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作文该如何给分
2020-03-04王旭明
王旭明
据报道,浙江教学月刊社微信公众号“教学月刊”称,浙江今年一个考生作文《生活在树上》(附后),第一位阅卷教师只给了39 分,但后面两位阅卷教师都给了55 分的高分,最终作文审查组判《生活在树上》为满分作文。这彰显了高考作文阅卷的科学与严谨。我们应当尊重浙江高考阅卷组对阅卷态度的认真和对程序的坚持,所以说“这彰显了高考作文阅卷的严谨”是有道理的。
但话说回来,遵循阅卷原则和重视对程序的坚持,并不意味着对事情本身的认可。就这篇作文而言,主题立意固然不错,但也读不出什么超群独到之处,尤其是其堆砌辞藻、名人名言和偏难怪旧的词语之表达,无论从考生的表达还是其产生的客观导向性上,都不该给满分。有报道说,作家马伯庸认为,作文里要表达的意思,完全可以用更平实、朴素的词句来组织,信息一点也不会损失。四个字来总结就是:辞不配位。他认为,真正的问题,出在阅卷教师身上。这位作者有阅读量,有知识面,也有表达能力,战术上的选择也没问题,未来必有前途。只是,在战略上,千万不要觉得这么写是一条好的出路。我赞成马先生意见。
关于这样的主题立意不错、表达方式与众不大同的作文,该怎么判?有两种完全相反的意见,一种以目前浙江阅卷组为代表,给满分;一种以曹林为代表,曹认为:“看到那篇题为《生活在树上》的浙江高考满分作文,看第一遍时难受,第二遍时难受+2,第三遍时难受+3 时,终于崩溃,这样矫揉造作、故作高深、不知所云的作文成为满分作文示范,侮辱了语文教育,侮辱了汉语表达,侮辱了读者,也侮辱了无数语文教师。这样不说人话的文章拿满分,传递了一种什么样的写作方法论和价值观,让那些按常识写作要求教学生写作文的语文教师们情何以堪?又让那些在考场上好好写人话的考生们情何以堪?”曹论不无道理,他分析,这篇作文非常值得一读,只是这个结论显得有点偏了。
我以为,客观地说,该考生有较广博的知识面和阅读面,博闻强识。说实话,这么多名言警句和怪词,我既背不下来也不大会用,这说明那个考生还是有能力的,关键是需要不需要?是表达思想的需要还是为炫技?我认为是后者。所以,如此文风不可长,如此文路不可学,如此文采有或没有都无所谓。这么说来,主题立意不错、表达方式和词语佶屈聱牙的作文,给多少分合适?其实,第一位教师给39 分是对的,只可惜,这回真理的确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却被多数人和权力否定了。我很纳闷儿,即使赞成这篇作文的人,也普遍认为该作文的表达方式有问题,包括给这作文满分的浙江省高考作文阅卷大组组长陈建新教授,他也说:“当然,其中的晦涩也不希望同学们模仿。”既认为晦涩,又不希望其他学生效仿,却给了满分,还高调公开,其导向不是再清楚不过了吗?
也有学者认为,这篇作文有特点,有个性,有创造力,是学术化表达。我完全不同意这样的判断。一是把晦涩、堆词儿和故意子曰诗云当个性表达和创造力呈现,我看还是少些如此的个性和创造为好;二是学术化表达,如果真的如民间所传,专家学者和论文著作就是把明白的东西说得不明不白,我看这样的学术没有也罢。
为什么写文章?文以载道,“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说的都是写文之目的。是真实晓畅让读者从文章中或者获取大量信息,或者提升思想认识,或者得到美文美句的精神享受,或者兼而有之。总之,不是让读者一头雾水,七转八绕,甚至从此厌恶文章,这是写作教学的原则问题、方向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曹林以为这样的作文应为零分,不无道理。只是,考虑到高考对于一个学生的特别意义以及实际情况,我才认为,第一位教师给39 分,也可理解。如果我是阅卷教师,我的评语是:该作文不离题,内在思路还是有的,但思维含量单薄了些,引用本无错,但引太多则主客颠倒,以引代论,且确有炫耀之意,尤其是以文伤意,更不可取。
建议对此问题感兴趣者读两篇有分量的文章:一篇是上海高考阅卷组组长周宏老师今年6 月24 日在《文汇教育》上所发文章——《名师分析高三二模考作文:投机取巧、“华而不实”的文章又多起来》;一篇是曹林所写——《浙江这篇高考满分作文侮辱了语文》。曹的题目吓人,但内容还是很充实的,尤其是他强调,哲学作为爱智之学,生来就是一种澄清行为,澄清自己的真实意图,澄清语言造成的困惑。我举双手赞成。
一篇作文引发全民讨论是好事,而高考作文对全民语文素养的提升,对下一代人甚至未来几代人的文风导引和文路效仿,具有其独特的作用,而不仅仅是给个分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