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研究新进展及未来研究方向
2020-03-02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
张培丽 阴朴谦 管建洲
2018年,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研究仍然表现出三大分支学科相对独立的突出特征,在关注传统研究重点的基础上,三大分支学科也分别针对各自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政策进行了研究和评估,取得了新的研究进展。
一、人口经济学
2018年,人口经济学的研究在继续关注劳动力流动、人口结构和人口政策的同时,重点对户籍制度改革绩效进行了评价。
(一)户籍制度改革绩效评价
201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以后,各地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推出了一系列的新举措,这些政策效果究竟如何,学者们对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中的不同政策措施进行了评价研究,基本都得出了户籍制度改革效果有限的结论。评价的主要政策有以下几个方面。
1.户籍制度改革路径。
长期以来,我国户籍制度改革主要遵循利益剥离和利益扩散两条路径,利益剥离路径的理论逻辑在于,由于户籍制度被不合理地强加了利益分配功能,因此户籍制度改革就是要把挂靠在户口上的一系列特殊福利和公共服务与户口类型剥离。利益扩散路径就是制度受益者范围不断扩大,新进入者获得预期利益的过程,很多户籍制度改革采用的蓝印户口、购房落户、积分落户等都是采取的这种路径。邹一南(2018)指出,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采取差别化落户和居住证制度并行的二元路径,延续了户籍改革的利益扩散和利益剥离模式。利益扩散模式和利益剥离模式均着眼于单个城市,其成功的前提是户籍利益差异主要在城乡之间。在户籍利益的主要差异转变为不同规模城市之间的情况下,两种改革路径都陷入误区:作为利益扩散式改革的积分落户演变为大城市“抢人(才)”大战,而改革原本的目标受益对象农民工被排除在外,造成人口红利和人口负债在大城市与小城市之间失衡配置,加剧城市发展差距;作为利益剥离式改革的居住证制度,使城市非户籍利益和户籍利益差距缩小,客观上提高了大城市的吸引力,促使流动人口进一步向大城市非户籍迁移,增加了改革难度。
2.城市积分落户政策。
积分落户政策为超大城市户籍改革的重要政策,其目标在于大城市人口调控。李竞博等(2018)指出,积分落户政策的实施表面上对流动人口落户超大城市提供了可能和途径,但实质上仍是选择性落户政策,只是为流动人口设定了新的落户限制条件,仅仅放开了高层次流动人口落户超大城市的条件,却依然在挤出低层次流动人口。他们以天津市为例考察发现,具有相对优势的城—城流动人口虽然仍是永久迁移人群的主体,但是其迁移比例正在下降,而乡—城流动人口并没有因积分落户制的门槛设定而回流户籍地或是迁出大城市,他们是事实性的永久移民。积分落户制依然是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的权宜之计,是不彻底的户籍改革政策。
3.户籍门槛制度。
城市户籍门槛仍然在新一轮的户籍制度改革中存在,一些大城市甚至设立了更高的“门槛”,侯新烁(2018)以地级市“市辖区”为样本,构建空间异质分析模型研究户籍门槛设置与人口城市化之间的联系发现,人为设置的户籍门槛对城市化产生抑制,而这一负向影响有多渠道效应:一是人力资本渠道。户籍门槛高虽然对流动人口的人力资本水平有筛选作用,但也会抑制潜在人力资本积累而抑制城市化。二是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户籍门槛有利于吸引人力资本从而有利于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提升。三是产业结构。高户籍门槛促进了产业结构变化,但同时抑制投资的城市化。此外,户籍门槛的作用具有空间梯度性,高户籍门槛在东部地区对城市化有更明显的抑制作用。
(二)人口流动
学者们继续深化了人口迁移、人口集聚等人口流动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拓展了人口流动的影响因素研究,并关注了高学历人才流动的新现象。
1.人口流动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关于人口迁移、人口集聚等人口流动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学者们从不同层面进行了研究。
第一,区域经济层面。杨东亮等(2018)区分了人口集聚和人口迁移的差异,利用2000~2015年31个省份的常住人口数据计算人口密度指标,证实我国人口集聚程度按照东—中—西依次降低且集聚程度不断提高,大部分城市仍有很充足的人口集聚空间。人口集聚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具有显著正向作用,其中对西部地区经济的影响最大。此外,人口集聚对提高集聚地区的城镇化率、人力资本水平和降低地区人口抚养比也有正向作用。
第二,劳动力配置效率层面。史桂芬等(2018)在内生人口增长模型框架下,将劳动力结构和人口迁移因素内生化,采用中国31个省份2001~2015年的面板数据实证分析发现,人口迁移促进不同地区的不同层次的劳动力不断流动,技术工人向经济发达地区集聚,使劳动力结构与劳动力需求结构相匹配,人口迁移通过优化地区间劳动力配置效率促进了经济增长。
第三,定量层面。周天勇(2018)将没有体制限制的经济增长各方面应有水平和实有状况间的差距界定为人口流动受阻导致的损失,测算认为,2016年迁移受阻造成的损失占当年全国居民总收入的11.29%,造成消费需求损失占当年居民消费总额的18.52%,劳动力被迫窝积于农村产生劳动力产业错配,造成的损失占当年GDP的12.13%。
第四,城市创业活跃度层面。叶文平等(2018)拓展了创业研究的经济地理和制度分析,从流动人口的视角揭示了不同地区之间创业活跃度的差异之谜。他们将异质性社会个体与企业家创业的职业选择假设引入垂直联系的自由企业家模型(footloose entrepreneur model with vertical linkage,FEVL)中,并采用我国56个城市2010~2014年面板数据实证考察发现,流动人口比例会提高城市创业活跃度,城市流动人口规模越大,创业活跃度越高。其中,较大的市场规模、较强的知识溢出效应与较低的中间品价格是城市吸引流动人口,特别是创业型个体的重要因素,这类流动人口对城市创业活跃度的提高发挥主要作用,同时,流动人口对城市创业活跃度影响还受到城市的市场化程度和互联网水平的正向影响。
2.人口流动的影响因素。
学者们在继续关注子女教育政策等影响人口流动的传统因素的同时,也将更多新兴因素纳入研究框架,进一步丰富了人口流动的影响因素研究。
第一,随迁子女教育政策。李超等(2018)利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发现,随迁子女教育政策改革、升学限制门槛低对流动人口有更大的吸引力,并且对农民工家庭的迁移距离有正向作用,其中异地高考试点对农民工流向影响最为明显,证实了教育供给水平高的沿海发达地区面临更大规模的流动人口压力。
第二,房价、子女教育和空气质量。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流动人口开始越来越多地将教育资源、居住条件和环境污染程度等因素作为迁移的考虑因素,李国正等(2018)在关注子女教育问题的同时,发现房价和空气质量也在影响人口流动。他们采用2012~2015年国家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结果,通过面板数据随机效应模型研究发现,房价提高、空气质量恶化都对居留意愿有显著负向影响,流动人口不仅关注房价,也越来越重视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而高等教育水平提高有利于提升流动人口居留意愿,显示了流动人口越来越注重随迁子女的教育质量。
第三,市场规模、地理距离、市场机会和工资。余运江等(2018)从人口流动的省际流动和省内流动两个维度分别研究人口流动的影响因素,发现市场规模对省际、省内流动都有显著影响,且这一影响作用随时间不断增强,其中第三产业市场规模对省际流动的影响持续增强,但对省内流动的影响则在减弱。市场潜能是省际流动最主要的影响因素,地理距离和就业机会也对省际流动具有显著影响,而影响省内流动最主要的因素是工资。
3.高学历人口流动。
作为人口红利最主要的载体——高学历人口流动开始受到学者们的关注,学者们主要从高学历的区域流动方面进行了研究。例如,童玉芬等(2018)基于“中心—外围”理论构建空间滞后模型测度京津冀高学历人口的空间集聚形成机制,发现以北京、天津为中心,河北为外围的高学历人口空间集聚格局已经形成,北京和天津不仅具有“虹吸效应”吸引高学历人口,同时也具有“溢出效应”促进河北相邻地区提高人口集聚力。张剑宇等(2018)利用吉林大学2013~2017年毕业生就业数据和地区经济数据实证研究发现,男性高学历人才流失明显高于女性,东北生源毕业生留在东北工作的意愿明显高于外地生源毕业生,本科生和硕士生相比于博士生更倾向于在毕业后离开东北,自然科学专业的毕业生在毕业后相比于社会科学毕业生也更不愿意留在东北工作,而想进入国有单位的毕业生大多选择留在东北。毕业生去经济发达地区就业的倾向在本科生和硕士生中更为强烈,东北地区较低的房价是吸引毕业生留下的重要因素。
(三)人口结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人口结构对经济影响的研究一直是近年来学界研究的重点,2018年学者们继续重点从人口老龄化角度深化人口结构对经济增长各方面影响的研究。
第一,对整体经济增长的影响。围绕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学者们进行了大量实证研究,但却得出了截然不同的结论。齐红倩等(2018)指出,之所以存在比较多的分歧,理论上的原因主要在于人口老龄化因素和经济增长要素的多元性,使得人口老龄化影响经济增长的机制是复杂的、路径是多维的;实证上的原因主要在于,大多学者采用一些线性模型,且衡量指标选择不统一。为此,他们使用面板平滑转移回归模型(panel smooth transition regression model,PSTR)在非线性框架内进行实证检验,发现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非线性的,且存在显著的门槛特征,在我国当前阶段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增长影响是正向和积极的,表现为倒“V”型曲线关系。此外,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存在严重的区域不平衡性和滞后效应。
第二,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部分学者认为人口老龄化对产业结构升级存在负面影响。如赵春燕(2018)运用门槛回归模型,利用1998~2015年30个省份的省级面板数据实证研究发现,总体上我国人口老龄化水平对产业结构升级存在负向影响,且存在显著门槛效应。在跨越人口城市化率、平均人力资本积累和高学历人力资本积累的门槛值后,老龄化对产业结构升级有正向作用,但我国仅有北京、上海等四个省份“跨过门槛”,说明我国仍处于人口老龄化对产业结构影响的初级阶段,老龄化阻碍了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然而,也有部分学者认为人口老龄化对产业结构升级存在正向影响。如逯进等(2018)考虑人口迁移与老龄化的交互作用,利用1993~2015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发现,人口老龄化对产业结构存在正向影响且影响强度随着人口迁移逐渐增强。随着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人口迁移对产业结构的边际作用由负转正且正效应逐渐增强,其内在机理在于:人口老龄化促进了人力资本积累,倒逼企业提升技术和人力资本从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同时也通过降低劳动生产率、增加社会保障负担和挤出科教支出等途径对产业结构升级产生负向影响。
第三,对储蓄率的影响。李超等(2018)指出,根据生命周期消费理论,老龄化会导致负储蓄增大,储蓄率下降,而根据第二次人口红利理论,老龄化将由于预防动机而使储蓄率上升,他们利用2010~2014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面板数据实证研究发现,老龄化显著提高了中国微观家庭储蓄率,且这一正向影响在收入水平较低的家庭和农村、中西部地区更为显著,证明预防动机对储蓄率的正效应大于生命周期消费模式的负效应,中国收获了第二次人口红利。此外,老龄化对储蓄选择和储蓄规模都有显著正向作用。王树等(2018)通过引入双向代际因子对四期戴蒙德模型进行动态演化分析,利用1997~2015年省级动态面板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发现二次人口红利理论在我国适用,少儿抚养比对储蓄率有负向作用,而老年抚养比对储蓄率有正向影响。随着收入增长,少儿抚养比对储蓄率的负效应持续减弱,老年抚养比的正效应则不断增加。
第四,对宏观政策调控有效性的影响。李建强等(2018)在标准新凯恩斯理论框架内引入年龄异质性行为人主体,保留财富分配转移常用的跨期迭代模型(Overlapping Generations Model,OLG)实证研究发现,人口老龄化使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下降。财政政策方面,人口老龄化除了加重财政养老负担外,更损害财政刺激效果和财政绩效质量,压缩财政政策发挥空间。货币政策方面,老人主导的社会对通货膨胀率的容忍度下降而使得利率调整更易逼近下限,加大货币政策操作难度,被迫提高非常规货币政策使用频率。
第五,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叶小青等(2018)针对不同地区的异质性,通过构建交互效应动态面板分析模型,利用1999~2016年31个省级数据的实证检验发现,老年抚养比与房地产价格的关系在东部地区呈负相关关系,在中部地区则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在西部地区不具备统计上的影响。原因在于东部地区财富主要集中在中青年群体手中,而中部地区老年群体拥有的财富占主要地位。总体来看,我国房地产市场尚未出现明显泡沫,但泡沫风险仍然存在,其中东部地区风险最大,此外房地产政策可以有效抑制过热房地产且存在地区异质性。
(四)“二孩”政策效果评估与预测
“单独二孩”和“全面二孩”的“二孩”政策目前基本具备了评估政策效果的条件,为此学者们对新的人口政策实施效果进行了评估和预测。
1.新人口政策效果评估。
第一,“二孩”政策对未来人口数量的影响。学者们对“二孩”政策实施效果的实证研究大部分都得出了政策“遇冷”的结论,主要表现为家庭生育意愿不高。例如,靳卫东等(2018)建立了关于城乡家庭生育政策的成本收益模型,基于家庭微观调查数据发现,农村家庭生育成本迅速增加对其生育意愿产生明显负向影响,城镇家庭的生育成本压力缓慢下降,“二孩”生育意愿小幅增长,从城乡两方面因素综合来看,总体意愿生育水平呈下降趋势。付文(2018)选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hinese General Social Survey,CGSS)数据对“二孩”意愿偏低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发现,“二孩”政策“遇冷”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生育成本增长、生育观念转向重质而不是重量、无人照看、政策尚不健全、教育水平升高和城市化。然而,石人炳等(2018)在对生育政策“遇冷”的含义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利用2013~2017年湖北、湖南两省的总和生育率数据调查发现,生育政策调整的近期效果明显,但生育政策调整的中长期效果不能适应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要求,不改变现有政策的情况下中国将进入人口总量快速缩小、人口结构老化严重的社会。
第二,“二孩”政策对未来经济增长的影响。王浩名(2018)研究发现,0~9岁出生人口增加经过大约15年后会对经济产生促进作用,也使储蓄、个人工作时间、利率和通货膨胀出现明显变化,有利于促进投资的快速提高。“二孩”政策保证20~29岁年龄组有充足数量的人口以促进经济长期增长,30~39岁、40~49岁和50~59岁年龄组人口结构转变则在中期(15年左右)促进经济增长,从长期(20年左右)来看这三组人口结构转变不利于经济发展。
2.“二孩”政策对未来人口结构的影响预测。
王浩名(2018)根据2015年《中国人口与就业统计年鉴》和2010~2014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以及中国家庭幸福感热点问题调查等相关数据,估算“二孩”政策下潜在受益育龄妇女人数和生育意愿,从而预测了2016~2036年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研究发现,由于“二孩”政策的激励,0~9岁出生人口在2016~2020年增长较快,该年龄组人口比重提高较快,2020年后增速有所下降,但总体仍然表现为上升趋势;主要年龄组人口比重出现波浪式变化,其中20~29岁年龄组人口比重波浪式上升,30~39岁和40~49岁年龄组人口比重波浪式下降;60~69岁高年龄人口组波浪式上升;70岁及以上年龄组人口比重波浪式变化,但基本稳定。
茆长宝等(2018)通过对0~14岁少儿人口和65岁以上老年人口在“二孩”政策下的变化进行场景模拟分析,2018~2050年少儿人口经历增长、迅速减少、缓慢减少三个阶段,整体呈现明显下降趋势,而老年人口整体上经历增长、短暂平稳、增长、平稳四个阶段,中国未来将不可避免地进入超少子化和超高龄化状态。前者约出现在2030年前后,而后者将于2037年前后出现,中国将在2028年前后进入少子老龄化社会,并将在2050年前进入超少子化、超高龄化并存的人口年龄结构状态。
二、资源经济学
能源、水资源和矿产资源仍然是资源经济学关注的重点,同时,学界对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研究更加深化和系统化。
(一)能源
关于能源问题的讨论,仍然主要集中在能源需求和能源效率两个方面,但研究的具体内容和重点发生了明显变化。
1. 能源需求。
关于能源需求的研究,从过去单纯测算未来能源需求变动,转向通过更加客观地分析判断未来能源需求变动方向,以提高能源政策的合理性。为此,学者们将经济发展阶段、不同行业的能源回弹效应、金融因素纳入能源需求研究模型,完善了能源需求研究的分析框架。
第一,将当前所处阶段纳入能源需求研究分析框架。2012年以后,我国煤炭需求增长与经济增长出现背离,对该现象给出合理解释就能够更准确地预测未来对煤炭的需求,从而对未来的能源和环境政策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林伯强等(2018)以投入产出方法建立经济增长的结构变动与能源需求相关联的模型,研究发现,煤炭需求增长在2012年后慢于经济增速,主要是因为受经济周期影响大的固定资本形成减少造成的。如果中国经济维持中高速发展,煤炭需求可能仍需要保持较高增速。产业结构变动以及非化石能源对电煤的替代都会导致煤炭需求的变化,更快的低碳转型将可能以一定程度的“去工业化”为代价。因此,不同情景的资本形成增长存在很大差异,会对长期经济增长造成影响。因此在制定能源与环境政策时,需要考虑到中国所处的发展阶段,注意能源、经济和环境之间的平衡。要避免过快地“去煤化”,煤炭“去产能”需要考虑未来煤炭需求,避免大量产能永久性退出可能造成的“矫枉过正”。
第二,将不同行业能源回弹效应纳入能源需求分析框架。能源回弹效应,即由于能源效率提高而促进经济增长所增加的能源需求与理论节能量之比。冯烽(2018)考虑到行业间经济联系和结构变动对能源效率的影响,通过编制1997年、2002年、2007年和2012年价值型能源投入产出可比较序列表,发现1997~2012年整体经济能源回弹效应并不强,能源消费量增长主要是由于经济规模的快速扩张,提高能源效率仍将是未来很长时间重要的节能降耗手段。由于能源回弹效应具有明显的行业异质性,节能减排政策的制定应当根据综合能耗和能源回弹效应的行业异质性,从整体经济结构的角度对不同行业采取不同的节能减排政策。
第三,将金融发展水平纳入能源需求分析框架。陈志刚等(2018)利用1997~2015年我国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将金融发展水平分为信贷规模、证券市场融资规模、金融业竞争程度和外国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规模四个维度,通过门槛回归模型实证分析金融发展对能源消费的影响和渠道,发现随着经济增长水平上升,信贷规模和金融业竞争程度对能源消费影响呈倒“U”型,证券市场融资规模对能源消费存在负向影响,FDI规模对能源消费影响则保持正向关系。从影响渠道来看,经济增长渠道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技术创新渠道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2.能源效率。
对能源效率的研究不再主要集中于影响因素,而是对能源效率的测度方法和相关产业的能源效率进行分析,以使研究结果更加科学合理,从而对节能降耗提出更有效的政策建议。
第一,改进能源效率测度方法。李双杰等(2018)认为,当前测算能源效率存在大量使用单要素指标和选取的投入产出指标存在遗漏或重复两大问题,他们将投入要素间的组合、替代纳入分析框架,并调整了选取指标,选择投入导向的DEA模型对全要素能源效率测度方法进行了修正,构建了一套新的能源效率测算指标体系。他们利用中国30个省份2005~2015年面板数据对修正方法进行实证检验发现,修正后的全要素能源效率测算方法得到的结果与单要素指标体系测算结果存在较大差异,2005~2015年大部分省份的工业全要素能源效率逐步上升,证明能源利用效率的广泛提高。为此,他们指出,在涉及工业的节能政策中不宜过分强调能源生产率或能源强度等单要素指标,应当使用全要素能源效率指标,注重产业结构升级的节能效果和全要素能源效率提升的节能效果,并依靠全社会整体节能。
第二,国际贸易细分行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响。刘叶(2018)也运用能源全要素能源效率指标,将国际贸易细分为中间产品进口、中间产品出口、非中间产品进出口等分别验证了其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响,发现行业国际贸易总量、出口总量和进口总量与能源效率之间均不具有显著相关关系,但是中间产品进口总量和中间产品出口总量与能源效率之间具有显著的相关关系,前者呈正相关关系,后者呈负相关关系。意味着我国中间产品出口落入“污染天堂假说”陷阱,而中间产品进口却有助于提升能源效率。
(二)水资源
关于水资源问题的研究,学者们主要集中在继续从不同角度深化水资源对经济增长的制约和水资源利用效率的区域收敛性研究上。
1.水资源对经济增长的约束。
第一,对城镇化的约束。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水资源逐渐成为约束城镇化进程的因素之一。秦腾等(2018)以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为研究对象,选取1998~2015年的面板数据对城镇化进程中水资源约束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在水资源充沛的沿长江地区,水资源对城镇化的约束依旧存在,年均城镇化发展速度由于水资源约束降低了0.6%。在11个样本省市中,上海和浙江城镇化未受到水资源的约束,江苏、重庆和云南表现出较强的约束特征,可能是由于水资源利用效率低和无序城镇化,安徽、贵州等省份表现出较弱的水资源约束,受约束地区分布表现出明显的空间集聚效应。
第二,工业活动相对性缺水。武萍等(2018)将人均水资源丰富的青海作为研究对象,界定了生态水资源基尼系数的概念和计算方法,测算出2015年青海水资源与农业产值、工业产值、人口的生态水资源基尼系数分别为0.6763、0.7956、0.7421,反映出水资源与各行政区的农业产值、工业产值和人口匹配极不平衡,表现出相对性缺水。不同行政区的水资源分配与其人口规模不匹配,而工业活动是导致水资源空间分配不平等的主要因素。
2.水资源利用效率的区域收敛性。
大量的研究都认为不同地区的水资源利用效率存在明显差异,如丁绪辉等(2018)估算了2003~2015年各省份水资源利用效率后发现,水资源利用效率总体上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U”形发展趋势,研究时限内绝大多数省份水资源利用效率均有大幅度提升,但东、中、西部水资源利用效率存在显著差异,京津沪等省份水资源利用效率最高,西北省份效率最低。但是关于不同地区间水资源利用效率是否具有收敛趋势,学者们的研究存在明显分歧。
有的学者认为,区域间水资源利用效率差异呈现不断收敛的趋势(丁绪辉等,2018)。例如,周迪等(2018)选用2003~2015年我国31个省份的用水量和GDP数据研究证明,我国区域水资源利用效率表现出明显的俱乐部趋同现象,低水平、中低水平、中高水平和高水平四类不同俱乐部间流动性较低,水资源利用效率存在空间溢出效应,即邻近地区较高的水资源利用效率对本地区用水效率提高有正向影响,邻近地区用水效率较低则有负向影响。
然而,也有学者认为,区域间的水资源利用效率不存在收敛特征。例如,刘钢等(2018)以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2013年的截面数据为例,用水足迹强度反映省市的水资源利用效率。研究发现,长江经济带各省市水足迹强度具有显著的空间分异特征,上游地区除云南外,水足迹强度从西到东呈递减格局,中游从西到东呈平缓格局,下游水足迹强度波动剧烈。长江经济带各省市水资源足迹强度差异较大,不具有显著的集聚特征,这种空间分异特征主要来源于区域内差异。马剑锋等(2018)从区域农业用水效率空间溢出效应影响因素的角度,一定程度上为区域间的水资源利用效率不存在收敛特征提供了一种解释。研究发现,在东部地区,其他省份的技术进步对本省份农业用水效率有显著的正向空间溢出效应,但其他省份的效率赶超对本省份有显著的负向空间溢出效应。在中部地区,其他省份的技术进步通过地理距离临近模式存在显著正向影响,在西部地区其他省份的技术进步存在显著正向影响,并且溢出效应随经济发展水平的接近而增强,在中西部地区其他省份效率追赶的溢出效应均不显著。
(三)矿产资源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越来越多的矿产资源进入学者的研究视野,2018年学者们对铬矿和相关稀有矿产资源需求进行了预测。
1.铬矿需求预测。
铬矿是一种重要的战略性矿产资源,然而当前我国铬矿的国内供给远小于国内需求,因而对于铬矿的相关研究相当重要。郑明贵等(2018)基于1997~2016年的统计数据,运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对我国铬矿需求影响因素进行选择研究,发现不锈钢产量、经济增长率、工业化率和人民币汇率是影响我国铬矿需求的主要驱动变量,我国2020~2030年的铬矿需求量将逐年递增,2030年将达到4174万吨。
2.不同种类矿产资源需求预测。
成金华等(2018)分别构建了26个国家铁矿石消耗与产业结构之间的面板门限回归模型和中国铁、铝、铜、铅、锡、锌六种金属矿产与产业结构之间的门限模型,发现产业结构变化与矿产资源需求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多重作用机制,随着产业结构不断升级,矿产资源需求的品种正在逐渐增多,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矿产资源需求由传统大宗矿产资源逐渐转向稀有矿产金属资源。在产业演进过程中,不同矿产资源先后出现拐点,大宗金属铁、铝、铜与第二产业的拐点先到达,并且铝与铜出现了第二次拐点,此后铅、锡等金属的拐点也先后到达,目前锌与高技术产业之间的门槛效应尚未到来。
(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2018年学界对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进行了大量研究。杜文鹏等(2018)对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知网”收录的围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为研究核心的295篇文章进行综合分析后指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技术体系的基础框架已经形成,但编制的方法论及框架体系还处于探讨期。围绕着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学者们以水资源、森林资源和土地资源等为例进行了深入探讨。
1.自然资源资产和负债的内涵。
石薇等(2018)对自然资源资产和自然资源负债进行界定,认为只有进入经济体系、参与经济过程的自然资源才具有相应的自然资源负债,自然资源负债是由于经济主体对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耗而导致的一种现时义务。
陶建格等(2018)指出,自然资源具有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其所有者权益主体应该包括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因此自然权益包括生态权益和经济权益。自然资源负债的产生是由于资源过度损耗、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既有人为因素,也有自然因素,是经济社会为了补偿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而需要付出的经济代价。
闫慧敏等(2018)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定义为:在过去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因自然资源过度消耗和生态环境破坏形成的核算主体的现时义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应该包括资源负债和环境负债两个部分。
2.自然资源资产负债的界定标准。
关于自然资源资产负债的界定标准,学者们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研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从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两个方面来界定。闫慧敏等(2018)认为,应该从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自然属性界限和国家政策红线两个方面来确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核算的方法。陶建格等(2018)也指出,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关资源功能规划和生态约束红线可以作为自然资源权益与负债的界定标准,自然资源资产首先满足资源生态权益要求,其次满足资源经济权益。当自然资源资产低于界定标准时,产生自然资源负债。自然资源负债无法由自然资源偿付,自然资源负债是经济社会系统中需要进行资源保护和资源修复的活动,需要经济利益流出来偿付。
第二,从可持续发展和非经济效益的最大可开采量方面来界定。石薇等(2018)指出,不同自然资源的负债临界值确认方法不同,他们以林木资源为例,认为其负债临界值应为兼顾林木可持续发展以及非经济效益的最大可开采量,将超过最大可开采量的消耗量确认为自然资源负债。根据自然资源资产客观存在和参与经济过程的两种形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也具有两种形式,并且两者之间存在钩稽关系。
第三,从环境成本核算角度来界定。吴琼等(2018)从环境成本核算角度出发,提出了基于虚拟治理成本和污染扣减指数的环境负债核算体系,并利用浙江省湖州市2010~2015年的数据进行了核算验证。2010~2015年湖州市污染治理实际投入大于治理欠账,污染扣减指数呈下降趋势,环境负债为45.67亿元。
第四,从资源承载能力角度来界定。薛智超等(2018)以土地资源承载能力为标尺,通过新增建设用地的人口承载效率和新增建设用地的GDP承载效率两个指标,衡量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城市的当前承载状态、多数城市的平均承载状态和由少数城市体现的潜在承载能力,并以多数城市的平均承载状态指标值作为判断建设用地扩张合理性的依据,进而界定土地资源过耗的核算阈值,建立起土地资源承载力与负债表之间的有机连接,建构了以土地资源承载力为标尺、具有地域针对性和发展阶段针对性的负债核算技术。
三、环境经济学
2018年,环境经济学在继续深化环境污染和碳排放的影响因素基础上,对习近平新时代绿色发展理论、绿色发展水平,以及环境规制政策效果进行了深入研究。
(一)绿色经济发展水平
在绿色发展的大背景下,学者们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对绿色经济发展水平进行了评估,并实证研究了绿色经济效率的影响因素。
1.绿色经济发展水平评估。
第一,区域绿色经济发展水平。王勇等(2018)基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原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发布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对中国大陆除西藏以外的30个省份2013~2016年的绿色发展状况进行评价,发现我国整体绿色发展水平呈上升趋势,中国省域绿色发展存在较为明显的地域性差异,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沿海省份和生态禀赋较好的西南省份绿色发展指数较高。在空间分布层面,绿色发展呈现“俱乐部”收敛特征,主要是源于增长质量的空间集聚以及生态保护的地域性差别。东部和中部省份的绿色发展提升趋势要快于西部省份。邢贞成等(2018)将生态足迹指标纳入全要素分析框架实证分析2000~2014年中国区域的全要素生态效率发现,中国及其中部的全要素生态效率呈现“先下降,后波动”的变化趋势,东部的生态效率呈现出“先下降,后上升”的“U”形变化趋势,西部的生态效率在整个研究期内基本都呈现下降趋势。中国全要素生态效率的地区分布大体呈现由西北向东南逐步提升的态势,河北、河南、山东等省份由于区域间的污染排放转移而出现生态效率塌陷现象。龚新蜀等(2018)运用Super-SBM模型测算中国省域生态效率水平发现,中国区域生态效率在样本期内呈不断恶化的趋势,并表现出较强的空间依赖和空间分异,总体呈东—中—西梯度递减的空间分布格局。可见,学者们对不同区域的绿色发展水平以及变动趋势仍然存在不同意见。
第二,工业绿色发展效率。陈瑶(2018)将研发R&D引入环境方向性距离函数(Directional Distance Function,DDF)模型中,评估国内不同区域工业绿色发展效率,发现相较于传统要素,我国工业绿色发展的创新要素利用效率更高,但波动程度较大。东部地区的工业绿色发展创新效率均值达到0.91,远高于其他经济区域。
2.绿色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因素。
第一,技术进步。胡安军等(2018)以2005~2015年中国30个省份为样本,运用系统广义矩方法(SGMM)识别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对绿色经济效率的影响,发现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对绿色经济效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且两者之间存在“U”型关系,目前中国处于“U”形曲线拐点的右侧阶段。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对绿色纯技术效率与绿色经济效率的作用机制一致,但对绿色规模效率仅具有线性作用关系。多样化集聚对绿色经济效率的影响显著为正,而专业化集聚对绿色经济效率的影响显著为负。陈瑶(2018)从工业绿色全要素增长率角度实证研究也发现,技术进步在2009~2013年期间对工业绿色全要素增长率提升作用显著,2013年以后技术效率的贡献作用更大。全国及中东部地区的R&D投入强度对工业绿色发展效率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而R&D投入规模以及R&D成果转化因素则产生负向影响。刘钻扩等(2018)测评“一带一路”沿线重点省域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GTFP)也发现,“一带一路”沿线中国重点省域GTFP发展现状总体较好,技术进步是主要动力。“一带一路”建设对沿线重点省域的GTFP和技术进步均起到了显著促进作用,影响净效应分别达0.138和0.156,但研发投入对沿线重点省域的GTFP和技术进步主要表现出抑制作用,但不显著。
第二,市场分割。孙博文(2018)等利用长江经济带2003~2014年的城市面板数据研究发现,商品及要素层面的市场分割对绿色增长效率存在非线性的影响关系。商品市场分割存在影响绿色增长效率的倒“U”型关系,97%的样本表现为市场分割对绿色效率的抑制作用。劳动力市场分割与资本市场分割均存在影响绿色增长效率的“U”型关系,分别有100%样本及87%的样本表现为对绿色增长效率提升的抑制作用。龚新蜀等(2018)也指出,地方保护主义引致的市场分割导致资源扭曲错配,技术进步缓慢,不利于生态效率的提升。
第三,外国直接投资。龚新蜀等(2018)实证考察发现,外国直接投资(FDI)对生态效率的直接效应为负,间接效应为正,表明FDI对本地区生态效率的效应为负,但对邻近地区具有较强的正向空间溢出效应。然而,随着市场分割程度的提高,限制内资企业获取FDI技术效应的能力与动力,抑制FDI对生态效率的正向溢出效应。邢贞成等(2018)则认为,外资规模对全要素生态效率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
第四,金融发展。葛鹏飞等(2018)使用“一带一路”的跨国面板数据实证研究表明,金融发展与GTFP负相关,基础创新能够缓解金融规模对绿色发展的负作用,基础创新和应用创新虽能有效弱化金融发展对GTFP的抑制作用,但会加剧金融深化的不利影响。
第五,环境规制、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贸易等。邢贞成等(2018)研究发现,全要素生态效率与环境规制呈“U”型关系,加强环境规制在长远上有利于生态效率提升,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均对全要素生态效率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刘钻扩等(2018)对“一带一路”沿线省域的研究发现,经济发展与GTFP表现为“U”型关系,沿线重点省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与GTFP表现为负相关,沿线重点省域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贸易对沿线重点省域的GTFP当前主要表现为负效应,原因是受限于沿线重点省域不合理的贸易结构和研发与经济水平的掣肘作用。
(二)环境污染
环境污染仍然是学者们研究的重点,学者们主要围绕环境污染的影响因素尤其是空气污染的影响因素展开研究。
1.收入差距对环境污染的影响。
占华(2018)将收入差距因素引入环境污染影响因素研究,利用1997~2014年的省际面板数据,重新研究了引入收入差距因素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假说的适用性。结果发现,考虑收入分配效应后中国的EKC假说依旧成立,长期内污染排放随人均收入增加而下降的趋势较为明显,收入差距与环境污染间存在稳健的倒“N”型非线性关系。总体上收入差距增加不利于环境质量的改善,收入差距的环境效应有着显著的区域异质性。一方面,东部地区呈倒“N”型关系,西部地区为单调线性关系;另一方面,低收入差距地区的收入差距与污染排放也呈倒“N”型关系,高收入差距地区收入差距扩大反而有利于环境质量改善。人均收入与环境管制是收入差距对环境发挥影响的可能途径。
2.空气污染的影响因素。
第一,重点行业。刁贝娣等(2018)以2000~2014年省域PM2.5浓度及相关重点行业为研究对象,实证分析行业驱动因素的时空异质性,发现不同行业PM2.5的影响系数演化趋势特征鲜明。从时间上看,火力发电行业与钢铁行业前期变化显著,后期逐渐趋于稳定,水泥、建筑行业的系数则在不断增加后趋于稳定,采矿行业的影响系数不断减小,供暖行业先减小后增加。从空间上看,不同区域的各产业拟合系数存在空间异质性和空间集聚效应,并表现出与产业重心相应的空间分布格局。火力发电行业较多的影响东部各省,钢铁行业则显著影响着中西部主要的产业转移接收地,水泥行业对各省域的影响系数有正有负,而余下的建筑业、供暖业和采矿行业的影响则表现出区域特色。
第二,产业协同集聚、贸易开放。蔡海亚等(2018)基于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集聚的研究视角,构建空间计量模型和面板门槛模型,实证考察产业协同集聚、贸易开放与雾霾污染的内在联系,发现协同集聚对雾霾污染存在明显的改善作用,在剔除了加工贸易进行修正后,贸易开放对改善雾霾污染发生实质性的转变。协同集聚与贸易开放交叉项对雾霾污染存在负向影响。贸易开放与协同集聚随着时间的推移作用从不显著变得显著。贸易开放与协同集聚对雾霾污染的作用因两者发展的不匹配而存在门槛效应。
第三,轨道交通、快速公交系统(Bus Rapid Transit,BRT)。高明等(2018)利用断点回归方法,实证考察2014~2016年全国新开通的40条轨道交通线路与24条BRT线路对空气质量指数(AQI)的影响,发现轨道交通、BRT的开通对空气质量具有显著且稳健的改善作用,而且这种作用大小随城市异质性、交通规模与模式特点的变化而变化。
(三)碳排放
1.碳排放的影响因素。
第一,产业结构的合理化、高级化。孙攀等(2018)基于1999~2014年中国30个省域的面板数据考察发现,产业结构合理化、高级化均能促进碳排放减少,特别是产业结构高级化对碳排放减少的影响更为强大。由产业结构合理化、高级化引致的碳排放空间溢出效应较为显著。张琳杰等(2018)利用1997~2016年长江中游城市群3省31个城市的面板数据研究发现,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产业结构高级化相较于产业结构合理化对碳减排的效果更好。
第二,国际垂直分工。王敏杰等(2018)采用45个国家(地区)1998~2013年的数据研究表明,国际垂直分工对于碳排放的影响是非常复杂的,直接效应系数为0.1313,一国(地区)直接参与国际垂直分工程度的提高会增加本国(地区)的碳排放。而间接效应的系数为-0.3474,显著为负,即邻国(地区)参与国际垂直分工会减少本国(地区)的碳排放。而从世界总体情况看,国际垂直分工会减少世界总体的碳排放。
第三,对外贸易模式。余丽丽等(2018)利用GTAP数据库实证分析贸易模式效应对中国碳排放净转移的影响程度,研究表明,2004~2011年中国对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始终是“污染避难所”决定的污染密集型出口模式,中国与发展中国家贸易的碳排放转移效应并不显著,贸易模式效应对中国对外贸易碳排放顺差的影响逐渐削弱。
第四,要素市场扭曲和外国直接投资(FDI)。张琳杰等(2018)以长江中游城市群为对象的研究表明,外商直接投资的增加会导致该区域碳排放量的增加,存在“污染避难所”效应。刘海云等(2018)利用中国2004~2015年30个省份的数据,实证检验要素市场扭曲背景下双向FDI影响碳排放的规模效应也发现,外商直接投资(IFDI)会通过规模效应显著促进地区碳排放的增加,且要素市场扭曲和对外直接投资(OFDI)会通过促进IFDI的增加而加剧这一正向影响。但是,OFDI会通过规模效应显著抑制地区碳排放的增加,对于全样本和低经济发展水平组,要素市场扭曲对OFDI的影响不显著,但却会显著促进高经济发展水平组的OFDI,说明要素市场扭曲会通过促进OFDI而抑制地区碳排放;从全样本和低经济发展水平组的估计结果来看,IFDI也会通过促进OFDI而加强其对碳排放的抑制作用,但在高经济发展水平组,IFDI的增加则会显著抑制OFDI。
第五,财政分权、地方政府竞争。田建国等(2018)通过空间溢出效应理论实证分析财政分权和地方政府竞争同碳排放的关系,发现财政分权同碳排放总量水平正相关,财政分权的空间溢出效应为正;地方政府竞争在碳排放问题上存在“趋良效应”;财政分权和地方政府竞争的空间溢出效应具有相似性。财政分权和地方政府竞争都是主要通过空间溢出效应来影响碳排放总量水平。
第六,银行信贷。吴姗姗(2018)基于增长模型证明银行信贷通过两种途径影响碳排放:一是作用于经济增长影响碳排放规模;二是作用于技术进步影响碳排放强度。她利用2000~2014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发现银行信贷促进人均GDP增长,对碳排放产生规模效应,同时对碳排放强度的影响显著为负,产生技术效应。工业贷款对碳排放强度的影响却显著为正,其技术效应不明显,规模效应主导碳排放变化,但是当信贷量达到一定规模时,技术效应的减排效果异常显著。
2.碳减排路径。
2018年,学者们从新角度提出了减少碳排放的新思路,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优化碳排放责任和额度分配。张同斌等(2018)重新测度15个代表性经济体的碳排放共同责任后发现,发达国家的共同责任碳排放量高于其生产端责任碳排放量且低于其消费端责任碳排放量,而部分金砖国家共同责任碳排放量则低于生产端责任排放量并高于消费端责任排放量。对责任分担系数优化后的数据表明,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的碳排放责任有所上升,土耳其、墨西哥等新兴经济体国家的碳排放责任维持稳定,而中国和俄罗斯等金砖国家的碳排放责任明显下降。因此,在共同责任测度优化的基础上,应根据各国发展的阶段特征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完善碳排放的责任核算体系。
第二,多渠道提高能源效率。钟超等(2018)研究发现,提高潜在能源效率对于实现减排目标的贡献度最大,且仅通过调整能源结构、经济结构、人力资本、资本存量或潜在能源效率的单一减排路径难以实现我国碳强度减排目标,中国若要实现减排目标,必须从能源结构、经济结构、人力资本、资本存量和潜在能源效率来优化减排路径。何建坤(2018)也指出,要走上“发展”和“减碳”双赢的绿色低碳发展路径,其核心指标是大幅度降低单位GDP的二氧化碳强度。一方面要大力节能,提高能源转换和利用效率,同时转变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减少终端能源需求;另一方面是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促进能源结构的低碳化,降低单位能耗的二氧化碳强度。
第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李小胜等(2018)指出,中国各地区碳排放效率存在较大差距,以考虑效率最大化为目标,各省份二氧化碳重新分配后效率明显提高。从分配的结果看,发达省份基本都是实际碳排放少于重新分配后的数量,效率低和经济不发达省份多数处在超排状态。对于效率低下和碳排放超标的省份,应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否则一旦建立统一的碳排放市场,按照效率分配的原则实施初始额度分配,这些地方的排放额度不足,需要从市场上进行购买,就会加重其经济负担,导致其陷入“贫穷的陷阱”。
第四,征收碳税。碳税是国际公认的实现碳减排的有效经济手段。王丹舟等(2018)选取芬兰、丹麦、瑞典、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日本五个代表性国家(地区)为例研究发现,碳税征收在实现二氧化碳减排方面具有积极效用,我国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的经验,通过完善碳税征收制度来减少碳排放。
(四)环境规制政策效果评估
学者们从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两个方面评估了环境规制政策的实施效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环境规制政策的直接效应。
环境规制政策的直接效应主要表现为对环境和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大部分研究基本都得出了环境规制政策有利于环境改善的结论。例如,王倩等(2018)采用2007~2015年省际面板数据研究发现,碳交易试点政策促进了碳排放与经济增长的脱钩,助力中国摆脱“碳陷阱”。但是,在不同区域、不同主体和不同时期,环境规制政策效果存在差异。
第一,环境规制政策直接效应的区域差异。王晓红等(2018)实证研究指出,省域循环经济绩效对周围(相近)省域存在显著的正向溢出效应,环境规制对循环经济绩效呈现先促进、后抑制的作用。与中西部样本相比,东部样本的空间溢出效应较为显著,不同区域之间存在明显的空间异质性,节能型与减排型环境规制在促进循环经济绩效提升方面存在互补效应。
第二,环境规制政策直接效应的主体差异。周源等(2018)以浙江省湖州市2011年实施纺织印染行业环境专项规划为研究对象实证研究发现,地方政府制定、实施行业性环境政策,显著降低了相关企业的废水排放强度,但是并没有降低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绿色治理政策显著降低了内资企业、大中型企业的废水排放强度,而对于外资企业的废水排放强度影响不明显。
第三,环境规制政策直接效应的时期差异。黄庆华等(2018)测算2003~2015年中国36个工业行业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发现,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与污染减排成本互为格兰杰因果,但与污染排放强度仅存在单向格兰杰因果关系。短期内,近期的环境政策确实能够促进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长期来看,不仅不能促进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持续增长,还会诱发企业提高污染型经济产出。
2.环境规制政策的间接效应。
学者们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劳动生产率和经济发展水平等角度评估了环境规制政策的间接效应。
第一,环境规制政策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张海玲等(2018)选取2007~2015年CSMAR数据库收录的9038个企业样本实证研究发现,企业基于前沿的技术距离越近,环境治理越有利于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对于临近前沿型企业,环境治理分别通过自主创新机制和模仿追赶机制推动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对于中间型企业,环境治理主要通过模仿追赶机制提升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水平;而对于远离技术前沿的企业,环境治理未能通过任何一种机制“倒逼”企业实现全要素生产率增长。
第二,环境规制政策对劳动生产率的影响。宋德勇等(2018)采用中国35个工业行业2005~2015年的面板数据研究发现,环境规制与劳动生产率之间存在倒“U”型非线性关系,且当前中国正处于倒“U”型的左端,环境规制能够有效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升,但两者相互关系受到行业污染密集程度的影响。资本深化在环境规制与劳动生产率之间的中介效应显著,且中介效应显著为正,行业资本深化水平的加深有利于环境规制对劳动生产率的提升,高资本密集行业中资本深化在环境规制与劳动生产率之间的中介作用明显低于低资本密集行业。
第三,环境规制政策对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王倩等(2018)基于省际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发现,中国碳试点政策的提出与实施,未显著影响试点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
四、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未来研究方向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研究针对三大分支学科各自的重点问题不断深化研究,面对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科存在的融合不足,以及各领域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该学科未来有必要从以下方面加强研究。
第一,加强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学科体系研究。虽然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是理论经济学下的独立二级学科,但教育部调整本科专业目录时,却设立了“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因此到目前为止,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常常处于割裂状态,整个学科“研究对象不明确、研究内容和研究体系不严谨、缺乏特有的理论概念,体系结构不完整”(童玉芬等,2018)。为加快该学科发展,未来有必要对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的学科定位、研究对象、学科体系等进行深入研究,以凝聚共识,提升学科发展水平。
第二,加强人口数量和结构变化的内在机制研究。目前,关于人口经济学方面的研究大量集中在流动人口和人口老龄化等问题上,但关于当前新的人口政策对未来人口数量和人口结构影响的内在机制缺乏深入研究,从而导致对全面“二孩”政策的效果评估以及对未来人口数量和结构变化的预测缺乏理论支撑,以至于使得未来劳动力供给难以准确预估,影响了潜在增长率的测算。这就要求加大适龄人口生育意愿调查,深入分析影响生育意愿的各相关因素,准确评估人口出生率,为未来人口政策和经济政策提供依据。
第三,加强经济增长中的资源安全问题研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高质量发展的需求,经济增长所需要的资源种类不断拓展,尤其是突破一些关键性、基础性原材料和零部件时所需要的特殊矿产资源,日益成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经济安全的重要内容。然而,当前对于特种资源的关注远没有置于创新驱动经济发展和经济安全的高度给予应有的关注,如稀土资源、石墨烯资源等。这就要求学界提高支撑经济增长的资源安全意识,未雨绸缪,增加资源安全和资源战略布局的前瞻性研究。
第四,加强绿色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研究。虽然目前已有部分研究对绿色发展水平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进行了探索,但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各有不同,从而导致对同一地区的评估结果存在明显分歧。这说明,在绿色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上学界尚未形成共识,仍然处于百家争鸣的阶段,在当前绿色发展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的新时代,有必要加快推进和完善绿色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与评估方法研究,形成被广泛接受的、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以明确方向,更好地引导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