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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加强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

2020-03-01杨金伟

理论学习与探索 2020年1期
关键词:执纪纪检监察经营

杨金伟

(上海铁路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上海 200070)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问题。”这个重要论述,为加强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如何准确把握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直面工作中存在的现实矛盾和问题,对症下药,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措施,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成为当前国企急需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对上海铁路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形成了若干思考。

一、加强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1.强化纪检监察工作是落实中央精神的重要抓手。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无论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还是赵乐际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都旗帜鲜明地表明了反腐败斗争一步不能停、全面从严治党一步不能退的坚定立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由此可见,强化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是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2.强化纪检监察工作是铁路企业改革的客观要求。随着铁路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入推进,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国铁集团于2019年年初专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突破常规地开到两级机关和站段,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同类会议中规模最大的一次,从中释放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要推动国企改革“一竿子插到底”,落地落实,就必须要持续强化各级国企纪检监察工作。

3.强化纪检监察工作是公司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当前,公司发展处于转型发展、体量突破的关键时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越显重要。一方面,强化监督执纪有助于公司找准发展定位。抓实纪检监察工作,有助于国家及国铁集团、各省市等相关政策更好地落地落实,使公司利益和地方政府利益有机契合,既更好为上海局实现经营强局目标作贡献,又更好服务项目所在地的城市发展。另一方面,强化监督执纪有助于规范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管理出效率、出效益。加强监督执纪可从源头防范腐败,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生产和经营管理更加科学、高效,从而增强公司内部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当前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1.“意义重大”和“认识不高”的矛盾。公司的发展,离不开纪检监察组织作用的发挥。加强监督执纪工作,可以对决策错误、路线偏差、政策理解不精准等不利发展的情况进行及时监督和纠正,防止方向跑偏。但从现实情况看,公司下属子(项目)公司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普遍认识不高,尤其是子公司负责人担心严肃执纪问责会影响企业发展稳定,担心严肃办案可能影响企业绩效考核和企业自身形象,一定程度上存在不愿办案或者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想法。还有,部分干部职工认为纪检监察岗位就是“闲职”,没有多少具体工作可做,有的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工作是给企业经营工作“添乱”。

2.“任务繁重”和“力量不足”的矛盾。随着公司项目开发领域不断拓展、商业资产加速累积,实现监督执纪“全覆盖”的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但是,目前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专业力量不足问题十分突出。一方面,人员配备不足,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只有1人,其余3人均为兼职,经常以业务工作为主,导致纪检监察工作力量较为薄弱。另一方面,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素养参差不齐,一些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本领恐慌”“能力危机”,办案专业性不强,且效率低下。

3.“整体联动”和“单打独斗”的矛盾。公司纪检监察工作需要覆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方面面,要真正使监督执纪职能充分发挥出来,往往需要企业多个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协作。而在实际工作中,本应由纪检监察组织牵头负责或监督实施的工作,最终变成纪检组织一家单打独斗、一包到底,没有形成同抓互促的合力,工作效果必然打折扣。

三、加强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措施

1.强化教育,提高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到把工作和职责融进去学,结合鲜活案例去学,切实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深入人心,为确保公司政治安全、生产安全、经营安全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组织要以“坚守初心使命,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为主要内容,到所属子(项目)公司进行专题宣讲,进一步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对廉政勤业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让纪检监察工作入脑入心,形成政治震慑。

2.推进“三转”,激发活力。把落实纪检监察“三转”作为提升企业纪检监察实效的“最关键一招”。一是全力转职能。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职责定位和主责部门责任,把工作切入点转变到执纪问责和惩治腐败上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抓好对同级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以及对企业关键岗位的监督。同时,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力量,逐步推动纪检干部由“兼职”向“专职”转变,有力解决纪检监察工作泛化、主业弱化的问题。二是积极转方式。推进监督执纪模式创新,坚持快查快办原则,健全完善基础工作台账,限时查清违纪违法问题主要事实,大幅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推进办理信访举报创新,按照“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的要求,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突出网络举报和短信举报问题办理,快速理清线索,分类处置,跟踪督办,落实整改。三是持续转作风。坚持“刀刃向内”和“零容忍”,加强对纪检监察队伍自身监督,通过案例剖析、谈心谈话和相互批评提醒,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队伍“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自律意识。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培训,建立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和办案效率。

3.以查促改,跟踪问效。紧盯企业经营管理关键环节、腐败高发区域,严格监督执纪,做到以查促改,切实把腐败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是以规范经营、工程建设、成本管控、公务用车等为重点,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方式开展专项检查。针对纪律审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督促主体责任部门和子(项目)公司开展专项检查,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落地见效。二是强化监督责任,注重从执纪审查、专项检查、审计监督和重大风险债权中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深挖经营管理不规范表象背后的作风问题,严格依规依纪予以查处。三是紧盯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经营管理等重点领域,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暴露出的问题,定期总结分析信访举报、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通过问题反馈通报、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形式,强化实时监督提醒,督促相关子(项目)公司和业务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四是探索建立部门积极配合参与纪检监察工作的联动机制,化“被动”为“主动”,变“单兵突击”为“合力攻坚”,逐步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整体联动”的“大纪检”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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