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史观素养培养的思考与实践
——以“安徽小岗村改革”教学为例
2020-03-03沈克学何成刚
沈克学 何成刚
一、问题发现:两个偏失
《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2017 年版)指出,唯物史观是历史学科多方面素养得以达成的理论保证,并就其水平粗略划分为:水平1、2:能够了解和掌握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和方法,理解唯物史观是科学的历史观;水平3、4:能够将唯物史观运用于历史学习和探究中,并将其作为认识和解决现实问题的指导思想。①《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2017 年版),人民教育出版社,2018 年,第4、70 页。这要求,教师要在深入理解和把握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基础上,指导学生、锤炼学生以唯物史观来认识和解决历史与现实问题,深刻领悟唯物史观作为科学的历史观之要义,以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培育。
实践中笔者注意到,若以唯物史观素养作为取向,不少教师在讲述小岗村的包干到户即“大包干”这一内容时,多少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偏失:
其一,重在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来讲述,对农民的主体创造性有所忽略。结果呈现的主要是单纯客体的理解维度,“使人沦为社会与历史的工具”。②王为民:《对唯物史观三重维度的科学理解》,《学术论坛》2000 年第6 期。一些关乎农民主体性价值的关键问题:为什么说“大包干”是农民的“创造”?农民何以“创造”出“大包干”?单凭农民的“大冒险”能成就小岗人的“非凡举动”吗?这些得不到有力说明。
其二,讲述中对小岗村改革作片段式呈现,既遮蔽了广大农村改革的整体面貌,也忽略了它在实践中的发展,使对它的理解陷入孤立、僵化。“大包干”的实行,解决了当时中国面临的吃饭这个大问题。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一制度遇到了一些挑战,也出现了相应的调整。这些顺应时代发展的变迁常被忽略。
二、问题分析:两条路径
针对上述不足,笔者以为,要深入促进唯物史观素养的转化与落地,教学中应当首先解决好上述两方面问题。为此:
(一)从社会实践的角度认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历史事实的本质是人的实践活动。唯物史观肯定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秉持人民主体的价值取向。所以,教师要从社会实践的角度认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揭示农村改革进程中农民主体的创造性。
1.“大包干”为何是农民的“创造”?
1978 年,安徽遭遇特大旱灾,为渡过难关,安徽省委决定把集体无法耕种的土地借给个人耕种,谁种谁收。肥西县山南公社有些生产队悄悄地实行“包产到户”,小岗所在的凤阳县马湖公社决定实行“包产到组”。鉴于村民间因为各种琐事争吵不断,小岗干部与大部分户主商量后,最终决定把包产到组改为“包干到户”。正是基于生存需求的朴素动机,使得小岗村农民行为改变,从而成就了一种新的“制度”安排。
相较于包产到户,“大包干”是一种“创造”。包产到户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收益分配上实行“活”包,即交够国家的、给够个人的、剩下都是集体的,集体对家庭承包经营的收益仍有分享权。而“大包干”是在家庭承包经营收益的分配上实行“死”包,即承包户交足集体和国家的,剩余部分全部归承包农户所有,集体的收益分享权完全让给了农户。①郑有贵:《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是不同的集体经营体制——兼论乡村振兴战略下增强集体统筹发展能力的路径》,《教学与研究》2018 年第8 期。后者办法简单、利益直接,赋予农民更大的自主权和收益权(即剩余索取权),农民真正拥有了对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的使用权,实现了土地农户使用与集体所有的“两权分离”。这种由小岗村农民首创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机制,“足以为农民提供足够的激励去有效耕作、追求利润、创业和创新”,②文一:《伟大的中国工业革命:“发展政治经济学”一般原理批判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2016 年,第29 页。赢得农民拥护,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选择。当得到政策支持后,很快普及全国。
历史上农民的形象往往与保守的、恋旧联系在一起,与主动变革关联不大。但小岗村农民却在酝酿变革、需求突破的时代当口,以自己的主动不仅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也改变了决定他们命运的体制,为当时急需改革的广大农村发展指明了出路,“表现出伟大的作为和历史的首创精神”。③徐勇:《农民改变中国:基层社会与创造性政治——对农民政治行为经典模式的超越》,《学术月刊》2009 年第5 期。特别是,考虑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制定的农村政策规定“不许分田单干,不许包产到户”,④萧冬连:《农民的选择成就了中国改革——从历史视角看农村改革的全局意义》,《中共党史研究》2008 年第6 期。则更说明农民是积极的行动者、历史的创造者。
2.农民何以“创造”出“大包干”?
马克思就曾指出,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的。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第585 页。那么,小岗村农民进行“创造”的“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是哪些呢?我想,可以从农民进行创造的过往经历和农民生存的现实制度空间,指出农民进行创造的这种“条件”。
从过往经历来看,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改,农村形成了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方式。这种方式激励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村生产力和农民家庭的生产生活水平。1956 年农业合作化高潮到来后,由于高级社不仅没有实现入社农民收入增加,而且使得农民失去了传统自由,再加上干部滥用权力,导致年底不少地区发生了农民退社事件。1957年,浙江省永嘉县率先实行包产到户。1959 年,河南、江苏、湖南、甘肃等地实行包产到户。20 世纪60年代初,作为度过饥荒的权宜之计,包产到户范围更大。特别是安徽,几乎覆盖全省,结果安徽农村出现了奇迹般的变化,粮食总产量猛增,农民可以吃饱肚子。尽管包产到户被视之为“一小二私”,与“一大二公”的体制相背离,屡遭压制,却有顽强的生命力。这种既有经历必然成为后来农村经营变革的“历史参照”,有助于农民在70 年代成功“再回首”。
从现实制度空间来说,人民公社制度下,土地实际上为国家所有,国家通过统购统销,将农业生产经营范围框得很窄,农村劳动力被束缚在粮棉生产上,同时国家以严格的户籍制度维系城乡二元格局(无法形成后来农民进城打工的“务工潮”)。这就意味着,当时农民所能改变的必然是最贴近自身利益、能触及到的社队集体与个人的利益分配形式,“大包干”“除了首先可能与传统的意识形态,即主要是坚持集体所有制的政治要求冲突之外,没有触及任何群体的既得利益”,⑥蔡昉:《中国农村改革三十年——制度经济学的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8 年第6 期。这使得它对原有利益格局的冲击较小而更具有可行性。可见,“大包干”是农民进行变革最熟悉的路径、最可能的选择。
3.单凭农民的“大冒险”能成就小岗人的“非凡举动”吗?
唯物史观视野中的人不是孤立抽象的人,而是社会现实中的人。唯物史观把社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历史过程实际表现为一切因素间的交互作用。小岗村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农民主体的创造性和要求改革的时代脉搏形成了“合拍”。
1978 年5 月11 日,《光明日报》刊登题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特约评论员文章,由此掀起了一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全国大讨论。从农村改革的实际过程来看,这场全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一次思想解放运动,最终成为农村改革得以全面推进的思想动员,是农民能够有所创造,并推动全国农村改革的一个重要前提。它使得“大包干”处于一个比较宽松环境下而得以实践,而实践的成效又推动着认识渐趋统一。
面对中国急需变革的现实,高层领导有意并且公开树立变革的姿态或者信号。如1979 年,中国政府归还了一些资本家和地主之前被充公的财产;“文革”时期许多因从事私人商业活动而被判刑的人被释放;1980 年,甚至还有两位副总理以个人身份去恭贺一位市民拿到经商营业执照。①转引自王可园:《农民改变中国——当代中国农村体制变革动力问题研究述评》,《社会主义研究》2016 年第5 期。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1980 年从中央到地方密集的人事调整,使得一批支持农村改革的中坚力量站到了前台。这样,小岗村等地的改革便与时代变革的形势形成了合拍,很快因政策支持而获得了合法性。
唯物史观同时认为,人民群众创造历史并非因为他们仅仅从事物质生产,劳动大众的人心向背,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领袖或精英人物。以小岗村为代表的基层农民的自发行动,既得到部分基层干部的默许和支持,也得到来自高层的鼓励和肯定。特别是邓小平和时任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的万里作用巨大。在领导层对“大包干”的态度出现激烈争论之时,邓小平支持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的鲜明态度,无疑给改革者一剂定心丸,后在中央推动下,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形式在全国农村迅速推广。可见,小岗村改革是政府部门和基层民众两种力量相互交汇、共同选择的结果。
唯物史观是立足于现实的人的社会实践来考察和思考社会问题的,“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2009 年,第295 页。小岗村农民的举动,充分体现出人的主体性、创造性,说明了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教学中,若忽略农民的创造,必会落入“农民只是历史客体,是一种社会生存形态,是历史变化的被动承受者的认识窠臼,”③巴林顿·摩尔:《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拓夫、张东东等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第368页。从而遮蔽“人”的主体价值。
(二)动态地把握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两大基本原理
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和最终决定因素,而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构成唯物史观的核心范畴。并且,从经济事实和经济关系出发分析社会政治结构和精神现象,分析社会现实和历史发展趋势是唯物史观的根本方法。如前所言,在小岗村改革教学中,不少教师能够结合这两个基本原理进行唯物史观的渗透,但失之片段。因为,片段之下不禁要追问的是,“大包干”既然如此美好,如何解释今日之现实?这是否意味着它的某种“过渡性”?既然如此,教学中对它的认识是否应该以动态的、持续性的眼光来看待和分析。
马克思主义主要着眼于社会动态的过程来谈社会历史的进程。这就启示,教学中需要以发展的眼光将小岗村改革开启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置于一个动态的、连贯的、持续深入的过程中观察,因为“脱离了总体的片段不仅不可能反映现实,而且连它自身作为片段的实在性也消失了”。④吴晓明:《作为历史科学方法论的历史唯物主义》,《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1期。唯物史观视野中的小岗村开启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对此须有所关照。
“大包干”的实行使得以小岗村为代表的中国广大农村发生历史性变化。但现代社会是处于变动中的有机体,“大包干”实质上“只让农民松开了被绳子束缚的手脚,并未让农民打破笼子成为真正的独立经济人”。⑤《农村发展研究》课题组:《完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研究》,《决策探索》1993年第10期。它在土地产权上并不太明晰,也使土地利用变得零散、细碎,农业经营无法形成规模化。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产业重点的转移,不少农民放弃了直接的农业生产而转向了其他产业,因此大量土地的抛荒、撂荒现象在全国农村出现。⑥张丰、张雅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经济分析和发展研究》,《安徽农业科学》2008年第11期。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这一制度越来越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农村经济遭遇市场的冲击,一定程度上使农民又陷入困顿。“大包干”在发展中遇到了新问题,农村需要新的制度创新。
为解决农民家庭经营与现代规模化经营之间的矛盾,从2001 年起,党和国家又通过不同文件规定,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允许土地使用权在自愿、不变更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等原则下合理流转。2016 年,党中央制定《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推进“三权分置”改革。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实现了农村土地制度的第二次变迁,优化了农村土地产权结构,也为形成多元化的农地经营模式创造了必要条件。①蒋永甫、胡孝雯:《制度变迁与农民发展:农村改革40 年的政策逻辑》,《学习论坛》2018 年第10 期。这一过程中,小岗村大力推进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成立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社并发放股权证,村民从“户户包田”向“人人持股”转变。可见,小岗村改革是一个持续不断的加深过程,“大包干”的生命力在后来的发展中遇到了挑战,也出现了调整。看不到这一点,唯物史观就会“失语”于今日的现实。
作为“改革第一村”,小岗村发展具有突出的象征意义,备受关注。教师应该以讲好小岗村故事为己任。况且,以唯物史观素养水平3、4 的要求来说,教学中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认识,不能仅仅停留在制度初创时期,应该置于改革的整个进程中去认识。否则,学生头脑中的既得影像必然和现实的距离愈拉愈大,这会影响他们对现实的观察和思考。
至此并不意味着,在唯物史观素养视野中的小岗村改革教学中,做到上面两点就圆满了。从根本上说,对于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理解,不能孤立、割裂。同时结合上面来看,科学把握核心素养视域中的唯物史观,应该着重领会如下三重要义。
三、问题把握:三重要义
在笔者看来,素养视域中唯物史观的三重要义,主要包括:
其一,整体性。唯物史观作为科学的历史观,整体性、系统性是其特质,需要从整体上来把握。从其基本原理来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具有本质性和决定性,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更多是本质性矛盾的一种反映。阶级斗争是社会基本矛盾的外在表现,受内在经济发展、生产方式的制约和支配。作为物质生产具有决定作用的逻辑延伸,从事生产的人民群众归根结底是历史的创造者,但不能超越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因此,唯物史观基本原理之间存在紧密的有机联系和相互作用。
这反映在小岗村改革上就是:人民公社化时期,由于没有正确处理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的阶级斗争问题,导致片面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结果造成生产力发展受阻,人民公社体制下“人”的积极性受到挫伤,需求得不到满足,遇到极大的问题;生产力发展客观要求建立与此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妥善处理阶级斗争,以发展生产力满足人们物质生活需求,改革遂成为时代要求。同时,物质生活需求激发了“人”的主体性、创造性,通过包产到户(后包干到户),改变了原有的生产关系,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提高,从而体现出“生产力—人的劳动—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机制。尤其是,包产到户的推广和全面实施,动摇了“政社合一”人民公社的经济基础。1985 年春,农村人民公社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工作结束,标志着农村人民公社体制的正式终结。这体现了经济基础的变革推动了上层建筑的调整。对此,若仅仅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原理的角度去理解,唯物史观在整体性上是不够的,特别是对“人”的忽略,容易导致生产力一元决定论,甚至是单一经济决定论。而且,离开了社会整体的有机联系,思想、观念、主体行为等就不可能得到客观的理解和说明,这也要求教师在运用唯物史观时,应将单一事件置于历史与现实的整体环境中。如,小岗改革的启动,得益于农民的主体创造、思想解放、政治环境的变化、历史的继承和现实制度下的有限空间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把握单一事件乃至整个社会的基本面貌和发展趋势。
所以,素养视域中唯物史观的理解和把握,要从历史事物的总体出发,从历史事物内部的相互作用与矛盾、历史事物与外部环境的相互作用中来认识。为此,既要看到唯物史观各个基本原理之间的内在关联,并运用于对历史事物的分析中,也要把历史事物放在整体社会环境中考察,以避免思维片面、割裂。
其二,发展性。唯物史观是动态发展的,社会历史条件不同,唯物史观呈现的面貌也就不同。马克思曾说,当各个民族或国家处于封闭状态时,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在民族或国家的狭隘地域内单独进行,此时人类总体历史的演进是“自然历史过程”。但随着区域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越过民族的边界,具有世界性特征。①白翠红:《马克思唯物史观中蕴含的复杂性思维方式——兼评历史虚无主义的思维方式》,《贵州社会科学》2013 年第8期。从小岗村改革为代表的中国广大农村变革历程来看,在合作化和人民公社时期,世界整体性已非常显著,但中国相对封闭,社会发展具有自然性。农村经济体制变革不仅引发农村内部的历史性变化,而且充当了新时期改革开放的触发机制,驱动了整体的市场化改革和对外开放。随着改革开放,日渐融入市场,社会发展呈现出世界性特征。新时期的发展带来社会深层结构的变化。
唯物史观的深层客体结构以简明化表示就是: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在这个极其复杂的系统中,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处于不断变动之中。而小岗村也从当年的“大包干”到如今的“三权分置”改革,这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新发展生动地演绎了新时代的社会发展。
唯物史观的生命力在于紧跟时代的发展,在直面现实中彰显创造力和价值。因此,加强唯物史观的时代解读,关注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新变化,形成对历史事物的持续的动态的观察,既是唯物史观保持强大生命力的内在要求,也在客观上需要教师以具体的、历史的和前瞻性的追问来引领学生思考问题、分析问题,以避免思维孤立、僵化。
其三,价值性。唯物史观既科学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也“考察人的全面发展在经济社会中的价值,并以此作为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尺度和最终目标”。②林建公:《永葆唯物史观的生命力》,《马克思主义研究》2009 年第10 期。它不仅包含了科学的社会历史认识,也包含了以人的发展为核心的价值取向。因此,对于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理解和把握,都应当以此为出发点来进行。在小岗村变革中,从人民公社体制阻碍生产力发展,到“大包干”促进生产力发展,体现的是“人”的主体创造性,围绕的是“人”的现实需求,证明了的恰是“人既是历史的起点,也是历史的目的”。③邹诗鹏:《唯物史观的三个维度》,《天津社会科学》2011 年第5 期。舍此不仅影响唯物史观的完整性,还会弱化它引领社会发展的内在价值。虽然常见的教学中,也有不少教师会用当年小岗村进行秘密契约的“红手印”材料,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的主动性。但较多并未深层触及前面所说的关涉人的主体性的关键问题,还是不够的。故此,将唯物史观运用于历史学习和探究时,构建以“人”为中心的解释框架,突出人的主体性,以避免思维物化,是落实唯物史观价值性的内在要求。
总之,实践中要坚持以唯物史观指导历史教学,同时也要切实认识到,素养视域中的唯物史观是整体性、发展性和价值性的有机统一,力避简单化、机械化倾向。如此才能接近历史本原,充分理解历史与现实。从小岗村改革来看,我想,这些应该是核心素养下的合理旨意和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