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务
2020-03-05
三部门发文:不再执行肉禽、水产等20种商品停止减免税规定
8月5日,经国务院同意,自公告之日起,不再执行《国务院批转关税税则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步清理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减免规定意见的通知》(国发〔1994〕64号)中关于20种商品“无论任何贸易方式、任何地区、企业、单位和个人进口,一律停止减免税”的规定。20种商品包括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和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指调味品、肉禽蛋菜、水产品、水果、饮料、酒、乳制品)。自公告之日起,现行相关政策规定与本公告内容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
官方发布: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指南(试行版)
为进一步强化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督促指导各地和各类防疫主体全面落实防控措施,8月10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试行版)》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防控实际,认真做好技术培训和宣传解读,科学有序推进常态化防控工作。
农业农村部: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研制生产经营使用非洲猪瘟疫苗行为
为切实推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有序开展,保持生猪生产恢复向好势头,8月25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研制生产经营使用非洲猪瘟疫苗行为的通知》。通知提到,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相关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非洲猪瘟疫苗“五禁止”监管措施,即:禁止未经批准开展实验活动,禁止未经审批开展临床试验,禁止生产非法疫苗,禁止经营非法疫苗,禁止使用非法疫苗。对存在违法研制生产经营非洲猪瘟疫苗行为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一经查实,全部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广州花都拟出资500万对生猪养殖进行扶持
8月27日,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印发《花都区2020年生猪养殖扶持实施方案》,花都区将支出500万元资金,用于生猪养殖基地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种猪繁育、生产基地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建设、设施设备购置等。此次出台养殖扶持实施方案意在提高花都区生猪养殖企业的积极性,加快恢复生猪产能,确保完成广州市下达的2020年生猪出栏任务生猪养殖财政扶持资金来源于市下达的2020年广州市“菜篮子”工程扶持项目资金,资金总额500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生猪养殖基地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种猪繁育、生产基地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建设、设施设备购置等。扶持对象是在花都区行政区域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且养殖场在花都辖区内,符合设施农用地备案、动物防疫、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出栏生猪供应广州市辖区屠宰场的生猪养殖场。根据实施方案,要以花都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生猪产地检疫数据为依据,对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出栏生猪供应广州市辖区屠宰场的生猪按时间先后顺序、每头50元标准给予补贴,至补贴资金使用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