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视域中的沉浸式艺术
2020-03-04李梦莹
李梦莹
(安徽大学文学院 安徽合肥 230039)
对审美距离问题的探讨从现代主义以来从未停止,以距离为窗口,我们可以窥探艺术自身审美范式和审美规则的演绎特征。要求艺术与现实生活保持距离贯穿于现代主义艺术的始终,而到了当代社会,以沉浸式艺术为代表的新媒体艺术则强调消除艺术与现实生活的距离,这成为当下艺术中新的审美转向。沉浸式艺术作为一种新兴的数字媒体艺术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沉浸式的体验特征为其艺术本身大大增加了趣味性和娱乐性。伴随着数字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沉浸式艺术已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沉浸艺术展厅、电影3D、4D特效、游乐园的体验类项目等。沉浸式艺术显示出与传统艺术完全不同的审美体验,在传统艺术中,观众欣赏艺术的前提首先是要与艺术作品本身保持一定的物理距离和心理距离,在一定距离之外形成两者之间的审美交流。沉浸式艺术则是最大程度地消除观者与作品之间的距离,同时高度依赖于数字技术,为受众营造一种沉浸式的体验环境,受众仿佛完全被置于另一个世界中,全身心地专注于虚拟现实世界中的审美情景,沉浸其中。本文以审美距离为研究视域,并结合辩证法观点,从沉浸式艺术在新时代的特点出发,探讨数字媒体艺术的审美转向和审美特征,并对其做出批判性思考,从而能够为艺术的更好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一、沉浸式艺术的审美转向
沉浸式艺术的出现打破了传统艺术的创作和欣赏模式,在创作时数字技术成了其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科技水平甚至成了评价艺术家艺术作品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艺术家利用数字技术的可塑性特征,使艺术本身包罗万象,并渗透进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艺术欣赏时,沉浸式艺术构建了一种作品与受众之间的平等对话关系,从而消除了观者与艺术之间的审美距离。
(一)艺术创作的跨边界性
数字时代艺术的创作内容与机械复制时代相比,出现了一种新的文化现象,即文化大众化。艺术所反映的内容不再局限于艺术本身的审美规律,而是把触角伸进了其他领域之中。正如拉什所说,艺术在后现代社会中开始了它对其他领域的“殖民化”,艺术与非艺术之间的界限开始模糊。不仅如此,艺术与生活之间、艺术与现实之间都难以划出清晰的界限,艺术创作显示出了跨边界性。
首先是艺术的审美规则开始出现在日常生活之中,而日常生活俨然又成了艺术模仿的对象。这种艺术现象的出现与审美距离有关。在现代艺术中特别强调艺术要与生活保持距离,“艺术自律”是这一时期的显著特点,它包含了两个鲜明的特征,“一是注重于将艺术从人文学科中独立出来”,“二是艺术所关注的是其内在的审美特性,即要关注艺术自身所特有的审美经验”[1]。在现代主义艺术中,为了抵制资本主义下的物化社会,艺术家们的创作往往跟生活相背离,如十九世纪掀起的“为艺术而艺术”的思潮便是艺术对生活的宣战。而到了后现代时期,艺术创作开始融入生活的方方面面,“要在任何单一的情况下分辨出什么已经成为文化的一部分,什么是商品,以及倒过来什么仍然是文化,这几乎是不可能的。”[2]在现代转向后现代这一过程中,艺术创作不再坚守艺术世界的阵地,不再是高高在上、不可侵犯的姿态,开始走向大众、走向生活。
其次是艺术创作与现实之间的距离得到消解。艺术在进入后现代阶段以前,始终与现实保持着一定距离,无论是从艺术创作的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来说,距离的存在是现代主义艺术的重要特征,而到了后现代时期,距离在现实中被消解。从艺术的主观方面来看,在现代主义时期“艺术中的每一次开花都是自发的、个体性的[3]”,艺术创作不断强调自我确证的合法性和自我指涉性,并在确立自身独立的前提下,反映现实生活,实现艺术与现实的沟通。而对于后现代时期的艺术而言,艺术自觉取消了与现实之间的距离,在沉浸式艺术中,能够使观众忘记真实世界成为其创作目标,而建构出的艺术场景全真的模拟了现实世界的感觉体验。从艺术创作的客观方面来看,技术的参与对形成两种不同的艺术做出了巨大贡献。传统艺术中的艺术创作依赖于简单的、物理性质的工具,例如纸、笔、画板等,而到了数字时代,艺术家的创作工具变成了抽象的编码程序。创作理念和方式的变化必然带来艺术审美特征的变化,在艺术主客观两方面的影响下,艺术从模仿现实到成为现实的替代物,艺术所表现的不再是现实,因为它本身替代了现实。
(二)艺术欣赏的多重对话性
一件完整的艺术品是由艺术家的艺术创作和观众的审美欣赏共同完成的,因此,观众同样是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艺术而言,它首先是创作者内心世界的抽象表达,创作家将抽象的、难以直接表达的复杂情绪通过艺术的方式表现出来。有形的艺术形式同时也是创造者试图与他人进行心灵沟通的媒介,而观者在具备一定的知识素养后往往能够与创作者产生情感的共鸣,观者在获得审美愉悦的同时也在不断丰富作品本身的意义。从这个角度来看,好的艺术之所以能够保持强盛的生命力,原因在于艺术本身是一个敞开的结构,即它的意义的生成需要多方的对话交流才能实现,创作者与作品之间、作品与接受者之间、创作者与接受者之间构成的对话是艺术形成的重要因素。
在传统艺术中,往往通过“心领神会”来完成对艺术作品的审美欣赏,即对艺术品的驻足凝视唤起欣赏者心中之感,从而引发观者与创作者之间的情感共鸣。“心神”是体验和感受艺术的中心媒介,起到了核心作用。一方面,在这种艺术欣赏中,它内在于人,而由“心神”所体悟的艺术感知是抽象的、难以用语言形容的;另一方面,对作品、艺术创作者和接受者而言,在作品问世的时候三者就切断了联系,因此它是艺术与欣赏者之间的单向沟通,从中可以看出在这种审美欣赏的对话机制中带有一种距离感。
随着数字技术对艺术的不断渗透,在改变艺术创造方式的同时,也在颠覆着传统艺术的欣赏方式。马丁·布伯在《我与你》中认为艺术是一种对话机制,强调自我与审美对象之间的平等性和互动交流性,其意义的显现便在于“我”与“你”不断循环往复的言说与回答中[4]。马丁·布伯将艺术意义的产生归结到审美双方的对话中,通过对话的形式实现对艺术审美内涵的挖掘,这一点无疑是符合艺术发展规律的。在数字时代,实现艺术多方的对话交流是沉浸式艺术得以在近年来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互动是沉浸式艺术的突出特点,同时也是实现对话交流的媒介。在参与者与艺术作品的互动中,参与者能够通过个人的主观意愿随时改变眼前的审美景象,而处在后台操控的艺术创作者通过作品对参与者的指令做出相应的回应,这样,三者之间的便形成了有效的对话机制,从而拉近了相互之间的距离。
对艺术创作者而言,互动意味着接受者在艺术体验中的所释放出的信息能够被其及时捕获,从而使创作者能够对艺术品有更清晰的认识和及时对不恰当的地方进行调整,以及为后来的艺术品创作积累经验。对于艺术参与者而言,他的一举一动都成了艺术中的一部分,不仅增加了体验的趣味性,同时也是对以往传统艺术的改进,即参与者不光是体验者,同时也是艺术创作的一部分,有利于自身主体性的建立。
二、沉浸式艺术的审美悖论
从“艺术自律”到“文化大众化”、从单向对话到多重对话,沉浸式艺术的发展无疑符合艺术自身发展规律和大众的审美需求。但在这种审美转向中,我们应该看到事物的两面性,一方面艺术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另一方面,新媒体时代下的沉浸式艺术却陷入了审美悖论,即“一切皆美”与“何为美”的悖论和“审美的空间化转向”与“削平历史化”之间的悖论。
(一)一切皆美与何为美
当艺术进入后现代阶段时,我们的生活充斥着各式各样的美,艺术品不再是神秘的大教堂、华丽的博物馆里的专属,它成了大众家里的常客,随时随地都能被消费,它俨然与一般消费品无异。正如杰姆逊所说:“到了后现代主义阶段,文化已经完全大众化了,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纯文学与通俗文学的距离正在消失。商品化进入文学意味着艺术作品正在成为商品。”[5]艺术在作为商品进入大众视野时,它自身的边界性也变得模糊。在这一变化中,带有消费属性的艺术渐渐与生活融为一体,构成了日常生活审美化现象,沉浸式艺术便是这一时代趋势下的产物。
沉浸式艺术作为一种体验式艺术,最大程度地抓住了体验者的审美心理。与传统艺术不同的是沉浸式艺术充分调动了参与者的五感,不仅是对视觉体验上的加强,更增加了听觉、触觉等,共同唤起参与者在艺术欣赏过程中的审美愉悦。沉浸式艺术的展示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与现实环境体验不同的是,依靠数字技术合成的艺术画面不再是现实生活的表征,它比现实更加让观众信服。精美的画面、惊心动魄的情节以及精心设计的互动场面等在参与者看来就是现实。沉浸式艺术中的美感体验使我们的日常生活不再平淡无奇,而是充满了生机和活力。惊险刺激的情节安排、目不暇接的场景设置等满足了个体不断增长的体验需求,即不再满足于传统艺术欣赏中的“静观凝视”,而是迫切要求参与其中,成为艺术创作的一部分。大众对艺术的强烈渴望是推动艺术大众化的重要因素。
在由沉浸式艺术营造的“一切皆美”大众文化氛围中,有其合理的一面,但同样暴露了问题的一面,即一系列的美感刺激造成的艺术体验感的钝化。正如韦尔施所说:“总体的审美化带来了它的对立面,在没有什么不美的地方,也就不存在美;持续不断的追求刺激将会导致个体精神上的麻木。审美化由此进入了麻痹化”[6]。在韦尔施看来,“一切皆美”的感官刺激造成了审美主体对体验对象的麻痹和钝化,一方面审美大众化满足了审美主体对艺术的审美需求,另一方面却也陷入了过度美学化的弊端。在沉浸式艺术为观者所建构的艺术体验中,艺术与生活双向渗透,观者既是在进行艺术欣赏,同时又是在借此获得强烈的感官刺激。沉浸式艺术俨然成了观者在艺术与生活之间穿行的游戏。
在沉浸式艺术中,艺术与生活的距离消失,同时它也模糊了艺术与日常经验之间的严格界限,艺术与生活的双向渗透造成了大众文化中一切皆美的艺术属性。沉浸式艺术既营造了万物皆美的艺术体验,同时又解构了美。在不断的审美刺激下,观者的审美能力正在遭遇钝化,正如人们渴望追求时尚一样,对于美的新奇感愈加强烈,美也就失去了何为美确证。
(二)空间化与削平深度化
与传统艺术相比而言,新媒体艺术更加注重艺术的空间表现,从传统的图像到机械复制时代以来的影像,再到数字时代下的景象,艺术不断向外拓展着自己的表现空间,从平面、静态逐渐发展成多维、动态同时带有互动特点的新时代艺术。从编码——解码的角度来看这一艺术转向可以发现,艺术从生产到接受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从编码到解码的过程。在艺术接受中,编码者与解码者之间往往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不可避免地导致了编码与解码的不一致性,导致了形象的意义的生成和接受之间的差异性的出现[7]。其中,作为审美客体的形象表征所带来的变化是造成信息的不对称的重要原因,审美距离的改变所带来的不仅是艺术编码方式的改变,同时也带来了解码方式的改变。
以视觉体验为中心的艺术中,它经历了图像、影像、景象三个阶段[8],它们分别反映了各个时期艺术的生产和接受形态。首先图像是传统艺术的产物,它包括:绘画、书法等,由于它的静止性和二维性,所以它的接受形态就呈现出在一定距离之外的驻足欣赏;到了影像时期,视觉体验转而迈向动态展示,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和影像手法,它能够传达出比图像更加丰富的信息和更加炫目的画面,因此在视觉表达上它更具吸引力;景象时代下,观者可以直接进入其内去全方位浏览和欣赏,艺术与观者的距离在这里遭到消解。沉浸式艺术作为景象时期的代表性艺术样式,打破了前两者艺术欣赏的边界,除了能够带给观众身临其境之感外,更突破视觉上的观赏,增加了触觉式体验。沉浸式艺术的出现推动了视觉艺术的发展,但在这一艺术接受中,形象的空间化转向却致使了艺术阐释的浅层化现象。
具体来说,艺术的视觉表征随着技术的进步得到了解放,但也正如本雅明所说,艺术正在从膜拜价值转向展示价值,艺术本身所具有的光韵也随着这一变化而逐渐走向消逝。机械复制时代以来,观赏者与艺术之间的审美关系发生了变化,在大众这里,他们不再沉浸于作品之中,转而“超然于艺术作品而沉浸到自我之中”。即人们不再凝神思索艺术背后的形而上的意义,而是沉浸于由大量视觉形象所带来的自我性的快感体验中,即所谓的“惊颤(shock)”式体验,艺术对于观者而言沦为娱乐化、消遣化的日常消费品。
数字时代的到来加剧了审美形象的“物化”,而艺术以商品化的景观形象取代了富有深度的审美形象。拉康认为后现代的时间意识是一种“符号链条的断裂”,它只有孤立的现在,而失去了与过去的联结,变成了只具有能指意义的符号表象,同时也造成了在这种环境下生长的艺术不可避免的带有同样的“症候”。沉浸式艺术代表了新时期艺术发展的一种趋势,它不再表征现实,而是作为现实的仿象,直接取代了现实。沉浸式艺术正是借助于自身的先天优势,使得大众生活在一种“超现实”的虚拟世界之中。大众与艺术之间的审美距离已不复存在,大众对艺术的欣赏变成了只有跟着它的节奏才能进行,以至于我们身处其中时无法确定究竟什么是真实、什么是仿象。在这一过程中,大众失去了审美批判的距离,对艺术的深度阐释也随着艺术空间化的到来变为感官化的浅层解读。
三、沉浸式艺术的批判性思考
沉浸式艺术作为新兴的艺术形式,在未来有着广阔的发展潜力,因此如何促进沉浸式艺术的健康发展是当下需要思考的问题。在参与者参与其中时,沉浸式艺术在一定程度上对其进行了一种“隐性控制”[9],即在这种体验中,参与者单向度地接受由技术所搭建的场景空间和互动情节,它所提供的互动实际上是在遵照预先设定的规则的前提下才能发生。且在沉浸式体验中,仿象的世界代替了真实的世界,它所带来的感官刺激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艺术本身所传达的精神内涵和审美价值。参与者或主动或被动地沉浸于自我世界之中,而这意味着在审美距离消失之后大众对艺术反思与批判力的丧失。沉浸式艺术是对现代主义艺术的继承和补充,当现代主义艺术退守到艺术自身领域,决意要与现实社会保持距离时,它必然会成为一种象牙塔内的纯游戏。沉浸式艺术的出现表明了后现代时期艺术的反思和修正,它打破了艺术与现实生活的壁垒,消解了艺术与生活、艺术与观者之间的距离,但却走到了另一个极端,即沉浸式艺术所产生的新奇感和娱乐感使其忽略了“艺术往往具有前瞻性和想象性,负有对现实世界的反思、批判与预测的责任,以及受众自省的能力”[10]。因此如何处理好距离问题成为沉浸式艺术所面临的重要难题。
当审美距离太远,往往造成创作者、作品与接受者之间不能进行有效沟通,例如现代主义艺术中,观者往往对艺术作品想要表达的观点不明所以,这就形成了三者之间交流的阻碍。当审美距离过近,观者往往陷入其中,难以保持对现实世界的清醒的认识,例如数字时代的沉浸式艺术中,吸引观者的往往是其营造的炫目的场景和逼真的情节安排,从而遮蔽了艺术真正所要表达的主题。对于沉浸式艺术而言,合理制造一定的距离无疑有利于其未来的发展。当日常事物与艺术相混淆时,“陌生化”的提出就有必要。在布莱希特看来,“陌生化”就是“把事件或人物那些不言自明的,为人熟知的和一目了然的东西剥去,使人对之产生惊讶和好奇心[11]”。通过打破人们对日常事物的惯常反映,更新人们对事物的认知,从而产生一种焕然一新的审美体验。布莱希特主张艺术不能等同于日常现实,它始终要与生活保持着距离,否则艺术的美感就会沦为快感。对于沉浸式艺术而言,当艺术符号成为现实的仿象后,艺术与现实之间就需要拉开距离,而不是任由符号所产生的幻象遮蔽真实。越是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越是要发挥艺术对于人们精神世界的促进作用,在距离逐渐被消解的艺术中,我们越需要培养理性的思维意识和清醒的判断意识,在一定距离之外审视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