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刷单炒信”行为被法定禁止
2020-03-08陈颖婷
江淮法治 2020年23期
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增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合力,条例明确了政府及部门的职责,要求市、区政府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反不正当竞争预防和查处工作,财政、文化旅游等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不正当竞争行为预防和查处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反不正当竞争的相关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根据上位法的修改情况,结合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将相关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了进一步细化,提高辨识度,增强执法操作性。主要包括:对上位法规定的“其他混淆行为”增加具体情形描述,并对“关键字搜索关联”等方式的帮助混淆行为加以规制;对实践中出现的利用“刷单炒信”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以及通过虚假风险提示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行为,作了专门规定;对上位法规定的有奖销售禁止情形作了具体细化;对商业诋毁的传播方式作出明确,增强执法可操作性;适应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的新态势,细化了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