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海况环境桥梁施工合同风险识别与控制
2020-03-06王林
王林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100029)
1 项目概述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国家高速公路骨架网逐步形成。未来高速公路的重心包括:(1)向西部高海拔地区延伸,如川藏高速;(2)向南部及东部跨越海域,如跨琼州海峡通道、跨台湾海峡通道、舟山至上海海上通道、跨渤海湾通道。本项目位于我国东海群岛,以桥梁群形成岛屿间的快速交通网,项目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主通航孔桥采用三塔斜拉桥方案,非通航孔桥采用节段预制连续梁和整孔预制节段梁。项目所处区域的气候、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具有复杂海况的代表性,特大桥梁的结构及质量标准进一步加大了项目施工难度。由于对复杂海况环境风险认识不足,合同约定的责任分担不合理,部分项目签约后合同难于执行,工期延误。准确识别复杂海洋环境公路特大桥的合同风险,并对其进行控制可促进合同有效履行,对类似工程具有借鉴意义。
2 合同风险
风险是可能发生的危险,只要某一事件的发生存在着2种或2种以上的可能性,那么就认为该事件存在着风险。风险包含风险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概率)和影响程度2个物理量。从是否带来收益等正面影响,风险分为纯粹风险和机会风险。纯粹风险指只带来损失一种可能性的风险,机会风险指带来损失和盈利的可能性并存的风险。合同风险是未来不确定性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合同作为实现社会经济秩序的惩罚性法律工具,是合同当事人签订的约定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合同约定当事人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存在的风险应结合施工合同的目的进行识别,合同的最终目的是交易达成,且合同履行处于可控制、可执行,必要时,还应设置可协商的机制。合同的债券债务关系决定了合同风险最终通过合同价格表现。
工程建设项目固有的临时性、一次性、独立性属性决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风险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工程建设项目的复杂程度和不确定因素等决定了合同风险的复杂性。不同项目、不同阶段存在不同的合同风险,但也有共性的风险点。
在我国,公路建设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其合同条款、技术标准、最高投标限价等由发包人确定,承包人投标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否则,不能中标,这决定了公路建设项目合同中的风险分配原则由发包人决定,并约定在合同中,承包人没有修改权。发包人作为合同制定的决策者,受决策者认知不到位、经验不足、信息不准确等影响,不根据项目情况将合同风险大量转移由承包人,可能存在合同漏项,甚至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因此,准确识别合同风险,合理设置合同条款对合同履行的可交易、可控制、可执行具有重要意义[1]。
客观上,承包人在公路建设项目合同中处于弱势地位。在有限的投标期限内,承包人很难完全识别项目建设条件、合同条款、承包人责任、技术难度等风险,根据以往类似项目施工经验及报价水平等参与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投标,存在投标技术方案不合理、低价报价等情况,中标后难于履行合同。
3 合同风险识别
合同风险不能在被识别前被管理。公路项目施工合同具有合同标的大、施工周期长、环境影响复杂等特点。合同核心风险对合同有效履行影响巨大,合同拟定前应予以准确识别。
3.1 最高投标限价
在我国,公路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以概算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设计单位根据现行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编制概算、预算,招标时,发包人根据拟招标项目对应的概算或预算部分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概算及预算定额往往不能准确反映复杂海况环境施工的实际消耗,如6级以上大风造成高空作业及吊装作业停工;潮汐及波浪使施工船舶定位难度加大,水上施工效率降低,增加水上施工设备台班消耗,加大了施工围水结构(钢围堰、钢套箱等)、施工便桥等临时设施的防水高度及刚度要求;深水及深基础造成打桩设备定位困难,加大了设备功率要求;更高的质量标准降低了施工功效;整孔假设箱梁没有适用的定额。上述工序的人工、设备实际消耗可能远超过预算定额消耗。
复杂桥梁采用特殊结构和工程材料较多,需要更高质量的工程材料,如更低水化热、更低含碱量及更低氯离子含量的水泥;岩石强度更高、压碎值更低的粗集料;杂质含量更低的细集料;冲击韧性更高的钢材。最高投标限价通常采用当地的材料市场信息价,但材料市场信息价一般为普通建筑材料的市场平均价格,没有可用的项目专用工程材料价格。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方法分为综合评估法或者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包括合理低价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复杂桥梁可采用综合评分法,但评标价的评分权重一般不低于50%。由于低报价时的报价得分相对较高,投标人为中标,一般会降价投标报价。
3.2 不利物质条件与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合同条款将地质和水文列入不利物质条件,但合同条款又将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约定为参考资料,且发包人不因前述图纸与实际不一致承担责任,除非构成设计变更。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合同条款中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约定了温度、降水、降雪、风等,但不够细化,大部分风险仍由承包人承担。
3.3 不可抗力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合同条款约定不可抗力发生时,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仅承担停工期间承包人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费用,如2020年初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造成施工停工及施工人员隔离,承包人仅能索赔看护工程的费用,大型专用设备停工等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负责桥梁使用的大型专用设备由专业设备租赁商提供,租金相对较高,对承包人控制成本影响较大。
合同条款将防台风、避潮汛等不可抗力的预案及抢险的风险约定由承包人承担,在发生不可抗力时,责任难于鉴定。
3.4 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一种是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另一种是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价格指数法中的定值权重(不调部分的权重)与变值权重(可调部分的权重)采用最高投标限价时的各项费用比值,并在合同执行时保持不变,与实际实施时的价格变动比例不一致,价格调整偏向综合,不能体现某一具体材料对合同价格的影响。造价信息法可避免价格指数法存在的问题,但造价信息中的信息价为当地该类别材料的平均价格,没有真实代表桥梁专用材料的实际价格波动。
3.5 承包人增加施工设备及临时设施投入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通常将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风险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复杂海况环境下,受海上通航安全影响,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承包人增加海上警戒船舶、海上临时助航设施。
4 合同风险控制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基础,有效控制合同风险应基于合同的目的。在合同风险分配上,由最有风险承担能力的合同当事人承担风险有利于合同履行。对于复杂海况环境公路特大桥梁,按传统公路项目将主要风险转移给承包人的做法可能带来合同难于执行的重大隐患,对该类合同责任应予调整,合同条款应预留可协商的合同条款。
4.1 最高投标限价的设置
最高投标限价决定了标的工程的最高价格水平,最高投标限价应准确反映市场价格水平,满足按合同价可交易的目的。部分地方的交通主管部门编制并发布了项目补充定额,但这些工程均是在项目实施中或实施后期编制及发布的,由于没有考虑最高投标限价受合同条款约束影响,这些项目的合同管理和合同结算仍然存有无法解决的问题及争议。在合同规范管理方面,应将上述因素考虑到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中,避免超出合同条款限制的合同价格调整,避免结算价格的不合规[2]。
基于复杂海况桥梁的不确定性,复杂海况桥梁应优先选用综合评分法,避免采用合理低价法、最低投标价法等评标办法。
4.2 不利物质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及不可抗力的风险分担
对于设计明显预估不足的不利物质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可抗力,应避免将风险完全转移给承包人。若发包人具有有效控制权,合同条款可约定由发包人租用大型专用施工设备供承包人使用。
4.3 价格调整的约定
复杂海况桥梁施工周期长,材料价格波动大,风险难于预料,承包人不承担主要材料的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合同执行。合同条款应优化专用工程材料的基期价格及调价当期价格,如约定用信息价乘以价格调整系数作为专用工程材料的基期价格及调价当期价格,调价采用含税的材料价格。
4.4 其他
复杂海况桥梁的大型临时施工设施(如钢围堰、钢套箱等)主体结构的成本高,对合同价格影响大,若作为承台等的附属工作不予计量容易漏项:(1)发包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漏项;(2)承包人投标时漏报,宜列入合同工程量清单进行管理。
5 结语
合同风险在未被识别前不能被有效管理,复杂海况环境公路特大桥梁的合同风险在施工中逐渐显现,造成合同执行的困难。本文针对复杂海况环境公路特大桥梁施工合同核心风险的识别,提出核心风险的分担及控制方式,规避合同不能有效履行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