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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完善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考

2020-03-02李丽张国平

安徽农业科学 2020年2期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障现状

李丽 张国平

摘要 通过对273名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的调查,分析了目前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比较了我国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实践探索,总结经验及其成效。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障;现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3.89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0)02-0253-04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0.02.073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Thoughts on Perfecting th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of New Professional Farmer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Rural Revitalization—Investigation on 273 Trainees

LI Li1,ZHANG Guo-ping2 (1.School of Politics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Soochow University, Suzhou, Jiangsu 215123;2.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Changsh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Changshu, Jiangsu 215500)

Abstract 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 of 273 participants in the training of new professional farmers,we analyzed problems and causes of the new professional farmers social security system;then compared the practical exploration of the new professional farmers social security system model, summarized the experience and effects. At last,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further improving th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of new professional farmers.

Key words New professional farmer;Social security;Situation;Problems;Countermeasures

黨的十九大提出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党中央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1]。实现乡村振兴,推动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发展,迫切需要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

2017年1月,《“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中明确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目标:提出到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总量力争超过2 000万[2],大幅度提高务农农民职业化程度;着力改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总体文化素质,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者占比赶超35%。《2017年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报告》显示,全国新型职业农民数量已达1 500万余人,比2016年多600万余人,农民职业化进程不断提速。2019年2月,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在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强新时代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建设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已成为中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人才振兴的重要突破口。

乡村振兴关键是要建设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而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基础性制度建设,无疑是建设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各地都在倡导通过培训教育提高农民素质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而与新型职业农民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甚少,现有的新型职业农民的文献研究主要集中于其内涵界定,培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定管理和培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等方面。笔者分析了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促进和完善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1 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内涵及其特征

1.1 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内涵

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一词最早出自美国1935年颁布的《社会保障法》,美国1999年出版的《社会工作词典》将社会保障定义为:“一个社会对那些遇到了已经由法律做出定义的困难的公民,如年老、生病、年幼或失业的人提供的收入补助[3]。”从广义上来说,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以及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等。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保险制度,构成了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主要内容。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为新型职业农民制定的社会保险、救助、补贴等一系列制度的总称。这里分析和探讨的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

1.2 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特征

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既具有社会保障制度的共性,同时又具有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特殊性。其主要特征有以下3点。

1.2.1 强制性。所谓强制性,指的是社会保险是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且社会保障的内容及其实施都是通过法律进行的。新型职业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要顺利实施,必须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法律效力越大,制度的强制性越明显。

1.2.2 责任分担。责任分担是社会保险的基本精神,我国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制度的筹资方式采用个人缴费与雇主资助相结合的模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都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模式。新型职业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的资金来源,除了个人出资外,也离不开雇主资助和政府的扶持。

1.2.3 保障性。由于我国实行城乡二元体制,农村与城镇的社会保障待遇存在明显差别。目前,虽然我国建立的新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但总体农民保障水平还比较低。新型职业农民是掌握一定知识和技能的现代农业的从业者,是农民中的“佼佼者”,因此,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保障水平应该高于传统的农民保障制度。只有建立与城镇职业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的面向新型职业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对新型职业农民才有吸引力,才能真正保障其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2 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

2.1 调查方法

常熟理工学院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中心作为委培单位,截至2018年底,已经开展了9期1 000余名职业农民的培训,培训对象包括种植类、水产类、果蔬类、园艺类生产经营型和服务型农民。2018年下半年,研究人员对其中273名学员进行了现场问卷调查,其中昆山籍学员68名,常熟籍学员205名。问卷内容主要包括农民的基本信息、知识素质结构以及社会保障现状。

2.2 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在273名被调查者中,有173名男性,占样本总量的63.4%,女性100人,占比36.6%;小学、初中文化程度者接近半数,拥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者占比29.7%。在年龄结构方面(图1),以青壮年为主,45岁及以下者占比60.81%。这充分表明有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劳动力愿意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在职业领域方面,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型的人最多,达到了一半,而从事农业专业服务型与农业专业技能型的人较少,尤其是农业专业技能型,只占比4%。被调查者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以出售农副产品为主,家庭成年劳动力人数在3人以上者居多,大都月均收入在3 000~3 999元,身体健康状况都比较好。知识素质结构方面,样本统计显示,90%以上的被调查者都能够阅读报纸图书、使用电脑。从总体来看,调查对象的知识素质还是比较高的。

《2018年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表明,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 500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 400元。可见,新型职业农民的收入大都位于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之上,但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尚有较大差距。

2.3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2.3.1 政策支持的力度不足。

对于是否想成为新型职业农民,样本中有24.91%的人明确表示不想。在不想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68人中,对于不想的原因也主要集中在没有实质性的支持政策;还有农民职业地位不高以及待遇没有吸引力这3个方面(图2)。政府政策支持的力度直接影响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的进程。

目前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扶持大都属于宏观引导层面,侧重于培训教育、创新创业、信息化建设等,并未涉及新型职业农民的社会保障。省级层面,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支持新興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也较少。2018年8月2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中提到:“鼓励将新型职业农民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顺畅衔接[4]”。这为省级层面支持职业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开了很好的一个先河,但还没有明确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

2.3.2 新型职业农民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差距较大。

在社会保障方面,城镇职工基本上都由单位帮其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且生育保险与工伤保险全部由单位承担;而目前大部分地区新型职业农民仍是遵循按各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且个人缴费比例较大。

(1)养老保险方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主要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构成,其中个人缴纳工资数额的8%,单位缴纳工资数额的20%;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由各省市自行规定的,国家并未统一规定。但是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要大得多,享受的待遇却低很多。从此次调查样本来看,71.2%的农民参与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有约8%的人参与了其他类型的养老保险。在参加养老保险的样本农民中,养老保险缴纳时间在3~10年以及10年以上者居多,分别占比35.2%和45.4%。养老保险缴纳数额集中在201~500元(图3)。就江苏来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上是个人缴纳,且投保档次较低,因此保障水平也不高(表1)。

(2)医疗保险方面。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也是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缴费比例分别是2%和6%。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也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但基本上是由个人承担所有保费,保费一般是定额或按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通常在100~200元。该研究调查对象中,农民主要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在95%以上,基本实现医疗保险的全覆盖。但因其缴费低,因此保障程度以及报销的力度远低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而且报销比例受医院等级影响,等级越高的医院报销比例越低。

2.3.3 对现有保障制度的满意度不高。

在“您认为按现行医疗保险制度能解决将来老年人的医疗费用吗”问题上,37.8%的样本农民认为基本有保障,而有36.0%和26.2%的人则认为“只能解决一小部分”和“只能保障一些小病,对大病无保障”。样本统计显示,28.7%的人对目前的医疗保险制度不满意。在对问题“您认为目前参加的养老保险能解决将来老年人的养老支出”的回答中,45.4%的样本农民认为只能解决一小部分。调查样本表明,25.3%的被调查者对目前参加的养老保险不满意。最后,在“您认为您目前的社会保障待遇与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待遇有差别吗”问题上,39.9%认为有很大差别,持基本一致或没有差别观点者只占10.1%和2.6%。总体来看,被调查者对当前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与实施情况满意度不是很高。

2.3.4 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认可度较低。

新型职业农民是以农业为职业,具有较高素质和一定专业技能、以农业生产及经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现代农业从业者。新型职业农民是与公务员、教师、医生、企业职工等一样的社会职业,但由于目前新型职业农民群体尚未成型,在农民心目中新型职业农民形象还未树立起来,大多数还停留在对传统农民的认知上。在“是否期望子女成为新型职业农民”问题上,77.7%的人都表示不希望子女成为新型职业农民,不希望子女大学毕业后能从事农业工作,这表明“农民”仍旧被认为是一种不体面的身份象征而非与其他行业同等的职业,农民职业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仍需著力推进。

3 我国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实践探索: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地方试点

3.1 昆山试点

2015年10月苏州市委办下发《苏州市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险补贴办法》, 明确社保补贴标准、认定条件和发放流程, 妥善解决了新型职业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的开户与缴费问题, 在全国首创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险补贴制度[5] 。2016年6月,江苏昆山170名新型职业农民领到了《新型职业农民证书》,有了这个证书,这些农民将被正式纳入社会保险体系、享受社保补贴,这也是全国首批被认定享受社保补贴的农民。根据《昆山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纳入社保体系的新型职业农民补助办法为:在新型合作农场职业农民岗位工作,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由昆山市财政给予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险种的全额社保补贴;以单位就业方式参保的定额补贴标准以最低社会保险缴费计算的单位缴费数额确定(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以灵活就业方式参保的定额补贴标准以灵活就业参保最低缴费数额的50%确定(含养老和医疗保险)[6]。这些举措可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在职以及退休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养老、医疗保障,真正做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苏州市自实行《苏州市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险补贴办法》以来,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日益壮大。2016、2017、2018年苏州市分别认定了1 049、1 400、1 562名新型职业农民。且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文化素养也在不断提高,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占比超过35%;队伍更加年轻化,45岁及以下者高达60%以上。如今,新型职业农民已逐渐成为苏州市现代农业建设的主导力量,助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振兴繁荣、农民增收致富。

3.2 德清县试点

2018年6月,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出台了《新型职业农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实施意见》,明确了参保对象、缴费手续以及待遇享受。规定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经相关部门认定并持有县农业局颁发的《德清县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本省户籍人员,可按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方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新型职业农民,其领取基本养老保险条件和基本养老保险计发标准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关规定执行,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享受医保待遇[7]。将取得认证的新型职业农民纳入社保体系中,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对接城镇社保政策。

据报道,目前德清县拥有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0家,家庭农场401家,规模经营6.67 hm2以上种粮大家28户,新认定生产经营新型职业农民2 100人[8]。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使得德清农业正在以一种全新的姿态向前迈进,成为越来越有奔头的产业。

4 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目前,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虽然普遍建立,但缴费基数较低、保障待遇不高,城乡社会保障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完善新型职业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其保障待遇是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三农”问题解决,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推动职业农民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制度的顺利过渡和制度衔接。新型职业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可按照新型职业农民的类型,分类别推进。在农业企业的从业人员可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制度;生产经营型或社会服务型的新型职业农民可按照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地方政府对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相应的参保补贴。通过不断提高对新型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补贴,使其与城镇职工获得相当的社会保障水平,解决新型职业农民长远发展的后顾之忧,落实新型职业农民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职业待遇”。为此,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过程中,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不断完善新型职业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

4.1 加快出台省级与国家层面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加强顶层设计,在省级与国家层面出台专门的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或者指导性文件,引导各市、县(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的支持政策,明确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障的范围内容、补贴办法、实施细则等。在大政方针上体现出对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视,体现出这一职业的优待,吸引更多的农民参加培训,申请认证,并给已经取得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吃上一颗“定心丸”。可借鉴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苏州试点和德清县试点,倡导各地进行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实践探索。

4.2 完善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新型职业农民作为一种“新型职业”,与其他职业地位同等,从业者具有更高的知识素养、技能;且农民这一职业与其他职业一样存在各种养老、医疗、住房、教育、失业风险问题,因此应建立与城镇企业职工一样的社会保险制度,实行和职工社会保险相似的筹资机制和同等的缴费比例,缩小个人缴费比例。让新型职业农民享受与职工同等的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新型职业农民与城镇职工在社会保障待遇方面的差别。

完善社会保险险种,将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失业保险囊括进来,为新型职业农民加固社会保障网络。一方面,可吸引更多的女性农民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减轻以往依靠男性劳动力承担家庭开支的单薪压力。另一方面,也将吸引更多的青壮年农民工、中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和科技人员,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逐渐实现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男女比例均衡化、年轻化、高素质化。

一套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新型职业农民来说,不仅仅是养老医疗问题的解决与保障,更是社会对于这一职业身份认可的重要标志和体现[9]。

4.3 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参保社会保障制度的财政补贴力度 加快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财政补贴的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城镇职业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地方政府对参保职业农民的补贴力度,使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水平达到城镇职工社会保障的平均水平以上,增加职业农民社会保障的吸引力。对中西部地区的职业农民,国家和省级层面可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给予专项补贴。

4.4 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参保的意识 目前,我国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对全体劳动者的制度覆盖,并且两种养老保险制度可以转移衔接,相关部门积极支持新型职业农民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农业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355号建议的答复》中明确指出,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存在政策性障碍,可按规定参加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10]。因此,相关部门应积极引导新型职业农民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参保的意識。对于已经取得认证的新型职业农民,引导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保制度。而对于尚未经过认证的新型职业农民,引导其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保等。

参考文献

[1] 代春瑶,黄玲.云阳县乡村旅游发展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9(5):230-231.

[2] 农业部.“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A].2017-01-22.

[3] 孟醒.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理论·机制·实践[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6.

[4]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EB/OL].(2018-08-02)[2019-03-05].http://www.gdhrss.gov.cn/gsgg/13922.jhtml.

[5] 齐乃敏,蒋平,崔艳梅.江苏省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J].安徽农业科学,2018,46(36):229-232.

[6] 朱新国.昆山170名新型职业农民“领证”系全国首批[N/OL].苏州日报,2016-08-04[2019-03-05].http://www.subaonet.com/2016/0804/1787616.shtml.

[7] 6月起,德清县新型职业农民可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啦!重点在这里[EB/OL].(2018-06-29)[2019-03-05].http://www.sohu.com/a/238456111_99934520.

[8] 改革开放 40年!德清新型农民唱响“希望的田野”[EB/OL].(2018-12-21)[2019-03-05].http://www.sohu.com/a/283794445_99934520.

[9] 成欣然. 天津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保障政策研究[D].天津:天津理工大学,2016.

[10]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355号建议的答复[A].201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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