州市整治案例
3.1 上海市
2001年,颁布了国内第一个针对架空线路问题的政府令——《上海市城市道路架空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06号),明确“城市道路架空线的建设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合理规划、严格控制、逐步入地的原则”,其后经过3次修订。
2018年,为实现与全球卓越城市相匹配的架空线精细化管理目标,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本市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大规模的架空线入地及合杆整治,计划对全市重要区域、内环内主次干道、风貌道路以及内外环间射线主干道约470公里道路架空线入地及合杆整治,实现落线拔杆。做法如下:
(1)明确目标。到2020年,完成全市重要区域、内环内主次干道、风貌道路以及内外环间射线主干道约470km道路架空线入地及合杆整治,实现落线拔杆。建立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实现架空线和道路立杆的精细化管理,达到道路环境更加整洁、空间视觉更加靓丽的目标。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的本市架空线整治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下设市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指挥部。
(3)明确推进模式。印发了《上海市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工程建设导则(试行)》,明确信息通信管道由上海市信息管线公司的第三方统建模式。按照“一路一方案”编制实施方案、管线综合平衡方案。
(4)强化资金保障。经营性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按照“企业自筹、政府补贴”的原则筹措资金。全额拨款预算单位的架空线入地费用,按照原预算渠道向同级财政申请。军队架空线入地费用,由市财政承担。印发了《上海市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项目市级资金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18〕8号),对经营性信息通信架空线的权属单位,由市级资金按照每根信息架空光(电)缆入地后购买或租赁管线的长度给予3万元/km的定额补贴(单根长度<1km的,按照1km计)。权属单位为市级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市级事业单位、全额预算拨款市级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级单位)及军队的,其发生的费用由市级资金予以安排。
3.2 广州市
2014年印发《广州市城中村安全隐患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全面梳理和整治城中村管线乱象,清理老化的电线、电话线和有线电视线路,规范线路架设和布线,实现强弱电分离,弱电进套盒,各种管线整齐有序,符合安全规范,消除强弱电相互搭设引致的安全隐患。对于有条件实现管线下地的,将各类管道、管线统筹规划设计和统一开挖埋设。其中某区城中村通信线路整治由中国电信牵头共建,相关做法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实施“一把手”工程为保证强化工作落实,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每月通报工作进度,梳理解决困难和问题,通过“查看比学”确保工作措施全面落实。
(2)明确推进模式。结合“光进铜退”,按照“一村一方案”编制实施方案,合理地进行下地和规整。
(3)明确资金模式。以建设“光网城区”为抓手的整治模式,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按照“共进、共建、共享”思路,突出“政企合作、村社主体、联动建设”,发动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铁塔、广东有线、珠江数码等运营商、广电企业开展联合整治,并根据各自市场需求的用户量承担改造资金。
(4)加强后续管养。建立三线整治长效机制,纳入网格化管理和“一支队伍管执法”监管范围,加强日常巡查和护线工作。制定举报奖励制度以及定期巡线剪线制度,有效防止“私拉乱接”现象死灰复燃。
4 结束语
架空线整治是现代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但架空线路整治工程浩繁,资金投入大,整治过程中还会带来诸如交通、环境等一系列问题,需慎重考虑,循序渐进进行。
国外发达国家及国内大城市已有一些经验,如澳大利亚采用浅开挖技术,提高回填、安装、分享服务等技术,致使20倍于架空线的成本降低到10倍以下,达到平均入地成本下降65%;英国架空线入地建设通过发行彩票、发动慈善捐助、利用欧洲援助资金、英国地区发展基金等不断扩大资金渠道;上海通过立法,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合理规划、严格控制、逐步入地;广州市在城中村安全隐患整治时,结合“光进铜退”开展架空线路整治。总之,架空线整治应把握建设时机,结合技术创新、政策创新、总体规划,以最优的成本和较小的影响完成整治[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