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管理
2020-03-07肖金闯
肖金闯
(上海东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 201612)
引 言
监理作为社会监督机制的一部分,自身应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做好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切实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中,把施工安全监理改为监理安全管理,监理的职责就成了“三控、三管、一协调”。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突飞猛进,大型新型设备的引进和研发、新技术、新工艺的创新及拓展,为基础设施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随之而来的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不断发生,因此施工监理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工程施工安全是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基本保障。
1 目前水运工程建设工程存在的问题
1.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
目前,水运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屡见不鲜,其原因是没有真正落实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制度的落实浮于表面,流于形式。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同其他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一样,为了满足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等硬性要求,各企业都能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制定完整的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于各种原因,这些制度文件常常来之于档案柜中,只在有上报和政府相关部门检查中才取出作为备查文件。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制度的严肃性未能严格执行,使得各类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生产操作人员对安全生产制度不甚了解且不重视,施工人员的施工工作缺乏相关指引,凭自身经验进行生产作业,这是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1.2 安全管理意识不足
追求利润最大化是施工企业经营和生产的主要目标,而保障生产安全就必须投入合适人员、设备和设施,少数企业为节约人力和资源等成本投入,虽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在项目部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但对机构的安全人员的资质和经验缺乏相应的审查,对其工作能力和水平缺乏相应的考核机制,对日常工作缺乏监督和指导,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储备有限,再加上现代化的大型新型施工设备和工艺的采用,一些安全管理人员未接受专业的技能培训和教育,对本职工作认识肤浅,对安全生产的意识浅显,既无能力也无经验做好安全管理的分内工作。
保障安全生产必须要有一定的资金投入,而工程项目经理部、分公司或总公司之间层层考核,资金使用的逐层申请审批,一定程度上造成安全保障滞后于生产需要,若再加上领导重视不足,情况将更为严重,以至于工程现场管理人员甚至以“不出事故就是安全”作为指导思想。
1.3 生产操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就业面日渐扩大,而建筑工地环境相对简陋,目前到工程项目一线当操作生产的青壮年人日趋减少,现有一线生产人员大都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年纪偏大,且文化水平较低。他们自身安全生产意识较薄弱,且未接受过系统的安全教育和施工安全操作,实际生产操作中经常想避繁就简投机又未取巧,这也是导致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1.4 施工企业的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
《建筑法》规定主体工程不得分包,项目招标已基本明确工程主体不得分包或转包,有些项目甚至规定不得分包。而项目实际施工时,有些分项工程实际是工程分包,但项目部因合同条件的约束不申报工程分包给业主、监理审查,而以劳务分包的形式申报,如此造成现场安全管理职责不清,总包企业以包代管。
2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安全管理工作
2.1 项目监理规划
项目监理部应在总监理工程师带领下认真学习本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分析本工程结构的特点,了解工程所在地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按照《水运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制定监理部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制定和措施,确定相关监理岗位的人员及其职责。
2.2 施工组织设计
开工前督促项目经理部做好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并按规定的内外部审批程序报审。监理审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重点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若有发现变化,则应按变更项目经理的程序申报审批,批准后应履行“水运工程安全质量责任登记”,真正将责任落实到人。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船机使用计划与投标技术方案是否相同,如重力式码头的沉箱预制方案及其预制设备、基床夯实的工艺、胸墙浇注的分层高度和模板工艺;高桩码头的打桩船型号、构件安装工艺及其起重船的性能等,均应进行对照审核,以免施工企业中标后为了多创利润而减低施工成本,以较低的工艺水平进行施工生产,这将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生产安全管理产生极大的影响。施工方案变更也是工程变更,应报业主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3)鉴于水运工程项目地处沿海、沿江的特点,开工前应督促项目部制定防台、防雷电、防汛、防火等施工预案,有大型船舶参与施工的,还应制定防油污染预案。
3 施工过程中监理的安全管理工作
3.1 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检查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如人员到位、到岗情况、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及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等。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类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力促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只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机构、人员、体系文件),才能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2 安全措施落实
督促项目部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随意改变施工方案或工艺,以工艺确保质量和安全。
3.3 安全巡视
每日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作业情况,如临时水上作业平台或便桥、水上打桩作业时地龙穿心缆周围警戒情况、大型船舶水下作业时抛锚是否符合海事部门批准的方案等。
3.4 安全费用审批
严格审批项目部申报的安全生产费用,将该费用审批与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联系起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真正用之于安全生产活动中。
3.5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
对于工程施工中需要的深基坑开挖、大型吊装作业、水上大型便桥与作业平台、高大模板、爆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项目部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业主组织相关专家论证。项目部应按论证后的方案组织实施,实施完成后应经相关部门验收通过才能进行后续施工。对此类施工,监理除参加论证和验收外,监理审批时更应重视程序的完整性和审批的依据。
4 三控制(质量、进度、投资)与安全管理
工程项目的建设目标就是在施工合同要求工期内按合同价款建成满足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合格产品,交付业主使用。为实现这一目标,施工项目经理部开展一系列施工活动及其管理活动,监理应相应地开展相应的监督管理,进行动态管理和纠偏工作。施工过程的生产是实现“三控”(质量、进度、投资)的前提条件。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若不能处于安全可控的环境中,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这样那样的安全事故,将造成参与施工人员无法专心于施工操作和管理,致使工程质量因各种管理不到位、操作不规范而失去控制;且一旦事故发生,施工现场停工需政府等相关部门介入事故处理,事故处理将花费大量的时间、人力、物力,势必影响工期和施工成本。因此,只有在保障安全生产的施工环境中,施工活动井然有序地开展,才能达到质量、进度和投资的控制目标。施工监理安全管理应同“三控制”相结合,督促施工项目经理部创造安全可控的施工环境。
5 工程资料的管理
合同管理应以资料管理为基础,资料管理是依据工程质量而编制的各种施工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报告。只有做好资料管理工作,才能在工程竣工时掌握以往的相关信息资料,防止出现工程纠纷,施工监理人员应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工程检测和验收报告。
6 结 语
施工监理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的参与者,根据监理委托合同赋予的权利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开展施工安全管理监理工作,是施工安全管理社会监督机制组成部分,充分发挥施工监理的安全管理工作,为加强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创造和谐、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尽自身的监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