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的村庄规划编制思考
2020-03-05吴伟国
吴伟国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成都分院,成都 610041)
1 引言
现阶段,我国农村建设发展逐渐被提上日程,纷纷开展农村规划工作,其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关键内容,更是实现乡村振兴发展的关键,传统村庄规划更注重基于村庄建设空间范围内进行布局,重建设、轻保护,缺乏全域统筹,而空间治理体系下对村庄规划提出了全域空间用途管制、乡村建设法定依据的新要求,解决了传统村庄规划存在的弊端。
2 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的村庄规划编制背景
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被提出,而若想实现乡村振兴发展,其重要举措以及最基础的工作则是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乡村规划,2019 年5 月23 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也提出:村庄规划工作对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法定规划,是进行农村各项建设、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进行国土开发保护、乡村项目建设许可等工作的主要依据。对于农村地区而言,其处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其单元为一个或多个行政村,通过乡镇政府进行实用性较强的村庄规划编制,将其作为详细规划,报上一级政府审批。国土空间规划要从过去以增量为主、物质的、偏技术的时代进入到以人民为中心、生态优先、保护优先、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
3 村庄规划编制尚待解决的问题
我国现阶段很多村庄应不再偏向于“依田而住、逐水而居、沿路而建”,而是逐渐倾向于适度的规模聚居,这样的居住形式也是生态宜居目标实现的关键所在,对于乡村的实际发展,应基于更大的区域层面上进行统筹规划工作。但实际进行村庄规划时,往往只是考虑了一个村庄的建设发展,并没有进行全面统筹的考虑。以下是当前村庄规划编制存在的几个问题【1】。
1)缺乏整体谋划。只进行了单一村庄的发展策划,忽略了村庄提升、撤并等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往往会出现生活配置设施、公共设施无序的不良问题,设施实际利用情况不佳、效率低下。
2)将产业规划作为重点,没有对人、地、钱等关键要素进行统筹配置。一部分村庄存在实际的规划环节太过关注产业规划,花费大量精力进行产业发展蓝图构建的问题。当然,产业规划工作对于村庄发展尤为重要,不过,对于村庄规划而言,并不仅仅局限在产业规划上,还需要为其发展提供用地,也要保证为村民打造出生态宜居的环境,更要对人、地、钱等关键要素进行统筹配置,才能实现实际的规划目标。
3)缺乏系统思维。没有对村庄规划进行统筹的考虑,只是将眼光放在单一村庄的规划发展上,使得村庄环境治理、农田建设、自然资源整治等工作相互脱节,不具备全域整治理念,自然而然地会对实际规划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实用性不强。
4 村庄规划编制路径的思考创新
4.1 全域全要素规划,科学管控
现阶段,在村庄规划工作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规划衔接性不强、保护力度不够等,针对以上问题,国家在相关规定中明确指出:进行乡村规划时,需要明确村庄发展目标,将基本农田保护、耕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历史文化保护、基础设施布局、村庄安全、农村住宅布局以及近期实施项目规划等工作作为主要规划内容。规划内容体系更全面,有效落实上位管控要求,引导村庄开发保护。充分利用规划“留白”机制,在村庄规划环节进行建设用地预留,具体要求不能超过5%,所预留出的用地可进行新产业建设、公共设施建设、村民居住以及文旅设施建设等,若存在不能确定实际用途的用地,可以不进行规划用地性质的标注;规划审批环节需要明确机动指标,还应详细确定出所有规划用地的性质,在获得批准后,进行数据库的更新。多学科融合这一环节,需要重点关注的是应保证精准化的工作底图底数,将规划管理工作细化到“一张图”上,从而保证数据图建设成效【2】。
4.2 坚持开门编制,充分吸纳公众参与
若想保证村庄规划工作具备较强的实用性,一方面需要保证规划各项要求得以良好体现,另一方面还要获得村民的理解、接受,使其在土地利用中,具备良好的自觉性。想要达到以上目的,最为重要的是充分吸纳村民公众参与。整个规划环节都要有村民参与其中,包括:资料收集、方案实施、确定规划内容、确定规划目标、诊断区域问题等。如在某村庄的规划工作实施了参与式村庄规划,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实施参与式规划,会起到科普效果,村民在与规划人员的沟通、交流下,能够实现对村庄资源的科学认知;能够强化村民凝聚力,有助于村民自治。通过不断的协商以及讨论,村民会各抒己见,积极表达自身的想法与观点,最终通过相互理解,形成共识,强化村民的主体地位。不过,公众参与的实施不是要对所有村民的意愿进行完全的满足,主要原因在于一些村民的诉求只是对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如希望门前道路更宽,所有的自然村均想成为中心村,同时建设出新型的农村社区,要求具备相应的配套设施等,在满足村民意愿的过程中,要进行综合考虑后才最终做出取舍。此外,若想实现良好的公众参与,还需要村民理事会以及村委会的良好配合。对于村庄规划工作而言,村民是主要的利益群体,为进一步深化村民对于村庄规划的理解程度,和对规划成果进行规划,体现出规划成果的同时,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做到通俗易懂。
4.3 整合多方力量,推进乡村和谐共治
实施乡村振兴,其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助力农村事业的良好发展,促进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在乡村建设过程中,村民是主要的参与者,所以,实际的规划阶段,应通过资料收集、走访、驻村体验以及问卷调查等形式,详细了解当前村庄情况以及村民的实际需求。
此外,还需掌握到当前村民急需想要解决的问题,同时,在绘制方案草图的过程中,还要让村民参与其中。草图绘制完毕后,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向居民介绍所制定出的方案,使其了解制定的原因及目标,通过与村民的详细探讨,对制定的方案进行完善。基于乡村地籍调查数据,做好基础核查工作,如地块调出调入情况、项目建设规模、位置等,以保证所制定出的方案具备合法性以及合规性。将合法合理作为首要前提,还应尊重居民意愿,以保证良好地满足乡村实际发展需求。在做出规划后,还应在政府公示网上以及村公告栏上公示实际的规划成果,保证群众对规划工作完全知情,收集居民意见。通过在网上进行公示,拓宽线上交流渠道,实现了规划工作的全程跟踪,接收到反馈信息后,可以及时地对规划做出调整,最终提升实际规划质量。
5 结语
乡村规划工作意义重大,是乡村发展的必然,实际规划中,应转变思维,在详细进行分析后再开展实际的规划,还要做到科学管控、合理的编制、强化公众参与力度,最后在多方力量整合下,逐渐实现乡村和谐共治,从而优化农村的整体布局,最终从整体上促进乡村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