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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新政的升级版

2020-03-05孟青龙

北方经济 2020年2期
关键词:痛点民营企业政策

孟青龙

2019年末,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针对民营企业发展和改革的第一个专门性的文件,它进一步明确了民营企业的定位,对民营企业发展遇到的一些问题给予了更加具体、力度更大的政策和措施。内蒙古顺势而为,抓紧修订了2018年出台的《内蒙古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提升民营企业的政策获得感,内蒙古需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制度设计和政策落实方面要有更加大胆的探索,寻求突破,在措施上要更加灵活、更加精准,以政府制度创新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民营企业“枝繁叶茂”

改革开放40年来,在党和政府政策大力推进下,民营经济在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与发达地区相比,内蒙古民营经济发展水平依然存在较大差距,民营企业整体发展质量不高,创新能力与动力不足,缺乏影响力大的民企。从长期看,内蒙古需立足民营经济为主体的非公经济是生力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调整和完善经济结构,实现全面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为此,促进思想解放,是新时期激发民营经济活力的一大利器,要坚定地迈出思想解放第一步,带着以改革之矛破困难之壁的紧迫感,以不追赶就会错失机遇的危机感,对标时代,对标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执行本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不断开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以民营经济的“稳”奠定经济全局的“稳”,以民营经济的“活”带动经济全局的“活”。

一是破除陈旧的思维惯性,帮助民营企业走出困境。民营企业在逆势前行的过程中,需要自身“争气”,更需要政府“打气”。为推动民营企业以质取胜、打造优势、树立品牌,需要各相关部门摒弃过度“求稳”心态与“官本位”思想,树立服务第一、平等友善的意識,对处于初创期的民营中小微企业给予特殊支持,放手让企业在不违反现有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勇于探索、大胆实践,通过“扶一把、送一程”促进中小微企业尽快“自立”;对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通过建设试点,多为企业创造“练手”机会,在保证技术标准前提下,支持其参与区内重点项目建设;对遇到困难的新兴产业,采取个性化帮扶措施,帮助其顺畅“供血”功能、提高抗风险能力,平稳度过“危险期”。

二是完善制度和政策设计,促进民营企业创新转型。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状况,不断完善支持民营企业在初创期、成长期等发展阶段的支持性政策,努力做好指导、协调、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发挥政府资源集中的优势,通过产业发展政策导向和总结行业发展信息,在互联网经济、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领域,向民营企业推荐一批商业发展潜力大、投资回报预期良好的项目,促进民营资本在稳住存量的基础上,做好优质增量。搭建创新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技术改造、产品开发、资源利用、市场拓展等方面的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鼓励民企高水平“引进来”、高质量“走出去”,扶持一批发展基础良好、发展潜力巨大的企业,集中力量、开拓创新,打造民营企业知名品牌。

提高政策制定精准性,促进政策“落地生根”

2018年内蒙古出台了《内蒙古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通过深入分析近年来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6个方面26条政策举措。政策的出台及时且必要,但是在具体落实过程也出现了政策不够精准、民营企业获得感不强甚至部分政策不接地气、出现“空转”的现象,大大影响了政策的有效性和实用性。这既造成了政策资源的浪费,也挫伤了民营企业家的信心。因此,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一方面,需要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提高政策的精准性,避免出台的政策“空转”;另一方面,需要抓好政策出台后的落实、落细,尤其注重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一是增强政策的精准性。政策制定过程中,要加强政策制定的前期调研,对原有政策运行情况的梳理和总结。在充分征求行业协会、商会和民营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切实了解民营企业的所思、所想、所盼,杜绝出现政策先天不足、不接地气、不够精准的问题;在设计政策框架时,要尽量保持与现有政策的有机配合衔接,同时要与相关举措支撑配套,避免政策“空转”;在政策执行程序设定上,减少政策文件数量,提高质量,简化流程,降低执行政策的成本。

二是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在自治区级统一构建集发布、解读和咨询等各项功能于一体的涉企政策信息传播平台,在旗县(市区)层面建立政策兑现“一窗受理”机制。对影响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依托新闻媒体,通过采取专家解读、重点企业专访等形式,以案例分析、数据比较等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方式,提高公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同时,开展政策免费培训,帮助群众和企业了解政策,解决政策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三是加强政策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在政策执行方面,推出创新性的举措,探索建立政商“双向评价”机制,一方面,加大对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政策的评价考核力度,压实政策落实的具体责任。另一方面,对出台政策的效果进行实时评估,让有含金量的措施实实在在见到效果、发挥作用,增强民营企业真实获得感。

聚力解“痛点”疏“堵点”,让民企跑上“高速路”

近年来,内蒙古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对标国内沿海地区差距仍然巨大,一些长期困扰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堵点”问题仍然突出,迫切需要各级政府把民营经济的“痛点”“堵点”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在及时发现识别“痛点”“堵点”的基础上,政企联合共同解决“痛点”“堵点”。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对于反映强烈、涉及部门较少、程序相对简单的问题要立即解决;对于处理流程较为复杂、需要合并处理的问题,要谋划好解决方案分步解决;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要通过确定牵头部门联合协调解决。设立企业对“痛点”“堵点”问题解决措施的评价反馈机制,有效了解所采取措施的效果,把及时解“痛点”、 疏“堵点”作为政府对民营经济最大和最有效的扶持。

一是破解民营企业贷款难、融资贵的“痛点”。鼓励和扶持民营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帮助那些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信誉度较高、且具有稳定现金流的民营企业通过股权融资、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对企业发行债券、上市(挂牌)融资实施奖励政策;引导银行按照民营企业的融资特点,进行信贷制度和信贷产品创新,建立符合民营企业贷款业务特点的信用评级、业务流程、风险控制,以适应民营企业“短、頻、急”的融资需求;发挥政府基金的撬动作用,成立民营企业融资担保基金、纾困基金,带动金融机构、社会资本进入,做大基金池,重点支持优质民营中小企业发展。提高政府对金融机构的正向协调能力,引导金融机构推广“无还本续贷”“搭桥资金”等地方融资方式,推动贷款审批权下放。以减少企业融资中间环节成本为目标,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服务价格的督查力度,切实降低融资中介服务收费。建立和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推出适合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担保方式。重点做好企业原材料仓单质押贷款和知识产权、商标权质押贷款两种抵押贷款,探索实施金融资产、碳排放权、不动产收益权等企业资产证券化。

二是打通民企创新创业的“堵点”。要发挥创投基金和专项资金的支持作用,探索建立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创投基金,重点支持民营企业进行重大产品开发、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应用;借鉴其他省市经验,构建“双创”新模式、新生态,建立“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的阶梯式创业孵化体系,支持大型民营企业和产业链核心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共享“双创”资源;有针对性的推出鼓励民营企业创新的政策,如对民营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首台(套)、药械首批次、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等新产品,实行保险补偿和市场推广应用奖励;对各类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创新资源向民营企业开放共享的采取奖励措施。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把民营企业家当成“自己人”

近年来,内蒙古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系列优惠政策。然而,由于政策在落实过程中服务不到位,让部分政策看起来很美,用起来很“卡”。因此,政府用心营造营商环境,能够更好的促进企业和政府之间相互了解,在制定相关决策和措施时,要以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为导向,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一是提升投资服务环境。树立“法治”观念、“诚信”理念和“亲商”情怀,全面提升地区对资金和人才的吸引力和美誉度,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切实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搭建国际性招商平台,深入开展产业链招商、园区招商、股权招商、以商引商等,吸引资本、技术、人才等高端要素集聚,精准有效承接优势产业转移,有针对性的引进缺失链条、补强薄弱链条、提升关键链条,引领产业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提升。充分利用各类民间组织、商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资源与渠道,吸引知名企业及重大项目落地。推进“行政效能革命”,消除“新官不理旧账”、不按约定兑现承诺的顽疾,着力破解民生难题,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和生态宜居品质,优化招商引资环境。

二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公平竞争的要素配置方式,彻底消除倾向性的“一企一策”要素配置政策,增加中小民营企业通过公平竞争获取要素资源的机会。营造公正的法治环境,对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对社会反映强烈的侵害企业家权益的案件进行平反和纠正。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实行严格的产权保护制度,对于因区域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变化和调整而造成的企业关停并转等事项,要严格遵循法治原则,坚守契约精神,按市场经济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办理,避免民营企业遭受损失。

三是增强政策执行的宽容度。提高办事效率,对于特殊事项实行容缺审批制度,促进好项目尽快落地,扶持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不断壮大。在企业减负降本上加力提效,从源头上减少中介收费。降低企业用地用能成本,落实好国家减税政策,进一步加大地方有一定调控权的税收工具力度,允许企业按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对地方的各种规费进行彻底清理。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发展研究中心党委书记)

责任编辑:张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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