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认识偏差与推进路径
2020-03-02曹宗平李宗悦
曹宗平, 李宗悦
自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一直是全党工作的主线和抓手。无疑,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对于破解长期存在和不断固化的城乡二元结构、矫正非均衡非协调的区域格局、确保粮食安全和农村繁荣发展、全面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均具有重要意义。在2019年的“两会”上,习近平进一步强调,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和推进。由此可见,乡村振兴战略在中国顶层设计构念中占据突出地位。
随着各级政府部门配套文件的密集出台和有序落地,乡村振兴工作呈现出一派勃勃生机。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至今仍然有人对乡村振兴战略持有诸多疑惑甚至误解,其中某些观点属于方向性的错误,必须加以诠释和澄清,否则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推进。
一、对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解偏差
乡村振兴战略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在五个核心模块上均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乡村整体状况得到不同程度的优化和改观,既有成绩为后续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与此同时,一些新问题也日渐显现出来,尤其是在对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解上存在较大偏差,倘若不能及时矫正,极有可能嬗变为未来工作的阻力。系统梳理发现,人们对乡村振兴战略的误解甚至曲解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尽快同步振兴每一个自然村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应对当时严峻的国际形势,尽早实现从农业穷国到工业大国的跨越,中国逐步构建了城乡隔离、工农分治的二元户籍制度,严格限制农村人口流入城镇,并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方式抽取农业剩余,为实施重工业导向发展战略提供了资本积累和物质保障。其结果一方面在较短时期内构建了相对完备的工业体系,带动了一批工业城镇的兴起,另一方面侵蚀了农村发展后劲,导致许多乡村陷入贫困。1970年代末期推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增收、农业增产、农村增色,但城乡间长期存在的二元结构非但没有得到明显缓解,反而城乡差别的许多核心指标逐渐拉大[1]。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乡间要素收益差距愈加显著,城镇对农村的虹吸效应最大化释放出来,生产要素的趋利本性充分显现,农村劳动力、资金、土地等优质资源源源不断地流入城镇,一些乡村景象日趋萧条。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行,有些人本能地认为要抓住这次难得的政策契机搞好自然村建设,特别强调“一个都不能少”。从表征上看,这个观点无可厚非,尤其对那些与农村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人而言,眼看着自己熟悉的村落一个个凋零甚至消逝,难免心存恻隐,试图“原汁原味”地保留每一个自然村。但是,深层次剖析发现,这种观点值得商榷。
首先,受政府财力所限,短期内很难同时振兴每一个自然村。民政部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行政村总数为69.2万个左右、自然村约261.7万个。面对体量如此庞大的自然村落,尤其在全球经济景气下行、国内艰难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双重压力下,在国家财政赤字逐年攀升、地方债务风险不断恶化的不利条件下(见表1和图1),现阶段政府对每一个自然村都投入充足资金显然力不从心。长期来看,随着政府财力不断累积,才能考虑振兴更多的自然村。
表1 2009-2018年中国财政收支状况及国债发行规模/亿元
数据来源:财政部官方网站。
其次,受客观规律支配,一些自然村的振兴之策在于整体搬迁。回顾发达国家走过的历程,不难发现,乡村的繁荣衰微与城市的扩展收缩,均有其内在的客观规律,非人为力量所能抗衡。虽然行政干预可能会暂时性发挥作用,但无法更改其兴亡的总体趋势。目前中国行政村平均常住人口不到1 000人,自然村人平均人口不足80人,且几乎均为“三留守”人员。无论从数量还是从素质上看,该群体都无力支撑乡村振兴大业[2]。近些年中国年均成百万上千万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工作生活,农村最活跃的生产要素大量流失,促进了城镇经济的兴旺发达,也加速了乡村社会的凋敝进程。一些自然村落地处偏僻,村民大量流失,败落之势明显。针对此类自然村的振兴,明智的选择是整体搬迁,而不是过多纠结于原地振兴再追加无效投资。
图1 2014-2018年我国地方债务余额/万亿元
最后,受成本效率约束,有些自然村的振兴之路在于撤销合并。暂且不考虑有无足够财力保障每个自然村的建设投入,即使具备一定的财政实力,但对数量如此之多的自然村平均投资,无异于杯水车薪。更何况公共服务设施运营都存在规模经济问题,如果相应的消费群体达不到既定规模,始终要依靠政府不断追加后期投入,明显不具备可持续性。其实,一些自然条件恶劣的自然村已经闲置多年,长期无人居住,如果继续通路、通电、通水、通网,不仅浪费宝贵资源,也产生不了什么经济和社会效益。相反,还可能对乡村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次生灾害。有学者调研发现,当学生人数在400-1 000名之间时,一所小学才可能产生投资效益;否则,学校的实验室设备、体育设施、操场校舍等都只能低效运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运营均需考虑成本收益约束问题,因此,一些留守村民很少、彼此距离较近的自然村应该考虑通过撤并扩大规模,提高综合效益,而不能囿于对“一个也不能少”的机械理解。
(二)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相背而行
不言而喻,导致今日部分乡村发展不景气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多年来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持续向城镇转移,农业生产仅仅依靠留守人员和少数失意的返乡农民工勉强应付,经营效率可想而知,由此引发了人们对“三农问题”能否妥善解决的忧虑。[3]基于该逻辑推演,有人认为乡村要振兴就必须召唤尽可能多的外出打工者返乡就业,依靠大量人力资本投入来维系乡村全面发展,也就意味着持续了数十年集中型城镇化的延缓、暂停抑或终止。诚然,乡村振兴对农村人力资本投入的质和量均有一定的要求,但并非意味着返乡就业者越多越好,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有限的耕地面积无法承载庞大返乡者充分就业。中国人均耕地不足2亩,按照每户3-4人规模,户均耕地6-8亩左右,即使不考虑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人均农业收入也不足2千元。显然,单靠务农,农民无法摆脱绝对贫困,更遑论发家致富了。改革开放前农村的大面积贫困,正是由于大量剩余劳动力以隐性失业方式常年束缚在有限的耕地上。随着现代农业技术逐步普及,农业资本有机构成将不断提高,农业所需劳动力数量必然进一步萎缩。更何况大量返乡者长期滞留农村无所事事,极有可能引发某些始料未及的社会问题。
第二,农业收入占农民总收入的权重越来越小。从2013年开始,除了2014年略有波动外,中国农民工资性收入在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一直居于首位,经营性收入所占比重不断下降(见图2)。事实上,这是世界各国的普遍现象。以美国为例,该国农民从事种养业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从1960年的50%下降到目前的15%左右,这说明美国农民收入中仅有约1/6来自农业经营本身,其他收入则源于兼业所得及政府补贴;欧洲农场主的收入构成也大体相当[4]。观察图2可知,2009-2018年中国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占比持续下降,截至2018年底该项权重跌至36.7%,可见,务农之于农民增收的重要性逐步弱化。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这十年间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则相对稳定,始终维持在39%-46%之间波动。因此,外出打工对于农民稳定增收至关重要。
图2 2009-2018年中国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与经营性收入占比
第三,中国仍然处在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期。近几年大部分城镇进入产业转型阵痛期,难免会产生对中低端劳动力的排斥,导致部分农民工因城镇就业困难而被动返乡。同时,随着家乡营商环境不断优化,部分农民工主动选择返乡创业。有人把这种农民工回流农村的现象统称为 “逆城市化” ,还认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行将使得我国人口 “乡→城” 流动的格局发生根本性改变[5]。现实情况果真如此吗?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化率年均增长超过1个百分点,呈现出稳步上升态势(见图3)。 截至2018年末, 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9.58%,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超过43.37%。无论从哪个统计口径上考察, 我国城镇化仍处在诺瑟姆曲线中30%-70%的加速发展阶段。因此,乡村振兴战略所引发的一定量农村劳动力返乡甚至部分城镇人口下乡创业并不能更改主体人口向城镇集中的大方向。
图3 1978-2018年中国城市(镇)化率变动情况
从某种程度上讲,中国改革开放后所取得的经济奇迹正是得益于“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模式。随着数以亿计的农民工进入城镇工作,一方面提供了城镇二三产业快速发展所需要的大量劳动力,另一方面缓解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过多而激发的人地矛盾,最终成就了数十年国民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
(三)全力发展乡村旅游业
传统农业收益低、风险大,农民从业意愿持续低迷。自从提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理念后,许多人便极力倡导全面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尤其是那些曾到发达国家体验过乡村旅游的人群,更是对此推崇备至。其实,他们只看到了相关国家局部地区乡村旅游业的红火,而忽视了乡村旅游业对整个国家农业所产生的持久性消极影响。以日本为例,那些占有旅游资源禀赋优势的农户由于可以独享丰厚的利润回报,拒绝土地流转,导致土地严重碎片化,阻碍了农业规模化经营,农业现代化进展迟缓;城市与农业区在空间布局上相互交错,几个都市区及周边地区尤为如此,产权私有为少数占有优质旅游资源的农户提供了制度上的刚性保障[6]。为了获得长期垄断利润,他们抵制土地功能的动态调整,结果大大增加了大型农业机械频繁转场的时间,提高了农业运营成本。
考察欧美发达农业国家发现,其主要农产品实现规模化经营后,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恩格尔系数持续下降。相反,某些国家过度发展乡村旅游业,抑制了农业整体效率的提升,恩格尔系数难以降低,日本便是最好的佐证。由于早期全面推广休闲农业,日本农业最终成为“园艺化”农业,经营成本高企,农产品价格居高不下,恩格尔系数不降反升,这种情形在发达国家中十分鲜见(见图4)。如果没有高额的农业补贴,日本的食品供应难以为继。事实上,近些年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主要农业国家的恩格尔系数均未超过15%,且一直缓慢下降,美国则始终低至10%以下。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和法国作为农业“园艺化”特色最鲜明的两个国家,其恩格尔系数长期高于其他国家(见图4)。
图4 2012-2018年典型国家居民恩格尔系数/%
较之于其他国家,中国的情况更为特殊。一是中国幅员广阔,不同地区气候、物产、土壤、地貌、历史渊源等千差万别,除了大中城市郊区和一些拥有独特禀赋优势的地区(此类地区占比不足10%)可能适宜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之外,剩余的绝大部分地区根本不具备相应的条件,只适合从事传统农业。如果各地都一窝蜂地兴起全域旅游,结局则很可能是灾难性的,既导致宝贵资源的巨大浪费,又会弱化人们对基础农业的重视程度。二是目前中国总人口约14亿,占世界人口比重近1/5,食物、衣服等基本生活资料不可能主要依赖进口,粮食安全问题是时刻悬在人们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蒜你狠” “豆你玩” “姜你军” “辣翻天” “苹什么” “猪疯狂” 等网络调侃语,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某种基本农产品价格暴涨牵涉着千家万户。近五年来中国6 000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10.2% 降至4%以下,成绩斐然。此时,需要警惕的是,虽然近些年中国恩格尔系数持续下降,但是截至2018年底依然高达28.4%,远高于其他国家。可见,只有粮食供应量相对充裕,才能维持食品价格稳中有降,进而保障一般家庭的生活水准不下降,巩固扶贫效果。因此,中国一定要提防出现类似日本休闲农业的负面影响。
从本质上讲,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就是为城里人提供“乡愁”消费品,其卖点在于满足老一代城里人对儿时故土的追思和新一代城里人对田园风光的好奇,特定区域的农民由此获得更多就业机会,增加了收入。然而,跟其他商品一样,乡村旅游业同样受制于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井喷式增长之后必然带来长期消费疲软,曾经门庭若市的“农家乐”现在却门可罗雀便是最好的印证。另外,乡村旅游更多地带有奢侈品属性,收入弹性系数较大,城里人收入的高低变化对其影响很大,这也无形中加剧了该行业的市场风险。
(四)执念“乡土文明”
有人认为乡村振兴就是要回归农业社会,主张大力传承和弘扬农耕文化, 以便唤醒人们内心深处对乡情、家园的眷念,激荡远方游子对故土最温柔的情愫,倡导回归和坚守乡土文明。基于此动机,有些人便刻意描绘甚至过度渲染旧时乡村社区的宁静、淳朴、祥和与友爱氛围,希望吸引更多的外出者返回家乡,重拾先民曾延续多年的日出而作、日落日息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7]诚然,正如某些学者研究发现的一样,人们在追忆过去时,很容易滑落到留恋和缅怀的情绪中而有意无意地过滤掉某些令人不快的人和事,倾向于选择性记住昔日那些碎片式的欢乐片段和温馨场景。
毋庸讳言,乡土文明中蕴涵着自然、简单、质朴、和谐、安宁等合理化因子, 这可能正是人们对此恋恋不舍的动因所在,但更应该理性认识那段 “痛并快乐” 的日子。如果农村社会的实际生活图景果真如此惬意美好,为什么现实中还有那么多的农村人(例如,基数超过2.9亿人的农民工群体)主动选择背井离乡进入陌生的城镇工作生活?其中一些人,宁愿多年漂泊在异乡的城镇过着居无定所的两栖生活,也不愿意返回家乡享受田园牧歌式的农耕岁月。如何解释所谓专家预测和严酷现实之间的巨大偏差与严重背离?求解以上诸问题的答案,唯有回到鲜活的实践中去。
回顾人类社会发展史不难发现,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具有内在不可逆性,乡土文明无法挣脱衰落枯萎的宿命,城市文明终将成为现代社会的主宰。自工业革命开始,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心便逐步由乡村转移到城镇,城镇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与核心载体,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概莫能外。联合国副秘书长克洛斯研究发现,在国内和国际移徙中,超过95%的流动人口都是出于经济原因考虑或者为追求更好的生活而进入城镇。城市化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一步步地以“城市的方式” 对整个社会,从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乃至空间组织方式等各个方面进行重新组织、重新塑造的过程[8]。中国改革开放后数以亿计农村剩余劳动力潮水般涌入城镇,对该结论给出了中国式注解。
可见,乡村振兴要坚持对乡土文明的扬弃态度,继承和拓展其蕴含的合理成分,而不是一味抱残守缺。在当今这个城市文明主导的时代,乡村振兴就是乡村积极参与并充分共享以城市文明为主流的现代文明的过程,是现代化路径中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全面重塑和多维转型。换言之,乡村振兴正是城市文明向乡村地域的浸润与传播的过程。
二、妥善处理好几组关系
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之策,涉及方方面面的关系重构和利益分割,必须统筹考虑多重因素。基于现实考量,重点在于准确把握以下几组关系。
(一)乡村振兴与农民工返乡
不可否认,导致今日乡村经济落后、社会衰败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农村优质劳动力的长期大量流失。近年来全球经济景气持续下行、复苏乏力,中美贸易摩擦的持续增加了外贸的非确定性,中国许多外向型企业面临撤单和订单萎缩压力,被迫一再缩减用工规模。同时,各类城镇都在经历转型升级之痛,中低端就业岗位增速放缓。当然,城镇房租高企、物价上涨等因素也增加了打工者的生活成本。在多重原因的叠加影响下,部分农民工开始选择返乡(就近就业或者自主创业)。
农民工返乡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难得的机遇。第一,一部分有资金、有知识、有见识的农民工返乡,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了有利条件,为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补充了最为稀缺的人力资本。第二,受到家乡良好营商环境的吸引,一部分返乡农民工尝试创业。由于打工期间掌握了娴熟的技能,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看准了城镇的市场空白,一旦抓住区域间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其创业成功几率相对较高。成功创业不仅解决了返乡者自身的就业问题,还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安置了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为农民收入的稳增长提供了保障。第三,部分农民工在城镇打拼多年,经历过城市文明的浸染和洗礼,返乡后自然会带回城里人的时间观、理财观和价值观,这对于乡村振兴过程中的乡风文明建设非常关键。第四,部分农民工返乡就业或者创业有利于激活和放大农村消费市场。该群体既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其在农村地域的生产生活,必将拓展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消费空间,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第五,农民工返乡创业在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也以税费等方式为地方财政作出贡献,使地方政府更有实力加大投入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而这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
(二)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
从表征上看,尤其从要素城乡间流动的方向考察,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在特定时期内的确存在一定的内在矛盾。在总投入既定的情况下,二者必然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显然,这只是从二元对立角度审视彼此的关系,若从城乡统筹、城乡融合维度考察,其结果则大相径庭。
从深层次上讲,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之间具有内在一致性。第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会吸引部分农民工返乡就业和创业,将一定程度上减缓城镇就业压力,延展城镇产业结构调整的时间周期并增加回旋余地,有利于顺利推动城镇产业转型升级,也将为未来城镇化健康稳妥推进创造更多机会。[9]第二,随着乡村振兴战略配套政策的有序落地,惠农、支农力度必然进一步加大,相关举措有助于提高农民家庭收入,为后续迁入城镇购房置业夯实经济基础,使得未来新型城镇化步伐迈得更为稳健。第三,为了贯彻乡村振兴战略,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会持续发力,从而缓解乡村财政捉襟见肘的困难,使相关部门有更充裕的财力投入城镇路、水、电、气、网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社保、治安等公共服务事业,稳步推进当地城镇扩容提质,进而吸纳更多农民进入城镇工作生活。第四,当新型城镇化建设进入后期,城镇体系相对完备、功能相对齐全、产业相对高端,便更有能力反哺农村,将从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强化对乡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在渐进缩小城乡差距的过程中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目标。第五,伴随乡村振兴战略中人才振兴、文化振兴方面相关政策的有序推出,农民的市场观念将得到普及和更新,技能水平大幅提升,现代价值观逐步深入人心,这些基本素养的培植与储备有助于缩短其未来进入城镇生活工作的迷茫期和适应期,从而推动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两大战略无缝衔接。
(三)乡村振兴与城乡差距可能适度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户家庭收入来源日渐多元化,尤其是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增速很快,加上国家农业税费的减免乃至最后取消以及多项农业补贴政策先后出台,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差距呈现出逐步缩小的总体态势,具体见图5。
图5 2004-2018年中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实际增速
诚然,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公共服务将不断完善,农民的就业创业环境也会大幅改观,农户家庭稳定增收的基础愈加坚实,这些要素都有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然而,如果把考察的时间跨度拉长,就可能推导出令人担忧的结论,即在未来某个时间点极有可能出现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适度拉大的情形。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判断,主要是基于以下几方面原因的考虑。
第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后,在各种利好政策的催化下,农村居民收入肯定会增加。部分农民家庭殷实,有实力在城镇购房建房;掌握了某种技能,有能力在城镇谋业创业;受到世世代代争做“城里人”梦想的牵引和驱使,他们更倾向于迁往附近城镇居住,在身份上就由原来的农民变更为市民,在统计上将归为城镇人口之列。如此一来,剩余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速便会出现一定幅度的减缓,其结果可能在表象上呈现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适度扩大的态势。
第二,中国现行的县级及以下行政单元依然按照“县城—中心镇—集镇—行政村—自然村”的次序进行资源分配,县域内的教育、医疗、治安、环保、商贸、质检等优质资源几乎都优先配置在县城,考虑到孩子上学、老人就医、家人就业等诸多方面的便利性,许多经济条件稍好的农村居民会主动或者被动搬迁至县城,从而减少了农村较高收入群体的数量。
第三,目前农村婚恋市场上性别比严重失衡,适婚男青年寻找配偶越来越难。专家估算,中国农村适龄男女青年之间相差3 000万人左右,许多农村出现一女难求的现象。[10]为了提高在婚配市场的议价筹码,一些农村男孩家庭被迫到县城购房,因为在县城有无房产是许多女孩子是否答应相亲的首要条件。更何况,县城人口集中,一旦男孩子到县城生活工作,便有了更多接触女孩子的机会,婚配成功的概率也相应增加。因此,出于对孩子终身大事考虑,一部分家境稍好的农村家庭纷纷到县城购房,并迁往县城居住,导致农村中高收入群体基数进一步萎缩。
第四,随着时间推移,除了少数返乡创业农民工继续坚守农村外(其实,他们更可能的活动轨迹是工作在乡村、生活在附近城镇,因此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了)。农村最终留下的更多的是那些在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拥有数量和质量上都处于相对劣势的困难家庭。该群体囿于自身禀赋上的某些短板,一般只能从事粗放式农业经营,收入来源相对单一且不稳定,其收入增长空间十分有限。
第五,伴随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顺利完成,城镇产业逐步迈向中高端,相关产品的附加值更高、利润空间更大,城镇企业得以提供竞争力更强的工资待遇。相应地,城镇居民收入来源更稳、增速更快、预期更明朗,较之以上原因所致的农村剩余居民收入每况愈下,更加凸显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趋势。
因此,在以上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即使在未来某个时间段城乡居民差距适度扩大,也有其内在合理性。我们必须正视这个新现象,并提高对此的容忍度。当然,需要说明的一点是,这不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必然结果,更不是乡村振兴战略谋划的初衷。从长期来看,随着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全面贯彻,尤其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步伐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会逐步弥合。
(四)乡村振兴与农户居住方式合理调整
从前文的分析逻辑可知,乡村振兴并不是每个自然村的散点式振兴。为了最大化释放有限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降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运营与维护成本,必须对农村居民的居住方式进行适度调整。统筹考虑各地村落建筑风格、农民住房偏好、地形地貌、交通区位、城乡规划、人口规模、产业状况等多方面的差异性,对杂乱无序的居民点进行分类整治,其目的在于既适当保留传统乡村文化的古朴韵味,也不偏离现代城市文明的主流方向,同时兼顾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第一,对于某些外观轮廓独特、历史底蕴厚重和周边环境奇异的自然村落,即使常住人口稀少,也应暂时予以保留,给某些执着于“乡愁”的城里人留下一片闲暇之时寻幽探古、慰藉心灵的空间。由于此类村落本身具有良好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只要经营有方,管理到位,其可持续发展应该问题不大。
第二,结合目前正紧锣密鼓开展的行政村“撤归并”行动,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普通类自然村落村民向县城、附近的中心镇和建制镇适度集中定居。[11]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调整村民居住聚落形态,一方面可以重新整饬乡村长期废弃的宅基地及撂荒地,通过占补平衡以确保不越过18亿亩耕地红线;另一方面也尽可能避免撒胡椒面式的分散投资,集中力量搞好各类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使得新迁入的村民尽早体会到获得感与幸福感。
第三,目前农村水利、交通、通信设施逐步完善,农民多以驾驶摩托车、三轮车等方式出行,居住在县城、中心镇或者建制镇,回原村落耕种非常便利;加上农业机械日渐普及,农忙季节日趋缩短,农业劳动强度也相对下降。所以,总体上讲,这种全新的生活工作方式不仅不会降低农业生产绩效,而且还更有利于乡村振兴其他举措的整体推进。
第四,统筹考虑自然灾害多发区家园重建、国家重大工程建设移民搬迁和精准扶贫中生态脆弱区原居民易地安置等工作,在科学论证基础上合理选址新建一批移民新镇,或者依托某些现有城镇高标准建设移民新区。[12]强调乡村各类人口、公共服务设施和非农产业向附近城镇适度集中,一方面为城镇未来发展累积了人气,尽快突破城镇三产发展的最低人口门槛;另一方面也借此为城镇新居民提供更完善的生活配套服务、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实现人产城的深度融合发展。
三、结论与思考
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是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百年大计,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要清醒认识到该项战略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对于此项全新的发展战略,人们在认知上存在某些偏差实属正常。考虑到某些模糊观点可能引致决策上的重大失误,选择其中一些关键问题展开充分讨论,澄清认识上的盲点和误区,避免实践中的冒进与盲从,十分必要和紧迫,也是乡村振兴战略得以稳妥扎实地推进的需要保障。同时,国民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也自然会呈现出不同的特征,这就要求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应审时度势,注意与其他政策措施的衔接与匹配,对未来经济发展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要进行前瞻性的考量和研判,以保证一旦某些情况出现时能够从容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