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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电力行业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探索与实践

2020-03-04尹志民

广西电业 2020年3期
关键词:电力行业行业协会会员

●尹志民

2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求制定涉企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使政府决策更符合实际和民意;3月5日,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短短十几天里总理对发挥好社会组织作用连续发声,可见其对新时期社会组织作用的高度重视。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组织持快速增长态势,其角色的重要性和作用日益凸显。笔者以就职的广西电力行业协会为例,对新时期电力行业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电力行业协会”)如何更好发挥作用进行了探索和思考。

一、电力行业协会的宗旨、定位

行业协会,是指介于政府、企业之间,商品生产业与经营者之间,并为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社会中介、中立组织。行业协会是一种民间性组织,是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行业协会属于中国《民法》规定的社团法人,是中国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的一种,即国际上统称的非政府机构(又称NGO),属非营利性机构。行业协会,是一个综合平衡优化的社团组织。

广西电力行业协会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内从事电网、发电、售电、电力行业相关设备生产制造、电力行业相关技术服务等电力行业相关单位组织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法人。该协会以服务为宗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会员按规定缴纳合理会费,协会按会员需求,为会员服务,代表会员利益,反映会员呼声,依法维护会员利益;围绕本行业事业的发展,开展各项服务活动。根据行业规约,实施行业自律,为行业服务;接受政府部门委托,积极为政府和社会服务正力争成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5A”社会组织。

二、电力行业协会工作的主要挑战

如何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自律、监督、协调和服务功能,助力整个电力行业在电力市场化中规范有序地运行,是新时代、新形势对电力行业协会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电力行业协会谋求自身全面发展面临的巨大挑战。

(一)政府对电力行业协会的要求与协会协调能力所面对的挑战

拓展与政府间的良性互动渠道和平台是电力行业协会工作首要挑战。虽然中央政府明确行业协会职能,提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颁布执行后,后续管理没有跟上,行业管理出现了政府与协会之间“两张皮”的脱节现象:一方面,原有与政府的一些有效联系渠道关闭,没有了畅通的联系渠道,协会无法向政府展现其作用与能力;另一方面,政府机构改革后对协会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关部门对行业协会的支持不力,致使协会在自身建设问题上难以建立权威。比如,电力体制改革出现新政策、新法规,电力市场竞争秩序建立上,协会在其中难以发声。协会处于被边缘化的尴尬地位。

(二)会员单位、电力行业对协会的高要求与协会服务能力所面临的挑战

如何达到和满足会员单位和电力行业发展的要求是协会工作的第二大挑战。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性质不同、诉求各异,难免会出现利益对立的情况,管理、协调和服务难度大;会员单位希望协会是政府、社会利益的代理人、发言人,但行业协会本身的机制、水平、能力与发展离要求相差甚远;部分会员单位平时不联系、不沟通、不热心,关键时候却埋怨不少。

(三)社会对电力行业协会期望与协会树形象能力所面临的挑战

取得全社会的理解是行业协会工作的第三大挑战。协会的影响力不大,社会对协会的不了解、不理解导致其对协会评价不客观不公正,协会的公信力受损。协会亟待加强公信力建设,提升行业影响力。

(四)行业自身发展与经费支撑、人员素质要求所面临的挑战

经费来源困难、人员素质不高是协会工作的第四大挑战。经费是协会运转的根基,高素质人才是提高协会服务水平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的保证。协会费用来源基本依靠会费收入。目前,会费收入少且存在不稳定的现象。为政府提供有偿服务方面,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办法。同时缺乏一支热爱协会工作、拥有精兵强将的专业队伍,这些都不利于行协各项服务工作的开展。

三、新时期中国特色的电力行业协会的地位与作用

电力行业协会以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政府和社会为宗旨,按照“立足行业、沟通政府、服务企业、联系社会、自律管理”的基本要求,为会员服务,代表会员利益,反映会员诉求,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行业规约实施行业自律管理,维护电力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接受政府、机构委托、授权等,搭建会员和政府、社会之间沟通渠道,确保行业健康发展。

(一)政治建设要始终伴随各项工作,是发挥电力行业协会作用的根本保障

党的组织建设是电力行业协会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的保证,社会组织加强党组织建设是新时代的必然要求,需要不断探索符合社会组织建设实际的新型党组织建设模式,以党建引领和促进各项工作。广西电力行业协会与其他学会联合成立党支部,在实践中,坚持夯实政治责任,学习贯彻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规范支部建设,坚定担负起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严格落实“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教育引导支部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质,增强党支部的组织凝聚力;加强“双培养”(将党员培养为骨干,将骨干培养为党员),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实践证明,作为社会组织党支部,必须采取生动有益、形式多样教育方式引导员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做到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参与脱贫攻坚,承担社会责任。

(二)脱离“政府官帽”的电力行业协会如何发挥作用

新形势下如何充分发挥电力行业协会在政府与会员单位间的桥梁作用?笔者认为应提高影响力、增强话语权、扩大知名度,具体需要考虑到以下几点:

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亦发生了转变,协会的工作自然要发生变化。当前政府大力推进协会的体制机制改革,出台了相关配套文件。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理论上就应把适宜于行业协会行使的职能委托或转移给行业协会,在出台涉及行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前,主动听取和征求有关协会的意见和建议;政府应支持行业协会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订团体标准、维护会员权益、调解贸易纠纷等方面发挥作用,使之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现实是政府对权力下放不够,借助协会力量办事的愿望不够,更谈不上购买协会的服务。

二是协会本身要有过硬本领。即使政府把适宜于协会行使的职能委托或转移给行业协会,协会自己必须有能力高质量完成。政府是规则的制订者,协会是政府的参谋、助手、桥梁,协会要主动适应政府职能和行为方式的转变,寻求与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通过专家咨询体现其综合能力,协会要成为值得政府信赖、依赖的组织,对政府委托、购买的服务要体现出高水平的服务能力,急政府所急,想政府所想,要有超前谋划的目光,当好参谋助手,才能达到政府主动购买服务之目的。

三是提升协会的功能作用。在不断优化的服务中提高政府对协会重要性的认识,协会要争取充当政府在某些政策、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代言人。

四是以项目为载体,营造良好“政协”关系。不断探索合作方式,以适应电力市场改革新发展。通过会议、论坛、专题研究、政策制度编写、信用评价与备案等具体项目,拉近关系,彼此依靠,达到吸引政府运用协会、依靠协会、相信协会、增加协会话语权的目的。

五是畅通沟通渠道,维护行业权益。及时把电力行业的成果、合理诉求、问题清晰准确地向政府汇报,达到政府理解行业当前工作任务并支持的目的。

广西电力行业协会的做法是急政府所需,主动跟踪服务,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及时汇报工作,取得有关部门对协会的认同。近年来电力协会与政府相关部门共同举办经验交流、促进会、发展论坛、研讨会以及共同开展专题调研活动,通过这些活动载体,让政府认识协会、理解协会、认同协会。

(三)服务会员,行业协会要成为“电力之家”

协会是政府规则和行业自律公约的执行者和推广者,更是规则的完善者,是维护行业中立协调服务的机构。维护、服务好大多数会员单位利益是电力行业协会重点工作所在,要有与时俱进的观念和不断创新的互联网思维,搭建更好的平台,既要雪中送炭,又要锦上添花。

一是加强维权、协调、自律,保障行业利益平台品牌建设。在政府政策上争取给行业有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特别是电力能源与市场交易相关政策的制定、解决电力行业有关问题方面的问题、业务研究与统计方面要适度引导政府决策;在同行、同业中要做和事佬,从中协调并得到各方能接受的方案;通过行业承诺、信用评价等手段,树立行业形象,收集和传播有关行业正能量信息,做行业的代言人。

二是以共享、交流品牌平台建设为抓手,营造共同办会氛围,不断创新办会方式,以适应电力市场改革新要求。通过会议、论坛、专题研究、评比、培训、新媒体等平台,维护电力行业协会交流沟通机制,保持会员间的紧密联系,在竞争中共同发展,建立良好市场秩序。

三是完善行业标准制度体系平台建设,坚定维护行业规范化的运营要求,在“统一规划、统一调度”大原则下,力争充当行业标准化建设主角。电力行业协会要在协助政府管理行业过程中充当马前卒,不袒护个别有非分要求的企业。同时在构建行业的资料和信息平台、电力行业专家信息库,发挥行业专家鉴定委员会的作用,提升协会公共服务能力。

广西电力行业协会在这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从2017年起,先后建设“广西电力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工作平台,发挥协会“中间调解员”作用,切实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在电力行业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成立“广西电力行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总站”,为进一步完善广西电力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体系,提高有关单位和权利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解决电力行业知识维权中遇到的困难,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起到作用;成立“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广西评价中心”,充分发挥区域优势,把握未来行业工作的主动权;走访会员单位常态化,了解企业现状,收集会员意见和信息,进一步加强电力行协与会员的沟通交流;通过“四个一”(一本杂志《广西电业》、一本内参简报《广西电力行业信息》,一个网站“广西电力行业协会网站”,一个微信订阅号“广西电力”),认真讲好广西电力故事,为行业发展加油鼓劲;开展广西电力行业“年度十件大事”和“最有人气班组”的评选活动,进一步提升行业、会员单位在社会的影响力;开展广西电力行业创新评比,加强优秀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培育和挖掘,促进会员单位提高管理水平。实践证明,只有更多的平台与手段,才能真正成为“电力之家”。

(四)服务社会,协会要成为有权威、有公信力的代理人

社会是规则的监督者,协会是公平的代表,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同时也是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遵守规则、履行承诺、服务社会是整个社会的公德要求,反过来要求社会支持行业良好发展。

一是电力行业协会必须在社会上建立行业权威。行业标准经得起检查,其权威性毋庸置疑;行业鉴定能被公信采纳,经得起历史检验。

二是在维护企业与用户公平上,要做社会公信力的代理人。充分发挥其在政府、用户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关系,发挥中立公正作用,同时对社会上不利于行业的声音,敢于发声,维护行业公正。

(五)解决费用和人员问题,要有“经营协会”的观念

目前会费收入只是电力行业协会的基础收入;实现让政府购买服务来支撑协会目前只是美好愿望,任重道远,需要不断努力争取;咨询、培训收费只能作为辅助收入。作为真正独立的第三方中立机构,必须有相对固定收入渠道,比如在电力检验中心、造价中心、信用中心、鉴定中心、维权中心等取得国家收费授权。同时要通过“外树形象,内强素质”,让更多优秀的人才愿意从事协会工作,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协会发展的根本问题。

四、结语

新形势赋予了社会组织新的使命、新的定位、新的目标。电力行业协会正走在转型、创新和发展的道路上,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人民电业为人民”的鲜明态度和责任担当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按照“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要求,坚持政治思想建设,坚持服务体系建设,坚持自身发展建设,切实抓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聚力协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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