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V”博主自爆“薅”大学图书馆“羊毛”
2020-03-02
中学生天地·高中学习版 2020年2期
2019年11月23日,“大V”博主“眸冷骨累的王马丁”发帖称自己十多年前在上海戏剧学院读书时,对学校图书馆里自己喜欢的古书,统统只借不还,按规定赔偿。他表示,在当时按图书标价的3倍(約10元)把这些书据为己有是“合理的价格”。
11月26日下午,上海戏剧学院的工作人员表示,事件当事人曾是上海戏剧学院导演系学生,于2000年入学,2002年因受学校处分而退学。
网友millyylj: 合理合规享受优惠和利用漏洞占便宜有本质上的区别。钻规则的空子,将珍贵的公共资源据为己有,这位“大V”竟然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网友-白色薯条27-: 丢失图书须以原价或更高的价格赔偿,制定这个借阅规则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提醒借书人妥善保管公共图书。
光明网: 公共资源的管理者对于规则的漏洞应及时补上。珍贵的古籍善本应该闭架管理,或开通电子数据库供读者检索、阅读。对于丢失或损毁的图书,可以要求读者自行购买原书进行赔偿。但是这些并不能保证不出现新的漏洞,如何能让道德对个人的约束更加有力,或许才是这一事件带给人们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