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化球员之争
——中国竞技体育利弊权衡下的考量
2020-03-03王电海
王电海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体育部,安徽 滁州 239000)
归化球员一直是我国体育界热点话题之一,每年各种竞技项目完赛之余,尤其是大赛之年,必然被拿上桌面被媒体、学者进行轮回热议.热议的矛盾点主要集中在足球、篮球甚至是冰球等球类项目.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转变的关键时期、“三大球”被提升到国家体育战略层面、2020年冬奥会即将到来的多重背景下,归化球员似乎成为驾驭中国体育提速的又一驱动力.竞技强国是未来中国体育界努力的核心目标,而实现竞技强国之梦涉及“竞技理念”、以足球为代表的“移民和归化球员”和“多种族竞技”等不可回避的问题[1].归化球员之争的背后,则是各种利益、目标、文化的博弈.这个博弈过程是漫长而值得商榷的,对于中国整个竞技项目群体,尤其是集体竞技项目的未来发展态势或将产生里程碑式的影响.因此,保持冷思维,以中庸之观对我国归化球员之争进行审视,全面考量球员归化的前、中、后的利弊则显得较为务实和必要,这也是本文立意所在.
1 球员归化与归化球员
从现有学术研究来看,归化球员的概念成为当前z研究的主体对象,主要涉及领域是足球项目,范围较窄;球员归化则很少被涉及和关顾.2010年,北京体育大学李征首次对归化球员进行了阐释:归化球员是一名运动员通过获取他国国籍,取得合法的参赛资格,从而代表他国参加国际赛事的一种现象[2].而最新的搜狗百科则一句话定位——在出生国籍以外自愿、主动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球员[3].这种定位基本代表当前媒体和学术界的主流态度,但涉及面仍较窄,因为世界范围内运动员归化现象已经散存在各运动领域.无论是足球、篮球还是田径、冰雪运动等,运动员应具备被他国或世界公认的技术水平或运动能力,能够为他国一项或多项竞技运动增光添彩甚至夺冠,从而成为他国归化对象.因此,可以这样具体理解归化球员:一国运动员出于某种动机或缘由,同意接受他国邀请入籍,致力于该国体育事业发展.在时代利益和价值面前,归化的实施者通常是主动,因为一旦归化成功极大可能产生更高的集体或国家利益;而归化的对象则未必自愿、主动,因为个人价值理念不同,归化目的不同.如被归化的巴西足球运动员,部分是出自国内人才济济而无法赢得国家队召唤,想证明自身价值无奈加入某国成为球队主力征战世界赛场;而被归化的田径运动员,如英国中长跑之王法拉赫,其水平在任何地方似乎阻挡不了他的能力,加入英国国籍目的如同“周瑜打黄盖”,也是双赢.
球员归化,尚无学者对其进行深入研究,普遍认为球员归化和归化球员有着太多相似性,只是后者更能够突出球员的性质和来源.分析当今世界各运动领域归化球员可知,归化球员更多处于被动归化状态,其目的与经济利益有着无法阻隔的关联.归化球员,从汉语字解来看更突出行动、目的、策略等.相较而言,球员归化应包含球员规划之意,主要体现的是一种行为或计划,因此,球员归化可以定义为一国采取政策手段或谋略,对一个或多个优秀运动员进行国籍的变更,从而为本国竞技运动所用.以此角度考量,球员归化更多是政府、俱乐部或球员个人单方面主动行为,这种行为应是经过全面比较而产生的自主意识,其目的性更为强烈、纯粹.
综观世界体育发展态势,结合当前我国竞技体育总体状况,尤其是部分集体项目多年无法出现在世界顶级赛场,从而激发了国内体育界对归化球员的渴望和探索.然而,此事在我国前所未有,也无可参照,想对具体做法表示意见,不能仅凭情绪和感觉,也不能以偏概全[4].归化球员只是一种结果,目前,我们要做的恰恰应是如何对球员进行归化以及规划,即建构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规划球员制度,满足职业联赛发展需要及国家队征战世界赛场的需求.
2 归化球员对中国竞技体育的利
归化球员必然是给俱乐部成绩、国家战绩乃至国家整体形象带去正的收益,才会促使世界各国对归化球员乐于奔波.可以说,运动员“归化”现象更像是全球化背景下的一种体育人力资本的流动[5].中国是世界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今我国只有足球项目有着实质性归化着落的球员,也没有尝到归化球员给俱乐部、国家所带来的甜果.不吃猪肉也见过猪跑,常理告诉我们归化球员在世界范围开花结果,必然有着独特的价值和意义.
2.1 跨越世界大赛门槛,提升国际征战能力
作为世界体育大国,世界赛场与我国大部分运动项目距离其实很近,某些项目甚至一支独大或优势明显.当然,某些项目的塔尖我们很少触摸甚至遥不可及,如足球、篮球、冰球、部分田径项目等.以足球为例,2004年7月,经过多方论证,国际足联正式认定,“蹴鞠就是足球的起源,中国临淄是世界足球的起源地.”历史标签不等于现时实力,中国在现代足球发展旅途上已远远落后其他国家,无论是技战术还是足球文化,中国与世界似乎渐行渐远.在其他运动项目皆有突破局面下,“足球雄起”不能再是简单口号,但校园足球、“U23”政策、青训等在短时间内难以取得口号的实现.之余,归化似乎是条捷径.无论内心多么别扭和不情愿,必须承认国外诸多足球运动员各方面都优于我国足球运动员,关键是富足.这种运动员的富足对于他国国家队来说略显竞争多余,对我国却是利好.拿来主义不是丑事,至少可以短期内迅速提高国家队水平乃至产生蝶式效应.况且,日本、卡塔尔、法国、德国等都曾从归化球员方面获取了极大的效益,如日本国家足球水平离不开拉莫斯、洛佩斯、三都主、田中斗笠王等前期的领路与开拓;法国队夺取1998年世界杯冠军离不开齐达内、德赛利、亨利、特雷泽盖等归化球员的功劳;就连一项以血统自豪的德国队,如果没有厄齐尔、波多尔斯基、克洛泽、博阿滕等归化球员,也很难取得2014年世界杯冠军.
当然,这种“归化法则”绝非仅仅局限于足球领域,放之当今世界各运动项目似乎法则通行.菲律宾靠归化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球员促使本国篮球水平跻身亚洲强队;新加坡依靠归化我国部分优秀乒乓球运动员而成为世界乒坛不可忽视的一支力量.多年来,我国已在大球、小球及田径多领域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但在男足、男排、网球、冰球等不少项目仍难实现夙愿.显然,归化法则对于一国竞技体育而言,或能解决无法跨越世界大赛门槛的燃眉之急,也会对该国今后冲击世界竞技舞台、征战世界赛场带去深远动力.归化法则首要凸显的必然是利,在以世界大赛战绩为唯一检验标准与奥运会金牌至上的双重驱动下,这或将是目前我国部分项目实现突破的最后、最快路径与手段.
2.2 促进国内职业竞争,带动整体实力发展
职业体育需要职业精神作支撑,职业精神推动职业体育更加专业化.深层次来看,职业精神就是一种态度,一种专注,缺乏这种态度和专注,职业体育也将失去活力和上升之源.国外职业竞技领域,如欧洲五大联赛、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超级碗等,因为职业精神产生的职业竞争,让这些联赛誉满世界、常年不衰;与此并行,其国家队整体水平也深受侵染,世界大赛佳绩屡创.其中,各类归化球员对国家联赛、国家队水平的不断提高有着质和量的双重作用.如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因为世界各国顶级球员的加入,竞争愈加激烈,场面愈加精彩纷呈.在带动各国篮球水平提高的同时,也不忘对优秀球员的归化,如奥拉朱旺、穆托姆博.这种归化法则所带来国内职业竞争加剧的局面,正是我国国家联赛、国家队所欠缺的.归化球员自身高水平竞技、严格职业自律精神、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都是当前我国竞技体育亟须配备的职业武器.尤其是足球项目,缺乏内部竞争氛围的职业联赛和国家队比赛,让号称以足球谋生的职业球员公信力逐渐下降,酗酒、泡吧、熬夜等形成的球员大肚翩翩、赛场毫无斗志、基本技能丢失等问题屡见不鲜.即便如此,在国内联赛和国家队赛场他们依然是主力和常客.究其原因,相比之下,其他队员技能水平、精神状态、职业自律等基本处于一个等级甚至低于他们.人才只有这么多,不得已而为之,无须竞争上岗.数据说话更有力量: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各国注册球员统计,俄罗斯有1.45亿人,注册球员是150万人,占人口总数1%;德国人口8 210万,注册球员63万,占人口总数0.767%;西班牙4 050万人口,注册球员675 195人,占人口总数1.667%;亚洲的世界杯常客日本青少年的注册球员100万人,还有几万人自费去巴西、德国、意大利等国外足球强国留学踢球,占人口总数0.827%;中国的注册球员人数还不到1万人,比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与国外良性竞争相比,我国更需要不同背景人才的诞生和出现.
因此,归化较高水平运动员到国内联赛或国家队,成为职业运动员标杆,刺激球员之间相互学习和竞争,形成优胜劣汰机制,推进球员整体水平,提高国家队世界赛场竞争力,可谓另辟蹊径.当然,归化球员必须自身拥有优秀的职业水准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够对国内联赛和国家队水平提升有着实质作用,否则,“东施效颦”只会带来负面影响,成为舆论和社会诟病.
2.3 推动体育强国建设,彰显国家体育魅力
体育强国是在体育大国基础上的推进和提升,不是一个简单金牌递增或叠加,而是体育人人化、社会化、精神化.从历史发展阶段来看,体育强国赋予的时代内涵各有特征和要求.体育大国是体育强国的一个必然阶段,体育大国时期金牌至上、举国体制是符合国情与时代发展需求的.历经个人金牌主义之后,现时代体育强国建设更需要一种集体性、团队型、协作性运动项目激发国人体育情结和民族自豪感.尤其是在当今国际多边形势复杂,如中美贸易战引发的各种国家利益冲突,体育成为团结协作、艰苦奋斗、不屈不挠等民族精神弘扬的有力武器之一.事实证明,集体项目或多人项目的竞技硕果更能够激起民族情结,也是体育强国建设最为直接的时代映射.从20世纪国家困难时期的“五连冠”女排精神,到90年代的“铿锵玫瑰”女足精神,再到新世纪男足冲进世界杯、男篮挺进世界前8,中国集体项目的每次历史性征程和跨越都会引发民族强烈自豪感,每次都会掀起一股全民运动高潮,对集体项目的未来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然而,在推动国家体育强国建设的关键时期,我国主要集体项目呈现较长时期的低潮态势.除了女排能够保持特色化建设、笑傲群芳外,女足、男足、女篮、男篮、男排等在世界强队面前似乎迷失前进方向.女足、女篮勉强前8水平,男足干脆不入围,男篮、男排等每每仰仗抽签分组运气.各种激励政策和手段实施之后,集体项目仍不见起色甚至有倒退趋势.在世界民族竞技高度融合和交流背景下,在世界集体运动项目大跨步发展趋势下,归化球员或将成为我国集体项目摆脱目前短期窘境的最后钥匙.从长远来看,世界民族多元化下归化球员或将成为推动我国体育强国建设的又一重要影响因素.
体育强国建设时期对优秀外籍球员进行有益性归化,不仅是目前我国集体竞技体育发展的需求,也是彰显国家体育魅力的需要.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历史上曾有归化朝鲜族的经历[6].在体育强国建设中,我们不排斥优秀外籍运动员对我国体育事业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也能够接纳一切体育发展路途中志同道合者.吸引、归化世界一切优秀运动员致力于体育强国建设,恰恰是中国体育发展无私、无畏、服务于人民的本质体现,是中国特色体育道路的具体表现,彰显了国家体育魅力;同时,归化球员也表征着中国与世界体育紧密相连、相互交融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体育命运共同体.
2.4 打开球员归化路径,谋竞体发展新路径
归化球员之争,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在世界竞技体育大发展、大进步格局里,我国竞技体育急躁且自我信心不足的卑懦心态.“三大球”是集中体现点,因为即使诸如田径、网球、高尔夫等多年来实质性突破并不多,但国人抱怨却寥寥.“三大球”是竞技体育集体项目的代表,多年未雨绸缪却未取得阶段成效,不仅国家上层决策者迷茫、急切,也触动了社会大众一起自发群策群力.尤其是亚洲各国通过归化球员攫取重大即时利益时,中国公众憎羡之余也萌发归化思维.如菲律宾的篮球、日本的足球及网球、新加坡的乒乓球等,都让公众发现归化球员是能够给中国体育发展带来质与量的变化的.从2010年学者李征第1次“归化”呐喊起,归化球员之路至此打开,但归化之途却充满困难,因而归化之果迟迟未见.诚然,在归化球员方面,中国不是第一个“吃螃蟹”者,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实践环节其实都有可借鉴之处,但归化球员绝不仅是球员规划那么简单,涉及政策、户籍、管理甚至国家安全等.但世界体育发展总趋势也告诫中国——归化是未来各国必然面对也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集体项目如三大球领域率先试水外籍球员归化,探索符合国情的归化方式,借此打开球员归化路径,形成中国式球员“归化法则”,创新中国竞技体育发展新机制,不仅是集体项目发展新路径的尝试,也是中国整体竞技体育长远发展的需要.
3 归化球员对中国竞技体育的弊
3.1 竞技体育文化的西方式嵌入
竞技体育文化归属于社会多重文化之一,各国国家制度不同、竞技体制有别所产生社会文化、公众理念必然存在差异,竞技体育文化也各有特征.世界各个国家在吸纳优秀归化球员的同时,也使得本国文化和异国文化产生了碰撞[7].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举国体制仍旧是我国竞技体育主体模式,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种模式仍然具有难以替代的重要地位和历史价值,否则,不会连英国体育都在实施特色的举国体制.简而言之,举国体制的实质就是国家承担运动员的一切,包括得与失、名与利,也包括独有的中国文化与理念.这种文化与理念,首要的就是国家情感的价值与地位,其次才是中国式管理,中国足协要求归化球员李可、侯永永学唱国歌就是具体体现.如果把中国竞技体育文化归类于东方式,那么归化球员的竞技体育文化与理念则可归纳于西方式.因为归化球员基本来自资本主义制度国家,这些国家崇尚宗教、热衷于自我奋斗、推崇自我英雄主义.这种历史文化背景下,归化球员个人思维与理念自然趋同,他们在赛前、赛中、赛后所表现的种种行为都离不开这种历史文化的熏染.实质上,归化球员现象是球员对丰厚经济回报追求的结果[8],如为了个人运动生涯和利益,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运动员可以拒绝代表国家参加奥运会、世锦赛等.在世界文化极速互动、互融时代,这种多元化竞技体育文化难以阻隔.
归化球员自带的西方式体育文化与理念,与中国举国体制模式塑造的文化思维是有冲突的.这种价值与文化的冲突,近年来在中国逐渐抬头并形成阶段式爆发.先前的篮球运动员王治郅、中期的网球运动员李娜、当下的游泳运动员孙杨、篮球运动员易建联等都发生过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乃至国家利益相冲突的事件.当然,由于运动员职业黄金期短,在有限时间博取最大、最高物质利益无可厚非,但事件的背后折射出东、西方体育文化理念的冲突与博弈.竞技体育文化西方式嵌入已然无法阻挡,对原有中国东方式文化冲击无法避免.如2010年前,中国职业赛场运动员纹身基本难觅,如今纹身几乎被视为运动员勇猛、个性张扬的标志.纹身不可怕,可怕的是这种风气与文化理念逐步散播到女子运动员、青少年运动员中去.我们不是禁锢运动员个性,有时反而在赛场某个时刻需要这种个性,但反对以个性为由突破传统优秀文化理念的上限和底线.归化球员所带来的西方式文化有其学习和借鉴的地方,但也必须警惕其过度自我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这种问题泛生出一些令人担忧的现象,如运动员泡吧、夜生活、不服从集体管理,甚至吸毒、嫖娼等恶性违法行为,已经超越了个人价值与集体价值孰先孰后的层面,对整个中国竞技体育文化都将产生无法预估的负能量.
3.2 民族体育情结的损伤
中华民族源远流长,民族文化更是博大精深,民族情结也可谓根深蒂固.中华民族伟大光荣的朝代史造就了民族优越感、自豪感.从古代四大发明到当代科学技术,“自力更生”似乎成为中华民族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世界标签.世界标签也让整个中华民族产生了浓厚的自我情结,无论是生产劳作、科技发明还是体育竞赛,民族情结总是支撑和鼓励着国人奋发进步.追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竞技体育发展史,从女排精神到男足冲进世界杯,从1984年第一枚奥运金牌到奥运奖牌榜前3名,中国竞技体育不断突破,几乎实现各种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自力更生”理念得到全面印证,民族体育情结至此形成.
归化球员虽是世界竞技体育趋势,但在中华民族优秀历史和民族体育情结的身影下,等同于“借他人力量实现自己目标和计划”,以“君子之国”著称的中国,能否坦然面对?当然,“移花接木”“拿来主义”“洋为中用”一向也是国人不断增强自身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但目标对象由“物”到“人”的转变,对国人来说则是一种民族情结的损伤.因为西方文化可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科学发明可以“拿来与借鉴”、运动技术可以“学习与共享”,但一股脑“连人带枪”全盘拿来就用,短时期内定然与千百年来中华民族积淀的民族情结格格不入,与国家几代领导人所倡导的“自力更生”似乎也难相适配.如毛泽东同志强调:“我们的方针要放在什么基点上?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叫做自力更生.”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的事情要按照中国的情况来办,要依靠中国人自己的力量来办.”习近平总书记也多场合强调:“伟大梦想不是等得来、喊得来的,而是拼出来、干出来的.”[9]虽然历经改革开放思潮,民众的社会心理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包容开放的社会心态被国人逐步接受,但在这样的一种文化氛围下,很难想象,当世界性赛场上出现“黑白双煞”为国争光的时候,国人是怎么样的一种心态[10].归化球员产生的多重影响,显然与当前社会不断弘扬的社会主流思想相左,它对国家民族体育情结的损伤,短期内无法得到抚平和愈合,利弊争论也将延续.
3.3 竞技体育基础的冲击
国家竞技体育未来的基础是青训,这是体育界公认的观点.无论如何夸赞归化球员对中国竞技体育发展的积极效应,现阶段,归化球员对浮躁的国家青训而言,都将产生一种全方位的负面冲击.坦而言之,利用规则的“拿来”且好用,比呕心沥血数年甚至数十年青训来得更为直接,代价小且效益大.提高归化球员地位,无形中即是拉低国家青训位置,即使出发点是为了促进职业内部竞争、提升各种战绩需要.但不能否认,归化法则对国内青年体育人才培养体系、职业俱乐部梯队建设的生态平衡都是一种有失公允的行为,尤其是对教练员、运动员、投资者等多方利益链条都有着难以估量的冲击甚至是破坏.国外也存在类似矛盾点,有研究表明,欧洲顶级足球俱乐部的球员招募策略似乎限制了本土球员的发展机会[11].以此角度而论,归化和青训可谓“天平秤端的两个砝码”,在各方面利益角逐下,砝码的比重似乎与中国竞技体育的未来甚至是命运难以割裂.必须承认,国外青训、联赛、人才培养体系等都明显高于国内水平,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也远高于我国.归化球员的存在对体育精神也产生一定的冲击,主要体现在对公平的威胁[12].一旦球员“归化法则”形成、泛化开来形成规模,加上多种族体育观念逐渐淡化,无论国内俱乐部联赛还是国家队比赛,归化球员只会越来越多,对中国竞技体育基础培训即青训的冲击力只会日渐增强.长期关注归化问题的中国资深体育媒体人田兵认为,归化犹如“作弊”,是一种急功近利的体现,有更高水平归化选手的情况下,本土选手难有出头机会,本土运动员的生存发展资源与空间也被挤占[13].当然,如果从国家竞技体育发展历程来看,竞技体育基础受到冲击也有着正的收益,即激励和促使国内青训提高横向比较标准,改进或改革青训理念、方法、手段等.但现阶段中国部分竞技项目青训之基原本就很薄弱,归化法则下,这些项目在青训信心、方向、职业态度等方面受到冲击幅度更大.
3.4 国家安全意识的潜在威胁
以欧洲为例,纵观归化球员对欧洲各国足球带去的贡献可以发现,欧洲各国归化球员如此频繁、广泛甚至泛滥成灾,主要有两大影响因素——历史背景及欧洲各国人口总量.历史上欧洲各国多民族群居现象较为普遍,严格意义上来说,在欧洲各民族自发流动性下,民族交往、互动成常态化,性格开放、豪迈,造就欧洲各国门第观念淡薄.一些球员实际上谈不上归化球员,其青训、居住、生活理念等与当地融为一体,具有强烈的自我归属感和荣耀感.此外,归化球员的情结背后是“白人优越”的种族情结,无论哪种运动,白种人总认为自身能够成为该项目的领跑者,在骨子里流淌尊耀的驱使下,欧洲各国放下身段和种族观念,希望通过利用其他有色人种的技术、力量、需求等,能为自己国家争得荣耀,以例证白色人种统治国家的正确性和优越性.当然,在多民族全球化交流背景下,这种观念有时得到隐匿或部分淡化,但白色人种 “生而优”的天生陶醉感里,内心的自我理念很难改变.
其次,从人口和宗教来看,如欧洲人口约7.28亿人,约占世界总人口的12.5%,是人口密度最大的一个洲.欧洲居民中99%属于欧罗巴人种即白种人,种族构成较为单一.除俄罗斯外,欧洲国家人口普遍较少,如西班牙仅有4 050万人口,2016年我国上海人口已达2 420万.很难想象,抛弃归化球员,仅凭纯粹、正统的西班牙人种,西班牙足球又如何位居世界前列?此外,欧洲各国居民多信奉基督教,少数居民信奉伊斯兰教,宗教信仰十分普遍和自由,国家和民族观念较强,这对于本国竞技体育发展和竞争十分有力,能够为国家体育竞技提供源源不断的强大精神动力.
从上述历史背景解析可以看出,纵然世界各民族已然融为一个看似和睦共处的大家庭,但由于白色人种对其他有色人种存在异己看法甚至歧视,加上两种社会制度的不同与抗衡,归化法则下各行业竞技体育归化球员对国家安全或将存在一定的潜在威胁,这也是国家公安部迟迟拿不出外籍球员落户中国籍准则办法的又一原因.其次,从中国一些职业联赛外籍球员表现来看,耍大牌、难管理等是外籍球员的共性特点,尤其是一些黑人运动员(这里不是排斥或种族歧视),与生俱来的宗教信仰、自由理念、标新立异等都让管理存在难度.加之文化背景、饮食习惯、国家概念、双国籍甚至多国籍等存在差异,让外籍球员产生他乡地域归属感从而萌发强烈爱国主义情怀,绝非唱唱国歌就能体现.美国移民问题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马克·克里科里安就认为,一个人的政治忠诚主要通过国籍来表现,成为两个国家的公民就像信仰两种不同的宗教,意味着两边都不尊重[14].最后,归化球员基本类属世界一流至二流球员之间级别,在本国无法找到关注感、自尊感、存在感,也无法实现心中预期经济价值和目标,从而引发归化行为,成为归化对象.而国外对户籍管理十分开放、自由度大,一旦归化球员出现水土不服、异乡思念、经济收益滑落等状况,他们难免脱离中国国籍重返母国.这对中国竞技体育生态发展是不利的,对国家安全利益也是一种潜在威胁.
4 建 议
4.1 适当引入,按需归化
互联网+时代,中国创造巨大物质文化的红利之一——全民精神文化意识、认知、氛围正发生阶梯式变化,显著特点是国人对金牌体育的意识正逐步淡化,金牌主义、竞技体育在与大众体育的较量中逐渐趋于平衡甚至略处下风.国人是不是真心实意需要归化球员实现金牌主义,归化的民声是什么,这都需要国家体育决策者及智囊团要做好先期民调调查,“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线仍具备现实指导意义.民意的倾向性是归化球员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否则,一堆归化球员代表俱乐部、国家队出战各种大赛,即使获取优异成绩,也很难赢得球迷及公众的认可.
4.2 逐步放宽归化范围,提高归化层次和标准
国家利益为重.以此为基础,球员归化应采取步步为营、脚踏实地模式,采取先近后远、先内而外原则,即优先归化具有中国血统的外籍优秀运动员,再面向普通型外籍运动员;先目标亚洲友好国家,后再扩大到其他国家.其次,提高归化球员层次标准,必须要有世界级球员,具有能够带动队伍整体水平或具有感染力、号召力的运动员为归化层次.目前,国内反对归化球员声音不小,假使能够归化梅西、罗纳尔多、詹姆斯、库里、费德勒等高光级别运动员,估计赞声一片.球员归化,归化法则的制定与实施,需要技能和情感并肩,以实现归化的初衷.
4.3 实施特事特办,附加国家特色
归化球员的利弊是显而易见的,在中国竞技体育部分集体项目发展滞缓时刻,归化法则总体呈现利大于弊的局面.实现球员归化则需要一整套完善的机制,这套机制上至国家政策的宣讲和支持,下至普通户籍的实施和管理,中间则是俱乐部和国家队之间的利益协调.由于涉及面较广,奥运会、世界杯等大赛日益临近,加上运动员职业黄金年龄较短,球员归化机制则需要一个单独又能彰显国家特色的路径,实质就是参照国外归化球员方法及管理,充分与中国实际国情相映照,特事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