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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业与农村养老:互嵌性的实践反思与创新路径*

2020-03-01赵向红王建华

江海学刊 2020年4期
关键词:养老家庭农业

赵向红 王建华

内容提要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以及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农村养老的供需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在中国,家庭农业与农村养老在实践中存在着双向互嵌的关系,并主要集中在产业互嵌和服务互嵌两个方面,具体通过“观光农业+养生民宿”“康养小镇+长寿资源”“休闲农业+田园养老”“农业合作+就业服务”等形式呈现出来。但在实践中还存在着产业互嵌程度不高、服务互嵌开发不深、惠及范围有限等问题,亟需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长互嵌产业链条;发挥村集体的作用,强化互嵌服务支撑;加强政府的政策引领,拓展互嵌受惠范围。

引 论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以及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现象不断增多,而相应的养老服务供给却没有跟上,导致农村养老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相关研究表明,农村现行养老方式主要有政府公益性养老、自我养老、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①,但受社会流动加快、家庭结构变化以及城乡资源分配不平衡等因素影响,这些养老方式在实施过程中都存在一定问题。一是农村养老基本保障制度建设滞后且水平偏低,而农村养老政策仍处于“兜底、保基本”的层次,具有临时性和应景性,政策效力不高②。二是自我养老立而不稳,存在生命周期波动,并受到区域经济的影响、养儿防老思想的束缚和失地现象的拷问③。三是家庭养老渐趋弱化,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地位逐渐下降,孝道衰落④,子代不再看重哺育与反哺的传统⑤。四是社区养老服务不健全,养老服务设施在经费、人员、场地等方面存在困难⑥。五是机构养老发展缓慢,其中大部分是针对五保户以及贫困户等特殊群体的公办养老院,不能做到养老对象的全覆盖,而民办养老院又由于支付的养老费用较高,使许多农村家庭难以承担,导致农村中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的意愿很低⑦。

为了弥补现行农村养老方式的不足,国内各地积极实践,并积累了一些经验,其中较为典型的如:河北肥乡的互助养老模式、安徽安庆市宜秀区“贴心之家”养老服务中心、河北平山及邯郸等地的“妇老乡亲”养老模式、山西永济蒲韩乡村社区的老年康乐中心等。这些新型养老模式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对社区内生动力的挖掘和对村庄资源的整合,但还没有涉及产业的融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作为发展的总目标,其中产业兴旺是重点。同时,近年来的中央一号文件也反复强调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适应城乡居民需要的休闲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等产业,并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产业融合已成为新时代推动农村产业发展的核心理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在完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制度政策的同时,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这些政策为家庭农业与农村养老的产业融合提供了现实基础与政策条件,但由于各地产业融合发展速度不一,而东部发达地区涌现出更多家庭农业与农村养老相结合的新型业态,基于此,本文结合无锡市的典型案例,考察家庭农业与农村养老互嵌的实践形态,并对其发展中的问题进行反思,在此基础上提出创新的路径,以探索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的新路径。

家庭农业与农村养老的互嵌机理

卡尔·波兰尼曾在其经典著作《巨变:当代政治与经济的起源》中提出了“嵌入”的观点,指出“人类的经济活动总是‘嵌含’于社会之中,且无法从中‘脱嵌’”⑧。格兰诺维特在分析经济活动嵌入社会关系体系问题时,又进一步提出了结构嵌入和关系嵌入两种形式。⑨安东尼·吉登斯则在关于制度与行动者互动关系的论述中,提出了制度与行动者之间的互嵌关系,他认为人能够通过行动对社会制度产生影响,反过来制度也能促发人的行动。⑩实际上我国的家庭农业与农村养老也存在着这种双向互嵌的关系,即家庭农业的经营方式会对农村养老的方式选择产生一定影响,这可从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家庭养老方式中找到踪迹;反过来农村养老的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家庭农业的发展进程,这可在当前以自我养老为目的的“老人农业”中得到印证。从学界的研究情况来看,国内学者多运用“互嵌”理论来解释民族融合、城乡融合以及“国家—社会”关系等问题。在分析框架上,王思斌在讨论社会工作发展时提出了嵌入主体、嵌入对象、嵌入过程和空间以及嵌入效应的分析方法。借鉴这一观点,结合以上对嵌入视角的运用,本文着重从产业互嵌和服务互嵌两个角度来分析家庭农业与农村养老之间的关系。产业互嵌偏重于解释结构和关系层面的互嵌,服务嵌入则意在讨论互嵌的主体、过程、空间和效应。

(一)产业互嵌的业态融合

家庭农业与农村养老的产业互嵌,主要体现在因地域而形成的共生关系和因产业融合而产生的新业态上。一方面,家庭农业经营方式为农村老人保持其固有的生产、生活方式提供了载体。家庭农业作为一种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农业生产形式,具有很强的地域优势。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大多数农村老年人不愿意脱离自己的居住环境,同时长期形成的关系网及生活习惯也促使他们多选择在农村养老,而家庭农业的存在恰为其保持固有的生产生活方式提供了载体,同地也为农村就地养老提供了可能与依托。这实际上在老人与农业之间形成了共生的关系,农业不仅可以保障老年农民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而且还为其提供了发挥余热的场所与机会,坚定了其从事农业生产的信心,促进了老有所为、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实现。

另一方面,农村养老产业的开发为农村家庭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新动能。实际上,家庭农业与养老产业存在着诸多交叉融合点,这主要建立在老年人的养老诉求基础之上。在乡村振兴背景下,一些城市老年人出于对绿色食品、田园生活与传统农耕活动的兴趣与向往,通过休闲生态游与旅游观光等形式到农村进行参与式消费或体验式养老,使得以民宿、田园生活为中心的农业体验方式越来越得到城市居民的青睐,并催生了大量的康养小镇与田园综合体等产业融合项目,实现了家庭农业与农村养老产业的交叉融合。这些项目不仅增加了农村留守老人的收入来源,同时还促进了传统农业生产技艺及文化的传承,使衰败的乡村获得了内生发展的可能。

(二)服务互嵌的资源共享

家庭农业与农村养老的服务互嵌主要体现在主体、过程、空间的统一以及互惠效应上。一方面,家庭农业为农村养老的实现提供了机会与收入。当前农业生产与农村养老在主体和过程上基本是统一的,多是农村老年人在参与,其从事农业生产的过程本身也是实现劳动自养的过程。他们不像生活在城市的退休居民那样,可以在达到一定年龄之后领取养老金,在农村养老保障水平不高的现实背景下,农村老年人的子女在养老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老人的子女数量、经济条件、孝顺程度等因素会直接影响家庭养老的经济供养水平,因此许多农村老人会通过参与简单劳作获得收入,或依靠自己之前的积蓄进行养老。而探索家庭农业基础上的新型农村养老方式则可以有效减少政府及子女的养老负担。比如,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可以有效增加农村老人的就业机会,同时还可以采取土地入股合作社的方式,使不能参加农业生产的老年人也获得收入。

另一方面,农村养老为家庭农业提供了发展空间和劳动力资源。将健康养老、生态养生的理念引入家庭农业,以回归自然、修身养性和颐养天年为养老内容,以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为生活目标,拓展了农业的服务范畴,形成了健康农业产业化体系,促进了农业的生产转型。此外,由于农村子女进城务工或定居等原因,农村养老主体与被养主体存在着时间和空间冲突,很多农村老人都通过继续参与农业生产的方式来实现劳动自养,而这无疑为家庭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与此同时,农村老年人通过参与种植和养殖等农业生产劳动,既可以丰富其闲暇生活、锻炼身体,又能获得自我实现感。在这个意义上,家庭农业与农村养老互嵌为一体,既节约了社会资源,又实现了社会资源的共享。

家庭农业与农村养老的互嵌实践与反思

无锡作为苏南地区的典型代表,在农业与养老领域的发展方面均处于全国前列,尤其是在产业融合方面进行了诸多探索。下文将对近年来无锡在家庭农业与农村养老方面的互嵌实践展开具体分析,其中前两种实践属于产业互嵌形式,后两种实践属于服务互嵌形式。

(一)“观光农业+养生民宿”

无锡市山联村根据本地的生态特点与实际情况,立足于交通区位优势,以合作社和公司为发展平台,通过合作的方式将“农业观光”与“乡村旅游”结合起来,对全村的农业和旅游资源进行了整体规划,搭建了市场化经营机制。该村以“生态、人文、乡村旅游”为特色,推出了以“观山联山水、品民俗风情”为主题的一系列乡村休闲观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在运作方式上,山联村一方面探索出“合作社+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模式,支持促进种养大户、农家乐、采摘基地之间的横向与纵向合作;另一方面,还通过试行“农民+合作社+企业”模式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不仅留住了农村的青壮年,方便其照顾自家的老人,使得赡养义务得以顺利履行,还雇佣农村老年人做简单的绿化维护工作,使他们既丰富了日常生活也锻炼了身体,让村容村貌有了很大改善,实现了互惠互赢。近年来,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变化,考虑到农家乐和观光休闲已经不能满足部分消费者的需求,山联村不仅依托其原有的特色养殖以及果品、蔬菜、花卉苗木种植基地,打造出“健康养生”产业链,还通过对当地一些年久失修的闲置房屋的修缮改造,建成一批集健康养生、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网红民宿,通过产业融合的方式打造乡村旅游“升级版”。

(二)“康养小镇+长寿资源”

伴随农业现代化与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对于住宅及其环境设施的需求也在迅速增加,在此背景下,特色小镇开始在中国涌现。特色小镇通常是指在大城市周围,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集旅游和一定社区功能为一体的发展空间平台。而城市拥堵的交通、严重污染的空气,使得多数老年人并不想留在城市中养老,因此,城市周边的小城镇和农村就成了理想去处。对此,无锡市东港镇以建设长寿旅游胜地为目标定位,进行了特色小镇建设。通过开发生态旅游,让城市居民亲近绿色、爱护自然,打造了独具特色的旅游景区。同时,红豆杉是当地的特色树木,具有净化空气的功效,不仅给东港镇带来了绿色环境,还为当地健康养生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资源。近年来,东港镇的百岁老人数量不断增加,且大部分老人都住在红豆杉林里或附近,2012年有6位,2014年9位,2015年12位,2016年16位,2017年达到18位,90岁到99岁之间的老人有680多位。这种生态养生型的养老模式主要依托地区特色,围绕健康养生,以生态旅游为主线,当地企业发挥社会责任,举办慈善活动,推动爱老、养老事业落地发展。在整个过程中,康养特色小镇发挥主体优势,将东港镇的农业发展为以老年人为主体的特色休闲农业,同时结合小镇发展的定位,发展多产融合产业,打造地方特色。在第一产业中,将具有地方特色的菊花和油菜进行两季轮种,到了收获季节依靠金黄色的景观带动旅游观光产业。在第二产业中,对菊花和油菜进行深加工,形成了菊花茶、菊花酒等十几个系列的产品,村内涌现出许多规范的个体加工户,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形成了“致富路”。在第三产业方面,则带动了村内的观光旅游服务。家家户户通过一二产业的积累,将存款用于第三产业的发展。村民开办了各具特色的农家乐,收入增加,生活水平提高,养老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三)“休闲农业+田园养老”

田园养老是通过让老年人亲近自然来实现身体和心理健康的一种积极的养老方式。休闲农业与养老相结合既可以满足老年人的思乡怀旧之情,同时也可以满足市民体验乡村生活的愿望,通过将养老、养生与休闲旅游联系在一起,引入生态、环保的理念,满足了现代人的美好生活需求,极大地促进了农村休闲农业以及养老产业的发展。比如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以水蜜桃为特色产业,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不断完善水蜜桃产业的品牌化与规模化管理。按照“特色农业、休闲度假、文化养生、生态家居”的原则,不仅打造出极具特色的农业休闲产业,而且还建立了“田园东方”——国内首个田园综合体项目。田园东方综合体包含农业、文旅、居住三大板块,文旅板块将休闲与生活结合在一起,通过整合农村的资源,在发展休闲农业的同时,兼顾地区养老事业的发展。田园东方将农民居住的院落规划在一起,租赁给观光旅游的旅客居住,村内一些老人将部分耕地出租给观光旅游者,用作采摘农业,一方面帮助观光旅游者管理种植的作物,获得一定的收入;另一方面,通过进行田间技术指导,使农村老年人获得成就感。田园养老采取了社区共享的形式,强调政府、社区、家庭、个人等多方参与,不管是村内的老年人,还是旅游观光的老年人,都能享受居住、医疗、休闲旅游以及文娱活动等服务。同时,村内的餐厅通过对游客采摘的蔬菜进行加工,制作老年人养生餐饮,又带动了加工产业的发展。

(四)“农业合作+就业服务”

江苏省宜兴市万石镇后洪村的丰汇水芹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水芹的专业种植和加工,并注册有“陶都牌”水芹商标。针对传统水芹只能冬天种植一季、销售价格不高、农民获益较少的问题,该合作社积极展开技术研发,并与扬州大学、江南大学合作,改进了水芹种植品种,提高了水芹的产量和质量。与时同时,该合作社还通过将水芹做成酱菜等深加工方式延长了产业链,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针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而导致的农业劳动力不足问题,该合作社积极动员村内的留守老人加入合作社从事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并为老人提供技术培训,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增加了老人的经济收入。对腿脚不便的村内老人,合作社还专门提供了分拣水芹、制作酱菜、包装等就业岗位,使留守老人通过劳动参与获得实实在在的收入,减少其对子女的依赖,并丰富了老人的生活内容,最大限度地维持乡村的社会网络。从服务互嵌的角度看,该合作社运营的养老服务主要围绕促进老人就业和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展开,在服务“老人农业”的同时,也为应对空心化背景下的农村养老危机提供了新思路。

(五)互嵌的实践反思

无锡市家庭农业与农村养老互嵌方面的探索与实践,推动了农业产业链和养老产业链的延伸,并催生了一批新产业新业态,激活了村庄的活力,提高了农村老人的收入,但在实践中仍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产业互嵌程度不高。从产业融合的角度来看,当前家庭农业与农村养老产业的互嵌发展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在功能拓展中主要以休闲农业、旅游农业、观光、餐饮、农产品采摘、养生民宿、康养小镇等娱乐性服务为主,对深层次的产业交叉融合内容触及不多,如对具有长寿元素的食品、药材种植、中医与文化等健康养生资源开发不足,医养结合较少,缺乏多样性和特色化的服务设计,无法有效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消费需求。同时,当前的互嵌实践尚没有结合地区生态旅游资源建立起社区养老服务站,以及高品质的疗养基地、养老基地、中长期的田园养老机构等,导致这一交叉领域的产业规模还较小,辐射范围和吸纳就业的人数也较为有限。

二是服务互嵌开发不深。首先,社会力量参与不足。虽然农村的养老服务需求市场潜力很大,但受限于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养老服务在我国农村还多属于公益性服务,有很强的社会福利性质,盈利能力不足,导致社会力量在投资参与互嵌过程时面临一定的风险和挑战。其次,当前家庭农业与农村养老的互嵌实践对于养老服务内容的开发不足,个性化的精准服务缺乏,服务的科技含量也较低。目前农业产业延伸的养老服务多涉及养生保健、食品营养、旅游观光与休闲娱乐等方面,而较少涉及老年照顾、护理、医疗、疗养、康复、健康咨询等内容,服务范围有限。再次,产业互嵌中所涉及的养老服务人员多来自村庄内部,即便接受过相关技能培训,其专业化程度也与专业的护理人员存在较大差距。

三是惠及范围有限。就互嵌的效应而言,除了包括无锡在内的经济发达地区与生态、长寿资源优越的个别农村地区实现了家庭农业与农村养老的初步产业融合之外,当前家庭农业与农村养老互嵌在国内广大农村地区还主要是以“老人农业”的形态呈现的。许多农村老人都将继续从事农业生产作为支撑独立养老的手段,但由于“老人农业”的阶段性与风险性,导致这种互嵌形式并不稳定。此外,如上文案例中所提到的宜兴丰汇水芹合作社通过延长农业产业链条的方式为农村老人提供就业岗位和技能培训,但其培训对象也仅限于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老人,那些患有重病和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半失能老人难以被纳入服务。实际上农村的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才是最需要养老支持的。

家庭农业与农村养老的互嵌创新路径

结合实地调查可以发现,虽然不同案例在家庭农业与农村养老的互嵌形式上有所差异,涉及的服务内容也有所不同,但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农业资源与养老资源的整合与开发,服务于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并为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提供了新思路与新方向。无锡市的相关案例与当前我国不少农村地区的产业开发具有一定的相通之处,因此其实践经验具有可借鉴和推广的意义。

(一)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长互嵌产业链条

地方政府应积极鼓励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积极与养老产业相结合,将养老元素引入到农业种植、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产业链条中,促进农业产业链的共同发展,从而达到互利互惠的目的。首先,可以探索发挥合作社的组织优势,将养老服务融入合作社发展环节中来,加以引导和支持,同时发挥村两委作用,整合盘活村内闲置资源,运用互助理念来促进合作社养老服务的实现。其次,推动农业产业化,延长产业链。比如在养老地产中可以增加家庭农业的元素,为老年人提供小块耕地,以便于耕种蔬菜、花卉等,帮助其实现老有所乐。同时,促进这些养老群体转变为有机和绿色农产品的稳定消费群体。再次,创新运营模式,探索“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延长农产品的产业链,不断增加产品的附加值。

(二)发挥村集体的作用,强化互嵌服务支撑

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影响下的农村劳动力外流,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在农村地区开始弱化,在国家补助有限的条件下,发挥村集体的作用意义重大。对此,首先,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保障集体养老运作。除了政府的养老补贴,集体经济的水平也决定了养老的品质,因此,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实现集体养老的基础条件。政府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政府的政策支持可以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和政策环境。要多支持大学生村官、精英人才到农村,使得农村配备有能力的人才。其次,要有选择、因地制宜地开发符合本地区的优势产业项目,带动村民整体致富,为集体养老创造良好的经济基础和物质基础。再次,了解农民养老需求,完善集体养老服务。要立足于当地实际,深入了解农村老年人的需求,针对不同的需求制定不同的服务方案。同时,仅靠自身的服务人员不能满足集体养老的要求,需要发挥社会的力量,改变农村地区服务质量不高的状况,提升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三)加强政策引领,拓展互嵌受惠范围

鉴于家庭农业与农村养老在互嵌过程中所展现出的巨大发展潜力,亟需地方政府加以开发和拓展,并以家庭农业为基础设计农业政策,探索建立在家庭农业基础上的新型农村养老方式。对此,首先,建议各级政府抓紧出台有关康养农业与农业养老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意见,全面设计家庭农业与农村养老互嵌发展的目标内容和具体举措,为这一交叉产业的发展指明方向。其次,各地还应鼓励形成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产业沟通机制,促进产业发展经验的交流与推广。再次,鼓励探索促进家庭农业与农村养老产业互嵌的新技术、新业务、新模式,对参与其中的中小企业、社会组织等给予银行贷款政策支持和税费减免优惠。最后,以社区为基础,在发展休闲农业的同时,结合村庄内部资源,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养老基地,围绕农村老年人这一群体,提供包括农业社会化服务与养老服务在内的融合性服务,以满足养老群体的不同需求。

①李俏、李久维:《回归自主与放权社会:中国农村养老治理实践》,《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

②赵向红、王小凤、李俏:《中国养老政策的演进与绩效》,《青海社会科学》2017年第6期。

③江秋凤:《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下的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农业经济》2017年第7期。

④[美]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龚小夏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207页。

⑤郭于华:《代际关系中的公平逻辑及其变迁——对河北农村养老事件的分析》,《中国学术》2001年第4期。

⑥杜鹏:《中国农村养老服务现状与发展方向》,《中国社会工作》2018年第26期。

⑦夏春萍、郭从军、蔡轶:《湖北省农村中老年人的机构养老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基于计划行为理论的个人意志因素》,《社会保障研究》2017年第2期。

⑧卡尔·波兰尼:《巨变:当代政治与经济的起源》,黄树民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1页。

⑨马克·格兰诺维特:《镶嵌:社会网与经济行动》,罗家德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1~10页。

⑩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的构成》,李康、李猛译,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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